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莲教流变的启示
白莲教流变的启示
莲花,在中国人心目中象征着高雅清洁、出尘不染的出世品格,佛教中由于净土经典对“花开见佛”的生动描绘与承诺,堪称佛教徒心中的圣物。但是,存在了八百余年之久的白莲教,虽也以“莲”自名,却曾笼罩着一层神秘幽暗的光环,本来面目极为模糊。本文拟简单梳理其演变历史,探索其中带有规律性的东西,以作为今天社会建设、佛教建设的有益参考。
一、茅子元其人与白莲教的创立
茅子袁白莲教的创始者,关于他的最早文字纪录见于南宋天台宗僧人宗鉴所著的《释门正统》中:白莲者,绍兴初①吴郡(江苏)延祥院沙门茅子袁曾学于北禅梵法主会下,依仿天台出《圆融四土图》、《晨朝礼忏文》,偈歌四句,佛念五声,劝诸男女,同修净业。称白莲导师,其徒号白莲菜人,亦曰茹茅黎菜。有论于有司者,加于事魔之罪曰蒙流江州。后有小茅黎复收余党,但其见解不及子裕又白衣展转传授,不无讹谬,唯谨护生一戒耳!《释门正统》卷四②其后天台宗僧人志磐根据《释门正统》,在《佛祖统纪》中对茅子元的介绍大致类同,只是措辞更为严历。《释门正统》成书于宋嘉熙年间(1237—1240),《佛祖统纪》成书于咸淳年间(1265—1274),两书作者皆为天台宗僧人,书之体例与立场颇多相似,代表了当时天台宗某些人对佛门各宗派的认识。元代江西庐山东林寺僧普度为茅子元所作之传较为详荆基本立场异于以上二人。普度所提供的可补充以上二人说法的重要信息有两点:一是子元劝人受持三皈五戒;二是子元被流放之后的情况,“四十六岁障临江州,……乾道二年(1166)寿圣高宗诏至德寿殿,演说净土法门,特赐劝修净业。莲宗导师慈照宗主。就钱塘西湖昭庆寺,祝圣谢恩。佛事毕回平江。尝发誓言:‘愿大地人普觉妙道’,每以四字为定名之宗。……奄然示寂,……敕谥最胜之塔。”③参照以上两家说法及有关参考文献,有以下几点需要说明:
第一,子元创立了白莲教(时又称白莲宗),制成《莲宗晨朝忏仪》(又名《晨朝礼忏文》)和《圆融四土三观选佛图》(即《圆融四土图》)作为理论指导。茅子元思想继承了前人,尤其是台、净祖师的理论。《晨朝礼忏文》主要是受慈云遵式的影响。慈云遵式制《金光明忏法》,建金光明忏堂,又撰《往生净土决疑行愿二门》一卷,《往生净土忏愿仪》一卷,时各家忏法几无出其右者。《圆融四土图》则是受了天台宗智判教理论的影响和启发,为澄清思想、显示进修次第而作。所谓四土指凡圣同居士、方便胜居士、常寂光净土,第一土凡圣同居,其余分别为声闻、菩萨、如来所居。如果以现实时空看,又有释迦佛住持的东方四土和阿弥陀佛住持的西方四土之分:从修行途径看有观心四土;从四土皆具于一心来看,又有一心四土和迷悟四土。
第二,茅子元的白莲教触怒了当局,于是子元被流放。子元被流放的具体原因是政府视之伟吃菜事魔”的邪教。“吃菜事魔”在宋代专指摩尼教徒。摩尼教在中国化之后,一方面轻毁佛教,遭到佛教徒的憎恶;一方面不断聚众起事,政府对之异常警觉。④子元的做法在某些僧人看来不符佛制,因此被斥伟吃菜”“事魔”,又由于白莲教发展迅速,影响日大,引起了政府注意。在同时被禁止的还有白云宗。白云宗由天台宗僧人孔清觉创立,目的在于对破禅宗。某些僧人出于门户之见、或者试图纯洁佛教的动机对之进行批判,最后动用官府力量处罚之。白莲与白云的区别在于有无妻子。⑤但流放中的子元并无反政府举动,不久被高宗招见后,获得了好感与信任,当局认识到白莲教对政府不存在威胁,并且目之为净土宗,此后直至宋末双方并未发生重大矛盾。
第三,茅子元的传法对象主要是在家人。茅子元说明“凡圣同居土”时指出:“此土但有信愿念佛,不断烦恼,不舍家缘,不修禅定。”⑥这最容易被在家信众接受。普度对此也有说明:殆至宋朝,有子元法师,悯蒙俗之幽昏,以此念佛之道平等劝修,撮集藏经,编成白莲忏法流通于世,及以《佛说优婆塞五戒经》普化在家清信之士。《庐山复教集》卷上《上白莲宗书》⑦
二、白莲教的流变与遭际
白莲教与其它历史事物一样,处在不断演变之中,这种演变导致了当局政府对它的不同态度,而政府的措施又促使它进一步流变。白莲教以“普觉妙道”四字派定法系,但其组织非常松散,小茅黎之后未有一大家公认的首领出现,所以白莲教徒虽可以“白莲教”相号召,但其信仰与修持却全凭自觉,对于对白莲教理论缺乏了解的大多数信众而言,只是将之作为一种泛泛信仰。不过,南宋政府对白莲教既宽容,白莲教徒也无聚众起事的举动,双方相安无事。
元代初年,当局继承了南宋政府对白莲教的宽容政策,不过已加强了防范。二十七年后,最终下达了对白莲教的禁令,其根本原因在于,在元代接连不断的“妖人”惑众造反事件,有多起是冒白莲教之名的。江西都昌的杜万一,彰德的朱帧宝,柳州的高仙道,或自称白莲道人,或被视为白莲道人,他们或率众起事,或以左道惑众,极大地刺激了元政府。这些人冒白莲教之名的原因,在于此时白莲教未遭禁,而种种“邪教”皆在禁止之列。接着,政府发现白莲教徒的行径既可能滋扰社会治安,又违背了沙门戒律:建宁路等处有妻室孩儿每的一枝儿白莲教道人名字的人,盖着寺,多聚着男子女人,夜聚明散,佯修善事,扇惑人众,作闹行有,因着这般别生事端去也。又他们都是有妻子的人,他每的身已不清净,与上位祝寿呵,怎生中?将这的每合革罢了。《通制条格》卷二十九《俗人做道撤于是该年(至大元年,1308)五月,“禁白莲社,毁其祠宇,以其人还隶民籍”。⑧但三年以后,由于沙门普度的奔走呼号,白莲教又获准可以公开活动。沙门普度,庐山东林寺白莲宗善法祖堂主,号优昙和尚,在白莲教遭禁之后,以《上白莲宗书》并《庐山莲宗宝鉴》十卷呈与朝廷,以求解除禁令。《上白莲宗书》首先从历史与现实的角度阐明念佛有利于教化和统治;其次指出政府的禁令未分邪正,打击面过宽,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接着普度申明此前妄称白莲道起事者皆非本教念佛之人,另外一类人虽称白莲教徒,但非“真正的”白莲道人:臣尝见近世游荡之民众矣,既非出家,亦非在家,多是诈称白莲名色,不知理法,妄修妄作,其事不可枚举,略而言之,有十不应:……普度《上白莲宗书》普度认为这两类人于国于教皆有害无益,应在治理之列;最后,普度请求朝延对“白莲正宗”“照依历朝旧例褒封祖号”,并以《庐山莲宗宝鉴》颁行天下,以别邪正。《庐山莲宗宝鉴》十卷,辑录了普度之前倡导净土法门的佛教高僧的言行,与一些具体的修持方法,以及普度对当时社会上种种邪妄言行的破斥。普度的基本立场是试图通过溯本清源的方式,纠正不符佛法的错误言行,纯洁该教队伍,赢得政府的承认与支持。普度的这一愿望在当朝权贵的支持下得以实现,不仅禁令解除,而且“敬奉令旨,刊板印行”《庐山莲宗宝鉴》。同时,在京城大都建莲池会,当时的“朝贤宿衲”皆作了赞颂。此后,政府承认的白莲宗称伟白莲正宗”,其余称“邪宗”。应该指出的是,这一时期虽然大多数信众已流于对净土的泛泛信仰,甚至以此为谋生方式,但白莲教徒崇奉的经典仍以弥陀信仰的三经一论为主,各地白莲忏堂仍不脱净土宗庙宇设置规矩,供养西方三圣。另外,这一时期的白莲忏堂庄严辉煌,甚至过于寺庙,忏堂主人以白莲教为敛财工具的做法甚为普遍。这种现象和当时整个佛教状况有关,元代寺院经济畸形发展,寺院拥有大量土地并大力经营工商业等,以至于影响到了社会生产。同时元政府崇尚藏传佛教,藏密的一些修行方法被宫廷吸收并在社会上流传,其中讹谬颇多,普度极力批判的“常行异教,诈称莲宗弟子,妄指双修,潜通淫秽”⑨的行为就是白莲教徒对藏密双修法的滥用与误解。这种双修的滥用又启发一些不守戒律、乐于淫秽的白莲教徒对于一些佛学名词如“一合相”、“无漏果”等进行曲解。
总之元代白莲教发展有两种趋势:“一些白莲道人以茅子元正宗流裔自居,继承子元宗教学说和宗教实践”;而更多的人则模糊了子元倡教宗旨,在戒行上、经济上腐化程度日益加深,但向政府发难的白莲教徒却是微乎其微的。因此,在元末农民起义的酝酿与发起阶段,白莲教徒发挥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但是,以弥勒出世为名首先发难的韩山童,却仍袭用了元初起事者的伎俩,打出了白莲会的旗帜。后来,白莲教徒陆续加入起义军的队伍,但他们却无一人利用弥陀信仰,全部用弥勒下生为号召。他们在推翻元政府的运动中,无疑发挥了重大作用,不过不是作为以弥陀信仰为核心的传统白莲教团起作用的。
明清时代的白莲教,继元末之余波,变化更为剧烈。其原因有二:第一,经过元末农民大起义的洗礼,白莲教已面目全非,其教徒对自家宗旨已极模糊;第二,政府不分青红皂白的镇压政策加剧了白莲教的演变。朱元璋利用民间宗教的力量登上皇位后,为了巩固统治,避免重蹈元之覆辙,上台不久,就下达了对民间宗教的禁令:中书省臣奏:……白莲社、明尊教、白云宗,巫觋扶鸾祷圣书,符咒水诸术,并加禁止。庶几左道不兴,民无惑志。诏从之。《明实录》洪武三年六月甲子随后,这一禁令又在《大明律》中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政府的这一强硬措施,再加上元末起义的经验,白莲教很快走上了反政府的道路。现列举明初较著名的白莲教起义事件如下:洪武十二年(1379),四川眉县彭普贵⑩以迷信聚众起事,杀知县,旋败。洪武十九年(1386),福建僧彭玉琳自称勒佛祖师,组织白莲会,称晋王,年号天定,旋被镇压。洪武三十年(1397),沔县(今陕西勉县)白莲教徒起义,田九成称汉明皇帝,年号龙凤,高福兴称弥勒佛,王金刚奴、何妙福等称天王。耿炳文率军镇压,杀田九成等,王金刚奴逃走秘密活动。永乐十八年(1420),山东蒲台人林三之妻唐赛儿起义,称佛母,以白莲教聚众,据益都卸石棚寨,派兵攻莒、即墨、安丘,旋为柳升、林青等所败。赛儿脱险隐匿,成祖大索天下,无所得。《中国历史大事年表·古代》B11
此后,白莲教起义被镇压下去,转入地下活动,于明末改头换面后,再次揭竿而起。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清末。这一时期,白莲教儿乎不见了元代尚存的弥陀信仰特色,而是接受了民间流传甚广的弥勒救世思想。弥勒救世说,最早由北魏沙门法庆提出,此后在冀州(今河北)一带流传甚广,一直是民间用来反抗现政权的口号。以武力反抗政府是明代白莲教面对血腥镇压的主要方略。另外,还有一部分人将传教作为敛财致富和实现政治野心的工具,或者由传教而致或再捐纳为官,如李福达父子B12;或者公然勾结异族侵扰势力,出卖民族利益,如山西教首王良B13,等等。
清代的情况与明代类似,一方面是政府接连不断的禁令和镇压,一方面是处于地下进行活动、时而发难的民间宗教。明清时代的白莲教由于信仰的转变,完全脱离了佛教。“弥勒佛”虽是佛教称谓,但民间信仰的弥勒救世说与佛经中关于“当来下生弥勒佛”的预言根本不同,前者认为弥勒佛就在此时下生拯救苦难众生,并以反抗朝廷的面目出现;后者认为在极久远的未来,人寿八万岁时才有弥勒佛下生。同时,由于政府对白莲教的禁止与镇压异常坚决残酷B14,使得武力对抗失败后的白莲教不得不转入地下,往往在改头换面后以某种新的形式出现(甚至有人认为明清时代的各种民间宗教都源于白莲教),让政府防不胜防。“先污染后治理”是政府的唯一对策,而且效果往往并不明显。白莲教究竟发展到何种程度,当局根本无法获悉。至此,白莲教已完全脱离了政府的控制。
三、反思与启示
白莲教已经永远地成为历史了,远距离地来看其中的是非恩怨,仍有些什么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或许还能获得某种启示。白莲教的产生是持定历史社会生活的产物,又是对特定的社会变迁与社会需求的回应。
首先,文化重心下移是佛教宣传面向中下阶层的文化背景。李唐王朝废除士族制建立科举制扩大了统治阶层的来源,使文化的贵族化倾向日益淡薄,而宋代文官制的建立,则更扩大了文化的影响并增加了文化的平民化色彩。这表现在思想界是理学的创兴。理学既异于玄学的贵族化倾向,又异于六朝隋唐佛学的艰深与彻底出世性,同时又吸收了释道的某些因素,其平民化与可操作性吸引了当时大批地主知识分子。表现在文学界,则是诗词曲的繁荣,这代表了欣赏品味向市井方向的转变。伴随着这种改变,佛教宣传对象由主要面向王臣贵族与知识精英到主要面对一般大众的转变成为可能。
其次,深受重创的佛教在复兴后必然考虑如何避免再受打击,而走向民间与面向居士是必然的选择。经过唐武宗与后周世宗灭佛,佛教许多宗派深受重创,城市佛教一蹶不振,而禅宗与净土宗由于远离政治文化中心,受打击较小,逐渐成为佛教主流。这两宗都以简易直截著称,对于义学水平要求不高,尤其净土宗号称“普被三根”,易于大众接受,同时这两宗为了谋求发展也注意向民间传播。纵观历次法难根本原因都在于寺院经济膨胀、僧徒过多影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如何既承担社会责任,又不丧失自己的信仰,成为佛教必须尽快解决的现实问题。同时,出尘绝俗、遗世不群的高僧大德固然令人钦仰,一般僧众却一直占多数,其比例随着佛教走过极盛后而不断加大,而且随着佛教的普及,以世俗居家生活为主、宗教生活为辅的在家普通信众日渐增多,如何引导这部分人处理好世俗与宗教生活的关系,并探索适合于他们的修持方法成为时代的课题。再次,面对儒释道三教融合、佛门各宗派融合的历史趋势,新的派别的出现是传统佛教对此的回应。儒释道在经过魏晋南北朝时代的激烈对峙后,渐渐走向融合,思想界的代表是肇兴于北宋的理学。理学是援释道入儒的典范,但它仍继承了传统儒家对释道的态度,认为僧道世民出家“只是一个私”,而且,在他们看来,既然禅宗说“运水搬柴无非妙道”,那么“事父事君”又如何是非份之事?从彻底性和圆满性来看,理学修身养性的方式比佛教修持稍逊一筹,但它对注重入世的传统知识分子来说显然更具有吸引力。佛教在中国化的过程中已吸收了不少道教道家的修养方式和儒家的实践理性精神,此时如何回应理学的挑战,最为关键的一点是对儒家“敦尽人伦”的根本要求做出回答。过去佛教基本上是否定这一点,时代的演进要求佛教重新思考这一问题。
佛门各宗派经过隋唐从创兴到繁荣的历程,渐渐开始互相吸收融合,尤其净土法门影响日大,许多其它宗派的僧人也兼习净土或以净土为归。吸收各宗派的优点,探索更适合当代人的修持方法是佛教不断进步的必然要求。
总之,时代的发展要求佛教不断反思、推陈出新,茅子元创白莲教是佛教内部的一种改革,是从以僧人为主的佛教向以居士为主的佛教转变的一种尝试。子元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值得肯定的。但从白莲教的流变来看,这种改革无疑又是失败的。失败的原因,既有源于白莲教自身的,也有来自外部的。
无涉及。由于中国佛教向来以出家人为主,规范其行为的戒律严密细致,后来又有百丈清规予以补充,因此对出家人来说并不存在“无法可依”的状况。但对于居家信众来说,以宗教信条的方式规定其具体生活要依循的原则是必要的,同时,对于以世俗生活为主的信徒来说,具体修持毕竟只占生活的一小部分,如果没有一种圆满的见解来指导其日常活动,那么这种修持的效果就很值得怀疑,这很容易动摇其信仰的坚定性。实际上,在佛陀的教法中,尤其原始佛教的经典中,如《阿含经》,有不少关于在家人如何处理家庭关系,如何理财等等说教,尽管与中国的实际未必很契合,便至少说明佛陀对居家人生活的重视,只是在中国一直是儒家担当伦理教化的任务,佛教又侧重出世,因此这极有价值的部分被人忽视了。子元改革没有对这一点给予足够的重视,更无契理契机的指导,等于抽掉了改革的基矗第二,白莲教组织混乱,自身管理不善,是造成其流变的重要一环。对于佛教来说,一直是靠严格的传承来保障教团的纯洁性的,佛法的传承者同时也是这一宗派的领袖。白莲教传承不明,小茅黎之后并无大家公认的领袖出现。普度复教时也感叹“本宗东林寺虽有祖宗之名,而实难检而束之”B15,承认对组织涣散无能为力,只能将无法约束者划归“邪宗”。正因组织涣散,才使某些别有用心者可以趁机冒白莲教之名起事,并联络不明真相的教徒。子元改革最终失败的外部原因是它面对着双重压力,一重来自于佛教内部,一重来自于统治阶层。子元传教对象主要为在家信众,这招来了某些僧人的不满,如宗鉴嘲讽之“劝诸男女,同修净业”,后来的志磐措辞则更为尖刻。对于在家居士而言,子元的教法不仅无可厚非,而且是比较实际的,之所以招来如此讥讽,在于中国传统佛教的倚重出世、崇尚高僧的传统。在许多中国人心目中,出家与信佛差不多等同,修行更为出家人的特权,几乎所有法门都以出家为前提。而当历史的演进对此提出质疑时,大多数佛教僧人并未对此传统进行反思,再加上中国文化的保守性,于是对新生事物往往很难接受。佛教内部对白莲教的排斥加重了统治阶层对它的警惕与排斥。中国历朝政府对宗教的态度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纯洁僧道队伍,宋元明各代都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僧道必须守出家戒律:一是严密防范,防止某些人利用宗教发动起义,反抗政府统治。中国封建王朝的帝王大臣颇有深通佛法者,他们能够依佛教的戒条来规范僧众,甚至能依据经典及自己的理解来品评各种法门僧人体证之高下,尤其崇敬高僧,推重完全摒弃俗世习染的风骨。其推崇出世的另一层深义在于使出家人不介入世俗事务,以防止某些人利用宗教起事,这是政府对待宗教的基本出发点。例如,在处理白云宗有关事件时,主管大臣力陈了道民的种种可恶行径之后,道出了政府的根本忧虑:“昔传五斗米道者,始托黄老分遣弟子,周游四方转相诳诱,其后数十万众同时窃发,汉室遂微。今此曹若不防闲,何以不至?”B16这也是白莲教历次遭禁的根本原因,甚至南宋白莲教初创时毫无异常举动,政府便出于“防闲”,下令禁绝。元代白莲教遭禁也是如此,只是比宋代多了几个冒白莲教之名起事的人。这种不分良莠一并禁止的做法到明代达到顶峰,也是与此同时,白莲教有了根本性质的转变。这种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做法,不过是智子疑邻的表现,事实证明是不可取的。明清时代白莲教信仰弥勒救世说代表了大众改变社会现实的要求,对于大多数白莲教信众来说,他们所面临的问题无非有两个,一是现实生活中的苦难,一是终极关怀的寄托,前者本该是社会与政府要解决的问题,后者一般应由宗教来承担。但明清时代走向没落的封建社会已越来越在解决人民生活需要方面显得无所作维为了维护统治又不得不加强防范,广设特务机构,不惜动用武力对异已者进行残酷镇压,这使得处于水深火热中的大众不得不另寻出路。在舒解社会戾气,寄托心灵方面本该发挥积极作用的传统宗教(主要指佛道二教)则越来越乏生机与吸引力,难以完成重任。弥勒信仰之所以被接受,就在于它此诱人的许诺:弥勒下生就在此时此地给予信众世俗的与宗教的双重满足。因此,它既敌视它的政权,试图以武力改变社会状况,满足自己的世俗需椰又不满于佛教远离政治与非暴力主张对其改造现实的约束,试图以宗教的形式张显其主张,增加宣传的感染力。纵观中国历史,谶语和民间信仰性质的神话往往成为发动农民起义、农民战争的宣传武器,在增强组织的向心力上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历代统治者在取得政权后,一般都对此异常警惕。实际上,在繁荣、和平的年代,这种谶语与神话也不在少数,只是社会矛盾尚可调和,人心思定,它难以鼓动起生活尚可维系的民众。可见是社会矛盾而非谶语等是形成大规模起义的根本原因。明清统治者消除对立面的作法无疑是不明智之举,首先,这种舍本逐末的办法并不能真正维护统治,促进社会发展;其次,对立面是不可能被消除的,只要其存在的基础尚存,它就一定会找到表达自己的形式。白莲教流变的教训是深刻的,它给予我们的启示也是多方面的。无论是佛教自身的发展、民间宗教的活动,还是政府的宗教政策探讨,都可以从中获得某种启发。
注释:
①具体为南宋高宗绍兴三年,西元1133年。②收于《续藏经》第130册。③普度《庐山莲宗宝鉴》卷四《慈照宗主》,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七册。④详见马西沙《中国民间宗教史》第三章《摩尼教在中国的传播》。⑤《释门正统》卷四,收于《续藏经》第130册。⑥《庐山莲宗宝鉴》卷二《慈照宗主圆融四土选佛图序》⑦收于《元代白莲教资料编》,杨讷编。⑧《元史》卷二三,《武宗纪》一。⑨《庐山莲宗宝鉴》卷十。⑩马西沙《中国民间宗教史》P137页。B11沈起炜编著,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B12《明史》卷二O六《马录传》。B13明朱国桢:《涌幢小品》卷三十二。B14如洪武十四年(1381)镇压浙江的白莲教起义就杀教徒两万余人。B15《上白莲宗书》。B16志磐《佛祖统纪》卷四十八,收于《大正藏》第49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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