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未来佛教僧伽人才之分类与规划
略谈未来佛教僧伽人才之分类与规划
学忍
前 言
一切事业之中兴与发展,端视人才之有无与结构适合与否而定,如来家业的住持与弘扬亦不例外。只是,在教界中,一向大家所谈的,往往都只是偏重人才“有无”的问题,而事实上人才“结构”的问题恐怕更重要!在这方面教界中所谈论的却非常的少。面对廿一世纪极端多元化、组织化、资讯化和专业化的共业型态,如果无视于佛教在目前与未来的整体需要,只是一味地关起门来,猛培养一些所谓的“人(僧)才”。到头来供需失衡的结果,我们将会看到教内有很多游走四方的“闲”才,而各部门、各寺院单位,却仍都在大喊没有人才的怪现象。对于这个问题,教界再不早日有人觉醒、警惕,恐怕佛教仍要颠颠跛跛地走过廿一世纪了,岂不冤枉?
自古孔门有所谓“因才施教”,佛法亦云“观机逗教”,因此,不同的人才有不同的教法,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教育常识,也是众生根器分化不同的自然结果。世俗上,除了基础国民教育及普通高中为共通的教育外,尚有各类职校与各种科系,以适应不同性格的学生也正是基因于此。
当然,这种依不同根性而有不同教法的事实,也一向是佛门教育的特色。然而本文所要提示的是:人才的形成,固然可以依著各人的根性,而让他“自然地”去形成各类人才,但是人才形成的方向并不是唯一的。当我们对佛教未来人才的需求结构有一事先的了解与分析时,我们将可依著教育的适当规划(注二 ,而让我们人才的产生更能符合佛教整体的需求平衡,从而达到安顿僧伽、适应时代、住持三宝、宏扬佛法的目的。
常常,我们观察到的现象是:各僧伽教育机构,无视于佛教未来的需要及各常住对所需人才的特质,一味地以理论上的“理想”,传授著要很有一天份”才能“实际应用”于日常生活中的修道一理论”。用同一模式的教育结果,我们一年年地教出一批批,高不成低不就的“法师”来。少数能突破及增上的例外,极大部分却都是说起理论来都能“高高在上”,而作起事来却无法“低低在下一。辛辛苦苦地办学,所教导出来的人,你说他们不是“人才”嘛,有多冤枉?你说是人才嘛,又都普通能文不能武,能高不能低,能说不能做!事实上我们并不需要那么多“法师”,我们目前最迫切需要的,是具足正知见、真发道心,有时代适应力,而又能任劳任怨的“常住师”!并不是我们只要通才不要专才,也不是专才法师不好,只是我们不需要那么多功能重复的专才,我们需要的,是各类不同类型的专才与通才。今天之所以僧伽教育资源重复与浪费,佛教人才仍普逼供需不平衡的原因,也就是因为我们一向只知埋头办学,却不知道、也不注重僧伽人才的事先分类与僧伽教育的整体规划所造成的结果!
本文,只是希望藉由简单的分类及规划模式(当然,它仍然是有所本的) ,来提醒大家在这方面的警觉,并提供一些思考这类问题的方向罢了。或许你不能同意它的分类方式,或者你认为以下的规划很粗糙,甚至不合理。但这都无妨,也无需争辩什么,因为它只不过是一种摹拟的思考模式而已,重点还是在它背后所隐含的“僧才分类与规划”精神,因为它是僧伽人才整合发展的起步。
人才之分化有其必然性及必要性
众生的根器、资质千差万别,其所相应的修行法门与发心也个个不同。从佛陀时代开始,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各个弟子依各种不同的修持而证道的事实,因此古来也一直有“学士”、“坐禅”、“佐事”三类比丘之分的说法(注二) 。所以,就根性的不同,而有人才的分化,各尽其能地在佛法上从事自他两利的工作,是一件很必然的结果。
再就必要性说。佛教毕竟是人间之教、生命之教,而生命是无论如何不能独立于这世间之外的。即使是小到一个以“自了”为目标的“个人”,在戒律的止、作二持上,在生活中的四事供养上,仍无法完全不与群体产生互动关系。如果再说到佛法之住持与弘扬,那佛教需要各类人才以从事修持、住持及弘扬佛法的工作,更是绝对需要的。因此,无论就个人自了的需要说,还是就整体的佛法住持说,佛教都需要各类人才来相互成就,所以,佛教中必须有各类人才也是很明显的。
佛教所需要的人才—僧伽人才之分类
既然佛教并不因为它注重了生死而不需要培养各类人才,那么佛教需要那些人才呢?这些人才如何产生?在各类人才当中又必须如何分配才能供需平衡,符合时机因缘上的需要?举凡这些问题,都必须预先有一明确之统筹规划,才能确保佛教之人力资源(此处仅指僧伽而言)运用到最大最圆满的程度。
太虚大师曾将“住持佛法之僧才”分为三类,即“学僧”、 “职僧”及“德僧” (注三) 。此中,“学僧”一类正是指出家后受教育,一直到成就完美僧格,具足住持佛法之能力的学习阶段,此“学僧”阶段正为僧教育所摄之对象。此阶段所要训练的人才,亦正是下一阶段“职僧”所需要的人才,它应该扩充为包括一切佛教之人才,而不应只限于训练所谓的:不教师” (注四) 。至于第三阶段的“德僧”,则是指职僧中有成就而退居者而言。
因此,很明显地,人才问题的核心在“职僧”的内容上!所谓职僧,是指已成就独立而高超之僧格,具有修持佛法、住持佛法、乃至弘扬佛法之愿心与能力的僧伽而言。所以言“职”者,乃是指他们有能力,并且正在从事上求下化之“职”志而言。基本上,它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绝不是今日狭隘的人才观念) ,在往后人才培养的说明上,将以此篇人才的分类与规划为讨论的起点。由此,我们才能明了“学僧”该如何去分派,僧教育当如何去规划,以及所谓的“德僧”它的来源与定义应当是什么。
职僧,由其定义可知,它涵盖了“学僧”之后,退居“德僧”之前的所有具足僧格而又正从事“上求下化”之修学行为的所有僧伽,相当于社会上的所谓“在职人员”。这其中,无论他所从事的是个人的静修、公众的事务,还是佛法的弘扬讲说等,其行状虽有动、静、广、狭、自、他等的差别,但毕竟都为佛教所需要,都是“正经事”。所谓“一切职(志)业皆平等”,只要个人依其发心及所学,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自利或利他,他们都可说是僧伽中的人才!不一定要成为道场的主持或四方闻名的修行者、布教家,才是教内的“人才”,乃至一个安份守己,清净尽职的厨房典座师,也足堪为佛门人才。归纳的说,所谓的职僧,即包括了佛教所需要的一切人才,它至少包含了以下四大类:
㈡修持僧—禅世俗之奔劳,喜兰若之静修者。或纯
为自利而终身以自修了生死为目标者;或为利他
,暂时避居山林以成就利他之资粮者,皆可入之
。或名“观行僧”、“坐禅僧”。
㈢住持僧—发菩提心,住持门庭,不惧人情纷扰,
以烦恼为菩提,以服务法门为乐者。此又分三类
1、寺务行政僧—从事一山、一寺或教会、佛学院
之行政工作者,其工作对象以“人”为主。相
当于丛林之“职事”类。
2、常住执事僧—范围同前,而工作对象以“事”
为主,相当于传统丛林中之“头事”类。
3、领众修持僧—范围与对象皆同前者,唯其所专
所重者,但于领导“实修实证”之本份相应事
上,此稍别于前。此类僧厥为佛教中之中坚人
才,其人数与品质实为决定佛教兴衰的关键。
㈢学问僧—不重兴福,不喜人群酬对,好乐闻、思
佛法义理者。或著作、或讲说以贡献佛教。
㈣菩萨僧—亦即弘法僧。其有大心力、大愿心,以
众生之悲苦居先,置个人解脱于度外:内修己德
而不懈不退,外拔众生苦而不疲不倦者。此中又
分三类:
1、教团住持僧—以整体教团,甚至世界佛教为著
眼而发心、修行者。一切职僧中此为最难。
2、弘法布教僧—以种种善巧方便,宣扬佛法教理
,而开示众生佛法知见者。
3、布施兴福僧—以四摄法拔除众生身、心苦恼,
与众生安乐,令众生喜乐、亲近佛法者。
至于“德僧”,其实就是上来各类职僧,在各人实际的职志上终身努力,已届退居(退而可能仍不休)之龄而有所成就之耆宿长老。依其成就之不同,约可分为三类:
(一)立功德僧—于教界服务,而有功抄教界大众者。
㈡立言德僧—于教解、闻、思等有所创见,著书立
说,足堪化导世人之佛法正见,令正见不失,邪
见恶说不能混滥者。
㈢立德德僧—于实际解行得以相应,甚至能实修而
得实证者。
基本上,职僧可以说是佛教住持与弘扬的直接推动者,他们是佛教继往开来的中坚干部。而德僧,则是教内的所谓“耆宿、大德、长老”,他们或隐居山林而成为教内后来者之典范及精神指导;或者退居而不休,继续从大方针上领导后学:甚至仍不休止地从事弘化利生、提携后进的工作直到入寂。总之,他们皆是有所成就的长老上座,足以代表佛门之高超形象。
有关“德僧”必须附带说明的是:所谓的“德”,不纯粹只是僧腊戒腊或俗腊的问题,他必须是在佛法的修持上、弘法上真正有内涵和成就的上座僧伽才算数。常常我们可以看到出家一辈子,甚至也在佛门中做事做了一辈子,可是问到佛法,说到修行,却茫然无知:察其威仪,考其律行亦与俗人无甚差异。其所具足的,充其量只不过是三界内的福报及世俗的人生经验罢了,这并非佛法不共世间的成就!这样的僧伽,只能称为长老或上座,入为“德僧”则嫌太滥!由此观之,无论那一类职僧,当他还是“学僧”之时,就必须先具备一个僧人所应具足的“最基本的特质”,依此特质为内涵,则无论他最后从事那一类职僧工作,他都有能力成就为一个“德僧”。否则到了老年,也只不过是个平庸的“年迈清众”罢了,这关键就在学僧时代所受的僧教育内容。于此,我们当如何把握僧教育的基本内涵及待质,以及如何依抄僧才的分类,考量未来整体佛教的人才需求,从事适当的僧教育规划,将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这些,我们都将在往后的文章讨论中渐次论及。
职僧人才之分配与规划
上面所分析的四类八种(下将再细分为十二种)职僧人才,大体上已完全涵盖了所有佛教需要的各类僧才。然而,由于时代的需要,工作性质的差异等因素,为了能更有效地运用极有限的僧伽人力资源,我们必须做更细致的分类,以从事精确的人才目标分配。 (注五)在进行分配规划之前,我们先设定全部受教育的僧才人数为百分之百,然后我们将提出一个简单的百分比人才规划模式,以作为大家思考此一问题的参考,以及往后有关讨论(下期刊出)的基础。
首先是修持僧类,他们是承担佛法慧命最直接、最重要的一类。盖佛法不在说、解,而在真修实证,尤其时值末法,邪说及相似佛法充斥,欲求破邪显正,面对外道的神通、鬼通混淆,唯有真实地生起三业对三学的相应,才能真正发挥佛法的威德力以调伏外道众生。这是需要从青年时代即深入禅观方易达成的,平实而论,这也是目前中国佛教所最缺乏的人才。此中又分为以“终身修持”为职志、“暂时”为职志(后三类僧所摄,为了在道业上有所突破,或短期,或长期,或阶段性的进行专精之修持)及“退居后”为职志者三类。后二类人数可以不限,对于以终身修持为职志者,我们希望有总学僧人数的百分之五投入其间。
第二住持僧类中,行政僧,是教团运作的人事骨干,应有百分之十五的学僧分配:执事僧,是教团中一切事务的直接承担者,所需人数最为庞大,应有百分之三十五的学僧分配:领众僧,虽然重要,但每一单位所需要之量不大,且可于修持僧类及退居德僧类中委聘之,故仅需百分之五的学僧分配之即可。此三类僧才,共占了百分之五十五的学僧人数,可见住持僧之需要量最高。
第三学问僧,实为僧伽中之“思想家”。面对著时代的变迁,如何能从原始、传统的教典中重新粹取出相应抄时代因缘所需的佛教智慧;并检别出因长期演变而衍生出的相似教理,给予后人一清晰的视野以直接探入佛陀本怀,则学问僧之责任可谓重大。应有百分之五,具有思辨专长的学僧投入其间。 (思想家的培养重在“质”的精,而不在“量”的多)
第四菩萨僧类之中,教团僧,仍是福德具足、悲智双运、愿心深厚,而能领导群伦的领袖僧才,往往是不可多得的奇才,人数亦无法多,盖仅需精选百分之三的学僧,予以训练即可。
至若布教僧中,又可分为师范布教僧及世间布教僧。所谓师范僧乃是专指在僧教育机构(如佛学院)中担任解、行二门教学之教学僧而言,他们终身以教育为职志,此中又可分为高等师范僧及普通师范僧两类。高范僧以教授高级佛学院之解行为主,部份则担任高级学院行政主管,此中可以前类学问僧为支援,约需百分之五的学僧分配之。而普范僧则是以教授中级以下的佛学院之解行为主,并包含了部分基层的学院行政人员,所需人数较多,约需以百分之十的学僧训练之。至于世间布教僧,则是以投入人间,善巧接引初机为职志,其中亦包括从事教育、文化工作之职僧,这当中虽然一般的职僧亦可分担之,但考诸将来之世间需要亦颇多,故仍需百分之十五有此方面发心与兴趣之学僧投入培养。
最后是兴福僧,虽然虚大师曾以“教育、文化、慈善”为佛教的三个救生圈,然而在慈善方面,由于出家人之身份、责任及戒律形象上的特别,从事布施兴福并非佛陀赋与出家弟子的本来责任,出家僧伽对于此项工作应该是以幕后的指导为主,而且亦可透过寺院本身的运作去进行(兼行而非专职) ,再者,民国八十五年后,据闻台湾即要推行全民保健等工作,届时,慈善之工作,已由国家之力而统筹运作。故人数不必多,约百分之二的学僧分配即足矣!综合以上之人才规划建议案,今可列表如下:
┌──┬──┬─┬─┬──┬──┬──┬──┬──┬──┬──┬──┬──┐
│项 │ │ │ │ │ │ │ │ │ │ │ │ │
│ │l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次 │ │ │ │ │ │ │ │ │ │ │ │ │
├──┼──┴─┴─┼──┴──┴──┼──┼──┴──┴──┴──┴──┤
│ │修持僧类 │住持僧类 │学 │菩 萨 僧类 │
│职 │ │ │ │ │
│ ├──┬─┬─┼──┬──┬──┤ ├──┬──┬──┬──┬──┤
│ │终 │暂│退│寺 │常 │领 │问 │教 │高 │普 │世 │布 │
│ │身 │时│居│务 │住 │众 │僧 │团 │等 │通 │间 │施 │
│ │修 │修│修│行 │执 │修 │类 │住 │师 │师 │布 │兴 │
│ │持 │持│持│政 │事 │持 │ │持 │范 │范 │教 │啖 │
│别 │ │ │ │ │ │ │ │ │ │ │ │ │
│ │僧 │僧│僧│僧 │僧 │僧 │ │僧 │僧 │僧 │僧 │僧 │
├──┼──┼─┴─┼──┼──┼──┼──┼──┼──┼──┼──┼──┤
│百 │ │ 不 │ │ │ │ │ │ │ │ │ │
│分 │5% │ │15%│35%│5% │5% │3% │5% │10%│15%│2% │
│ │ │ 限 │ │ │ │ │ │ │ │ │ │
│比 │ │ │ │ │ │ │ │ │ │ │ │
└──┴──┴───┴──┴──┴──┴──┴──┴──┴──┴──┴──┘
(表一:僧才需求比例表)
结 论
以上,是就教内整体僧才的人才所作的个人分类,它虽然是个人的看法,但却是参考虚大师的提示,并衡诸台湾的教团现况与需要而作成的分类与规划。当然不必硬性如此分类,然而如此的分类却给予我们一个重要的启示:那就是,佛门事实上需要各类的僧才:所谓的“高僧”,也不应该被一味地定义为深山隐居的苦行僧类。因为独木难撑大梁,佛法的兴隆、教团的坚固与常住,事实上是由各类人才所共同成就的。每一个出家人,只要他真心向道,如法如律,发心为法为教而努力,虽然各人的行状、愿心与理念不尽相同,但每一个人对于教团却都有著一定的贡献。僧团大众如果都能深切地体会这点,不但不会再消极地,以个己的立场而相互批评,反过来还会以整体教团的角度,来互相随喜、赞叹他人的愿心与成就了。 (当然,非法非律的作风例外)
再者,办僧教育的人,也可以因为有了僧才分类的观念,而能以更广泛和实际的心态与作法,来办理僧教育工作。透过教育方向的规划分配,让僧教育更能与现实僧社会的需求相配合,例如:既然“常住职事僧”类的人才需求比例最高(百分之三十五,见前表二 ,那么,我们在办僧教育时就不得不正视此一现实,而适当地修正我们的教育课程!让我们教育出多一些的职事僧来,而不是一味地把教育资源都投注在事实上需求并不高的“学问僧” (百分之五,见前)上!同时我们还可以了解到:固定的一套教育课程,是无法应付僧团内不同的僧才需求的;甚至,不同的僧才,其毕业人数(或比例) ,也不应该漫无计划地任其自然发展,而应该有一适当的规划和导引。如此才能真正地使佛学院的毕业僧,能真正达到“学有所用”的效果,否则也就难怪有不少道场、大德不能信任佛学院的教育,而不愿意把弟子们送进佛学院了。
总之,让大家能够以更广阔的心态,来看待教团内的各类僧才,并互相欣赏、赞叹,进而达到六和敬的僧团理想。以及透过的僧才需求的事先分类规划,而让我们的僧教育方向及内容,更能符合现实僧社会的需求,正是本文谈人才“分类”与百分比“规划”的主要目的。至于要如何来落实这样的规划,我们将在下几期的文章中陆续谈及。
摘自《僧伽》第1卷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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