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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佛教有什么样的女性观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杨孝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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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佛教有什么样的女性观
  杨孝容(重庆社科院助理研究员)
  当今资讯时代,民主平等自由蔚为潮流,女性问题仍是历久不衰、众所瞩目的热点。星云大师在二〇〇二年四月二十日的“人间佛教与当代对话”学术研讨会上所作专题发言(比丘尼僧团的发展) (载《普门学报》第九期),就以佛教出家女性为主线讨论了世界潮流的女性观、佛教两性教团的相处、历代对佛教有贡献的比丘尼和未来比丘尼努力的方向等问题,并提出比丘尼教团下一步的发展目标,殷切希望全世界的佛教国家都能恢复僧团原有的比丘尼教团。结合大师十多年前主要针对在家女性的讲座(佛教的女性观),较为完整地板明了佛教中道持平的女性观以及佛教女性在现代社会应努力的方向。几番细览思量,感慨良多,因不揣浅陋试由此略谈谈佛教曾有过什么样的女性观以及现代社会应有什么样的女性观。
  对于佛教的女性观,大师文中层层深入,先从世法立场指出女性在人类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女性和每一个人都有圣为密切关系,每一个人不管你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是在母亲襁褓中长大的,没有了母亲,就没有生命诞生,因此生为女性的母亲是一切生机的泉源。然后从佛教的基本观念说明:佛陀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众生与佛尚且平等,男女何以不能平等呢?所以,从佛教“众生皆有佛性”的思想来看,女子也应当是被尊重的“唯我独尊”的众生。女众的智慧、能力并不亚于男众,应该参与政治、社会等各种公众事务,积极扩大服务的机会与层面。女众的热心、慈心、诚心,平均起来更胜于男众,应该发展其温和、慈悲、细心、勤劳等特质,犹如观世音菩萨,以慈悲、美丽来庄严世间。之后,大师还总结了大乘佛教在女性问题上的基本主张:女性应有平等权,女性应有参与权,女性应有自主权,女性应有尊严权。
  在说明现代社会佛教的女性观之前,先简单回溯一下佛教曾有过什么样的女性观。
  两干多年以来,佛教随时代环境、社会思想文化和地域的变动迁移而发展变化,其女性观自然也非一成不变。综合各经论的观点,早期原始佛教的女性观可概括为解脱上的男女平等主义、制度上的男性优越主义和修行上的女性厌恶主义。解脱上的男女平等主义基于众生佛性一如,男性和女性约信仰、智慧、德行,在佛法中毫无差别,亦即“形有男女,性无彼此”。所谓“心入于正受,女形复何为?”既打破了古印度种族和性别的区分,又与传统佛教“无我”的教义相契合,乃为容许女性出家的理论依据。这种观念反映在僧团里则为男女教育机会均等,女性与男性均具有闻法、受教的资格和权利,也有说法、教育他人的能力和义务。同时尼众僧团内部亦是开放平等的,不管女性在世问高低贵贱如何,出家后的女性皆能享有同等地位,且可与男性在精神上和宗教修持上取得一致的成就。制度上的男性优越主义则是对当时印度社会现实的让步和妥协,著重于“男尊”。修行上的女性厌恶主义,目的是对治听法的比丘修习禅定和梵行时欲心的生起,突显“女垢”的一面,偏重诃责女色,以其所欲代替能欲。故言“女人梵行垢,女则累世间”。若要为尼众说法,亦应是“男人梵行垢,男则累世间”了。发展到小乘时期,佛教仍多有排斥、诃责女性的言论,然实属权宜之教,终非究竟之谈。至大乘时期,方有终极意义上圆融无碍的男女平等观,主张女性与男性同样都可以成佛。不仅在埋论上,实践中也有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和行动。这也正是星云大师所倡行,我们现今理应竭力实施的中道平权的佛教女性观,具体来讲就是星云大师总结的那样,女性在尽自己义务的同时理当享有相应的权利:平等权、参与权、自主权和尊严权。
  那么接下来看为顺应时代潮流、复归佛陀本怀实施中道平权的佛教女性观,女性所应享有的权利。
  首先,关于女性应有的平等权。佛教二贝认为,究其本质,众生平等当然男女平等。比如“有漏皆苦”的现实生活男女老少均为平等,六道轮回的因缘果报众生(不用说男女)平等,另即众生皆平等具有成佛的可能性,理想中的佛国净土亦为“无有定相”、无所区别地平等。因此,面对现实社会的诸多不平等,我们须从世间万法本质上平等的高度去观照其缘起空性,了知不平等的现实可以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得到改善,并从每个人自己开始躬行实践,建成一个没有性别歧视甚至也没有种族歧视、平等和乐的人间净土,不论男女都尽当尽的义务,享当享的权利,也就无所谓男权女权,唯共同的人权,乃至众生平等的生权。
  其次,关于女性应有的参与权。这其实和平等权紧密相关。若没有男女平等的理念,就不可能享有其他方面的权利。就一般女性而言,参与权通常即为宪法赋与公民的相应权利,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当然也涵摄宗教信仰自由包括的合法参加宗教活动的权利。对出家女性,如星云大师讲的那样,女众的智慧、能力并不亚于男众,应该参与政治、社会等各种公众事务,积极扩大服务的机会与层面。
  第三,关于女性应有的自主权。无论什么时代什么国家,女性(佛教女性)或多或少都受到过“女性低贱”、“女性业障重”等观念的困扰,中国尤为严重。因此要想达到男女平权,女性就不能不注重培养其自主意识,加强个体身心建设,摆脱女众女性必依男众男性安立的束缚,破除将弱就弱的性别定位,以更广阔的胸襟走人社会,投入到服务人群、弘法利生的事业中。这既是时代潮流所趋,也是历史赋予的责任。
  第四,关于女性应有的尊严权。亦如星云大师所言:从佛教“众生皆有佛性”的思想来看,女子也应当是被尊重的“唯我独尊”的众生。如果一个人连为人的尊严都不具备,又谈何直下承担自觉觉他呢?而人若能真正自我主宰,必然也会活得有尊严。《涅槃经》曰:“若有不能知佛性者,我说是等名为女人:若能自知有佛性者,我说是人为大丈夫。若有女人能知自身定有佛性,当知是等即为男子。”可见两性问首要在于心性自觉,女性或佛门女性理当放下自甘轻贱的小女子式的次等公民次等出家人心态。只要发广大菩提心,不计人我利害得失,“彼丈夫我亦丈夫”,完全能立足缘起的世间,行积极勇健之菩萨行。
  上述四种权利其实皆基于众生皆有佛性的男女究竟平等观,可说是四位一体,一即为四,四即为一。
  最后我们审视一下过去中国佛教女性的状况。
  佛教传人中国后,虽自称大乘,但为适应本土文化援儒入佛,在女性观上却多采纳小乘和原始佛教一些消极负面的说法。“男尊女垢”与中国传统中原有的“男尊女卑”、“三从四德”、“三纲五常”等思想一拍即合,撇开时地因缘照搬“八敬法”,并将其曲解为无原则无条件地迁就、顺从出家男性。因而历来中国的比丘尼在取得有限自由的同时,便不能不套上新的枷锁,遭受双重束缚,且时有贬斥诬蠛、侮辱损害比丘尼者。因此尽管佛教尤其是大乘佛教一贯主张众生平等男女平等,但中国历史上却一直有著事实上的男女不平等。并且此等趋势至南末以降,理学思想兴起后便愈演愈烈,比丘尼的地位低下遂成历史文化的必然,故普通比丘尼的命运也就可想而知。再就中国僧众信佛出家的动机来说,男性与女性也有较大差异。男性特别是贵族及知识阶层男性,多以成佛为追求,女性则多以脱苦为寄托,同样表现出其不平等的一面。尽管佛教并未完全排斥女性加入僧团,但僧尼生活的严格管束(且比丘尼戒律远较比丘戒律内容严苛,数量也更多)、家庭生活的制约教育方式的偏差以及女性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的限制,使得女性不会贸然出家。因此除了真信佛法者,许多是对现实生活失望不满才遁入空门。
  现代社会日异月新,以弘法为家务的出家众责任重大,比丘尼僧团之现状在某些地域虽与比丘僧团并驾齐驱,但在其他许多地域却仍堪忧。既怀有“不忍圣教衰,不忍众生苦”的悲愿,撑起半边天的佛教女性同样不能有丝毫懈怠拖延。对此,中国佛教女性该当如何立足于女性本位自利利他呢?由于社会历史文化的原因,比丘尼僧团长期处于依附比丘僧团的状态。尼众要么与比丘同一道场从事内务,对外弘法鲜有问津;要么居于比丘丛林下院,生活必需品由上院提供,内部管理由上院协调。长期依赖造成尼众缺乏自主意识和自主能力,甚而认为女性真的生就“业障深重”。加之主流儒家文化长时宣扬“女子无才便是德”,女性即便已出家仍不自觉地把自己划入“受保护者行列”。在这样的思惟模式下,除了求生净土或女转男身外,实无他路可寻。自顾尚且无暇,何言顾他利他。
  所幸这一切都即将成为历史陈迹。在现代文化思潮冲击下,千年痼疾正待慢慢复原,男女乎权已成为时代主流,大乘佛教的平等精神也日益深入人心,应该可以让人们逐步理解并完全接受男女人格上佛性上平等的观念,正确看待现实中的男女性别差异。即便这个过程可能会较漫长,但我们可以发现也有理由相信,现代文明的洗礼、佛教女众教育的发展已经或正在造就尼的命运也就可想而知。再就中国僧众信佛出家的动机来说,男性与女性也有较大差异。男性特别是贵族及知识阶层男性,多以成佛为追求,女性则多以脱苦为寄托,同样表现出其不平等的一面。尽管佛教并未完全排斥女性加入僧团,但僧尼生活的严格管束(且比丘尼戒律远较比丘戒律内容严苛,数量也更多)、家庭生活的制约教育方式的偏差以及女性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的限制,使得女性不会贸然出家。因此除了真信佛法者,许多是对现实生活失望不满才遁入空门。
  现代社会日异月新,以弘法为家务的出家众责任重大,比丘尼僧团之现状在某些地域虽与比丘僧团并驾齐驱,但在其他许多地域却仍堪忧。既怀有“不忍圣软衰,不忍众生苦”的悲愿,撑起半边天的佛教女性同样不能有丝毫懈怠拖延。对此,中国佛教女性该当如何立足于女性本位自利利他呢?由于社会历史文化的原因,比丘尼僧团长期处于依附比丘僧团的状态。尼众要么与比丘同一道场从事内务,对外弘法鲜有问津:要么居于比丘丛林下院,生活必需品由上院提供,内部管理由上院协调。长期依赖造成尼众缺乏自主意识和自主能力,甚而认为女性真的生就“业障深重”。加之主流儒家文化长时宣扬“女子无才便是德”,女性即便已出家仍不自觉地把自己划入“受保护者行列”。在这样的思惟模式下,除了求生净土或女转男身外,实无他路可寻。自顾尚且无暇,何言顾他利他。
  所幸这一切都即将成为历史陈迹。在现代文化思潮冲击下,千年痼疾正待慢慢复原,男女平权已成为时代主流,大乘佛教的平等精神也日益深入人心,应该可以让人们逐步理解并完全接受男女人格上佛性上平等的观念,正确看待现实中的男女性别差异。即便这个过程可能会较漫长,但我们可以发现也有理由相信,现代文明的洗礼、佛教女众教育的发展已经或正在造就著新一代有文化有识见依正信出家的比丘尼,男女两性平权的中道观必将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和实践。进一步来说,随著佛教女性观的改变、尼众教育的兴起和每一出家女性的自觉自立自强,中国佛教女性必将担负起她们所应担负的使命,享有她们应享有的权利,其宗教职能和社会作用必会得到更好发挥,地位和命运自然也会得到相应改善。
  回顾历史,展望未来,现代佛教女性应当如何不落伍于时代,突破传统思惟束缚,走出一条自主自立、自利利他、自觉觉他之路,无疑是摆在我们所有相关人士面前的共同课题。对此,台湾佛教女性特别是星云大师率领的佛光山比丘尼已走在世界前列,率先交出了一份开创性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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