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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转型及其演变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1日
来源:不详   作者:净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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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德州佛教会会长净海
  佛教在印度
  佛教的真理,是超越时空的,永远不变的,如佛法中心思想:四圣谛、缘起法、三法印等,这是佛法的本质,也是佛法不同一般世间法的特色,如变质和掺杂太多了,就不是纯正的佛法。但佛法在长久的流传中,曾有多次的转型及演变,这是有事实存在的。
  印度佛教史,自佛陀说法创教开始,至公元1200顷灭亡为止,大约1500年间,可分为三期佛教,大体上每期各为500年。一、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二、大乘佛教;三、秘密大乘佛教。印度佛教的兴衰,约可归纳两大原因:一是自佛陀创说缘起法,导人去恶行善,自净其意,提倡众生平等,反对传统婆罗门教,打破种族阶级制度,而佛法兴盛;到后期佛教渐与婆罗门教(印度传统宗教)混合,佛梵不分,加以最后伊斯兰教入侵印度,摧毁佛教,佛法就在印度彻底灭亡了。二是佛教在传统上,较注重于上流社会阶层信仰,或偏重于高深教理研究,脱离与民众现实生活的关系,佛法不能普及通俗流传于社会各阶层,所以佛教一遇到教难,就无法以其教义组织起来抵抗。
  经律中记载,佛陀住世时而以各地方言说法。曾有比丘们建议经典及说法时,提倡用雅语(即梵语,古印度标准语文),不要用俗语(即民间各地方言);佛陀坚决拒绝接受,因为佛法流传日广,传至各地民族,经典随之被译成各种语文,向人民说法,应以人民听得懂的方言为主,这样佛法才能普遍流布。经论中亦提到佛语具有三相:(1)修多罗相应;(2)不越毗尼;(3)不违法性。前二相是说明佛法要与原始经律相顺;后一相是说明重于义理,可不必完全拘泥于形式。在法藏部亦有说:“依经、依律、依法”的主张。所以佛法的弘扬,既要保持义理的研究,同时亦要注重其通俗普及化,要适应时代及地区的需要。佛陀在律中制有“随方毗尼”,即佛陀许可随风俗民情,对戒律可斟酌取舍,作开许或废止。依《五分律》卷二二说:“虽是我所制,而于余方不以为清净(不合适)者,皆不应用;虽非我所制,而于余方必应行者,皆不得不行。”还有三法印和四依,也是用来印证真理的方法。
  佛教传入亚洲各国
  佛教经过2500多年的发展,对世界文化有着巨大的贡献。但也曾有多次转型的过程,在印度曾由部派而大乘,由大乘而密教,由兴盛而至衰亡。所幸,在公元前3世纪,印度孔雀王朝阿育王统治时期,统一全印,大力发扬佛教,派遣多线传教师至国内外弘法,将佛法推展至全国及传播国外,向南方发展的,传至斯里兰卡,然后再传到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等地;向西北传播的,传至中亚阿富汗、土耳其及中国西域,至公元前后,再流传到中国内地,在隋唐时期又传入韩国、日本、越南等地。佛法流传到印度境外之后,转变形态就更为明显了,因此乃形成南传佛教、汉传佛教、藏传佛教等。
  其实早期由印度传入斯里兰卡及东南亚的宗教,相继有婆罗门教、佛教、伊斯兰教的交替存在。佛教亦有部派及大小乘之分,直到11世纪,斯里兰卡佛教提倡改革,结集上座部三藏,才确立大寺派为斯国佛教正统地位,佛法大兴。至公元12世纪末的缅甸,13世纪中期的泰国,14世纪初的柬埔寨及老挝,都从斯国接受了大寺派上座部佛教的传入,而渐替代原有的佛教而兴。
  还有,印度佛教传入斯里兰卡及东南亚各国时,因为印度是个有悠久文化的国家,佛教一传入当地国家或地区,几乎完全被接受过来,包括佛典巴利文的学习,而且气候也类似,僧人生活制度亦承袭下来。斯国及东南亚的佛教,在历史漫长的发展中,已深刻地融入当地民族的传统文化,成为当地文化的主流,支配着人们的道德观念和日常生活习惯,僧侣地位崇高,僧伽教育普及,佛寺佛塔庄严,民众信仰虔诚,佛教节庆是全民参与,显示佛教在这些国家历史悠久和成熟化。
  印度佛教在公元1世纪前后,经中亚和西域传入中国后,中国也是一个文化悠久的国家,佛教传来,中国文化是主流,佛教文化是客宾,佛经要经过翻译,佛制及僧人生活,是经过数百年逐渐演变和改革,佛法才缓缓地流传开来。到东晋五胡十六国时开始繁荣,南北朝时出现众多学派,至隋唐时形成八大宗派,佛教达至鼎盛,而且这时佛教已完全转型为中国化,变成中国文化的组成部分。但至中唐武宗灭佛后,佛教即由盛极而走向衰落。
  印度佛教传入各地区国家,在形态转变的过程中,包含有承袭和衍生两个因素,承袭是要保持印度佛教本义,衍生是为了适应环境需要,又发展出种种不同的宗派和制度等。一切承袭与衍生,当以能掌握佛法本义为原则,不能脱离佛法的精神。
  近代欧美的佛教
  欧美传统的宗教是基督教及天主教,欧美人接触佛教,是在近一两百年之事,先由于欧洲人向亚洲殖民政策,因而引起对佛教的注意和研究;目前亚洲人也不断移民来到欧美,更促使佛教逐渐在西方一些国家发展开来。
  欧美人接触东方佛教,最初以研究佛教文献开始,英国、德国以研究巴利文及翻译佛典为主,法国以研究大乘佛教及考古学入手。具有代表贡献的有:1864年戴维斯教授(T。W。Rhys David)在伦敦大学开讲“巴利语”及“佛教文学”,并与奥登堡翻译巴利“律藏”为英文。后来与其夫人专心翻译巴利文经典及佛教文化工作。1881年他们宣布“巴利圣典协会”(Pali Text Society)在伦敦成立,得到很多东西方学者的支持和参与,经过多年努力和发扬,浩瀚的巴文三藏和主要注释,大致完成英译出版,并同时刊行巴利文罗马拼音版本,对促进南传佛法在西方发扬光大,有着巨大的贡献。
  德国佛教学者穆勒,1868年在牛津大学教授比较语言学,特别所长为东方文献,在教席期间担任编纂《东方圣书》49册,其中包含佛教大小乘佛典多册。他译有梵文《法句》、《无量寿经》、《金刚经》等。1903年德国第一位比丘三界智(Nyanatiloka)在缅甸仰光出家。后来他往斯里兰卡修学南传佛法,注重真知实修。他曾翻译巴利《增支部》五册、《弥兰陀问经》二册、《人施设论》、《清净道论》;及著有《佛陀圣语》、《巴利文法》、《佛教辞典》等,在语言和文学上都有极高评价。
  1826年法国学者布诺夫与德国拉森合著《论巴利语文法》,而开西方人研究巴利文风潮;在巴黎组织“法亚协会”,首开以梵、巴、汉、藏文版本对照翻译法。在梵文翻译上,以列维校译有安慧的《唯识三十颂释》、无著的《庄严经论》,为佛教哲学和历史开辟基础。另一学者蒲仙翻译世亲的《俱舍论》为法文,为研究说一切有部的先驱。
  美国于19世纪中,1893年在芝加哥召开“世界宗教大会”,有英国佛教学者戴维斯,斯里兰卡达摩波罗,日本释宗演法师出席,介绍了禅宗及上座部佛教。此后受到斯里兰卡和泰国佛教徒的资助,一座寺院“华盛顿佛教中心”成立,正式弘法,指导禅修,教授巴利文和梵文,出版书刊,设立图书馆。
  20世纪50、60年代,日本侨民大量移民中南美洲,随之也带进佛教信仰。同一时期藏传佛教和日本新派佛教“日莲正宗创价学会”,因其有背景和组织得力,在美国发展急速。而日本禅学泰斗铃木大拙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讲授佛学及英文禅学著作,亦居很大功劳。
  70年代大批华人移民美国,也有不少华僧来美弘法,如宣化法师在旧金山创办的金山寺和法界佛大学,星云大师在加州洛杉矶创办的西来寺,纽约美国佛教会,圣严法师在纽约成立的东初寺和禅修中心,仁俊长老在新泽西成立的印顺导师基金会,净海、宏意二师在美国南部休斯顿成立的德州佛教会玉佛寺,继如法师在圣路易斯成立的美中佛教会,以及全美各处的慈济功德会等,在弘法和慈善等方面,都有不少的贡献。
  据不完全的统计,1980年英国约有12万佛教徒,早期以信仰南传上座部为主,近年信仰藏传佛教的人数迅速增加。1989年德国约有佛教团体200多个,约有佛教徒2万余人,大多集中汉堡、柏林、慕尼黑等七八个大都市,比较重视南传上座部的研究和实践。80年代东南亚难民涌入法国,佛教徒急剧增长,法人皈依佛教也渐增多。据1989年统计,约有50万佛教徒,其中法国人占7万多。据近期美国地理杂志报道美国宗教概况,在美国各个宗教中,佛教信众是增长最迅速的,全国佛教徒或接触佛教的人数已达400万,占人口的1.5%,大小各式佛教社团组织约近2000所。
  最后要说的,佛教产生于印度,随后在亚洲各国开花结果,不论南传佛教、汉传佛教、藏传佛教,都引起欧美有识之士的注意,吸引很多人生起信仰或皈依在佛陀座下。不过从实际情况来说,佛教要在欧美各地生根发芽茁壮,要特别强调让佛教本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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