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声明>> 文学>>正文内容

石火集前序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竹摩法师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石火集前序
  竹摩法师
  诗,是文字,佛教,是离文字而谈文字。
  有人说,佛教是排斥文字的;我以为未必尽然,佛教并未排斥文字,文字的排斥和不排斥在人的执见而已。佛教在重实证,破执着方面,所以不重文字,然由文字而会实相方面何尝不重文字呢?故与其说佛教排斥文字,不如说佛教的究竟目的在证悟实相,而忽视初步工夫的文字法门罢了。向来的佛徒或昧斯义,滞惑文字,于是便无形中造成一‘派排斥文字的思想;而另一派又因其厌离文字太甚,过于暗中摸索,于是又造成…—派排斥不立文字底思想。是知文字的排斥和不排斥,又完全在人的善用和不善用,善用者就成文字般若,不善用者便落文字葛藤,与佛教的本身了无交涉也。然古来在这两派思想的趋势上,后者总刁;敌前者,所以历代的僧诗大都湮没,即不湮没亦若存若亡了。宋释惠洪著了一部关于诗的书,颜曰《天厨禁衡》,可以思过半矣。
  虽然,诗能陶怡性灵,于人生并非毫无利益,与佛教亦刁;无关系:一,诗是把刹那间所感触到的所想像到的意境用精简美丽的文句抓住它的东西,若意境高妙入神,不但作者久而读之可以重温旧趣,即读者体会时亦同样的得着怡悦;二,诗是富于感情的字学,其感人之深,足以改变个人的个性思想:三,诗与偈尽相近,古来许多行者往往寸:有意无意间流露出一些富于禅意的句子,把大乘佛教底思想表现出来; 四,佛教徒一生所过行云流水的生活,都是诗的生活,能利用行脚闲暇时吟咏之,表现之,亦未始没有意义的。这几种意思,在拙作《佛教与诗的我观》一文中已有较详的论及,其中尤以诗的感人之深和佛教感化力最有关系。不但诗是如此,凡是有意义具磁力的文字,我想都是一样的感人!不说别的,就说我们自己的文字因缘吧:
  通——法师和我如陌生路人,素未谋面。自他接办人海灯杂志后,感教风之隳堕,冀僧众之觉醒,发为诗文,常带感情的笔锋,使我由文字认识他底个性思想与志趣; 同时他亦不时向我要稿,于是我们便在精神上发生交游了。不过他的文既流利雄健,诗亦清新可口;而我则显理既愧八指,言情又羞三郎,两者都瞠乎其后,乌可以混集一起。致使鱼目讹珠,奴郎莫辩?所以他虽然老早就有把合出近诗的意思告我,并屡屡索序于我,而我一直到现在还不曾向他表示可否,也没有写序。
  老实说,我不曾写过一首自己满意的诗,故虽有所涂,覆瓿随之:即平日听到别人谈诗,也觉意味索然,原因是自己写不好诗,所以厌诗。 自从前些时日偶然写了十首《读高僧山居诗》请教大醒上人;他来信说: “每读新诗,喜甚:君诗才天就,当来大有可观,非吾所能及也。望多读古人佳品!”因了这个鼓励和指教,使我近来对于诗感到兴趣时,又随意哼了一些。故集中除了十几首是年前的,余者是因大法师的话鼓动我写作的力而写作的,是应该感谢的;虽然,我不承认我有天才,压根儿就不知天才为何物?
  总言之,醉翁之意不在酒,我们的印诗不在诗的工拙,是想在石火电光的幻影中抓住一点子痕迹来纪念我们一种相结识的因缘吧!质之通一法师以为然不?
  竹摩,一九三五年八月五日草于乐清至永嘉舟中。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