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最初传入吐蕃之探讨
关于佛教最初传入吐蕃的问题,特别在时间上迄今仍存在异议。为此,本文主要依据笔者已搜集到的第一手藏文资料,仅对佛教最初传入吐蕃的过程作了比较全面的论述。
首先对佛教未传入吐蕃前的历史文化背景作了介绍。认为随著吐蕃社会的文明进步和传统宗教苯波教的不断发展或日益成熟,为佛教传入吐蕃打下了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但是佛教传入吐蕃的时间大大晚于周边国家或地区。
吐蕃第一次接触佛教是在公元四世纪左右。当时吐蕃的确得到了一些佛教物品,然而,这些物品对当时的吐蕃社会没有产生佛教所具有的任何宗教影响。故此时不可视为佛教在吐蕃传播的开端。
可以肯定的是,佛教开始在吐蕃传播的具体时间,应在松赞干布时期,即公元七世纪中叶。同时又值得提出的是,松赞干布时期,虽然创制藏文、翻译佛经,以及兴建佛殿,正式拉开了在吐蕃传播佛教的序幕,但是当时吐蕃不仅没有产生本族出家僧尼,而且从外地迎请的佛僧数量也极其有限。说明纯正的佛教在当时的吐蕃社会尚处势不两立的境地,未获独立自主的权力,只是遵循苯波教的仪轨或习俗才得以生存,并没有真正发挥佛教自身特有的宗教功能。
目前,在世界上至少有上千种宗教被各民族不同旨趣爱好的信徒所信奉而得以流传。但其中公认的具有世界性影响的宗教只有三种,即世人号称为「世界三大宗教」的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当前它们共同拥有信徒34亿6856万人,其中基督教I9亿9503万人,伊斯兰教徒1I亿4530万人。佛教约3亿2823万人。值得提出的是,佛教则是三大宗教中历史最为悠久的宗教,它早在公元前六世纪就产生于印度这块南亚次大陆,并很快向周边国家地区传播开来,正如杨曾文研究员指出:
大约从公元前三世纪开始,佛教从印度向周围国家和地区传播,逐渐发展成为世界性的宗教。在漫长的岁月中,佛教向北传到中亚地区、中国、蒙古、朝鲜、日本,向南传到了斯里兰卡及东南亚的泰国、缅甸、束埔寨、越南等国和地区。
可以说,佛教很早就成为亚洲各国共同的宗教,就连远东的岛国日本也没有被遗漏,公元六世纪佛教已经在日本岛国开始传播,后来对日本社会产生深刻的影响。不仅如此,佛教「早在公元前三世纪的阿育王时代,业已通过向希腊各国派遣作为和平使节的僧侣,将佛教传入遥远的西方世界。」但是佛教在当时的西方社会中没有产生任何较大影响,说明佛教还是比较适合于东方人的心理素质或亚洲各国的社会状况。
众所周知,藏传佛教与汉传佛教又共同组成驰名中外的中国佛教,而中国佛教在世界佛教史上属于北传大乘佛教,其中传入藏区的推崇密宗,输入汉地的则注重显宗,正可谓各有千秋,又相得益彰,故称北传大乘佛教博大精深。在此首先值得说明的是,当时处在印度和中国汉地两大东方文明古国之间的吐蕃却迟迟没有接受佛教,然而,一旦接受佛教尤其是形成藏传佛教之后,其情形或结局又截然有别于两大文明古国。因为佛教在这两大东方文明古国曾盛极一时之后,又相继衰微下来,而且:
佛教在印度,曾盛极一时,但它没有能够成为印度社会的统治思想,它不像中国的儒教那样据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也没有更广泛地影响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说到它的势力,如果勉强与中国的思想比较,倒是有点像中国的道教的地位:它有源远流长的传统势力,但不是正统;它有一定的信仰群众,但不占多数;它统称为佛教,但又有许多分支流派。 至于佛教在中国汉地的最后处境,任继愈先生作了精辟的回答:
经过隋唐时期三教鼎立,走向宋明以后的三教会同,形成了以儒家为中心的儒教。佛、道两教形式上走向衰微,实际上佛、道两教的宗教精神已渗透到儒教内部。 而佛教在吐蕃特别在以后的藏族社会中,不仅树立了至高无上的地位、产生了深广的影响,而且长期兴盛不衰,时至今日仍然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就拿国内来说,目前有四百五十多万藏族同胞以及诸如蒙古族、土族、纳西族、普米族、门巴族等许多少数民族信徒依然十分虔诚地信奉著藏传佛教。这便是佛教在今日的青藏高原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的一个有力的实证。
本文主要依据笔者已搜集到的第一手藏文资料,仅对佛教最初如何传入吐蕃的过程作一比较全面的论述。
一、佛教未传入吐蕃前的历史文化背景
大家知道,藏族的前身称吐蕃,曾以「吐蕃国」或「吐蕃五朝」而闻名于世,并将这一名称载入多种文字的史册。例如,英语中称西藏为Tibet,称藏族人或藏语文为Tibetan,这便是依据「吐蕃」二字的音译而创造出来的新名词。就一般而言,吐蕃王朝是从公元前四世纪左右开始形成,至公元九世纪达到鼎盛时期,随之濒于全面崩溃,到公元十二世纪时已经不复存在。吐蕃王朝的兴盛时期正巧与唐朝大帝国是同一时代,这两个王朝是藏汉兄弟民族在祖国版图上建立起来的两个具有世界性影响的大朝代,它们在当时的亚洲大陆上发挥过巨大作用。比如,吐蕃王朝在开发和巩固祖国西南边疆,抵抗外来侵略,以及建设祖国西北地区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根据考古发掘,藏族先民早在旧石器时代就劳动、生息在今日被称为「世界屋脊」的青藏高原。同时,藏民族也有一种与自己息息相关的古老的宗教,这就是后来所谓的「苯波教」。现在,追溯苯波教这一古老宗教的历史渊源,已成为众说纷纭,争论性很强的一大难题。这从一个侧面又说明了苯波教的产生及其发展,实际上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而且苯波教与藏族社会的各个方面以及地理环境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简而言之,苯波教作为藏民族土生土长的民族传统宗教,它自始至终伴随著吐蕃王朝的整个历史进程,并在其中发挥过重要作用,尤其对早期藏族社会的文明进步起到了推动作用。同样,在后期藏传佛教的形成过程中,由于苯波教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也充当了不可替代的主要角色。比如,藏传佛教在宗教礼仪等方面吸收了不少原本属于苯波教的东西。在此特别指出的是,生根于藏族古代社会里的苯波教,也经历了藏族先民所经历的一切沧桑时空和演变过程。正如苯波教从最初的崇拜天、地、日、月、星辰、雷电、山川等自然现象的自然宗教,发展成为一个拥有众多富于哲理的经典以及系统化的教规仪礼等的人为宗教。至于苯波教的历史演变或形成发展过程,大致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多苯时期、恰苯时期和居苯时期。
多苯时期,是苯波教的萌芽阶段。这一时期大约从藏族历史上出现的第一位国王聂赤赞普(约公元前四世纪)算起至第八代国王智贡赞普(约公元前二世纪)为止。也就是藏文史籍中被称为「天赤七王」的时代。当时的宗教情形在藏文正统典籍中是这样描述的:「当时的苯波教只有下方作降服鬼怪,上方由年长者供奉天神,中间人家祀祭灶神等的仪式而已,并没有产生苯波教理论观点的概念。」说明这一时期的苯波教不但没有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而且还带有较原始的巫术性质。
恰苯时期,大约从智贡赞普开始至松赞干布(公元七世纪)前后。这一时期是苯波教发生质变的重要阶段,可谓大变革、大发展时期。苯波教的这一大变革主要归功于智贡赞普的开明性措施。正如:「藏地苯波教徒没能举办超荐仪式,便从克什米尔、勃律、象雄等三地请来三位苯波教徒,举行了超荐凶煞等宗教活动。其中一人依凭除灾巫术、修火神法,骑于鼓上游行虚空,放血治疗,以及鸟羽截铁等显示诸种法力;一人以色线、神言、活血等作占卜。以决祸福休咎;一人则善为死者除煞,镇压严厉,精通各种超荐亡灵之术。」这就是智贡赞普时期引进周边地区的先进法术来改造或充实当时日益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苯波教的实例。从此苯波教结束较原始稚嫩的宗教形态,便跨入拥有高超实践法术的新时期。
居苯时期,大约从松赞干布后期开始并经过藏传佛教「前弘期」的整个进程直至藏传佛教的「后弘期」。其具体过程在此不必赘语。
总之,通过以上对藏族古代历史以及苯波教的概略介绍,我们可以大致了解到佛教未传入吐蕃前的历史文化背景。特别是随着苯波教的不断发展或日益成熟,为佛教传入吐蕃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虽然任何宗教皆具有排他性,但接受某一外来文化则必须以自己的传统文化作为参照系或消化系统。也就是说;只有具备本民族自己的理论思维的前提下,才使容纳任何外来先进文化成为可能。
二、佛法第一次带入吐蕃的情形
许多藏文史籍都比较一致地提出:吐蕃王朝第二十七代赞普(国王)拉托脱日年赞时期(公元四世纪),佛教在吐蕃诞生。正因为如此,拉托脱日年赞便成为藏文史籍中颇费笔墨的一位藏族古代国王。比如:「拉托脱日年赞时期,佛教之标记出现并称其为佛法诞生。拉托脱日年赞是迦叶佛或地藏菩萨的化身,他在雍布拉岗王宫时,从天空降下黄金之百拜忏悔经和一尊绿松石的四层小宝塔,人们不仅得知这是一种神奇的宗教物品,而且其外观又十分优美。因而用黄金、绿松石等宝物将这些珍贵的物品供奉起来。」对此特别为佛法从天而降之事件,历代藏族学者之间展开过激烈的讨论,并说明佛法从天而降之说完全是为了应和当时苯波教的意愿所致。因为当时的苯波教处于恰苯时期,故极为崇尚天以及日月星辰等,并将许多人间的事或物都要与天相联系,从而使其神秘化,最终达到自己的信仰目的。这在藏文著名史籍《青史》中作了较科学、权威的考证:
拉托脱日年赞时期,从空中降下旃檀嘛呢陀罗尼,诸佛菩萨名称经等,并对此精心供养,从而使国政兴盛、国王长寿。这便是称佛法在吐蕃诞生的原由。对此,乃巴班智达讲道:「因为苯波教意乐天空,所以从天而降之说是出自苯波教的口中。实际上,这些法典是由洛生措(慧生护)班智达和里第生译师带到吐蕃。然而,国王不识字且更不知其义,班智达和译师即可返回。」这种说法是唯一正确的。
这一论断.现在看来还是具有一定的参考依据。比如,引言中提出当时的吐蕃国王不识字,也是符合历史事实。至于藏文的创制时间,迄今虽有不少争议,但比较权威的观点,认为藏文创制于公元七世纪即松赞干布时期。因此,拉托脱日年赞时期,吐蕃国还没有达到使用本民族书面文字的文明程度,更没有建立翻译各种经文的外部条件,甚至当时的吐蕃国不具备使用或识别其他各种文字的能力,就连「从天而降」的宗教礼品到底属于哪一种宗教都没能很好地分辨出来。正如:「拉托脱日年赞时期,《百拜忏悔经》以及用五色绸缎包裹的五层小金塔降落于宫殿顶上,人们虽然不知此物属于佛教还是苯波教,但总觉得它极为神奇、美观而被命名为「神秘之物」,并供养于王宫内。」正因为不知何物,更受到吐蕃王室的高度重视。吐蕃王室将这些宗教礼品供在宫殿内的显要位置,「夜间以燃灯供养,每天用金水和绿松石供奉。」甚至由国王为代表的王室成员以及大臣显达们常围绕这个「神秘之物」转经并向它作礼拜。因此而国政兴隆,王寿延长,甚至许多藏文史籍还声称王寿达120岁。可以看出,吐蕃第一次获得的佛教物品受到如此的礼遇并寄予厚望,完全是按照苯波教的思维方式或信仰模式去对待的结果。正如「因苯波教徒所说:这些物品标志着苯波教的兴隆长盛,应该按照苯波教的仪轨供奉。于是每天以金水和绿松石供养,夜间则燃灯长明。」无论在介绍这些佛教物品的来龙去脉,还是在描述具体的保管措施以及表达它们所带来的巨大福份,处处都体现了苯波教所宣扬的那种深奥奇妙的精神。
总之,由于得到大量的藏文史料的进一步印证,我们似乎可以大胆地肯定,拉托脱日年赞时期,即公元四世纪左右,吐蕃的确得到了少量的佛教经典和宗教用品,而且将这些佛教物品完整无损地保存下来,至松赞干布时期(公元七世纪)又把其中的经文被翻译成藏文,使其流芳百世。然而,许多藏文史籍在具体记载吐蕃第一次所获得的佛经种类或数量上则出现一定的差异。比如,《嘛呢宝训集)记载:「从空中降下的宝筐内装有一肘高的玻璃塔,膝盖大的印(章),以及金卷上用琉璃粉书写的藏文《宝筐经》、《百拜忏悔经》、《十二缘起经》和《十善经》。」这与《柱间史》、《娘氏宗教源流》等史籍的记载基本一致。只是《嘛呢宝训集》中多加了《十善经》并强调经文都是用藏文书写的。 此外,在《西藏王统记》里是这样记载的:「为了使佛教在吐蕃流传之缘起,《宝筐经》、《六字真言心要》、《百拜忏悔经》,以及一肘高的金塔、增达嘛呢萨擦壶、莫札印(章)等伴随阳光从天空降落到王宫顶层……。」这一记载又同《红史》等藏文史书相一致。通过对许多藏文史书中的不同记述进行比较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其中的《宝筐经》、《百拜忏悔经>和一尊小型佛塔在每本史书中都作了同一的记载。只是在描述两卷佛经的装帧以及佛塔的质地上才出现分歧。这些分歧显然是后期藏传佛教信徒对此进行附加渲染的结果。因此,我们将上述《宝筐经》、《百拜忏悔经》和一尊小型佛塔可以认定为吐蕃第一次获得的佛教礼品。至于不少史书中记载的其它诸如《六字真言心要》、《十二缘起经》、《十善经》,以及莫札印(章)和增达嘛呢萨擦壶等是否也是在拉托脱日年赞时期带入吐蕃的,现在还不敢肯定,有待今后作进一步地考证。
在此值得特别提出的是,拉托脱日年赞时期,不仅由印度僧人将佛经带入吐蕃,而且在个别藏文史书中还记载当时汉地和尚也到达过吐蕃。
在这位国王时期,吐货罗与和田的二位译师,邀请汉族堪布李贤(或称李青)来到吐蕃,向国王宣讲佛法。由于吐蕃没有文字,既没法侈习,又未能传播。只好为国王以五佛规格的佛像作为身所依处;以《百拜忏悔经》和《无垢顶髻经》作为语所依处;以金塔作为意所依处,均被五佛印加持。同时叮嘱国王向这些宝物祈祷。然后,堪布李贤返回汉地。
这一汉地和尚早在公元四世纪左右就抵达吐蕃开展传教活动的记载,可作为我们探讨佛教最初传入吐蕃时的又一重要依据。因为国内外的有关专家学者迄今尚未提及过这一新的资料。当然,这一新的资料,不仅在浩如烟海般的汉文典籍中未能得到印证,而且在诸多有关藏文史书中也没有相同的记录。所以,目前我们虽然还不能完全成立这一资料的正确性或可靠性,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即这一资料能够作为一种新的参考依据.最起码它提供了一个新的线索。因为至今所看到的有关叙述佛教初传吐蕃的论著中只谈到了吐蕃第一次得到从印度带来的佛教经典或宗教礼品,而从未提及汉地和尚抵达吐蕃并作过佛法讲说的情况。所以,《龙钦教史》中提出的汉地和尚抵达吐蕃向吐蕃国王宣讲佛法的观点,给我们打开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如果这一观点能够成立,可以将汉地佛教传入吐蕃的时间向前推进三百多年,即公元四世纪左右汉地和尚就到吐蕃宣讲过佛法。而且在《龙钦教史》这一宁玛派的重要史书中还指出:
据说汉地翻译并盛行《般若》、《解深密经琉》和《大圆满》等佛法。吐蕃国王供奉并析裨佛塔的作用,是使国政兴盛、国王一身享用二世生命(即长寿,始指活到120岁)。从印度带来佛法,从汉池光临和尚,故称佛法在吐蕃诞生。
由此可见,拉托脱日年赞时期,声称佛教在吐蕃诞生,主要依据两个因素,即佛法与和尚。两者确实是传播佛法中必不可少的二大条件,正如藏传佛教中比喻的那样:佛法犹如药物,僧侣就像医生,只有具备药物和医生,才能给广大患者医治疾病。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个问题必须提出来进行探讨,这就是能否将拉托脱日年赞时期定为佛教在吐蕃诞生的具体时间?鉴于当时只得到几卷佛经和个别佛教用品,并没有出现翻译、书写以及念诵佛法等真正传播佛法的态势。正如「拉托脱日年赞时期,虽说为佛教诞生,但实际上只获得一些经卷,尚未有书写、念诵和讲说等活动。」故从严格意义上讲,吐蕃第二十七代国王拉托脱日年赞时期,不可认为佛教在吐蕃真正诞生。因为诞生意味着实实在在的产生或出现,并公开地标明自己的身份、显露自己的存在。然而,当时吐蕃仅得到的少许佛教经卷和个别佛教供品,不但没有表露自己的真实面目,而且以秘密的方式加以保管起来,对于外界来说,一无所知。实际上,这些佛教物品对当时的吐蕃社会没有产生佛教所具有的任何独特影响,只是给后世留下神话般的传说和对未来的美好祝愿。故称拉托脱日年赞时期佛教第一次带入吐蕃是比较妥切的,也符合历史事实。同时又可避免下佛教在吐蕃诞生这样的夸大其词的结论。
三、佛教初传吐蕃的过程
至公元七世纪,吐蕃社会得到进一步发展。特别是自拉托脱日年赞之后的第五代国王松赞干布登基后,吐蕃国采取了一系列开放性的改革措施,主要从四邻邦国或地区引进先进的科技文化。根据藏文史料,松赞干布首先为吐蕃创制了文字。《布顿佛教史》记载:
鉴于吐蕃没有文字,特派遣吞米阿努之子及其随从共十六人赴印度学习语言文字,他在印度拜班智达神明狮子学习声明(语言文字)学,学成后在拉萨的玛如角王官结合藏族语音,创制了拥有三十个辅音字母和以阿为首的四个元音字母的藏文字,其字形参照了迦湿弥罗文字,并撰写了八部语法书。
这就是松赞干布时期的吐蕃著名文官吞米桑布札依照当时印度的一种古文字创制藏文的经过。对此,《西藏王统记》等许多藏文史籍中都有较详记载。如「依照兰查天文字体和瓦都龙文字体创造了圆满具足的藏文字。」因为创制藏文这一工程的主要倡导者或支持者则是身为国王的松赞干布,所以当时创制藏文的过程比较顺利、快捷,而且很快得到实际应用。譬如,「随之松赞干布亲自带头在王宫内闭门四年专门学习新创制的藏文。」可以看出,松赞干布成为第一位学习并精通藏文字的吐蕃人或国王,同时他又为藏文字的尽快应用或普及做出了榜样性的贡献。总之,藏文字的创制为吐蕃引进先进的科技文化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客观条件。从此吐蕃社会结束无文字的落后时代而跨入新的文明时期。故从公元七世纪中叶开始,吐蕃已有能力或条件,从事佛经翻译工作,为佛教能够在吐蕃传播铺平了道路。正如松赞干布时期:
迎请印度的格萨热大师和婆罗门香噶热、克什米尔的达努、尼泊尔的希玛祖、漠地的和尚玛哈德哇切(指大天寿和尚)等高僧大德到吐蕃,同翻译家吞米桑布札以及助译者达玛果夏和拉隆多杰贝等一起翻译了《集密宝顶陀罗尼》、《月灯》、《宝云》和《十万般若波罗蜜多经》等佛经,此外还特意翻译了《观者显密二十一部经典》。
由此可见,松赞干布时期,在吐蕃真正拉开了翻译佛经的序幕。
与此同时,吐蕃又开始迎请以佛像为主的佛教供品。当时从印度南部迎请被称为从旅檀蛇心中自然形成的十一面观音像;此外,松赞干布迎娶尼泊尔公主拜萨赤尊公主和唐朝公主嘉萨文成公主为妃,两位公主随身分别带来八岁等量的不动金刚佛和十二岁等量的释迦牟尼佛两尊佛像。这三尊佛像不仅成为当时吐蕃最珍贵的供奉对象,而且还标志着佛教开始在吐蕃正式传播。正如「迎请不动金刚佛和世尊释迦牟尼佛两尊佛像作为吐蕃供奉的主要对象;同时创建热萨赤囊大殿,《大方广佛华严经》等许多佛经翻译成藏文。因而在吐蕃开创了佛教。」当时吐蕃为何先要迎请三尊佛像,其目的或动机又是什么呢?这在不少藏文史书中作了较为明确的回答:「世尊身像一在天竺、一在尼泊尔,一在汉地。凡是三佛像所在之处,大乘佛教兴隆。故在雪域疆土宏扬大乘佛法,也必须尽力将三尊佛像迎请到吐蕃。」当时在他们的眼里拥有三尊佛像则象征着大乘佛法已在该地传播兴起。果然,几尊佛像迎至雪域高原后,吐蕃又围绕它们不惜一切代价去大兴土木建造佛殿。正如:
松赞干布迎娶尼泊尔国王俄赛郭洽之女、忿恕度伞化身之赤尊公主,在陪嫁中有同释迦牟尼八岁身量相等的世尊不动金刚佛像,以及弥勒法轮、自现旃檀度母像,并建造了拉萨幻显神殿(即大昭寺);又迎娶唐朝皇帝唐太宗的女儿文成公主,陪嫁中有同释迦牟尼十二岁身量相等的世尊释迦牟尼佛像,并建造嘉达热莫切神殿(即小昭寺),同时还建造了自现五具观音菩萨等一切供奉之对象。
说明吐蕃在迎请贵重佛像的同时,又为了安置这些佛教供品积极创建规格较高的佛教殿堂。从而全面拉开了在吐蕃传播佛教的序幕。
然而,松赞干布支持并倡导在吐蕃开始建造佛殿时,还是受到来自苯波教方面的巨大压力。当时将吐蕃的疆域土地比喻为一个仰卧着的巨型妖魔女怪,因而在此地建造佛殿就等于在妖女身上兴土动工,则要特别小心谨慎。正如「赤尊公主虽然欲想建造佛殿,但不能如愿。因为吐蕃疆土犹如仰卧着的一位妖女,首先必须镇伏她。」实际上,这是佛教在吐蕃遇到的一次同本土思想观念上的冲突,同时也是苯波教对佛教采取抵抗行为的一种表现。然而,佛教没有因为苯波教的阻挠而中止它在吐蕃的传播活动,尤其是佛教运用符合苯波教立场的巧妙手段,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建造佛殿的计划。譬如:
于是在妖女右肩上建造了噶蔡殿、左肩上建造了昌珠殿,右腿上建造了藏旃殿、左腿上建造了卓巴江殿,这是四翼四佛殿;在右肘上建造了贡布普曲、左肘上建造了洛札孔塘,在右膝上建造了噶札殿,左膝上建造了札德玛孜殿,这四殿是降伏边地四佛殿;在右手掌心上建造了羌蔡之隆努殿、左手掌心上建造了康之隆塘卓玛,在右足心上建造了芒域强郑,左足心上建造了门域苯塘,以及建造了巴卓吉曲等许多佛殿。
通过这种宣传或方式,在吐蕃还是建立起第一批佛教殿堂。在此值得说明的是,虽然第一批佛殿在吐蕃诞生了,但是建造每一座佛殿的具体过程中均遇到苯波教的不同程度的反对或破坏。比如「阴土猪年,为佛殿奠基,当佛殿建造到一半,人们为此高兴之际,第二天又被鬼神所毁坏而不复存在。赤尊公王极为悲伤。」这段引言就是反映当时苯波教阻碍尼泊尔公主赤尊王妃在松赞干布的支持下,创造热萨赤囊即大昭寺的具体实例。由此可断言,为建造吐蕃第一批佛殿,吐蕃王室付出了一定的代价。故在当时这种复杂且不顺利的情况下,在吐蕃还是建造了不少佛殿。根据《汉藏史集》等藏文资料记载,号称松赞干布时期在吐蕃创建一百零八座佛教殿堂。其实现在能够查找到的具体记载只有十八座佛殿。其中当时最著名的佛殿是在拉萨由尼泊尔赤尊公主创建的大昭寺、唐朝文成公主创建的小昭寺,以及山南地区的昌珠寺等。这三座著名佛寺,实际上是佛教殿堂,当时它们也只用于供奉佛像等佛教供品,而且其规模远不及後来的正规佛教寺院。但是它们为当时在吐蕃传播佛教以及后来推动藏传佛教得以进一步发展都做出过不朽的特殊贡献,而且这三座著名佛教直至今日其香火依然格外旺盛。
松赞干布时期,创制藏文、翻译佛经以及建造佛殿,为佛教在吐蕃传播莫定了基础。但是依据有关藏文史料,当时吐蕃还没有产生藏族出家僧尼,而且从外地迎请的佛僧数量也极其有限。主要有上述为了翻译佛经而聘请的印度、尼泊尔和汉地的几位学僧。他们完成译经任务后,又被吐蕃及时送回各自的故乡。正如「译经完毕后,向各位班智达(学僧)嘉奖使其高兴,同时下令并把他们送回各自的故里。」由此可见,当时吐蕃向各位外籍高僧没有提供长期在吐蕃传教或生活的条件。另外,根据《嘛呢宝训集》(页286)和《贤者喜宴》(页244~245)以及《柱间史》等藏文史籍中的记载,松赞干布时期,两位西域(很可能是古代于阗一带)僧人慕名吐蕃国王(指松赞干布)是观世音菩萨的化身而千里迢迢抵达吐蕃,但在吐蕃没能如愿以偿而不得不及时返回家乡。当时吐蕃人看见两位秃头衣着方块黄布的人而感到格外惊奇,反之两位西域僧人目睹吐蕃人的所作所为而又颇为恐惧。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纯正的佛法在当时的吐蕃社会还处于势不两立的境地,并说明当时无论做何事都要与苯波教的基本观念相一致。比如:
为了符合大众的口而采用苯波教、弟吴和仲居的方式,去引导吐蕃人民信仰佛教;为了后人的事业又将佛经、咒术、苯波教,以及财宝和诏书等分别埋藏在四个柱间、坛域下和龙庙里。
这就是佛教在当时吐蕃社会中传播的情形。从而不难看出当时的佛教只是通过苯波教的仪轨或形式去参与吐蕃宗教,并没有真正发挥出佛教自身特有的宗教功能。 实际上,松赞干布时期是吐蕃社会的大开放时期,同时又是大变革时期。因而松赞干布的主要精力放在对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科技等领域的改革之上,而无暇抽出更多的时间来专门提倡佛教。佛教只是作为外来先进文化的一部分而在吐蕃社会中进行传播,可没有成为吐蕃人唯独信仰的宗教而加以虔诚崇拜。故佛教在松赞干布时期尚未在吐蕃社会中立足。至于松赞干布是否是一位虔诚的佛教信仰者,虽然不能肯定,但他的确支持过在吐蕃传播佛教这项事业。特别是松赞干布在制定法律时参考并接纳了部分佛法内容。正如:在《十善法》之后又制定了《清净十六条法》,即:敬信三宝、修习正法、孝敬父母、尊重知识、敬贵尊老、忠于亲友、利济乡邻、心底真诚、学习大德、理财有节、报答恩惠、公平度量、公正无嫉妒、不听妇言、善言巧语和担当重任。
这十六条法律的出台,使吐蕃臣民更加接近佛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当时松赞干布或许怀有「把佛教的主要内容即十善法写进法律条文,要臣民们信奉佛教」的意图。总之,松赞干布借助法律的手段向自己的臣民宣扬佛法的作法,在当时的吐蕃社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为今后佛教在吐蕃民众中得以进一步传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松赞干布之后的贡松贡赞、芒松芒赞、都松芒波杰三代赞普时期,佛教在吐蕃不但没有得到进一步传播,而且佛教与赞普之间也没有发生任何关系。至赤德祖赞(705~755年在位)时期,吐蕃又对佛教有所关注。比如,赤德祖赞:派遣郑噶.莫勒噶夏和聂.札那古玛拉二人去印度求法,他们求途中听说班智达佛密和佛寂正在冈底斯山修行,随前往迎诸,但没有答应,只好就地请教了顾宗《阿笈摩经》、《金光明经》、《事部》、《行部》等佛经,并整理成经卷后献给赞普。赞普为安放这些经卷建造了拉萨喀札、札玛郑桑、钦浦南热、札玛噶若、玛萨贡五座佛殿。
这是自松赞干布之后对佛教采取积极态度的又一吐蕃赞普。至于赤德祖赞当时为何建造数座佛殿的问题上,在藏文史料中出现不同看法的记载。譬如「建造札玛郑桑等数座佛殿,迎请被西域驱逐的出家僧侣众,以及从汉地邀请的许多和尚到吐蕃供养佛法。但当时没有产生吐蕃本族的出家为僧者。」当然,这只是大同小异,其最终目的则是在吐蕃传播佛教。在此值得特别提出的是,当时赤德祖赞迎娶唐朝金城公主为妃,因而在吐蕃开展传播佛法的活动中,始终得到金城公主的大力支持。正如「汉地公主(金城公主)任施主又将受难于于阗、安西、疏勒、勃律、克什米尔的众僧侣请到吐蕃,安置在寺庙供养了三、四年。」在当时吐蕃本土还没有出家僧尼的情况下,能够收容或接待如此数目可观的外地僧众.确实是一件很不容易的大事。这对在吐蕃传播佛教是一个很大的促进。然而,好景并不长。赤松德赞年幼时,他「对佛法虽有信仰但无权。」故未能长期保留住当时在吐蕃的外地众僧,正如「大臣玛香大权在握,他不喜佛法,以此将出家僧人都逐出藏土。」而且将使「吐蕃地方的比丘、舍利、经典以及供养的法器都被带走。」可以看出,佛教当时在吐蕃又一次遭受挫折。尽管如此,由于这些西域和汉地僧众的到来、并通过他们开展的宗教活勤,更加扩大了佛教在吐蕃的影响。
四、简短结语
综上所述,可以断言,佛教最初传入吐蕃的情形,既是格外复杂的历史,又是十分艰难的过程。除开公元四世纪左右数卷佛经等带入吐蕃的实例之外,仅从公元七世纪松赞干布时期佛教正式传入吐蕃算起,至公元八世纪赤德祖赞在位期间,佛教在吐蕃的传播时间长达一个世纪。在这百年期间,佛教虽然以时断时续的形式一直在吐蕃社会中传播或存在下来,但是这一时期的佛教在吐蕃始终未能占居正统地位,当时吐蕃的宗教依旧由苯波教一统天下,佛教只是趁隙而入,以一种附助性的宗教面目在吐蕃社会中出现。这便是佛教在吐蕃初传时期的大致情形。
根据《巴协》等藏文史料,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期,赞普亲自参与并采取弘扬佛教的一系列措施,才使佛教在吐蕃逐步扎下根并形成宗教势力。赤松德赞首先从印度邀请堪布菩提棰萨(寂护)和白玛迥乃大师(莲花生),并支持雨位大师于公元774年开始动工在吐蕃本土创建了第一座正规佛教寺院-桑耶寺;同时又从印度请来说一切有部和中观分别说比丘十二人,由菩提萨棰任堪布(剃度仪式的主持人),为七位藏族人首次剃度授比丘戒。这就是藏传佛教史上最早出家的僧侣,史称「七试人」或「七觉士」。总之,吐蕃第一座规模宏大的佛教正规寺院的创立,以及吐蕃本族僧侣的产生,则标志着佛教初胜苯波教而立足于吐蕃。实际上,这是吐蕃王朝从松赞干布开始,对于政治、经济,特别对文化领域采取自由开放政策的结果,从而导致了藏族传统文化(主要指苯波教)与外来文化(主要指佛教)之间的长期斗争和融合,最终形成藏传佛教这一打上苯波教烙印的佛教主要派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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