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师开示之佛教学习初步
佛法宗派大概,前已略说。或谓高深教义,难解难行,非利根上智不能承受。若我辈常人欲学习
佛法者,能使人人易解,人人易行,毫无困难,速获实益耶?案佛法宽广,有浅有深。故古代诸师,皆判“教相”以区别之。依唐圭峰禅师所撰华严原人论中,判立五教:一、人天教,二、小乘教,三、大乘法相教,四、大乘破相教,五、一乘显性教。以此五教,分别浅深。若我辈常人易解易行者,惟有“人天教”也。其他四教,义理高深,甚难了解。即能了解,亦难实行。故欲普及社会,又可补助世法,以挽救世道人心,应以“人天教”最为合宜也。
人天教由何而立耶?
常人醉生梦死,谓富贵贫贱吉凶祸福皆由命定,不解因果报应。或有解因果报应者,亦惟知今生之现报而已。若如是者,现生有恶人富而善人贫,恶人寿而善人夭,恶人多子孙而善人绝嗣,是何故欤?因是佛为此辈人,说三世业报,善恶因果,即是人天教也。今就三世业报及善恶因果分为二章详述之。
一、三世业报。三世业报者,现报、生报、后报也。
一、现报:今生作善恶,今生受报。
二、生报:今生作善恶,次一生受报。
三、后报:今生作善恶,次二三生乃至未来多生受报。
由是而观,则恶人富、善人贫等,决不足怪。吾人惟应力行善业,即使今生不获良好之果报,来生再来生等必能得之。万勿因行善而反遇逆境,遂妄谓行善无有果报也。
二、善恶因果。善恶因果者,恶业、善业、不动业此三者是其因,果报有六,即六道也。
恶业善业,其数甚多,约而言之,各有十种,如下所述。不动业者,即修习上品十善,复能深修禅定也。今复举恶业、善业别述如下:恶业有十种。一、杀生,二、偷盗,三、邪淫,四、妄言,五、两舌,六、恶口,七、绮语,八、悭贪,九、嗔恚,十、邪见。造恶业者,因其造业重轻,而堕地狱、畜生、鬼道之中。受报既尽,幸生人中,犹有余报。今依华严经所载者,录之如下。若诸“论”中,尚列外境多种,今不别录。
一、杀生——短命、多病
二、偷盗——贫穷、其财不得自在
三、邪淫——妻不贞良、不得随意眷属
四、妄言——多被诽谤、为他所诳
五、两舌——眷属乖离、亲族弊恶
六、恶口——常闻恶声、言多诤讼
七、绮语——言无人受、语不明了
八、悭贪——心不知足、多欲无厌
九、嗔恚——常被他人求其长短、恒被于他之所恼害
十、邪见——生邪见家、其心谄曲
善业有十种。下列不杀生等,止恶即名为善。复依此而起十种行善,即救护生命等也。
一、不杀生:救护生命
二、不偷盗:给施资财
三、不邪淫:遵修梵行
四、不妄言:说诚实言
五、不两舌:和合彼此
六、不恶口:善言安慰
七、不绮语:作利益语
八、不悭贪:常怀舍心
九、不嗔恚:恒生慈悯
十、不邪见:正信因果
造善业者,因其造业轻重而生于阿修罗人道欲界天中。所感之余报,与上所列恶业之余报相反。如不杀生则长寿无病等类推可知。由是观之,吾人欲得诸事顺遂,身心安乐之果报者,应先力修善业,以种善因。若惟一心求好果报,而决不肯种少许善因,是为大误。譬如农夫,欲得米谷,而不种田,人皆知其为愚也。故吾人欲诸事顺遂,身心安乐者,须努力培植善因。将来或迟或早,必得良好之果报。古人云:“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即是此意也。在此讲说三日已竟。以此功德,惟愿世界安宁,众生欢乐,佛日增辉,法轮常转。(文:弘一法师)
编辑:菩提书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