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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宝顶石刻与“孝”的教化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胡昭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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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宝顶山石刻是一座规模宏钜、技法精湛的石窟艺术宝库,众多的具像造型、生活场景和榜题文字,更展现出它所涵盖的社会思想资料的博大,保存了丰富的中国传统文化。它们宣扬的文化,除甚有特色的佛教教义而外,更有儒家的伦常哲理,这既是宝顶石刻策划者主持者弘扬佛教的初衷,也是为了进行社会教化的目的。由于石刻造像形象生动、技法精新、贴近生活、风格明快、达意简赅、文字浅俗,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故其社会教化作用甚大。加强对宝顶石刻蕴达的社会思想内容的研究,不仅有助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入研究和批判继承,也有助于正确认识和利用宝顶石刻的社会教化功能。
宝顶石刻蕴达的社会思想内容,有佛教的,有儒家的,亦有许多是儒佛融会而以儒家思想为主的,诸如"性"、"理"、"心"、"善"等,本文只就"孝"作些初步探讨。
社会文化背景探析
宝顶石刻用了多组图像宣扬"孝",从这一方面来说,它既是佛教的道场,也是儒家伦理的教化地,比较集中的有以下图文。
(1)《父母恩重经变相》。共11组造像,主要表现父母含辛茹苦生育、抚养子女的过程,包括怀胎、生产、哺养、教育等.形象生动,情节感人。每组配有颂语或题记,现存250余字,文字简俗,浅显易懂,其内容突出父母养育劬劳,教子知恩报恩.成为"孝顺儿"。
(2)《地狱图》。有一组造像,表现不孝父母的负恩者死后在地狱受惩罚,现有题记76字,明确宣布:"三千条律令,不孝罪为先。""生遭王法,死人阿鼻。"
(3)《大方便佛报恩经变相》。共12组造像,描绘六师外道讥讽佛教不讲孝道,着重表现释迦佛孝事父母,褒扬释迦佛的大孝。每组配有较详的阐扬佛经的文字,共约3000字。这些文字紧密配合造像,宣扬"孝道"、"孝行",提倡"报育养恩"、"孝养父母师长",故事性强,具有说理性和感染力,能给人以深刻印象。
除以上比较集中的而外,其他龛窟的造像和文字也有一些直接宣扬"孝"的。《地狱变相》中《■崛摩罗饮酒堕地狱图》,描绘男子旭崛摩罗"饮酒昏乱,淫匿其母,杀戮其父",死后堕入地狱受截膝之刑。在《粪秽地狱图》的右下方,有《父母喂儿饭故事图》,表现出父亲对儿子的"怜慈"。在其他劝善惩恶的图文中,对"孝"的伦理观念也有反映。
宝顶石刻宣扬"孝",可谓用心良苦,既喻之以理,又动之以情,也戒之以法。因而它所进行的"孝"的教化,虽然充满了佛教因果报应和轮回转世的教义,但也折射出社会的现实,力图起到劝善戒恶的目的。
按照早期佛教的基本教义,一切众生"于六道中互为父子",父母子女之间没有"天伦"可言,宝顶石刻是一座佛教道场,竟如此集中地鲜明地表现出儒家的"孝"的伦理道德,是很值得研究的。在这个问题上,已有一些学者作了'很好的论述,或认为这是儒家同佛教长期论争、相互渗透与融会的结果,也是佛教努力立足和扎根中国大地的结果。(1)或认为它是与佛教发展、石窟艺术发展密切相关的。《大方便佛报恩经变相》的造像和文字,"实际上是以《大方便佛报恩经》为主,同时从《杂宝藏经》、《■子经》、《净饭王般若涅■经》等经文中抽出有关内容,拼凑成的一组'孝举故事'。"(2)"《父母恩重经变相》……塑造了一系列生活情节来宣扬'孝道'。……这些情节和内容基本上与敦煌曲中的《十恩德》、《十种缘》、《孝顺乐》,以及《敦煌变文集》里的《釜母恩重经讲经文》是一致的"。(3)这些论述说明宝顶石刻丰富内容的渊源。作为宝顶石刻的主持人赵智凤,在吸收已有资料并加以选择、创改方面起了决定性作用。一般认为,宝顶山小佛湾石刻是大佛湾石刻的蓝本,或许这就是石刻工匠们带来的图样和赵智凤的设计相结合的构想,为赵智凤审定大佛湾石刻布局而作。
除上述论者谈及的原因外,笔者认为不可忽视赵智凤所生活的时代的社会文化背景。赵智凤(一名智宗)生于宋高宗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卒年不详,可能逝世于宋理宗时期。宋孝宗即位时(1163年)他才5岁。16岁以后云游三年。19岁开始主持大规模修建宝顶石刻,这时是宋孝宗淳熙四年(1177年)。(4)宋孝宗死于1189年,此时赵智凤31岁。从19岁到31岁这13年中,赵智风在宝顶广招刻匠、搜集资料、设计布局、审查"蓝本"、决定方案、全面施工,因而宋孝宗时期的社会文化背景,对赵智凤在策定宝顶石刻的内容上会有很大影响。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理学的大力传播
宋代是儒学复兴的时代,并产生了新儒学--理学,而宋孝宗时期(1163年-1189年)又是理学发展的成熟时期、高峰时期。陈亮说:"乾道问(1165年~1173年),东莱吕伯恭、新安朱元晦及荆州(张拭)鼎立,为一代学者宗师。"(5)特别是朱熹(元晦)成为了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十分重视儒家经典和理学思想的阐扬,于宋孝宗隆兴元年(1163年)著成《论语要义》、《论语训蒙口义》;乾道四年(1168年)编次《程氏遗书》成,八年著《论孟精义》成;淳熙元年编次《古今家祭礼》书成,四年著《论孟集注·或问》成。(6)张拭也是二程的再传弟子,同朱熹学术联系密切,是与朱熹齐名的理学家。他是四川绵竹(宋代属汉州)人,虽长住湖南,但其学说经过他的四川籍弟子返传四川。宋孝宗时四川已广泛传播二程理学(包括张拭学术),著名学者有宇文绍节、陈概、杨知章、范仲黼等人,《宋元学案》写道:"淳熙、嘉定而后,蜀士宵续灯、雨聚笠以从事于南轩之书,湖湘问反不如也。"(7)而且其中杨知章就"得张公之学于广汉"。(8)宋孝宗时是一个大力传播理学的时代,也是宣扬"三纲五常"的时代。当时绵竹属汉州(治今广汉市),柳本尊死后,其弟子杨直京等分别主持新都弥漾本尊院及广汉本尊院,此后新都、广汉一带为柳本尊教派传教地,孝宗年问赵智凤到新都弥漾等地云游三载,得到了柳本尊教派的真传。他在新都一带对张拭之学当有耳濡目染。
还值得注意的是,两宋之际重庆地区出现了一位理学大师谯定(涪陵人)。他是程颐的弟子,被称为"程门一大宗",是二程理学中的"涪陵学派"的代表人物,朱熹也是他的再传弟子。谯定在四川的弟子有■渊(涪陵人)、度正(合川人)、阳■、阳枋(皆铜梁人)、冯时行(巴县或铜梁人)等,(9)地近渝州、合州的昌州大足县,也会受到理学的影响。
至于宋孝宗以后的光宗、宁宗、理宗三朝,除宁宗时有短期的"庆元党禁",贬视和禁锢理学,此外时间内理学都受到统治者推崇和提倡,宋理宗更是历史上著名的崇倡理学的皇帝,以致其庙号日"理",宋理宗时程朱理学已成为官方哲学。
可以说,赵智风所受的教育和影响既有佛教的,也有儒家特别是理学的,因此他重视"孝道"的宣扬,就是很自然的了。所以宋《宇文屺诗碑》说"宝顶赵智宗刻石追孝心可取焉",并赞诗日:"大孝不移神所与"。(10)
(二)崇"孝"的风气
宋代理学奠基于北宋,南宋是理学的发展时期。北宋末年,宋金激烈交战,刚经过"元佑党禁"打击的理学虽开始发展,但颇受战争影响。南宋高宗时期,局势逐渐安定,二程洛学向南(包括江南、湖湘、巴蜀)传播。理学的鼎盛发展是在南宋中期,即从宋孝宗即位前后开始。孝宗时有著名理学家张拭、吕祖谦、朱熹和陆九渊等。理学的鼎盛固然是同儒学本身的发展、宋金战事相对缓和有关,宋孝宗的提倡和支持也是很重要的。宋孝宗即位不久,就先后召见了张拭、吕祖谦、朱熹等人。孝宗对张拭的见解感到惊异,"于是遂定君臣之契"。(11)朱熹九辞任官,孝宗称许:"熹安贫守道,廉退可嘉"。当朱熹受到朝臣林栗攻击,孝宗公开表示"林栗言似过",作出公正处理。孝宗还批准恢复白鹿洞书院。(12)孝宗的支持推动了理学的大发展,朱熹的许多重要著作都是在这一时期完成的,可以说孝宗时期是宋代理学发展的集大成时期。
宋孝宗是宋太祖赵匡胤的七世孙,但不是宋高宗的亲生儿子,绍兴二年6岁时被宋高宗选人宫中育养,"立书院宫中教之",(13)受到了系统的儒家思想的良好教育。即位后,更直接得到一些著名理学家讲劝,如张拭提出"修身务学","以明大义、正人心为本";(14)吕祖谦"勉孝宗留意圣学";(15)朱熹建议不要过多地留意老子、释氏之书,而应求"治道",则"帝王之学不可以不熟讲","必先格物致知……使义理所存。"(16)这些都对宋孝宗重视儒学起了积极作用。
宋孝宗在实践儒家思想方面也甚为出色,他是一个至行孝道的皇帝。孝宗受禅即位时已36岁(1162年),时宋高宗56岁。宋高宗死时8l岁(1187年),孝宗为6i岁。孝宗自即位至高宗死的26个年头,对高宗备尽孝事,如:每年正月初一和高宗的生日,都亲自到高宗所住的德寿宫朝拜或祝寿。孝宗37岁时郭妃死,乃听命于吴太后,立所赐宫中侍御夏氏为后;52岁时夏后死,又遵高宗谕立贵妃谢氏为后。据载,乾道元年二月,孝宗随高宗和太后谒四圣观,时年39岁的孝宗亲自扶59岁的宋高宗上马,"都人欢呼,以为所未尝见"。(17)高宗死,孝宗坚持居丧,"百日后,尚食进素膳,毁瘠特甚。"(18)宋孝宗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孝子皇帝,《宋史·孝宗纪》写道:"然自古人君起自外藩,入继大统,而能尽宫庭之孝,未有若帝;其间父子恰愉,同享高寿,亦无有及之者。终丧三年,又能却群臣之请而力行之。宋之庙号,若仁宗之为'仁',孝宗之为'孝',其无愧焉,其无愧焉!"(19)
理学的发展、孝宗的孝行,对当时社会的伦理观念、道德风尚有很大影响。因此,在宋孝宗以后的大足北山石刻中,出现巨幅补刻的范祖禹书《古文孝经》绝非偶然。(20)而在宝顶石刻的佛教道场中,如此集中地大规模地鲜明地宣扬"孝"德的图文,也是绝非偶然。
儒佛道交融的影响
孝,《说文解字》:"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21)孝,古文字中作■。(22)作为一种伦理观念,至迟在西周已经形成,并将其含义从"事死"扩大到"事生"。《尚书·周书·酒诰》记:"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厥父母庆,自洗腆致用酒。"孔《传》云:"农功既毕,始牵车牛,载其所有,求易所无。远行贾卖,用其所得珍异养其父母。"(23)《诗经》亦多处谈到"孝",如《蓼莪》讽刺周幽王使民劳苦,儿子不能孝养父母,叙述父母养育之情:"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劳。蓼蓼者莪,匪莪伊蔚,哀哀父母,生我劳瘁。……无父何怙?无母何恃?……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畜我,顾我复我,出我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24)
先秦儒家对"孝"作了较为系统的阐述,《论语》中出现"孝"字有18处,《孟子》中有28处(不含卫孝公的孝)。一般视作孔子弟子所纂的《孝经》更是全面系统地阐扬孝道,认为孝是天经地义的常理,处理伦理关系的准则,也是齐家治国的根本,宣称"孝,德之本也,教之所以由生也","人之行莫大于孝","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以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以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以移于官"。(25)
西汉董仲舒极力提倡"三纲五常",并以天道的阴阳关系对"三纲"的神圣性作了论证,提出:"父者,子之天也","子不奉父命,则有倡讨之罪"。他大力提倡孝道,论证孝为"天之经.地之义"。(26)经过儒家的阐扬和一些统治者的提倡,"孝"成为封建社会伦理观念的基础,《孝经》被推崇为儒家经典之一。《汉书·艺文志》列入"七经"。唐玄宗为《孝经》作注,唐"开成石经"刻为"十二经"之一。北宋初年,邢■疏唐玄宗注《孝经》。与其他十二经合称为"十三经"。理学在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更推崇先秦儒家经典,论证"三纲五常"的合理性。理学集大成者朱熹完成了儒家学说的哲理化和封建纲常的理论化,他还通过对"四书"的集注,阐明儒家思想,宣扬"天理"、"性"、"命"、"三纲五常"、"忠"和"孝"等。
宋代理学的产生,是魏晋以来儒、佛、道三家互相渗透的结果。它是一个以儒家思想为本,吸收佛教、道教思想的庞大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理学的集大成,表明儒、佛、道三家深入交融的发展。而此时的道、佛二教,也明显地反映出这种深入交融,"孝"的观念也是如此。
道教是中国的土著宗教,道教伦理既受到先秦道家、黄老思想的影响,也受到儒家的影响。"孝"的观念在先秦道家中已有,《道德经》云"六亲不和,有孝慈。"(27)道教经典《太平经》宣扬"天、地、君、父、师"信仰的重要,而且第一次把"天、地、君、父、师"合在一起,并认为"孝子"是"上善"之人,明确提出了"孝行"的要求:"上善孝子之为行也,常守道不敢为父母致忧,居常善养,旦夕存其亲,从已生之后,有可知以来,未尝有重过罪名也,此为上孝子也。"(28)《抱朴子》也说:"欲求仙者,要当以忠、孝、和、顺、仁、信为本。"(29)由于道教是中国的土著文化,且很早吸收儒家文化,因而道教伦理中重视"孝道"则是很自然的。
至于佛教,既来自异域,且其教义与儒家学说相别,要达到大足宝顶石刻中儒、佛如此交融,则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过程。
佛教自汉代传人中国内地,它首先通过翻译佛典来传播和扩大影响。早期佛典中的伦理内容与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相抵触,为了不遭到封建统治者和传统思想家们的反对,使佛教得以立足,早期佛经翻译家采取选、删、节、增等手法,使有关佛经译文和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相吻合,如佛典中母亲地位高于父亲,表示双亲时采用"母和父"的语序,在翻译时则改为"父和母",有时还添加原文所没有的"孝诸父母"的话。(30)但是,这并未解决佛教与儒家在伦理道德方面的分歧,而且随着佛教的扩大传播,这种分歧愈益尖锐,主要集中在佛教违背名教,例如:出家僧人文身断发和《孝经》所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相违,不合于孝;出家僧人不娶妻,没有后嗣,也是不孝;出家僧人见人不行跪拜之礼,有违中国传统礼教,等等。佛、儒之间展开争论,直到唐代仍在继续。这期间,既有唇枪舌战和文字论辩,包括唐朝中叶韩愈鲜明激烈的反佛主儒;又有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后周世宗的四次"灭佛"的统治权力打击。佛教乃力图借助中国的固有文化和最高统治者传播其教义,于是以玄释佛,以儒释佛,援儒入佛,把儒家仁义忠孝观念融入佛理,同时引佛教教义以明儒家经典。这就是佛教中国化、民族化和儒、佛、道三家汇一的过程。在"孝"德方面,中国佛教学者一方面注疏佛经或撰写文章阐发孝道。印度佛教有《盂兰盆经》,讲释迦牟尼弟子目连地狱救母的故事,被中国佛教学者称为"佛教孝经",唐以来不少人加以注疏,著名的有唐宗密撰《盂兰盆经疏》二卷。一方面直接编造专门讲孝的佛经,制造论据的权威性,如宝顶石刻中表现的《父母恩重经》,就是大约在唐朝初叶写成的。(31)
佛教学者有不少阐讲孝道的论述,其中最重要的是北宋著名禅僧契嵩(1007年一1072年).他是唐代以后佛教学者中全面调和儒佛伦理道德的重要代表人物。他强调佛教的"五戒"(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言、不饮酒)等同于儒家的"五常"(分别对应仁、义、礼、信、智)。(32)他说:"儒佛者,圣人之教也。其所出虽不同,而同归乎治。"他认为儒者治世,佛者治心,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33)契嵩所著《孝论》,(34)共12章,是佛教关于孝的最系统、最全面的著作。《孝论》指出:"夫孝,诸教皆尊之,而佛教殊尊也。"(《叙》)"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与孝同理"。(《原孝章》)把戒与孝合一,说:"夫孝也者,大戒之所先也。"(《明孝章》)提倡持戒、行孝,"今夫天下欲福不若笃孝,笃孝不若修戒。"(《戒孝章》)出家僧人还应赡养父母,"律制佛子必减其衣盂之资,以养父母";《(孝行章》)父母故去,"三年必心丧……赞父母之冥"。(《终孝章》)契嵩的《孝论》是为了使佛教关于"孝"的学说彰明于天下,会通佛教与儒家的孝的伦理论说,正如契嵩在《孝论·叙》中所说,"发明吾圣人大孝奥理密意",以"会乎儒者之说"。可见到了宋代,儒佛交融已很深入。
历代封建统治者逐渐提倡儒、道、佛三家并用,采取措施推动儒、道、佛三家融会,促进了三家相互交融。南宋淳熙年间,宋孝宗曾作《原道辨》一文,"大略谓三教本不相远,特所施不同,至其末流,昧者执之,而自以为异耳。以佛修心,以道养生,以儒治世,可也。"虽遭到史浩等人议沦,认为以儒治世,无处不当,"又何解释老之说",然孝宗仍持此说,只将文章改名为《三教论》。(35)这反映出理学集大成时期,最高统治者对儒、道、佛三家并用的认识。
儒、道、佛三家长期交融的深入发展,三家汇一且为封建统治者并用提倡,这就是宝顶石刻中宣扬"孝"的文化背景。宝顶石刻所表现的思想内容,既传播佛教教义,宣传佛教信仰,又进行儒家纲常伦理的说教,两相比较,一目了然。
(1)儒家认为,孝弟"为仁之本",(36)乃"天之经也,地之义也", "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37)宝顶石刻有"大藏佛说《大方便佛报恩经》",强调佛法中有孝养父母,释迦"为大众说《大方便佛报恩经》,欲令众生教养父母","为孝养父母故,令得速成无上菩萨,由孝德也。"(38)又有《释迦佛因行孝证三十二相图》,其榜题经文云,由于释迦"世世奉事师长父母……知恩报恩,是故今得无上菩萨……由孝德也。"(39)释迦因有孝德、孝行,乃得很快成为无上菩萨,可见孝是最根本的道德。
(2)《孝经》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夫孝,始于事亲。"(40)《论语·为政》记孔子说,既要养父母,又要敬父母,这是人与犬马的区别。《盂子》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41)宝顶石刻的《父母恩重经变相》就是宣扬"父母慈亲苦",要求子女"知恩"、"报德",侍亲养志。《大方便佛报恩经变相》中的释迦"割肉供父母"、"行孝剜睛出髓为药"、"为■子行孝"、"剜肉燃灯供养"、"诣父王所看疾"、"大孝释迦佛亲担父王棺"等图,都突出宣扬"孝养"、"报恩",强调佛教重视"孝"。于"大孝释迦佛亲担父王棺"的文字说:"世尊慰言:'当来世人,皆凶暴,不报父母养育之恩,为是不孝者设化法,故如来躬欲担父王之棺。"(42)
(3)有些内容更是很明显地取之于儒家经典。《论语》云."子夏问孝。子曰:'色难。……'"(43)色难,指儿子在父母前经常有愉悦的容色是件难事。宝顶《究竟怜悯恩》造像榜题云:"颂日:……观喜怒,常不犯慈颜。非常易,从来谓色难。"《论语》云:"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44)《远行忆念恩》造像榜题云:"思倚门二老,归来莫太迟。"《孝经》云:"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45)《父母恩重经变相》造像下方刻有《地狱图》,图中囚徒正在受刑,榜题刻日:"三千条律令,不孝罪为先,天赐无逃处,当应悔在前。"《孟子》载:"孟子日:'世俗所谓不孝者五:……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46)宝顶刻有《地狱变相》,其中有"截肢地狱",刻有"■崛摩罗饮酒堕地狱"组像,榜题云:"舍婆提国有■崛摩罗,好饮酒,昏乱,淫匿其母,杀戮其父……"这虽是表现出佛教劝戒饮酒,但其描绘酗酒昏乱的内容合于《孟子》所说的不孝之行。
儒家特别强调"孝"的教化作用,《孝经》写道:"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47)"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顺民,如此其大者乎。"(48)认为一切道德教化都是由孝而产生出来的,要特别注意以孝道去教化民众。君子以孝道去教化民众,并不是用挨家挨户且每天当面去教导民众行孝道,而是君子自己要有好的品行道德,否则怎么能使天下的民众依从孝道呢?宝顶石刻正是一个以佛教道场进行儒家传统孝道教化的场地,而且特别强调释迦牟尼孝德孝行的楷范,小佛湾毗卢庵门外刻的"佛报恩重经,大孝释迦佛"十个字,就是点睛之语。
"孝"与社会教化
我国的传统文化从学术思想来说,是以儒为主体,包括道教、佛教的文化。隋唐以后,儒、道、佛三家逐渐深入融合,且为统治者并用。自古以来就有的"孝"的伦理观念,更为儒、道、佛三家所重视,亦为统治者特别提倡。"孝"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该加以批判继承。宝顶石刻以佛扬孝,当然也应该加以批判继承。
(一)全面认识传统的"孝"的观念
在封建社会里,无论儒家或道教、佛教在宣扬"孝"时都同"三纲"相联系。"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维护封建宗法等级秩序的重要支柱,是封建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原则。孔子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韩非子认为"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49)董仲舒不只明确概括了"三纲"的内容,更说"三纲""可求于天",使之神圣化。到了朱熹则把"三纲"纳入"天理","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50)要求人们"遏人欲,存天理"。对于"三纲",朱熹解释说:"纲,网上大绳子。三纲者,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51)与此相适应的就是"忠"、"孝"、"节"等道德伦理规范。儒家既然讲身修而家齐、家齐而国治、国治而天下平;又讲孝乃德之本,则"父为子纲"为"三纲"的基础。
按照"父为子纲"的要求,父是一家之长、一家之主,在家庭中具有最高权力,任何违背父亲意志或触犯其尊严的言行都是"不孝",因此孔子释"孝"为"无违",(52)朱熹也说:"父在,早不得自专。"(53)认为在家里做到孝,"则其心和顺,少好犯上,必不好作乱也。"(54)强调父为子纲,也强调移孝作忠,故《孝经》云:"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55)"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56)这是要求"孝道"、"孝行"为封建统治服务。
可见,封建社会里"孝"的含义包括:父对子的绝对权威。子对父的绝对服从;父子之间等级森严,不能平等相待;移孝作忠,服务于巩固封建统治。它是宗法血缘农业小生产社会的产物,具有人格依附性质。这些都是今日不可取的。
从文字含义来说,"善事父母"为孝。无论什么社会,作子女的都应该善事父母。这是因为,父母哺育和教养了儿女,对子女的成长付出辛勤的劳动和怀有深厚的感情。善事父母包括,对父母的尊敬、照料、赡养、安葬、嗣志等。而且,"孝"又蕴含了家园情怀、人际温暖和正常社会关系的建构。在今日之道德伦理建设中,也应作上述内容的要求。
在封建社会的"孝道"中,尚有不为人们特别重视的合理因素。封建社会的"孝"要求子女善事父母,也包括了"父慈"和"争子"。子孝是同父慈相联系的,《左传》说:"父慈子孝"。又说:"宣慈惠和。"孔颖达疏云:"慈者,爱出于心,恩被于物也。"(57)《孟子》说:"葵丘之会诸侯……三命曰:敬老慈幼,元忘宾旅。"(58)著名的《颜氏家训》也写道:"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畏慎而生孝也。"(59)要求子女孝敬父母,父母也要爱护子女。同时,父母也要倾听子女的意见,子女要谏诤父母。《孝经》说:"曾子曰:'……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60)这里包括了"以义谏诤"和"大义灭亲"。还值得注意的是,传统的"孝"不只要求子女只孝敬自己的父母,而进一步要求全社会要敬老、爱老、助老。《孝经》云:"子曰:'……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61)其意为,用孝道去教育人们,是使举天下做父亲的都能得到尊敬。《孟子》说得更清楚:"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62)要求善事自己的老人,也要善事其他所有的老人。这些合理的部分,都是应该加以继承和发扬的。
宝顶石刻中"孝"的内容,既是以佛扬儒,更是宣扬已经中国化、民族化的佛教教义,除了上述应全面认识传统的"孝"的观念而外,还应分别对信仰佛教者和不信仰佛教者,作出应有的解释和分析。
(二)既要教化又要法治
大足宝顶石刻所表现的"孝"的内容,不仅有伦理教化,还有与之相应的律令刑罚,而且专门刻造《地狱图》表现对不孝者的惩治,其榜题文字明白宣布: "三千条律令,不孝罪为先。""恶友熏习,造作非理。生遭王法,死人阿鼻。"按照佛教的解释,地狱是犯罪者死后灵魂受处罚的地方,"阿鼻地狱"是八大地狱之一。凡不孝者,死前要受王法制裁,死后还要在地狱受刑罚。这虽是以佛扬孝,以佛示法,但它所宣扬的严惩不孝者的思想,使人惊心警戒!
封建社会中,很早就明白宣布对于不孝者的惩罚,《孝经》就指出"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五刑,是中国古代的刑法,商周时期指墨、劓、■、宫、大辟五刑,隋代以后指笞、杖、徒、流、死五刑。据载,五刑之属有三千条,"周道既衰,穆王■荒,命莆侯度时作刑,以诘四方。墨罚之属千,鼻罚之属千,髌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63)宝顶石刻文字所说在三千条刑罚中,'不孝之罚列于最先,当是泛指不孝罪之重,且为刑律所首治,这与儒家孝为本的观念是一致的,也同《孝经》所谓不孝之罪为大的惩治观点一致。
到了隋代,在刑律中正式规定了"十恶"不赦之罪。"开皇元年……又置十恶之条,多采后齐之制,而颇有损益。一日谋反,二日谋大逆,三日谋叛,四日恶逆,五日不道,六日大不敬,七日不孝,八日不睦,九日不义,十日内乱。犯十恶及故杀人狱成者,虽会赦,犹除名。"(64)唐以后历朝法律均有这样的规定。其中"恶逆"、"不孝"都触及不善事父母者。宋朝的刑律也是如此,《宋刑统》规定:"十恶:……四日恶逆。谓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者。"疏议云:"父母之恩,吴天罔极,嗣统妣祖,承奉不轻,枭统其心,爱恭同尽,五服至亲,自相屠戮,穷恶尽逆,绝弃人理,故日恶逆。"《宋刑统》规定:"十恶……七日不孝。谓告言诅詈祖父母、父母及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若供养有阙;居父母丧,身自嫁娶,若作乐释服从吉;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诈称祖父母、父母死。"疏议云:"善事父母日孝,既有违反,是名不孝。"(65)
关于德与刑,在儒家看来,根本的是道德教化,即董仲舒所谓的"任德教而不任刑"。(66)但强调"德化"并非不要刑罚,董仲舒又说:"天地之数,不能独以寒暑成岁,必有舂夏秋冬。圣人之道不能独以威势成政,必有教化。"(67)"当德而不德,犹当爱而不夏也;当威而不威,犹当冬而不冬也。喜怒威德之不可以不直处而发也,如寒暑冬夏之不可不当其时而出也。"(68)他认为,"天命"、"教化"、"法度"(刑罚)三者不可分离,他说:"王者上谨于承天意,以顺命也;下务明教化民,以成性也;正法度之宜,别上下之序,以防欲也。修此三者,而大本举矣。"(69)北宋周敦颐主张德刑相济,他认为单凭道德教化不能平治天下,因此又强调刑政的作用,提出了"得刑以治",主张"正王道,明大法",在进行教化的同时"肃之以刑",(70)使德与刑互相补充,刑保证德的推行,而德又对施刑作出伦理道德的说明。
宝顶石刻中关于"孝"的内容,图文并茂,喻之以理,戒之以法,同儒家德刑相济一致。教化与法治并用,才能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个历史经验值得借鉴。
"孝"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对大足宝顶石刻表现的"孝"的内容,要有全面的正确的认识,要加以批判继承,充分利用其合理部分,进一步发挥其社会教化作用。
在我国各地,类似大足宝顶石刻内容的雕塑、绘画、摩崖文字等还有许多,甚至有专为宣扬"忠"、"孝"而建的塑像陈列场所(如四川新津县纯阳观,内有"大忠亭"、"至孝亭",被称为"古今第一忠孝儒林"),大都公开接待参观者。对于这些陈列内容,需要加以全面清理、科学分析、正确宣传,使之有助于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有助于今日社会伦理规范和道德风尚的建设。[注释]
(1)(39)(42) 参见黎方银《大足石窟艺术》(重庆出版社1992年版)第76页~第80页、第183页、第94页。
(2) 李正心《大足石刻中儒教造像及其产生根源》,载郭相颖主编《大足石麴研究文集》(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第269页。
(3) 龙晦《大足佛教石刻(父母恩重经变相)跋》,载《世界宗教研究》1983年第3期。
(4) 参见胡昭曦《大足宝顶山石刻浅论》,载刘长久等编《大足石刻研究》(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杜1985年版)。
(5) 《陈亮集》卷21《与张定宝侍郎》。
(6) 参见王懋■《朱子年谱》。
(7)(8) 《宋元学案》卷72《二江诸儒学案》。
(9) 参见胡昭曦《谯定张拭与朱熹的学术联系》,载《中国哲学》第16辑(岳麓书社1993年版)。
(10)(38) 陈习删《大足石刻志略》,载《大足石刻研究》第265页、第271页。
(11) 《宋史》卷429《张拭传》;《朱文公文集》卷89《右文殿修撰张公神道碑》。
(12)(16) 《宋史》卷429《朱熹传》。
(13) 《宋史》卷33《孝宗纪》。
(14) 《宋史》卷429《张拭传》。
(15) 《宋史》卷434《吕祖谦传》。
(17)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孝宗圣孝》。
(18) 《齐东野语》卷1《孝宗圣政》;《癸辛杂识》前集《孝宗行三年丧》。
(19) 《宋史》卷35《孝宗纪》。
(20) 马衡《宋范祖禹书〈古文孝经〉石刻校释》(载《大足石刻研究》)考订,该刻系补刻,因其文有避宋孝宗名"慎"之讳,断言补刻时间在宋孝宗以后。按此刻始著录于宋王象之《舆地碑目记》,此书成书于宋宁宗嘉定十四年(1221年),则大足北山范祖禹书《古文孝经》上石的时间当在宋孝宗、光宗二朝至宁宗嘉定十四年以前。
(21) 《说文解字段注》,成都古籍书店1990年影印本,第422页。
(22) 四川大学古文字研究室编《甲骨金文字典》,巴蜀书社1993年版,第615页。
(23) 《尚书-周书·酒诰》。
(24) 《诗经·小雅·蓼莪》。
(25)(56) 《孝经·广扬名章》。
(26) 《春秋繁露·五行对》。
(27) 《道德经·十八章》。
(28) 王明编《太平经合校》卷47,中华书局1985年版。
(29) 《抱朴子内篇·对俗》。
(30)(31) 参见方立天《中国佛教与传统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64页~第269页、第275页。
(32) 《镡津集》卷3《辅教篇下·孝论·戒孝章第七》。
(33) 《镡津集》卷8《寂子解》。
(34) 《镡津集》卷3《辅教篇下》。
(35)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3《原道辨易名三教论》。
(36) 《论语·学而》。
(37) 分别见《孝经》中《三才章》、《圣治章》。
(40)(47) 《孝经·开宗明义章》。
(41) 《孟子·万章》。
(43)(52) 《论语·为政》。
(44) 《论语·里仁》。
(45) 《孝经·五刑章》。
(46) 《孟子·离娄下》。
(48)(61) 《孝经·广至德章》。
(49) 《韩非子·忠孝》。
(50) 《朱文公文集》卷70《读大纪》。
(51) 《周子全书》卷9《通书·乐上解》。
(53)(54) 《论语集注·学而》。
(55) 《孝经·圣治章》。(57) 分见《左传》中"隐公三年"、"文公十八年"。(58) 《孟子·告子下》。 (59) 《颜氏家训·教子篇》。(60) 《孝经·谏诤章》。(61) 《孟子·粱惠王上》。(62) 《前汉书》卷23《刑法志》。(63) 《隋书》卷25《刑法志》。(64) 《宋刑统》卷1。(66)(69) 《前汉书》卷56《董仲舒传》。(67) 《春秋繁露·为人者天》。(68) 《春秋繁露·威德所生》。(70) 《周濂溪集》卷6《通书·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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