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家债主如何了
冤家债主如何了
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里面有很多冤家债主如何了结的故事,自己看了有点头大。因为这虽然是善法,毕竟是无法重复或者说无法解释的事情。但是古代的名人所作也一定有些道理,毕竟可以使一些不怕因果的人产生向善之心。所以在自己看过之后还是将其记录了下来。下面是两则有关这方面的故事。
有富室子病危,绝而复苏,谓家人曰:吾魂至冥司矣,吾尝捐金活二命,又尝强夺某女也,今活命者在冥司具状保,而女之父亦诉牒喧辩,尚未决,吾且归也。越二日,又绝而复苏曰:吾不济矣,冥吏谓夺女大恶,活命大善,可相抵,冥王谓活人之命,而复夺其女,许抵可也,今所夺者此人之女,而所活者彼人之命,彼人活命之德,报此人夺女之仇,以何解之乎?既善业本重,未可全销,莫若冥司不刑赏,注来生恩自报恩,怨自报怨可也。语讫而绝,欧罗巴书不取释氏轮回之说,而取其天堂地狱,亦谓善恶不相抵,是绝恶人为善之路也。大抵善恶可抵,而恩怨不可抵,所谓冤家债主,须得本人是也。寻常善恶可抵,大善大恶不可抵,曹操赎蔡文姬,不得不谓之义举,岂足抵篡弑屠城之罪乎?曹操虽未篡,然以周文王自比,其志则篡也。特畏公议耳。至未来生中,人未必相遇,事未必相值,故因缘凑合者,或在于数世之后耳。
梅村又言,有姜挺者以贩布为业,恒携一花犬自随,一日独行,途遇一叟呼之住,问不相识,何见招?叟遽叩首有声,曰:我狐也,夙生负君命,三日后君当嗾花犬断我喉,冥数已定,不敢逃死,然窃念事隔百余年,君转生人道,我堕为狐,必追杀一狐,与君何益,且君已不记被杀事,偶杀一狐亦无所快于心,愿纳女自赎可乎?姜曰:我不敢引狐入室,亦不欲乘危劫人女,贳则贳汝,然何以防犬终不噬也?曰:君但手批一帖,曰某人夙负,自原销除,我持以告神,则犬自不噬。冤家债主,解释须在本人,神不违也。适携记簿纸笔,即批帖予之。叟喜跃去,后七八载,姜贩布渡大江,突遇暴风,帆不能落,舟将覆,见一人直上樯竿杪,掣断其索,骑帆俱落,望之似是此叟,转瞬已失所在矣。皆曰:此狐能报恩。余曰:此狐无术自救,能数千里外救人乎?此神以好生延其寿,遣此狐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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