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中國佛學有關心性問題的書札
(一)
秋逸先生:
最近連續拜讀了三篇大作(呂先生三篇文章先後發表在《光明日報》的是一九六一年七月三日的《談談有關初期禪宗的幾個問題》,曾轉載於本刊一九六一年第六期;次之是一九六二年六月六日的《試論中國佛學有關心性的基本思想》。第三篇是發表在《學術月刊》一九六二年第四期的《〈起信〉與禪》——本刊編者注),就思想的嚴整和引證的精密上說,對我個人啟發很大。現就管見所及,提出幾個問題,請於便中惠予指敎。
一、大作《試論中國佛學有關心性的基本思想》中有云:「他們由此推論人心之終於能夠擺脫煩惱的束縛,足見其自性(本質)不與煩惱同類,當然是淸淨的了。——這樣構成了以明淨為心性的思想……隨著這些對於人心的不同解釋,心性的意義也由原來只從它和煩惱的關係上去作消極的理解的,漸變為從具備成佛的因素方面去作積極的理解。不過,以為人心自性不與煩惱同類的那一基本觀點是始終未曾改變的。」我以為這樣說法,只是印度佛學中心性明淨的一種理解,而不能概括其餘。
《大智度論》卷六云:「喜根法師容儀質直,不捨世法……但說諸法實相淸淨,語諸弟子,一切諸法婬欲相、嗔恚相、愚癡相,此諸法相,是諸法實相,無所罣礙,以是方便敎諸弟子入一相智……是弟子利根得法忍。問勝意言:『是婬欲法名為何相?』答言:『婬欲是煩惱相。』問言:『是婬欲煩惱在內耶在外耶? 』答言:『是婬欲煩惱不在內、不在外,若在內,不應待外因緣生,若在外,於我無事,不應惱我。』居士言:『若婬欲非內非外,非東西南北四維上下,遍求實相不可得,是法卽不生不滅,若無生滅相,空無所有,云何能作惱。』」這是就緣生性空的敎義,而說貪嗔癡三毒煩惱實相淸淨。《大般若經》卷二○一至卷二八四所云:「貪嗔癡淸淨故卽色等淸淨,色等淸淨故卽貪等淸淨……一切智智淸淨故色等淸淨,色等淸淨故六度二十空眞如法界乃至諸佛無上菩提淸淨。何以故?貪等淸淨與色等淸淨、六度等淸淨,無二無二分,無別無斷故。」也是這個道理。似乎很難說它和「人心自性不與煩惱同類」的理解,屬於同一個範疇。
二、大作《〈起信〉與禪》在證成魏譯《楞伽》的錯誤之後,卽引《起信論》文云:「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賴耶。」說明這一思想導源於魏譯《楞伽》的異說。但是《大智度論》卷三二云:「實性與無明合故變異則不淸淨,若除卻無明等得其眞性,是名法性淸淨實際,名入法性。」這與《起信論》的說法雖然很不相同,而草蛇灰線,其間似乎有學說發展上的線索可尋。若更向上推,則《大般若經》卷五六九《法性品》云:「諸法雖生,眞如不動;眞如雖生諸法,而眞如不生。」此奘師所譯,當然沒有誤譯的問題,它與《大智度論》的說法,似乎也不能說沒有學說發展上的關係。
三、大作《〈起信〉與禪》又云:「由此推衍,還說此淨心卽是眞心,本來智慧光明,所謂本覺,所有修為亦不待外求,只須息滅無明,智性自現;這樣構成返本還源的主張。」似乎返本還源的主張,肇源於《起信論》,恐與事實不符。《大智度論》卷三二云:「諸法實相常住不動,衆生以無明等諸煩惱故,於實相中轉異邪曲。諸佛賢聖種種方便說法,破無明等諸煩惱,令衆生還得實性,如本不異,是名為如。」龍樹菩薩的這一段話,雖然不能說它就是返本還源論的始作俑者,但是也很難斷然地說它與《起信論》的說法毫無關係。
四、就道理上講,通常所說的返本還源論,實在是很難講得通的,所以唐代復禮法師以偈問「天下學士」,曾經在當時引起了熱烈的討論。就是到了宋朝,天台宗的四明尊者也還提出了相應的看法。因為一提到返本還源,必然要牽涉到「性起」的說法,而性起之說與天台宗、賢首宗以及禪宗敎義都有密切關係。但是法藏法師在《華嚴經問答》中云:「緣起無自性故,起本具性……言起者卽其法性……如其法本具性故名起耳,非有起相之起。」這樣說來,賢首宗的「性起」說,似乎基本上沒有超出《中論》:「以有空法故,一切法得成」,《維摩經》:「依無住本,立一切法」的論點。因此,探討中印佛學的異同問題,似乎還可以從另外一個角度去談。《起信》、《楞嚴》的眞偽問題,初期禪宗的思想問題,也可作如是觀。
一孔之見,無當大方,抛磚引玉,佇候明敎。順祝
六時吉祥
巨 贊 敬啟
六月十八日
(二)
巨贊法師:
得十八日惠書,眞不勝空谷足音之喜!最近拙作數種皆匆促間寫成,語焉不詳,有勞疑難,實深慚悚!茲遵囑略就所難分疏,當否,再候明敎。
(一)惠書引《智論》[六]一段文,致疑拙作之以心性不與煩惱同類釋成明淨,只是印度佛學中一種理解,並不能概括其餘。誠然,印度佛學大小空有異說紛如,隨舉一題,皆難得通徹之論。但以心性明淨言,如拙作所解,則固屬較能徹上徹下者也。蓋心性明淨一語,本與「客塵所染」合成一完整命題,此從巴利文《增一》下至《勝鬘》、《楞伽》、《中邊》、《寶性》,莫不皆然。故謂其不與煩惱為類(卽染而不染,見非染性),旣愜當於原意,亦融貫於群言,似亦可謂得其要領,正不必以全概與否相責備也。且拙作中段小結亦云:「印度佛學對於心性明淨的理解是側重於心性之不與煩惱同類」,其中特別點明「是側重於」,或亦能倖免於語病歟?其《智論》[六]所說,意指法性,雖心性亦必以法性為基礎,但究竟是兩事,惠書對此,似辨析尚有未盡也(拙作還引用宗密《都序》所談空性兩宗論性不同一段,藉以說明卽在法性基礎上看心性,亦可見其以空寂為明淨——當然所謂空寂者有不同。至於進一層辨析心性,則印度要以非煩惱為性相解釋,而中國卻落到本覺上,兩者遂逈異矣。宗密所見自未能致此,引文不過旁證中印兩方立說實有不同而已)。
(二)惠書又引《智論》[三二]、《大般若》[五六九]兩段文,致疑拙作之說《起信》依如來藏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的思想導源於魏譯《楞伽》,並不正確。愚意此應辨明兩點:其一,《智論》所說仍明明是指法性而非心性,且立說方式又與《智論》[六]有不同,蓋系從主客相對的認識上言之,故上文有「衆生以無明等諸煩惱故於實相中轉異邪曲」之語,下文又明言「名入法性中」(入是悟入,不能離開認識)。依愚所理解,《智論》之文,乃是說客觀的諸法實相由於衆生無明所障蔽,以致在認識上發生歪曲的理解而構成不淸淨的看法(從主觀方面說來是不淨),亦猶因烏雲之蔽空,而成昏天黑地,其實日月光明固自若也(此從客觀說仍是淨,論文所謂實相常住不動也)。論云「實相與無明合」,乃以主合客,此與《起信》純從主觀一邊立論而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固屬兩個類型矣,必欲尋其草蛇灰線之迹,似亦可不必也。其二,上推《般若》[五六九]一段文,所指實亦逈異。先以譯文言,玄奘所翻此段,頗多沿用《勝天王》舊譯之文(此由對照兩者而知),不能視為精神無誤(玄奘諸譯並非百分之百的正確,其中有意的改動,無意的錯落,甚至由於不得其解而流於含渾,實例甚多,因此非本題,今姑不談)。次以意義言,惠書斷章只取經文「諸法雖生,眞如不動;眞如雖生諸法,而眞如不生」兩句,其實應連上文「如實知見諸法不生」通讀乃識其意。依愚所理解,經文正說諸法不生,下文連貫兩句,只是層層縱奪以堅人之信解而已。其意若曰,縱使諸法有生起之義,而從眞如言仍是不動卽不生;更進一層,縱使眞如有動卽能生諸法,而如本身仍自不動卽不生。如此歸結到諸法不生,可謂剝蕉見心。若泛泛以眞如生法解之,似未為善得經意也。經文上面亦說由法性生無邊功德之法,此正是惠書所謂以有空性諸法得成之意,其成也亦非自成,乃由悟者如應而設施之耳。此經與論相通,只可從法性言,其與心性之說固猶隔一間也。
(三)惠書又引《智論》[三二]一段文,致疑拙作說返本還源的主張起源於《起信》恐與事實不符。此亦未免誤會。拙作之謂返本還源只專指以人心為本覺(甚至說成已覺,與佛不異),去蔽卽現,不待外求;此正是後來禪家正令之所自出,其為從魏譯《楞伽》、《起信》所說展轉構成,有如拙作之闡發,似亦已確然無疑矣。至於《智論》之言,仍是從主客認識關係上以談法性,其與拙作所說心性固屬兩事,不拉關係,似無不可。
惠書還旁論返本還源之不當,而涉及性起之說,此又說來話長,恐涉支離,姑略而不論。惟最後說到中國印度佛學的異同問題,亦可從另一角度去看,此自是切確之見。拙作以心性思想論中印佛學之異同,亦只以其上與孟荀性論相涉,下文又與宋明理學有關,從中國思想史上言,此乃甚為重要之一環,因而先論及之,非謂中印佛學之異卽限於此一點也。法師得暇,如能另端論列,以開茅塞,則感幸無旣矣。
呂 澂 再拜
六月二十三日
據現代佛學一九六二年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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