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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传出家人托钵时供养须知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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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传出家人托钵时供养须知


无论在什么场合或地点看到穿着南传袈裟的出家人正在托钵,施主有生起意念要供养之心时,切记不要往钵内放进金钱或红包。佛陀制定钵的目的,只是让出家人用來在托钵時接受食物和如法必需品而已,纵然是为自己的父母亲托钵也好,哪怕即将病死也好,没有任何一种理由或情况之下,钵被利用来接收金钱或红包。南传出家人在托钵时,施主可以依自己的经济能力和喜好来供养一些主食或副食品,荤食[14]或素食皆可,要供养出家人的肉食是必须很明确是三净肉[15]和佛陀所允许的肉类[16]。同时可以布施水果[17]、糕点、饼干、甜品等小食。此外,也可以布施南传出家人午后果汁[18]、佛陀允许的七日药[19]、终生药[20]或混合药[21]。

不要在午后供养食物给南传出家人,因為南传出家人必须持守不非時食学处,既过了午后就不再进食,同時也不能貯存食物。应只在南传出家人允许进食的時间內供养食物,即天亮后至日正当中这一段時间,其余时候则为非时。过午一直到明天黎明之前这段时间是诸佛与诸阿拉汉(arahant,阿罗汉)不用餐的时段,故称为「非时」。马来西亚过午的时间大概是在一点到一点半之间。一些在泰国受戒的出家人仍然依据泰国过午的时间,即过了大马时间中午十二点后不再进食。不过施主可以在过午后供养南传出家人被允许饮用的非时果汁,也可以在任何時候供养药品。

同時也不要供养南传出家人不适合的物品,例如:烟酒[22]、化妆品、香水、娱乐用品、游戏器材[23]、金银、宝石、装饰品等。佛陀说假如有人供养不如法的东西给如來或如來的弟子,他将获得「非福」(apuñña)[24]。


由于南传出家人托钵時是必须赤着脚的,所以为了对三宝表示恭敬,施主在供养時也应该脫掉鞋子,并下跪亲手奉着供养品放进出家人的钵。在托钵的清净出家人犹如一块「流动的福田」,有智慧的施主们总是时常把握机会在无上的福田耕耘播种,以累积福慧、明与行的种子和菩提道的资粮。


为了累积更殊胜的善业,一个有正信的施主在供养一位或多位出家人的时候内心会作意为供养以佛陀为首的僧团,而不是在供养个人,如此作意就不必去在乎接受供养的出家人是否戒行清净、品德修养高低、瓦萨[25]大小等,对每一位出家人都是一视同仁,一律视为僧团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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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在南传佛教的戒律中并没有规定出家人一定要持素,出家人可以依自己的喜好决定。无可否认,目前也有许多南传出家人是持素的,他们多数是基于健康的理由或者认为现代社会并不容易获到真正的三净肉而持素。由于南传比库不得煮食(沙马内拉与十戒尼依然可以),必须完全依赖施主的供养,所以身为一位出家人必须易于接受供养与护持。除了生病以外,一位南传出家人是不能向无血缘关系的施主要求合意的食物,他必须接受人家供养的任何食物。再者,出家人对于食物的省思犹如服药一般,只是为了滋养色身,消除饥饿的苦受,以便能继续修习梵行而已。

[15]佛陀允許出家人食用三边清净的魚肉:
不见 (adiṭṭhiṃ) ——施主所拿来供养的肉,是出家人并没有看见这是专为出家众宰杀的动物、鱼虾。
不闻 (asutaṃ) ——所拿来供养的肉,是出家人并没有听说这是专为出家众宰杀的动物、鱼虾。
不疑(aparisaṅkitaṃ) ——知道这是排除了见疑、闻疑,以及两者俱非疑的鱼、肉。

[16]在《律藏·第四部·大品》里,佛陀有规定比库们不可以食用十种肉,即:人肉、象肉、馬肉、狗肉、蛇肉、狮子肉、老虎肉、豹肉、熊肉和鬃狗肉。除了这十种肉之外,其他肉类是被允许的。

[17]在南传比库的戒律中,比库是不允许伤害土地、植物,乃至有生长能力的种子,如果供养比库的食物中有水果,而那水果的种子有生长能力的話,那么施主应当学习作净方法,并为那位比库作净。「作净」在此是指,由沙马内拉或施主等未受具足戒者把植物或水果用刀子、火或指甲等作成比库可允许使用的方法。其方法是:当水果等还在施主或净人的手上時,或比库把水果等交给净人后,比库说:「kappiyaṃ karohi(你作净)」,净人一面用刀子或指甲等割(划)破并回答:「kappiyaṃ
bhante(尊者,已作净了)」。假如水果很多时如葡萄等,先把水果放在盘子、碗或篮子等容器,使每个水果都连接碰触在一起后才作净。不要只拿一个起來作净,而是在作净時它们都还碰触在一起。如此在一个水果作净時,其它的水果也算全部都作净了。如果可以的话,是在供养之前把水果里面的种子完全都去掉会比较方便。

[18]午后果汁称为时分药(yāmakālika)、也可称为非时果汁或非时浆,是只限制于一天之內食用的水果汁以及未煮过的蔬菜汁。南传出家人在过了午后不再进食,下午一直到隔天黎明升起之前,出家人是允许饮用非时果汁来止饥渴。

在《律藏·药篇》中有提到除了谷果汁、煮熟的菜汤与蜜花汁之外,一切诸小果如葡萄、苹果、芒果、香蕉、橙、柠檬、荔枝果等等、一切叶汁、一切花汁以及一切甘蔗汁皆允许榨成非时果汁。

根据律藏的注释,有九种大果以及一切其他种类的谷物是不被允许拿来作非时果汁的,这九种大果分别是:
一、椰子nāḷikera(无论是椰浆santan或纯椰子水)。
二、棕榈果talā,马来语称为nira 的甜果汁,这种汁液发酵后也可制成酒。
三、菠萝蜜果panasa,即马来语称为nangka的水果 。
四、面包果 labuja。
五、葫芦alābu。
六、甜瓜kumbhaṇḍa,
七、某种甜瓜 pussaphala
八、某种黃瓜 tipusaphala
九、黄瓜eḷāluka。

非时果汁的制作方法是:由沙馬內拉或在家人等未受具戒者把欲搾成汁的小果压挤后,以布虑出渣滓。滤过了的果汁再调于冷开水稀释,可加糖或盐饮用。任何经煮过了的蔬菜汁和水果汁皆不可在午后饮用。不过,放在太阳下面加溫则是允许的。现在市面上有许多包装果汁如苹果汁、橙汁、葡萄汁等,在出厂前为了保存的关系而经过高溫消毒,因此也不适合过午饮用。

对于受持离非时食学处的南传出家人与持八戒者,麥片、美禄 (Milo)、好力克 (Horlic)、阿华田(Ovaltin)、牛奶、豆浆、红豆水、米浆、番薯汤、巧克力、乳酪、冰淇淋及三合一咖啡都是属于嚼食,一律不许在非時服用。根据斯里兰卡及泰國佛教的传承,不加奶精的纯咖啡允许在非時服用。由于缅甸人把茶叶当食物,故缅甸传承的出家人过午不喝茶。但斯里兰卡和泰國传承的出家人则把茶当成终生药。

[19]七日药 (sattāhakālika) 是允许南传比库在七天之内存放并食用的药。有五种七日药,即:
一、生酥navanita—牛油(butter)
二、熟酥sappi—精练奶油(ghee)
三、油tela—植物油与动物油
四、蜂蜜madhu
五、糖phāṇita —蔗糖、棕糖、红糖、冰糖、砂糖等。
这里的「七日」乃是对南传比库而言,对沙马内拉与十戒尼则没有存放天数的限制。

[20]终生药(yāvajivika)也称尽寿药,是没有规定食用期限的药品。此一类的药品一般上只是用来治病而不是当作食物来吃的。根据《律藏·药篇》,尽寿药可以分为六大类,即:
一、根药 (mūlabhesajja):姜黃(haliddaṃ)、生姜 (singaveraü)、菖蒲 (vacaü)、白菖蒲 (vacattha)、麦冬 (ativisaü)、辛胡莲((kaṭukarohiṇī)、伍西拉 (usīraṃ)、蘇子 (bhaddamuttakaü)、其它根药。
二、涩药 (kasāvabhesajja):寜巴涩 (nimbakasāvo)、古答迦涩 (kuṭajakasāvo)、巴多拉涩
(pañolakasāvo)、苦味的植物 (pakkavakasāvo)、其它涩药。
三、叶药(paṇṇabhesajja):寜拔叶 (nimbapaṇṇaṃ)、古答迦叶 (kuṭajapaṇṇaṃ)、巴多喇叶 (paṭolapaṇṇaṃ)、古喇西叶 (gulasipaṇṇaṃ)、咖巴西咖叶 (kappāsikapaṇṇaṃ)、其它叶药。
四、果药 (phalabhesajja):威兰迦 (vilangaṃ)、胡椒 (maricaṃ)、毕帕利 (pipphali胡椒)、
柯子 (harītakī)、川练、馀甘子 (āmalakaṃ)、苟塔果 (goṭhaphalaṃ)、其它果药。
五、脂药(jatubhesajja ):树脂、药脂树 (hiṇgu)、叶和茎以火提炼出的脂 (hiṅgujatu)、叶和茎以火提炼出的脂与其他东西混合(hiṅgusipāṭhikā)、答咖巴帝 (takkapatti)、答咖般尼 (takkapaṇṇi)、萨周喇沙 (sajjulasaṃ)、其它树脂药。
六、盐药 (loṇabhesajja):海盐 (sāmuddikaṃ)、黑盐 (kalalonāṃ)、岩盐 (sindhavaṃ)、食盐 (vilaṃ)、于其他化合物混合之盐。

[21]混合药是当有不同种类的药可能会混合在一起食用。混合之后的药应以其中使用期限最短的時间来计算。例如中药材一般上都属于终生药,但是若掺进了蜂蜜则成了七日药。如果在七日药或终生药中加进了食物,则只能在午前服用。例如:枸杞子、党参、肉桂等中药材都属于终生药,但是若加进鸡肉等一起煲汤时,则不得在非时食用。

[22]如果施主使用少量的酒加在菜肴,目前是为了调味或去腥,而不是为了麻醉是允许的。至于烟,在律藏里佛陀也有允许患鼻炎的比库以一种特殊的烟疗法治疗鼻炎。这种特殊的烟疗法虽然有通过嘴把烟吸进,然后再从鼻孔喷出,但这只是纯粹为了治病。然而,现在有许多没有病的南传出家人有抽烟的习惯乃是不争的事实。信众供养香烟给出家人是不适当的,因为这种布施是「非福」。再者,作为一个要战胜内心的贪嗔痴、调服自我的生命斗士,更应该排除一切能导致心软弱之因素如咖啡因、尼古丁等。

[23]虽然说僧人出家的目的是为了成就止观禅,断除烦恼,但也需要有健康的体魄来辅助修行,以便能在梵行路上走得更顺。一位经常生病的出家人除了难于修行之外,也会经常劳动到施主的财力和时间,让施主忙于奔波。若一个施主的信心并不强,很容易让对方生起烦恼,乃至对三宝生退心。出家人一般的运动不外乎是经行、赤脚托钵、行脚云游或作务。但在现代的社会,尤其是非佛教国的地方,许多出家人是鲜少托钵云游的,有时只是偶尔象征式的到外托钵而已。他们一般上是长期住在寺院里,有信徒每天会亲自前来供养。在非佛教国家,由于出家人不多,一些道场难得有出家人住,施主们自然就非常殷勤的护持服侍,导致一些出家人长期缺乏劳动,本身也由于缺乏运动而导致慢性病丛生,一些信徒也供养运动器材予出家人。

[24]帕奥禅师曾经对「非福」(apuñña)作出这样的解释:若一个人供养香烟、酒类或金钱等不如法的东西给出家人等于是一种鼓励欲乐、迷醉、麻醉的行为。当这种业在临死之前成熟时将能导致堕落到苦趣。若不幸投生到畜生界时,这个业会导致投生为一只不正常或疯的畜生;若再从恶趣出来投生做人时,也会导致投生为不正常或疯的人。由于这种不如法的供养会为施主带来不好的果报,所以称为「非福」。

[25]瓦萨(vassa):即戒龄、僧龄。受具足戒的出家人每度过一年一度的雨季安居,其戒龄则增加一岁。因雨季安居的巴利语为vassa,故比库度过了几个雨安居,则计算多少个瓦萨。拥有十瓦萨的出家人可以被尊称为长老,二十瓦萨以上的则可尊称为大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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