“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佛教兴衰,教徒有责”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佛教兴衰,教徒有责”
——弘扬当代高僧圆瑛法师的爱国爱教精神
方立天
圆瑛法师(1878—1953)在1942年给北平佛教学院师生赠言说:“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佛教兴衰,教徒有责。”又在抗日战争时期赋诗云:“出世犹垂忧国泪,居山恒作感时诗。”爱国爱教的激情溢于言表。圆瑛法师是中国当代的高僧,是中国佛教界爱国爱教的楷模。在当前弘扬圆瑛法师的爱国爱教精神,对推动佛教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爱国爱教不是抽象的空洞口号,而是有着具体的、丰富的内涵。爱国就是要热爱国人、热爱国土、热爱国语、热爱国学(其中的优秀文化),以及维护国家主权等等。爱教就是热爱佛、热爱法、热爱僧。爱国与爱教是统一的,对中国佛教徒来说,往往是为了自觉觉他而信教、爱教,爱教也因利他而富有爱国内容。圆瑛法师是善于把爱国与爱教、护国与护教、利国与利教结合起来的典范,值得后继者学习。
爱国是圆瑛法师毕生坚持的崇高原则,他把爱国视为佛教徒的神圣职责。法师的爱国情怀在历史的严峻时刻和转折关头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如1931年
“九·一八”事变时,圆瑛法师以中国佛教界领袖的身份,曾致书日本佛教界人士,严厉揭露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的罪行。1937年7月7日,爆发了芦沟桥事变,在此国难当头之际,法师立即组织“中国佛教会灾区救护团”和上海僧侣救护队,支援抗日战争。日本侵略者对此恼羞成怒,竟然逮捕了手无寸铁的圆瑛法师并加严刑拷打,甚至用枪顶着法师的胸膛,以死相威逼。在生死考验面前,法师坚韧不屈,从容面对,并以绝食相抗争。最终日本宪兵迫于舆论压力,不得不释放法师,并改变手法,邀请法师出任“中日佛教会会长”职务,圆瑛法师予以断然拒绝,表现了中华民族可歌可泣的凛然正气。再如,解放前夕,圆瑛法师在东南亚的弟子纷纷电函催促他离沪去南洋,说:“不要舍不得‘圆明讲堂’,到了南洋我们会给你造两三个比这还要大的圆明讲堂。”法师对弟子的好意劝告不为所动,声称:“我是中国人,生在中国,死在中国,决不他往。”坚持留在国内。解放后,圆瑛法师又团结全国佛教徒,号召佛教徒拥护新中国,为祖国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圆瑛法师团结佛教界献身三宝事业的贡献,为国内外教友所公认。法师早在辛亥革命期间就深感佛教界的散漫和落后,他着力组织佛教徒对寺庙进行整顿,同时又率领佛教徒与侵夺寺产、毁像逐僧的现象作斗争,保护了佛教的正当利益。法师一贯主张创办僧才教育,认为提高僧伽的素质是振兴佛教的前提和关键。远在1909年他就在宁波创办了佛教学习所,后又在马来西亚创办槟城佛教研究会,在上海创办圆明讲堂,设立楞严专宗学院和—上海圆明佛学院,培养了不少大德高贤,佛门龙象。法师还深感佛教界团结的重要,一生积极致力于佛教的组织工作,先后出任七届中国佛教会的主席和理事长,还被选为中国佛教协会的首任会长。法师声名远扬,曾有海内外十座道场争相恭请,在他住持下,这些道场面貌焕然一新,清规整肃,海众安和。“利生为事业,弘法是家务”。法师学识渊博,宗说兼通,理事圆融,辩才无碍,一生随机演说,深入浅出,法席遍于海内外,内容涉及楞严、法华、般若、弥陀、大乘起信、百法明门等诸经论。圆瑛法师对维护和发展当代佛教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1952年9月25日,在北京广济寺召开的佛教界人士座谈会上,圆瑛法师作了《爱教必须爱国》的讲话。讲话中有两个重要论点:一是他把中国佛教与国家联系起来,认为佛教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佛教徒是中国人民的一部分,尤其是在西藏等地区更是主体部分。这是从国家历史与现状的整体角度观察佛教,强调佛教与国家不可分割的关系。二是他从新旧中国政权性质的对比与宗教政策的对比中,认定在政权属于人民的新中国大家庭里,获得宗教信仰自由的中国佛教徒,应当也必须更加热爱祖国。他认为佛教徒参加爱国主义的学习和运动本身就是弘法利生的一种方式,因为这既不违背佛教教义,也符合中国人民利益。法师还认为生产与弘法都是佛教的任务,维护和平是佛教徒的愿望,也是佛教徒的义务。法师本人是善于把爱教与爱国结合起来的典范。如1937年法师远赴海外筹集资金,支援抗战时,他就藉讲经弘法的机会提倡“一元钱救国运动”,激发了广大侨胞的爱国热忱,侨胞们踊跃捐献,集腋成裘,募得款项,充实了佛教救济经费。又如,法师被日本宪兵逮捕,身陷囹圄,却连续打了三个“净七”,定力宏深,功行超胜。这是他把对敌人的蔑视、民族气节的坚持和佛教修持结合、统一起来的生动表现。
圆瑛法师的一生,是爱国爱教的一生,他的嘉言懿行在中国当代佛教史上留下了美好的篇章。我们认为,从个人素质的角度考察,圆瑛法师之所以会成为爱国爱教的典范,除了他自身深厚的佛法素养外,还有如下的因素:一是法师原是秀才出身,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如儒家的关心国家兴亡,自强不息,兼济天下的理念,早就积淀在法师的心灵深处并与佛学相融合。二是在1949年5月,法师对他的弟子说,佛教徒应适应时代的需要,与时代并进。这表明法师具有与时俱进的创新思维,也表明法师深切体会到佛教与时代、与国家、与社会相适应的重要性。三是法师善于作历史的对比,从历史比较中,更加体悟到“爱教必须爱国”的真理。
附记:本文系参照明旸主编:《圆瑛法师年谱》(宗教文化版社1996年8月版)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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