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内明>> 律宗>>正文内容

基本佛法--受持五戒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9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基本佛法--受持五戒

三皈五戒

求受者念:

尊者大德!我(们)向您求授三皈五戒。

第二次尊者大德!我(们)向您求授三皈五戒。

第三次,尊者大德!我(们)向您求授三皈五戒。

赞佛偈

礼敬于世尊、应供、正等正觉者。[三称] 。

三皈依

我以佛为皈依处,我以法为皈依处,我以僧伽为皈依处。

第二次我以佛为皈依处,第二次我以法为皈依处,第二次我以僧伽为皈依处。

第三次我以佛为皈依处,第三次我以法为皈依处,第三次我以僧伽为皈依处。

比丘说: 三皈已授完毕。

受戒者答: 是的,大德。

授五戒

我愿学习受持不杀生戒。

我愿学习受持不偷盗戒。

我愿学习受持不邪淫戒。

我愿学习受持不妄语戒。

我愿学习受持不饮酒戒(任何能使神志迷乱之物皆属酒类之范围) 。

这就是五项应该学习持守的戒律。

比丘祝福如下:

因持戒将给你带来安乐,因持戒将给你带来财富,因持戒将使你达证涅盘,故此,你(们)应该严持此净戒。

受戒者俯首回答: 善哉。

五戒简介

1。杀生是对一切有生命的乃至昆虫,无有慈悲,常念杀害,手常血腥,悭贪吝惜以种种方法,捶、斩、烫、毒,令其命断。

杀业须具备下面五个条件:

(1)有杀害的意念,

(2)对方为有情众生,

(3)知道他是有情众生,

(4)杀害的行为,

(5)造成对方死亡。

2。偷盗是对他人的财物,于聚落或空地,物主没有给予,而去盗取。

盗业须具备下面五个条件:

(1)有偷盗的意念,

(2)他人的财物,

(3)知道是他人的财物,

(4)偷盗的行为,

(5)占据他人的财物。

3。邪淫是对有父,有母,有兄弟姊妹,有亲属,有守护人,有夫,乃至与有华鬘饰的女人有淫欲的行为。

邪淫业须具备下面四个条件:

(1)以为邪淫是一种享受,

(2)起淫念,

(3)造邪淫的行为,

(4)得到淫欲的满足。

4。妄语(虚诳语)是指在公众场合,做官为民,在亲属之中,在团体里面,或作证人时说不诚实的话,不见而说见,见而说不见,不闻而说闻,闻而说不闻,不知而说知,知而说不知;为自己,或为他人,或为了财利,知而妄语而不肯坦白舍离。

妄语业须具备下面四个条件:

(1)已知不是真实,

(2)有欺骗的意念,

(3)以言语欺骗的行为,

(4)完成欺骗的事实。

5。不饮酒戒,是指酒醉后所产生意念失控而造十不善业,佛在《中阿含.善生经》里说道:「居士子!若人饮酒放逸者,当知有六灾患:一者现财物失,二者多有疾患,三者增诸斗诤,四者隐藏发露(把秘密说出来),五者不称不护(人不称赞不爱护),六者灭慧生痴。居士子!人饮酒放逸者,不经营作事,作事不营,则功业不成;未得财物,则不能得;本有财物,便转消耗。」这是饮酒的过患,它实无利益。犯不饮酒戒須具足二个条件∶对象(酒類),行動(飲用)。也有的说犯此戒須具足四个条件∶对象(迷幻物),动机(饮用的慾望),行动(饮用),结果(迷幻物经過喉咙)。

犯戒与持戒

佛在《长阿含经》(卷二)里说道∶「世尊告诸清信士曰∶凡人犯戒,有五衰耗∶何谓为五?一者求财,所愿不遂;二者设有所得,日当衰耗;三者在所至处,众所不敬;四者丑名恶声,流闻天下;五者身坏命终,当入地狱。

佛又告诸清信士∶凡人持戒,有五功德∶何谓为五?一者诸有所求,辄得如愿;二者所有财产,增益无损;三者所往之处,众人敬爱;四者好名善誉,周闻天下;五者身坏命终,必生天上。」

法增比丘,澳洲佛宝寺。

愿众生安乐!

欢迎翻印,请先联络作者。请勿删改。

标签:论坛精华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

办公地址:北京昌平区望都新地南区18号楼三单元501室 办公电话:010-81754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