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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法师与晚唐诗人韩偓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沈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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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法师与晚唐诗人韩偓
  ——《〈香奁集〉辨伪》之辨
  作者:沈金梅
  在弘一大师闽南14年行化事迹中,《香奁集》辨伪是非常突出的一项。
  1933年10月间,弘一大师在泉州开元寺尊胜院弘法讲律、圈点南山钞记告一段落。一天,他与广洽法师等坐车去泉州之西的净觉寺,道经南安县境内的潘山,发现路旁矗立着晚唐诗人韩墓道碑。弘公欣喜若狂,当即下车瞻谒,颇有“袈裟和尚伏碑前”的意味。从此,他开始了持续七八年之久的为韩辩诬、为《香奁集》辨伪的活动。
  韩偓(844—923年),唐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附近)人,字致尧(一作致光),小字冬郎,自号玉山樵人。
  韩偓为人耿介宽容,敢于直言。在仕途上不急不躁,谦让退后,有“唐代完人”之称。龙纪元年举进士,官翰林学士、中书舍人。初召授左拾遗,以病不就。后迁累左谏议大夫,宰相崔胤让其管些财务上的事,他也接受了。中书舍人令狐涣为人机巧灵活,昭宗(李晔)有意让他当宰相。过了几天,又有些后悔,对韩偓说:“让令狐涣当宰相,许会误事,还是得先用爱卿。”韩偓推辞说:“涣乃再世宰相,他知道该怎样履行职责。况且,陛下已经有所许诺,不能随意更改。”昭宗说:“我未尝面命,有什么可怕的?”韩偓说:“许诺令狐涣的事可改,为什么单单许诺臣的事就不可改变呢?”尽管昭宗如此急切,但他都推辞了。韩偓还竭力向昭宗推荐过御史大夫赵崇劲正雅莹,有宰相之才,淮绳中外之能。昭宗知道韩偓是赵崇的门生,能这样地器重老师,对他容人谦让的度量越发叹赏了。
  在朝时,韩偓向为昭宗所倚重依赖。昭宗被逆臣韩全诲、周敬容等劫持凤翔,韩偓连夜追随救驾,君臣相见,恸哭不已。韩偓后迁兵部侍郎、翰林承旨。君臣二人常在一起密议国家大事。有人嫉妒,向昭宗挑拨说:“韩常把宫内的一些事泄露出去,不能同这样的人共图国政。”昭宗愤怒地说:“卿有官属,日夕议事,为什么你不让我与韩学士见面商谈呢?”
  昭宗对逆臣刘季述手下一帮人非常痛恨,有意除恶务尽。韩进言说:“陛下诛刘季述时说过,同党皆赦免不问,现在又要一律诛杀,谁不怕死呢?暂时忍一忍,以后再说吧!朝廷各种官员加上亲属不下两万人,陛下就是杀他六七个为首作恶的,也未必有效,反倒促进了他们的反叛之心。陛下的权力本来就分散在四面八方,不宜再涣散人心了。上下一心,摄领权纲,天下才可治理啊!”昭宗向韩偓靠近说:“这件事,朕就只对你一人说说罢了。”
  宰相韩贻范母丧,昭宗有意诏其还位,需要韩偓起草诏文。韩上书说:“贻范处丧未数月,这么快让他回来就位,有伤孝子之心。相府里的事,一位宰相就能办理。陛下如果真的看重贻范之才,就应该等其满了居丧期再召他回来,保必让他入朝时峨冠博带,回到家中泣血于灵柩之侧呢?哀伤而废务,勤政则忘哀,都是不合人情之事。”有人威协韩偓说:“你不写诏文,想找死吗?”韩偓说:“腕可断,这个诏书我决不写!”
  一次宫中有宴,主持者让韩偓与京兆郑元规、威元使陈班同席侍宴,他拒绝说:“学士不与外班接。”主持者一再邀请,他不得已暂时坐了下来。等郑元规、陈班一到,他又走开了。中原大军阀、梁王朱全忠和崔胤临陛宣事,其他人都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唯独韩始终不动。还说:“侍宴无辄立,二公将我以为知礼。”朱全忠认为韩偓瞧不起他、刻薄他,崔胤也很不高兴。朱想诛杀韩偓不成,又在皇帝面前诬告他有罪,终于将他贬谪去当汉州司马。韩偓临走,昭宗紧握他的手,流着眼泪说;“我左右无人矣!”
  哀帝(李祝)继位,有意召韩偓还宫,重新起用,韩偓不愿入朝。过了两年,朱全忠代唐称帝,建立梁朝,韩偓更不愿进京了,携其眷属南下福建,依从了闽王王审知。
  韩偓最后几年,隐居南安九日山。那里至今还有他一些行踪遗迹。前说韩偓墓所在的葵山,即与九日山相距不远。
  韩偓不仅是一位政治人物,也是晚唐的重要诗人。其诗以律绝为主,多写艳情,词藻绮丽,有“香奁体”之称。他晚年所作,则以抒写唐末政治变乱及自身遭际为多,感时伤怀,风格慷慨悲凉。他的主要作品,《唐书》艺文志著录《香奁集》一卷,又《金銮密记》五卷。后人辑有《韩内翰别集》(又称《玉山樵人集》)传世。近代编辑出版的,则有桐城派后期作家吴汝纶评注,其子吴阖生补注的《韩翰林集评注》本。
  或许由于弘公的父亲李筱楼,和评注《韩翰林集》的吴汝纶是同科进士,弘公很早就知道吴汝纶其人并接触过他评注的韩诗(弘公说“儿时居南燕,尝诵偓诗”);加上清朝末年的现实状况,与10年前韩偓身处的历史环境有某些相似处,尤其在思想情绪和人格素质上的合拍相引,弘公与韩偓特别有缘。唐代末年,叛逆作崇,政局不稳,最终导致改朝换代。韩偓不愿意附逆助虐,避地来闽,隐居而终。其耿耿忠心,可与日月争光。弘公对韩偓的品格早就十分钦佩,现在自己也到了南闽,到了韩偓当年的隐居地,还发现了他的墓道,从其佛家眼光看,这又是一层缘分。
  自那次发现了韩偓墓道,弘公和广洽上人,又两次前去踏勘考察。他们在墓碑前摄影留念,在墓碑后面的山岩间仔细地寻觅墓茔。原先的墓碑,系一花岗岩,上面阴刻楷书“唐学士韩偓墓”六个大字,系清末举人曾遒所书。由于风雨剥蚀,碑字旧涂朱色早已脱落模糊。弘公致信俗家弟子高文显说:“仁者寒假返里时,能以洋漆(朱色)再涂治之,尤善……再有,余前往山麓觅偓墓不得。仁者能于附近各地详为寻觅,或能发现亦未可知也。”(1935年十一月信)①由于弘公的钟情与推崇,也引起了闽南人士对韩的重视,终于找到了位南安丰州葵山之麓的韩偓墓。一向关心古迹的泉州老进士吴增,在黄仲训的资助下,为之重修一新。
  弘公对韩偓这位唐末诗人在南安等地的事迹和诗作更加留意起来。他责成高文显为韩偓作一传记,心旌其忠烈刚正的崇高人格,还有意重新编辑出版韩偓诗集。他致信高文显说:“仁者暇时,宜编辑《韩偓评传》一卷(或仅题名曰《韩偓》,或用他名,乞酌之?)。居南安久,墓亦在此,是为尊邑最胜之古迹,想仁者必乐为提倡也。”(1935年十一月十三日信)
  俗家弟子高文显(1912—1991),别号胜进,福建南安人。弘公第三次来闽住厦门南普陀寺,当时高文显还是厦门大学心理学系的学生,也寄宿在同一寺内,得与弘公认识。从此,高亲近弘公多年。弘公的不少宣佛讲演,由他记录整理。抗战期间,高文显南渡菲律宾执教。后来又去英国留学,得博士学位。在致夏丏尊的信中,弘公这样谈过高文显及其一家:“高君自幼蔬食,其母及姊亦尔。全家信佛法,高君与姊不婚不嫁,故其家庭与寺院无异。”(1937年正月四日信)高文显故里南安县水头镇埕边乡,有一座远近闻名的古刹,叫做“双灵寺”,建于清嘉庆七年(1802年),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关于这一古刹,当地有这样的传说:水头镇人高钟卓第三女名榜,因辞婚绝粒,持斋21年,于嘉庆六年十一月廿六日成佛。高家第四女名瓜,亦因辞婚绝料,持斋19年,于嘉庆九年三月初八成佛。乡民以真身塑像祀之,称为灵女。将供奉两位灵女的寺庙称为“双灵寺”。弘公与高文显结识时,双灵寺住持宏贤法师,即为高之生母。1937年12月中旬,高氏母子曾迎请弘公光临双灵寺,宣讲《梵网经菩萨戒本浅释》,并书一条幅:“愿一切众生悉得成佛”,赠双灵寺供奉。
  有了编写韩偓传记的计划,弘公便与高文显等弟子开始搜集有关历史记载和韩偓在南安等地的传闻轶事。
  1935年秋,弘公去泉州东北方向的惠安县弘法,高文显随侍。在当地图书馆中,高从一本名为《螺阳文献》上,发现一首韩当年游惠安松洋山所作的佚诗,题为《松洋洞》。诗曰:
  微茫烟水碧云间,拄杖南来渡远山。
  冠履莫教亲紫阁,衲衣且上傍禅关。
  青邱有地榛苓茂,故国无阶麦黍繁。
  午夜钟声闻北阙,六龙绕殿几时攀?
  经查对,《全唐诗》韩偓集中并没有收入这首诗。高文显将全诗抄呈,弘公即戴起眼镜,反复披诵,说此诗系韩偓所作无疑:“因为诗格的高超与忠愤,都可以断定是孤臣亡国后的悲歌。”弘公对获得此诗,十分地欣喜,回泉州后,立即将其书成中堂一幅,作为访游惠安的一大纪念。
  隔了几天,泉州昭国学的李钰先生来访。弘公又欢喜地告诉李先生说,他在惠安获得韩偓佚诗一首,并当场念诵了一遍。李先生也逸兴大发,约定弘公第二天往游南安名胜和东晋时代建立在九日山下的延福寺。
  九日山和葵山在泉州之西的丰州,地属南安。中唐时做过宰相、后被谪贬为泉州别驾的姜公辅,还有躲避天宝之乱南来的诗人隐士秦系,都曾在这里留下不少佳话。这里也是韩偓隐居南安时常到的行踪之地。
  韩偓在一首题为《南安寓止》的七律中写道:
  此地三年偶寄家,枳篱茅屋共桑麻。
  蝶矜翅暖徐窥草,蜂倚身轻凝看花。
  天近函关屯瑞气,水侵吴甸浸晴霞。
  岂知卜肆严夫子,潜指星机认海槎。
  据元代人注释,此诗作于癸酉年(913年)。以此推算,韩偓至迟在辛未年(911年)来南安隐居。壬申年(912年),韩偓作有七律一首《赠僧》:
  尽说归山避战尘,几人终肯别嚣氛。
  瓶添涧水盛将月,衲挂松枝惹得云。
  三接旧承前席遇,一灵今用戒香薰。
  相逢莫话金銮事,触拨伤心不愿闻。
  吴汝纶在评注此诗时说:“《唐诗鼓吹》解此诗未得本旨。此因僧为唐帝旧人,自触其故君故国之思耳。此乃乱后相遇之作也。”九日山下有西晋太康九年留下的延福寺,韩偓不仅到此游览过,还遇上了“唐帝旧人”,触发了“故君故国之思”。这首《赠僧》诗,可能就是赠给已作九日山僧的“旧人”的。弘公多次上九日山,登高士峰,吊姜相坟,诵《赠僧》诗,曾与高文显、温陵梅石书院的李钰等同游,频频谈论韩,说他与韩偓不知道有什么宿缘,一提到他的名字,就“无限地欢喜”。
  据福建永春名儒郑翘松所著《永春县志·流寓传补遗·韩》记载,韩偓在福州住了三年,己巳年(908年)春天,自沙县抵邵武,拟去江西,被闽相急速召回。韩到南闽,本想依靠王审知有所作为,岂料王氏父子不能抗节讨逆,以伸大义于天下,他就到南安九日山隐居下来。此前,他曾在永春两年,永春旧为桃林场治地。韩偓在桃林场居住期间,赋诗不断。查吴汝纶编注本《韩翰林集》所收诗作,自《此翁》以下数十首,《香奁集》所收《多情》等多首,都写于永春桃林场。
  弘公结识不久的童子李芳远,即为永春县人。通过他,弘公搜集到韩偓在永春的部分史料。李芳远致信弘公说,韩偓住永春陈山岩时,在山中建过一个小亭,每逢月夜,独携七弦琴,去亭中弹奏。又在亭边杨树下与月相见,题诗多首。现在亭子已废,其迹尚在。在陈山岩所作之诗,多已散佚。今剩陈山岩殿前石刻一联,为偓所题。联曰:“千寻瀑布如飞练,一簇人烟似画图。”李芳远后又向弘公报告说,陈山岩寺后有诗一首,雪山寺那里亦有存诗两首,大约都是石刻。
  李芳远提供的这些材料,弘公如获至宝,他致信性常法师说:“偓能弹琴,昔无记载。偓之笔迹他处绝无,今闻陈山岩有联及诗,雪山寺亦有诗,可谓稀有,至用欢怀。拟请性公老人②托永春诚实可靠之善友,偕一拓字之工人,携带纸墨及拓字用具,亲往陈山岩及雪山寺,拓摹各数份。后学愿得两份。此为稀有难得之宝。以此拓本张诸座右,不啻与相晤谈也。”(1938年十一月信)言辞间表现出对韩钦慕备至,一往情深。这里需要补正的是,“韩偓能弹琴”,并非如弘公所说“昔无记载”。在《韩翰林集》卷二中收有一首题为《南亭》的五言排律。诗曰:
  每日在南亭,南亭似僧院。
  人语静先闻,鸟啼深不见。
  松瘦石棱棱,山光溪淀淀。
  堑蔓坠长茸,岛花垂小茜。
  行簪隐士冠,卧读先贤传。
  更有兴来时,取琴弹一遍。
  诗中所谈的这个“南亭”是否就是陈山岩所建的那个亭子,虽很难确定,但通过这首诗韩已说明,他是会弹琴的。
  经过两三年的努力,材料已基本备齐,高文显便着手《韩偓评传》的撰写工作。
  《韩偓评传》如何撰写,从一开始,高文显就得到了弘公的具体指导。说得更确切一点,整部书稿的主旨和思路出自弘公,高文显仅仅是一位执笔者。其中主要一章《〈香奁集〉辨伪》,从高文显的回忆文章来看,很可能就是弘公的手笔,或者主要行文出自弘公之手。
  关于撰写《韩偓评传》的主旨,以及主要论点和论据,弘公在1935年旧历十月十三日致高文显信中作过多次表述。他说:
  ……最要者,为辨明《香奁集》决非作。(《辞源》中有《香奁集》——在香字部·一条,已为考据辨正。乞检阅之。)卷首即须标明此事,以后再详论之。(书中须前后二处辨正此事。所以再说不嫌重复者,恐阅者于此事不注意也。)
  近代《香奁集》流通甚广,以此污,实为恨事。乃刚正之人,岂是作香奁诗者?
  ……
  所主要者,即是辨正《香奁集》,与偓在南安时诸遗事耳。《新唐书》中所载诸事,唯择其有兴味者略记一二,其他皆仅举大纲。
  1936年立春前一日,弘公致夏丏尊信中说:《韩偓评传》此书乍观之,似为文学书。但其中提倡气节,屏斥淫靡,亦且倡导佛法,实为益世之佳作。
  1941年二月,弘公致高文显信谈道:吴阖生为《韩翰林集评注》所作跋语)谓《香奁集》为假物寓兴而作,非是实事,此亦旧谈。乃今人作香奁诗者,何尝不以是自文其过也。
  归纳起来,弘公责成高文显撰写《韩偓评传》的主旨有两个:一是辨明《香奁集》非韩所作;二是“提倡气节”,“屏斥淫靡”,“倡导佛法”。其主要论点与论据有三个:一是,韩偓乃忠烈刚正之人,不可能去写香奁之作;二是历史上已指出过,《香奁集》乃他人假托韩偓之作;三是所谓“假物寓兴”之说,乃是作香奁体诗者的一种掩饰之词。
  由高文显执笔,经弘公反复修改定稿的《韩偓评传》1937年上半年就交给了夏丏尊主持的开明书店编辑部,且已排出校样,不久即可出版。就在这个时候,遇上了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开明书店总厂在“八·一三”战火中烧毁,《韩偓评传》和其书稿书版,也毁于战火之中。这对作者和弘公来说,是很痛心的事。但弘公并没有因此气馁,而且他进一步搜集资料,准备重新编写。上文中列举的有些史料,就是在这之后继续搜集到的。高文显在回忆中谈到,“法师说,也许因为对着韩偓赞美太过了,所以遭着不幸呢!因为他在韩偓的传记中曾有一章《〈香奁集〉辨伪》,用十二分的考古癖,为《香奁集》证明是伪作,而说韩决不是做香奁诗的人,因此把韩在文学史上被作为唯美派总代表的地位推翻了,难道韩偓不起来反对吗?(因为佛教徒是相信有灵魂的。)所以嘱我从新编纂,再谋出版,以慰忠魂。”③
  高文显又花了两年多时间,重新写成《韩偓评传》一稿,弘公亦再为撰序。④序言中对韩偓的品格和高作传记的意义,作了这样的评价:
  唐季变乱,中原士族徙闽者众。以孤忠奇节,抗忤权奸,既遭贬谪,因隐南闽。蔬食修禅,冥心至道,求诸季世,亦稀有矣。
  胜进居士为撰偓传,以示青年学子,俾闻其风者,励节操,祛卑污,堪为世间完人,渐以熏修佛法,则是书流布,循循善诱,非无益矣。夫岂世俗文学典籍所可同日语耶?
  此序比前二序,进一步点出了弘公推崇韩以及他与韩偓特别有缘,而且点出为他作传的另一重要原因,即韩偓隐居南闽后,“蔬食修禅,冥心至道”这一层。
  从1939年以后至其圆寂前一年(1941年),弘公写给高文显等人的信来看,在谈到重新编纂《韩偓评传》一事时,弘公一直坚持原先的主张。因此,关于续作尤其是为《香奁集》辨伪一节的主旨、论点和论据等等,仍可按前面归纳的几点略加评述。
  无论《香奁集》是否系韩偓所作,如果单从提倡气节,屏斥淫靡、倡导佛法这一角度上说,批评那种专事于描绘女性体态、闺阁思春、男女欢悦情景的所谓“香奁体”诗词,是情理中事;即从世俗眼光看,这种批评和屏斥,亦有其积极的意义。那种特定情景下的艺术性描绘姑且不论,一般地说,香艳肉感的淫靡艳词,确实不利于人品的提高和气节的培育。弘公和高文显编纂《韩偓评传》之时,又正值本世纪三四十年代国家和民族处于生死存亡之际,在那种时代背景下,通过对《香奁集》的辨伪,收到了屏斥纤软浮艳,提倡刚正忠烈之效。不论两位作者最初的构想,是否明确地包含着这层时代意图,在客观效果上,确有如此积极的现实意义和现实价值。这是不能否认的。
  但具体到《香奁集》是否系韩所作,弘公与高文显(主要是弘公)所作的考证辨伪,无论论点还是论据,均显得说服力不足。诚然,韩偓乃忠烈刚正之人,就通常观念中这类人的人品及其思想性格的构成因素和外在表现而言,他们似乎不会去写作被称之为“香奁体”的诗文。然而,不只人性及其具体的思想性格的构成是很复杂的,作为诗人作家,其创作风格更不会是单一的,所以,不能绝对地说:“偓乃刚正之人,岂是作香奁诗者?”此其一。
  其二,刚正忠烈如韩偓,即使有香奁体的创作,且已存留后世,又何损其人格之光辉?面对他复杂的思想性格和创作风格,后世之人,既无须将其刚正忠烈之一面,与其对声色犬马的兴趣以及在诗词中有所表现之另一面,截然对立起来,以为非如此就无法彰现其人格之光辉,不能同其有香奁之作而否定韩偓人格之伟大,更不能专以低级趣味,津津乐道其香奁之作,以致掩蔽了韩偓人格之亮色以及整个诗作的格调。总之,无论从哪个角度上,抓其一点而不及其余的做法,都不是对韩偓一这具体历史人物和诗词大家的整体和完整的把握与评判。吴汝纶、吴阖生父子编纂的《韩翰林集评注》本,弘公是反复提到过的,而吴汝纶在为该评注本所作的跋语中说:
  韩致尧为晚唐大家,其忠亮大节亡国悲愤,具在篇章;而含意悱恻,词旨幽渺,有美人香草之遗……世之称翰林者,徒以其香奁诗耳,或谓香奁为和凝之作嫁名于韩,方虚已辨其非。夫志节如韩致尧者,即香奁何足为累,固不必为讳。然世之知致尧者惟此,则不幸。苟无香奁之作,不且湮没而无闻矣!名之显晦有时,或显矣,而其孤怀所寄,乃盖以汩丧而莫彰。此尤秉笔者所不自料也。李长吉好言身后事,世辄目为鬼才;韩翰林作《香奁集》,世遂赏其艳。此皆浅识炫于目前,与作者之意相去绝远。譬之相马者,徒颠倒于牝牡骊黄之间,而不复知有千里也。岂不哀哉!
  这倒是一番较为全面而通达的话。弘公在准备续作《韩偓评传》时,他自己自然会看过小吴的跋语。遗憾的是,由于他一门心思要为韩偓辩解,并否定其有香奁艳体之作,因此未能接受这番通达之语,导致其极力否定《香奁集》为韩偓所作的原因之一,是否如小吴所说的那样,由于他单“赏其艳”,而“与作者之意相去绝远”了的缘故呢?或者,“譬之相马者,徒颠倒于牝牡骊黄之间,而不复知有千里”呢?
  其三,所谓《香奁集》“决非偓作,乃他人嫁名于韩”一说,也缺乏足够的说服力。
  弘公初次提到《香奁集》非韩所作,依据的是旧版《辞源》中的说法。而《辞源》释文依据的是宋代沈括的说法。沈括在《梦溪笔谈》卷十六《艺文三》“和凝艳词嫁名于韩偓”条中说:
  “和鲁公凝有艳词一编,名《香奁集》。凝后贵,乃嫁其名为韩偓,今传韩偓《香奁集》,乃凝所为也。凝生平著述,分为《演纶》、《游艺》、《孝悌》、《疑狱》、《香奁》、《赢金》六集。自为《游艺集》序云:‘予有《香奁》、《赢金》二集,不行于世。’凝在政府,避议论,讳其名,又欲后人知,故于《游艺集》序实之,此凝之意也。”
  和凝自己只是提到有《香奁集》一作,和“不行于世”的事实,并非进一步点出他的《香奁集》就是署名韩偓的那本《香奁集》。两人作品的名字相同是常有的事,从和凝有本“不行于世”的《香奁集》的自述中,不能推出署名韩的《香奁集》,即是和凝所作那本《香奁集》的结论。沈括所谓“凝后贵”、“在政府,避议论,讳其名,又欲后人知”,“乃嫁名其为韩偓”,“今传韩偓《香奁集》,乃凝所为”,等等说法,只是一种想当然的主观推论,并非确有真凭实据的科学论断。
  和凝(898—955年),比韩偓晚生50多年,在其青年时期,韩已经去世,而到其飞黄腾达之时,韩偓的《香奁集》(至少其中有一部分也收入了《韩翰林集》的作品)早已闻名于世,他怎么可能暗示世人韩偓的《香奁集》是他的作品呢?世人能相信吗?和凝不仅有诗作,也有词作。《北梦琐言》中说:“晋桐和凝少时,好为曲子调,布于汴洛。洎及相,专托人收拾焚毁不暇。”但据宋人说,他那次焚词是经过选择的,并非将所有艳词丽曲全数焚去,其存而未焚者名为《红叶稿》。这些作品,内容之轻狎,词语之藻丽,比起韩偓的《香奁集》,有过之而无不及。他能将这样的作品留存下来,还怕世人议论自己亦有韩偓式的作品,而去嫁名于韩偓吗?在五代,和凝也算是一位颇为有名的诗人和词人,当然更没有必要去暗示韩偓的《香奁集》系他之作,以抬高自己在诗词界的地位。凡此种种,都可说明,“和凝艳词嫁名于韩偓”的推论,是不能成立的。近代多数文学史家和文学史著作,并没有接受这一推论,也可证明其说法是经不起推敲的。
  再有,作品本身是再充分不过的证据。弘公推荐过的吴氏父子评注本《韩翰林集》,是韩诗词结集的总名,其中包括两个集子:《韩翰林集》三卷和《香奁集》三卷,还有作为附录的几篇杂著文字。据笔者粗略对照,至少有以下15首诗词作品,既在《韩翰林集》中出现,同时也收入了《香奁集》。篇名是:《袅娜》、《多情》、《闺怨》、《夜闺》(《香奁集》题为《闺情》),《半睡》、《春恨》、《已凉》(《香奁集》题为《天凉》)、《初赴期集》、《咏柳》、《荔枝三首》、《南浦》、《深院》和《阑干》。
  《香奁集》收韩偓诗词近百首,与《韩翰林集》重复的篇名占十分之一以上。这就出现了以下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假若真像弘公所推论的,韩偓不可能去写香奁体诗词,《香奁集》也“决非偓作”,那么收入《韩翰林集》中的那10多首奁体诗词,又系何人所作呢?韩偓能把他人的作品收入自己的集子中吗?在这里,“和凝艳词嫁名于韩偓”之说是无济于事的,因为《韩翰林集》问世时,和凝恐怕还没有登上诗坛呢。前人能将后人之作充当自己的创作吗?作为晚唐一大家的韩偓也无这种必要啊!如果《韩翰林集》系他人、后人所编,又何必要将相同的作品收入不同的集子中呢?这里只有一种解释:韩偓先有收入《韩翰林集》中的那10多首香奁体之作,之后,他不但不认为自己不该作这类作品,还继续创作更多的同类之作,并结集成为《香奁集》问世。再一个问题是,以弘公的思路,尽可以否认《香奁集》为韩偓所作,但他犯一个顾此失彼的错误,或者说同时有了不能自圆其说的疏忽:他在否认韩偓创作过整本的《香奁集》之后,对那部分同时收入《韩翰林集》中的奁集之作,又该如何解释呢?
  关于弘公指责的“假物寓兴”之说,也需要申说一下。弘公在致高文显的信中批评“假物寓兴”的说法,具体对象指的是吴阖生。其实,他是将批评对象搞错了。在吴氏父子的《韩翰林集评注》本中,写作跋语的吴汝纶,是有“美人香草”的提法,但明确提出“假物寓兴”说的,却是为这一刻本写叙的冀州人赵衡。当然,这只是小小的差错,不足深论。关键问题是,弘公是想通过批评“假物寓兴”这一“旧说”,一概否定在其“文饰”下出现的“香奁体诗词”。从其佛家眼光来看,这是意料中事。但具体到韩的作品,如此批评,恐怕过于偏激了。文学史上确有一部分在“假物寓兴”幌子下专写香奁体诗词的作者,但从屈原一直到韩,他们的不少作品,也确实在以“美人香草”“假物寓兴”,表达其“忠亮大节”和“亡国悲愤”等政治意愿和人格品位。弘公是有些从表面上去判断韩《香奁集》中的部分作品了;由于是从表面上着眼,再加上佛家固有的眼光,就很自然地要一概否定韩的《香奁集》了。而为了维护韩,他在作出这种否定时,又只能沿用并无确切事实根据的,“和凝艳词嫁名于韩偓偓”的旧说了。
  弘公极力否定韩偓《香奁集》的做法,与其对待自己部分诗词作品的态度是一致的。先前与弘公同是南社社员的尤墨君,20年代初期,有意将其在俗时写作的诗词作品辑录出版,取名《霜影集》。开始,他并不反对,只是说:“三十岁以前所作诗词多涉绮语,格调亦卑,无足观也。”他嘱咐尤墨君,《霜影集》刊出后,寄一册他在北京的侄儿李圣章,说是圣章为“俗家后辈之贤者,以此付彼,聊表纪念。”但在尤墨君编定目录,寄去审定时,弘公却说:
  “若录旧作传印者,诗词悉可删,以诗非佳作,词多绮语。赠王海帆诗不记有此事。以前送致社之稿皆友人代为者,未经朽人斟酌,故甚淆乱。《白阳诞生辞》亦可删……鄙意以传布著作者,宁少勿滥;又绮语尤宜屏斥,以非善业也。”⑤
  从其佛家眼光来看,弘公这样做,也是可以理解,顺理成章的。但否定事实,不等于事实没有存在过,也不等于事实不再存在。不敬地说,李叔同在成为弘一法师前,不只写过绮语艳词,且还走马章,出入柳巷,甚至为“乐籍”辩护,认为“乐籍”是文明发达的动因之一⑥。这固系时代使然,不足深怪,但毕竟是事实,是其人生道路上的一个阶段。这些,李叔同在成为弘一法师,成为人们崇敬的一代高僧大德之后,实在无须回避,也是无法回避的。李叔同根器再深再广,或者前世多么有缘,他和众多遁入佛门者一样,也都是从一般俗人慢慢修炼成高僧大德的。对于以往做过的诸多(包括写作绮语艳词之类)非善业中事(就佛家眼光而言),除了念经忏悔,消除业障,当初的事实本身,恐怕也难以否定吧!因此,既已成了高僧大德的弘公,实在无须有这样的考虑:因为以往那些非善业行为,有可能影响到自己作为高僧大德的形象,从而硬是采取一概否定的态度。而从李叔同自己,在成为高僧大德之前,也写过类似香奁体诗词的作品这一事实,不正可以证明,刚正忠烈的韩偓,并非不可能写下《香奁集》这类作品。弘公如果能够反诸求己,恐怕不会有《香奁集》“决非作”的说法了。
  高文显重新编纂的《韩偓评传》,弘公住世时没能问世,直到1984年,才由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出版,书名直称《韩偓》。笔者无缘见到该书,因此无法推断:高文显居士在弘公圆寂之后,是否对原稿再行修改,其观点是否仍然沿用了弘公当年的种种说法。如前所说,高文显虽是评传的作者,但撰写中的主要观点和思路出自弘公,他仅仅是执笔者。上面引述过高在1941年发表的《弘一法师生平》中的一段话,从那段话的字里行间看,高似乎并不完全同意弘公的想法。他甚至将所作韩偓传记,直截了当地说成是弘公的作品。这并非全是谦词,而是一种很大程度上的实情。就是在那段引文中,有这样的话:“他(弘一法师)在韩偓的传记中曾有一章《〈香奁集〉辨伪》,用十二分的考古癖,把《香奁集》证明是伪作……”玩味其文外之意,高文显对弘公所作的《香奁集》辨伪,不是没有保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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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金梅:天津市李叔同研究会常务理事、《天津文学》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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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①据明季徐公《钓璜堂集》称,有王忠孝(晋江人),在浙江舟山发现过韩断碑。而弘一大师在《致王梦惺》信中则说,在南安“重修偓墓,启祝旧穴,空无所有,人颇疑之。”从此,弘公认为,从《钓璜堂集》的记载和卷首所附年谱及七绝句来看,“偓终舟山”之说,“颇可征信。”
  ②即性愿法师,时在菲律宾弘法,兼永春普济寺住持。
  ③《弘一法师的生平》。
  ④弘公为《韩偓评传》写过三次序言。第一次为未用稿,题《韩偓全传序》;第二次为被战火焚毁稿,题《〈韩偓评传〉序》,而稿均作于1936年,现收入福建人民出版社《弘一大师全集(七)》序跋卷;第三次写于1939年秋,题《〈韩偓评传〉序》,最初披露于同年十月十日致刘绵松信中。《弘一大师全集(七)》序跋卷,将其题名为《唐学士韩偓墓道摄影题记》,似不确。所谓“摄影题记”,应为1935年十一月十三日致高文显信中的一段文字。(请读者查阅,此处从略。)
  ⑤《追忆弘一法师》 。
  ⑥参看其为章士钊著《李苹香》一书写的序言。
  (原载于:泉州市弘一大师学术研究会编《弘一大师纪念文集》海风出版社200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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