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上座部与大众部
谈上座部与大众部
道 元
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的佛教,它起源于印度,有着悠久的历史,至今已有二千五百多年。我们从印度佛教产生的公元前五、六世纪到公元后十一世纪的一千五百年左右的时间,根据印度社会历史发展的分期以及佛教自身的发展变化,可以把印度佛教划分为四个时期:一、原始佛教时期;二、部派佛教时期;三、大乘佛教时期;四、密教时期。其中,部派佛教产生的时期是在佛逝世百年之后,由于佛教徒中间对教规和教义的理解发生严重分歧,因而教团出现明显分裂,形成上座、大众两大部派,随后这两大部派又不断发生分化,形成了十八部(或二十部)。
一、上座鄙与大众鄙在教规上的不同
(A)部和大众部的起源
上座部和大众部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在教规上的分歧。佛教教团在教规上产生严重分歧,不仅仅是在佛灭度百年之后出现的,而且佛在世时就有“小小戒’或(微细戒)的歧异,但没有门户之见的分立,尚未形成派别。当时,佛在世时,佛的弟子们依教奉行,依六和合共住,和睦相处,如法修行,虽没有什么重大的诤论,但在某些见解上和主张上也存在歧异,却能够遵循佛陀制定的戒法受持,能够同修清净梵行之道。因此,这一时期,用佛教的话来说,就是“和合一味’的时期。造成教团在某些见解上和主张上的歧异的原因,是弟子们的执着分别而起。因为,佛说法是应机施教,于不同的根机,说不同的教法,令弟子得度。可是,弟子们或因佛说法的时机不同而有所听受的不同;或因各人的根性、专长和学修方法的不同而有理解和悟入的不同,弟子们就执着分别,争论不休,而产生种种差异。其实,佛陀的教法,原一相一味,无大小偏圆之区分,更无派别之可言,以其始终之所说,一一皆出自菩提这场之自证;皆以一昔普宣,三际常演,虽众生随类各解。正所谓“佛以一昔演说法,众生随烦各等解三所以,佛陀的教法本无差异,而是众生妄心分别有差异。迨到佛将入涅槃之时,佛自知后来的弟子们会拘泥于小枝小节而有碍于佛教的发展,便对侍者阿难说:“吾灭度后,应集众僧,舍细徽戒”。这细微戒也就是小小戒,是佛在世时对弟子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小枝小节的规定和要求,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三千威仪,八万细行’。这些日常生活中的细节要求,是佛的权巧方便,可行可开可舍,无关紧要,并非是非行不可,一成不变。其实,法无定法,细微戒者当然可以自由取舍。可是,一些佛弟子却拘泥小节,而墨守成规。因此,佛在灭度时,嘱咐阿难应该广集众僧,结集戒律,舍弃微细戒,以免以后教团因徽细戒的守与不守而产生争论和分歧,造成分裂,垢浊佛法。
在佛灭度的那一年,有些愚痴比丘因佛的减度感到自在地说:“彼长老,佛常言:应行是,应不行是;应学是,应不学是。我等于今,始脱此苦,任意所为,无复拘碍”(此见(声闻经律》)。如佛的弟子中,有一晚年出家的须跋陀则对大众曰:“仁者弗愁,大沙门在世常言是应为,是不应为,我等恒为所困。今者得自在可为所欲为矣’。大迦叶尊者,闲是痴比丘言,甚怒。随接以摩诃迦叶为首的五百大众在王舍城外的七叶窟集会,结集佛陀的遗教。在结集中就有关徽细戒是什么和要不要废除的不同意见三意见有东西方之分,东方是印度摩羯陀一带,是新兴的自由的思想的天地,此地佛教徒自由进取,主张废除徽细戒;西方则是摩偷罗一带,是保守思想的传统中心,此地佛教徒拘泥教条,主张要奉持徽细戒,大迦叶耸者就是摩偷罗地方的人。阿难尊者在这次大会上提出了佛陀将灭时的遗训,但忘了请示佛陀所称徽细戒的范围何指,引起了一场争论。最后由大迦叶以大会召集人兼主持人的地位,作了决定:“随佛所说,当奉行之,佛不说者,此莫说也’,(见(毗尼母经》卷三)。又如十大弟子之一的富楼那说:“我以佛得闻之法,亦当受持’。以大迦叶为首的保守者们,他们一致认为应以佛在世时所定的,作为一切戒律,无论如何较小的戒,悉应依佛在时那样,实行严格主义,严厉奉行,严持净戒。当时除在王舍城七叶窟五百此丘结集外,还有在窟外不远的地方另行结集。原因是分散在各地佛的大弟子和多数僧众未能参加以迦叶为首的结集,他们认为需要补充和修正的慧见。在窟外的结集,是以自由思想者跋波(最初五此丘之二为首,结集既终,废除了徽细戒。从此,印度东西两方的教团在教规上各行其是。这就是原始佛教时期佛弟子在教规上的小小分歧,是后来产生上座部和大众部的前因,也是产生部派佛教的起源。
(B)上座鄙和大众部的产生
在佛灭度百余年后,佛教徒在教规上的分歧越来越严重,越来越尖锐,产生了派别。由于当时印度东西两地的摩羯陀和摩偷罗原来教团在教规上就已存在小小分歧,此小不惩则乱大,自然就逐渐地趋向严重分歧,即所谓:“小洞不补,大洞难收三据说有一位西方波利族的长老耶舍比丘,游化到东方昆舍离城大林中的一座重阁讲堂。时值布萨之日(即每月的说戒日),见到东方的跋耆族此丘,用铜钵盛水谓为吉祥,置大众前,于人来时辙呼曰:“诸贤其与大众(僧众)以前,多少均可,大众(僧众)将以此购易所需’,以乞白衣施钱。信众闻此言,或投以钱,或加以呵责,认为沙门释子不应如是,求施金钱。耶舍长老认为跋耆比丘乞受金银不受戒律,违背教规,加以反对,便告诉求施金钱的北丘们说,这是“非法求施”,“受者施者,皆达佛戒”;并向那裹的白衣施主说:“汝等莫作此施,我亲从佛闻,若非法求施,施非法求,二俱得罪二见《五分律》卷三十)。然而跋耆比丘众之非法非行不仅乞钱一事,尚有九条,但以乞钱为起争之直接原因。于是,耶舍长老以佛之戒律作为理由,进一步解释说:“出家者不许受蓄金钱。四分律之二百五十戒,所谓蓄钱宝戒,入三十舍堕之中。—耶舍还举佛在世事实为证,说佛在世时,王舍城频婆娑罗王朝大臣之中,有一个臣子说比丘可受蓄金钱财宝,并可卖之。其中有一大臣名珠莹者反对之,乃直接问其是非于佛。佛说:“日月之光,能使其暗者,有烟、云、尘、及阿修罗之四。此亦如是。出家者,亦有四物遮护其心。四物者何。谓淫欲、酒食、邪命、及金钱珠宝是三耶舍长老提出异议,并举此事实为理由,遭到跋耆族僧众的大怒和槟除。不过,也有的比丘,在耶舍耸者恳切劝导下,谢罪忏悔,改过知新。因耶舍耸者当着众比丘以及俗人之面,说了非法施之过,曝露了此丘的罪过,致使俗人之心不安,心怀恐怖,众比丘便令耶舍向俗人作下意羯摩一向俗人谢过一。耶舍便至白衣之所,作了下意羯摩,以谢罪过,并劝白衣应护持佛之遗戒,不可再施钱于比丘,以自获罪。闻者感动,受到许多俗人的赞扬,称赞说:“毗舍离之真僧侣唯耶舍一人而已。应请留住,受我辈之供养’。但耶舍不能见容跋耆族比丘的目无戒律之行为,便往西方各地邀请诸大德长者,前来毗舍离集会结集,令戒律分明,当耸重珍敬波罗提木叉,以戒为师,严持戒律,勿令毁犯,勿令背经叛道,不负我佛之弟子。
耶舍回到西方向诸大德长老反映其事。西方的一切去、离婆多、不阁宗、修摩那等长者,闻耶舍所说,决定举行结集,澄清教规,便来到了毗舍离城,并约集东方的所有长老们,如:三菩提、沙兰、长发、婆沙蓝等在当时的东方具有盛誉的长老们参加结集,共议佛制之戒律。这次参加结集的人数,共计七百人,浩浩荡荡地在毗舍离城揭幕了。这便是佛灭度百年之后的第二次结集,因参加集会的有七百人,故以参加的人数命名为“七百人结集’。从结集的地点来称,又名“毗舍离结集’。会议结果,判决跋耆此丘乞钱犯戒,共有十事非法。跋耆比丘十事非法是:第一、盐姜合共宿净,盐与姜合共之物,可留宿至明日食。原来印度僧侣出家,以托钵乞食,来维持日日之生命,置贮食物于角器之中,一律不许。若乞得之食有余,即应施之于他,此名“残食法—、或“余食法’。而跋耆比丘,储盐姜可越宿而食,其为非法一。第二、两指抄食净,又称二一指食净’,二指是太阳偏于正午影至二指之时,即午后可食物之意。依佛律午后为非食时,非时食戒,在九十单堕之中。而跋耆此丘过午仍可再食,不妨食事,其为非法二。第三、趣聚落食净,即食事后,行至有人家处而复得食物,又不行殁食法而食,其为非法三。第四、住处净,即在同一教区内之此丘,可不必同在一处布萨,其为非法四。第五、酥油密食和酪净,即过午之后,于牛乳搀和种种之物而饮,酪中和以他物,非固形质,只谓饮物,而非食物,故谓可饮,其为非法之五。第六、饮阁楼伽酒净,阁楼伽酒是未熟之酒,谓非真酒,跋耆北丘认为饮之无犯,其为非法六。第七、作座具随意大小,即座具大小有规定的长度,而跋耆比丘却随意用过大之形,其为非法七。第八、习先所习净,即行出家以前之所习,其为非法八。第九、求听净,即当行仪式作法,需请求众议处决,而跋耆比丘却不用僧众全体决定,只是别别行之,我行我素,事后请他之僧众承诺许可,其为非法九。第十、受蓄金银钱净,即乞受金银宝钱,其为非法十。会议之中,离婆乡问一切去长老,此十事非法,佛在世时定为何罪?一切去长老是佛在世时的常随弟子,了知佛所制教规,于是一切去长老回答说:“佛在王舍城,为一北丘禁如此事。把之者当于何罪?佛曰:‘波逸提’。—长老们通过反复商讨切磋后,制为定条,以此十事为不合律制,为非法,皆断为不净。十事之议既终。最后离婆多耸者对众宣言:“我等议已终,自今以后,非佛制者,不可任意制之;佛所制者,不可任意变更。如佛之制定,严重守之勿犯。十非事既已决定,于戒律中犯罪之条’。这一决议,在会的多数人都不同意,认为十事可行,为合法,为净法。但参会者多数是有地位的德高望重的上座长老作出决定的,大家也无可奈何,所以把这一结集称为“上座部’。持反对意见的多数此丘是跋耆族比丘,他们心中不服,便另行结集,举行万人大会,重新订正戒律,否定了十事非法。因这一派人数众多,故称为“大众部”;亦名“大结集’。从此,东方的大众部和西方的上座部就诞生了,两派自立门户,公开分裂,各行其道。两派至今仍源远流长,经久不衰。如今天南方的一些国家佛教徒自称为上座部,因为他们是出自上座部的传承。然而,在中国等其他国家,现在虽无所谓大众和上座之称,但理应属于大众部的传承,因为佛教徒所行仍旧是十事非法。不过,好就好在,能够圆融一切,不以为然,不去执着分别,斤斤计较罢了。
二、上座部与大众部在教理上的差异
上座部与大众部在教理上的差异,实质就是对佛说在理解上发生了异解。上座部对佛说的采取“分别说’的态度,认为对佛说和解释佛说要有分别地看待:大众部则主张二说’的态度,认为对佛说要全部肯定。由于这种差别,上座部被称为“分别说部’,大众部被称为二说部’。
上座部的学说是以一切有部为代表,认为一切法皆有自性,是一种实在的有,不是假有,主张“我空法有’,即否认有实有的我体,但不否认客观物质世界的存在。一切有部从否认人我出发,承认五蕴,因为五蕴包含三世有,那么最后必然承认一切法有。一切有部认为如果一切法本来没有,即使具备因缘,也不能产生,所以说:“诸法本有”“诸法因缘生’,诸法的本体是永恒存在的。因此,一切有部的上座部,这一派主张三世实有,法体恒有,都是五蕴组合而成,五蕴亦实有。五蕴的每一蕴都是聚合体,色含着过去有、现在有、未来有。如以色蕴来说,就包含过去色、现在色、未来色。所以从而可以看出五蕴的成分是实在有。如《异部宗轮论》在说到一切有主张时,论曰:二切有部本宗同义者……过去未来,体亦实有’。这就是此派的我空有法论。
大众部认为一切法依借因缘而生灭,皆无实体,但有一个假名,“名—是因言遗言,方便权巧而说,名即说,所以称之为一说部。大众部主张“我法二空’,彻底否定了一切有部所说的“我空法有”,很明显这是与有部对立而立说的。
其次,在方法论上,大众部是一说,上座部是分别说。这种分歧在《异部宗轮论》中就有记载,主要是表现在对佛陀的看法上。上座部不承认佛有化身,也不承认佛的色身偏一切处,无有边际;更不承认佛以二晋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上座部对佛陀是以历史性看法,保留原始佛教思想。而大众部不但把佛陀加以新的理解,而且对佛说有新的发挥,提出佛有三身:法身、化身、报身。据《异部宗轮论》中就列举了大众部对佛陀的看法有十五条:(一)诸佛世尊,皆是出世;(二)一切如来,无有漏法;(三)诸如来语,皆转法轮;(四)佛以二晋说一切法;(五)世耸所说无不如义;(六)如来色身实无边际;(七)如来威力亦无边际;(八)诸佛寿量亦无边际;(九)佛化有情令生净信,无厌足心;(十)佛无睡梦;(十一)如来答问,不待思维;(十二)佛一切时不说名等,常在定故,然诸有情,谓说名等,欢喜踊跃;(十三)一刹那心,了一切法;(十四)一刹那心相应般若,知一切法;(十五)诸佛世耸、尽智、无生智恒常随转,乃此涅槃。由此可看出大众部对佛陀的描述采用的是一说的方法。上座部则与此相反,采用了分别说的方法,认为非如来语皆转法轮,非佛二晋能说一切法等等。大众部还连带讲到佛的前身——菩萨,《论》也列举了五条:(一)一切菩萨入母胎中,皆不执受羯剌蓝、头部昙、闭L键为自体;(二)一切菩萨入母胎时,作白象形;(三)一切菩萨出母胎时皆从右胁生;(四)一切菩萨不起欲想恚害想;(五)菩萨为欲饶益有情,愿生恶趣,随体能往。而上座部就无有此说。
此外,关于心性及其解脱的问题,上座部与大众部又是对立的。上座部将解脱的主体归于心,达到心解脱,就谓之解脱了,主张:“心性本净,客尘所染,净心解脱’。这就说明了心可以解脱,且解脱的方法就是去掉客尘。上座部不承认染心可得解脱,解脱的必须是净心。而大众部也讲“心性本净’,不过所强调的是:解脱即是染心,真妄不二。如衣有污垢,未洗时脏,洗后即净,先后并非两衣,仍是一衣。上座主张心是染的,必须去掉染心,方可解脱,由另一种净心来代替,前后是两个心,不是一心。这就在理解上,两派大相径庭。
以上是上座部与大众部在佛理的理解上的差异。
部派佛教的产生,为大乘佛教的形成提供了一定的条件。特别是大众部给大乘佛教的产生提供了温床,方使大乘佛教孕育而生。大乘佛教的建方,在上座部与大众部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缓解了矛盾,使存在的歧议得到了统一。产生了上座部与大众部的差异。根本原因,就是各执一边,走向极端。而大乘佛教则融会贯通,包罗一切,不落二边,圆通一切,圆融无碍。部派佛教如同小流,大乘佛教就如同大海,众流汇人大海,不相乖违。
摘自《内明》第20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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