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龙树法相学”
评“龙树法相学”
庄进宗
龙树法相学,这是由欧阳竟无所作(注一),大凡久习佛学必知欧阳先生乃唯识大师,近年已被列为哲人之一(注二)。今欧阳先生长于唯识,而实陋于空宗。不论是宗佛宗儒,我们应当就事论事来讨论“龙树法相学”。
“无所得:学问最忌迁强附会,佛法虽一味,但由于师承、理解力、地域等等诸多因素,而使佛法势将趋于复杂。学者应当以清晰的头脑来明辨之,不应当由于所知不精或感情因素而任意附会。其结果,将徒劳无功,欧阳先生说:“般若即法相、即总即别,举一般若而一切法相皆在,至矣尽矣!如讲瑜伽义亦即般若,同其性质,同说实相,所谓无所得也。唯识亦然。”印度的二大宗派(注三)其师承互异,故所诠的胜义亦不同,在此姑且不论。然而唯识学名相繁杂,所说的“无所得”必当以时代或人物来判析。若含糊笼统认为中观是“俗有胜无”;唯识是“俗无胜有”。问题并不是那么简单,唯识也可说是“俗有胜无”。总括言之,这二个宗派是大有差别,不论是那一派的唯识均与中观有出入,如果我们要对论其派别或绖论。绝非三叾两语可以说得清楚的,即使是唯识也决非欧阳先生所说“无所得”所能概括《:。
二、二谛:欧阳先生说:“智论一明言如加法性(相)实际,世界无故,第一义故有,人等亦如是,第一义故无,世俗故有。”这乃是引大智度论之文。而印顺导师评此文(注四)而解之时说:“今约二明之:“ “初拟之始,必举众说以尽美;卒成终,则举无得以尽善”。二、此乃他宗所许、非中观。其第二点,是指唯识或成实论之第一重二谛。我以为,胜义可以用表诠方式来解释令众生明了,亦可用遮诠方式以明其义。详解如下:“如如法性”是指胜义而言(注五)(这是欧阳先生研大论未熟故有此失。以“如加法性”之文表诠第一义谛,有何不可?又人等,世俗故有,这是极基本的空宗常识,欧阳先生无疑是认为可以“融会”唯识故作此说。“忘却如如法性第一义有,即属大错”此语更为不该,唯显其附会之情哉!
三、依他,如果说唯识的依他乃因缘,则龙树有广宣,若是“种生现”或“本生”、“生生”者则非龙树所说(注六)。在此不详叙述。
四、阿赖耶:欧阳先生引龙树的大智度论来说明龙树主张阿赖耶识,更是可笑!后代中观月称论师反驳阿赖耶论(注七),其又为中观正传,故知龙树并未论及阿赖耶。智论三十六卷,所说的“心相绩”并不足以证明它为阿赖耶。中观的冈果是不断不常,久而不失(注八),是不需要有阿赖耶论来建立因果的。关于阿赖耶的问题,此略述其义以龙树思想。“佛说六识,限识及眼识相应法共绿色,不缘屋色种种谙名。耳鼻舌身识亦如是。意识及意识相应法,知眼知色知眼识,乃至知意知法知意识。是识所缘法皆空无我生灭故,不自在故。无为法中亦不计我,苦乐不受故。是中若强有我法,应当有第七识识我,而今不尔,以是故知无我。”(注九)欧阳先生所引乃智论三十六卷(大正藏第二十五册三百二十五页下)。而我们所引的可以证明龙树只明六识,否则便有常过。现在再引龙树斫说:“如佛祈言,诸法虽空,亦不断亦不灭;诸法因缘相绩生亦非常。诸法虽无神亦不失罪福,一心念顷。身诸法诸根诸慧转灭不停,不至后念。新新生灭,亦不失无量世中因缘业。诸界人中皆空无神,而众生轮转王道中受生死。如是等种种甚深微妙法,虽未得佛道,能信能受不疑不晦,是为法忍。”(注十)从这一段话中具有四种作用:
一、龙树无阿赖耶论
二、虽无阿赖耶亦不失因缘果报
三、不主张阿赖耶论是有教证的。(未详出自何经,但可能是般若)
四、若真有阿赖耶亦非外道所谓之“常”、“实性”(注十一)
阿赖耶是佛教的重要思想,自然有它的发展历史与背景。而且中观也有它的特色,目前虽然我们还来不及辩其优劣,而印顺导师的思想当可代表中观的正见,从他的著作中便可以看出他的真智、卓见的,自然可为中观申张正义。
五、二宗之喻:中观之喻是为说明一切无自性的作用,进而达到胜义谛的毕竟空,这是中观的正统学理。然而唯识师之喻在说明“遍计”无性,而世俗的依他并未无自性(依他即因缘,故应列入俗)。唯识依他是实有,乃众所周知的事实,我不必在此大作文章,只觉得欧汤先生不必太过分迁强寸会”!
摘自《中国佛教》第26卷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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