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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大师论因果及菩提心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9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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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大师论因果及菩提心

一、深信因果

因果之法,虽为佛法入门的初步,但是非常的重要,无论何人皆 须深信。何谓因果?因者好比种子,下在田中,将来可以长成为果实。果者譬如果实,自种子发芽,渐渐地开花结果。   

我们一生所作所为,有善有恶,将来报应不出下列:  

桃李种 长成为桃李——作善报善  

荆棘种 长成为荆棘——作恶报恶   

所以我们要避凶得吉,消灾得福,必须要厚植善因,努力改过迁善,将来才能够获得吉祥福德之好果。如果常作恶因,而要想免除凶祸灾难,哪里能够得到呢?   

所以第一要劝大众深信因果了知善恶报应,一丝一毫也不会差的。

二、发菩提心   

“菩提”二字是印度的梵语,翻译为“觉”,也就是成佛的意思。发者,是发起,故发菩提心者,便是发起成佛的心。为什么要成佛呢?为利益一切众生。须如何修持乃能成佛呢?须广修一切善行。以上所说的,要广修一切善行,利益一切众生,但须如何才能够彻底呢?须不着我相。所以发菩提心的人,应发以下之三种心:  

一、大智心:不着我相 此心虽非凡夫所能发,亦应随分观察。

二、大愿心:广修善行  

三、大悲心:救众生苦   

又发菩提心者,须发以下所记之四弘誓愿:  

一、众生无边誓愿度:菩提心以大悲为体,所以先说度生。  

二、烦恼无尽誓愿断:愿一切众生,皆能断无尽之烦恼。  

三、法门无量誓愿学:愿一切众生,皆能学无量之法门。  

四、佛道无上誓愿成:愿一切众生,皆能成无上之佛道。   

或疑烦恼以下之三愿,皆为我而发,如何说是愿一切众生?这里有两种解释:一就浅来说,我也就是众生中的一人,现在所说的众生,我也在其内。再进一步言,真发菩提心的,必须彻悟法性平等,决不见我与众生有什么差别,如是才能够真实和菩提心相应。所以现在发愿,说愿一切众生,有何妨耶!

三、以无我之精神做利生之事业

佛法以大菩提心为主。菩提心者,即是利益众生之心。故信佛法者,须常抱积极之大悲心,发救济一切众生之大愿,努力作利益众生之种种慈善事业。乃不愧为佛教徒之名称。

若专修净土法门者,尤应先发大菩提心。否则他人谓佛法是消极的、厌世的、送死的。若发此心者,自无此误会。

至于作慈善事业,尤要。既为佛教徒,即应努力作利益社会之种种事业,乃能令他人了解佛教是救世的、积极的。不起误会。

或疑经中常言空义,岂不与前说相反。

今言大菩提心,实具有悲智二义。悲者如前所说。智者不执着我相,故曰空也。即是以无我之伟大精神,而做种种之利生事业。若解此意,而知常人执着我相而利益众生者,其能力薄、范围小、时不久、不彻底。若欲能力强、范围大、时间久、最彻底者,必须学习佛法,了解悲智之义,如是所做利生事业乃能十分圆满也。故知所谓空者,即是于常人所执着之我见,打破消灭,一扫而空。然后以无我之精神,努力切实做种种之事业。亦尤世间行事,先将不良之习惯等一一推翻,然后良好建设乃得实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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