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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舍与交换—一种谈论财富的可能方式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1日
来源:不详   作者:吴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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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财富”已成为一个使用频率颇高的词汇,无论是在大众媒体,还是在街坊里巷,“财富”都被人津津乐道,宠爱有加。故有财富全球论坛的举行、《福布斯》杂志“全球财富排行榜”的发布、知识经济学的风靡、乃至电视台“才(财)富大考场”的热买。财富不再遮掩和避讳,而开始主动地展示自我。
  谈论财富并非是一件不好的事情,关键是如何谈论。事实上,对于财富的无所顾忌进而大谈特谈,自然是国人正视人生、求真务实的表现,但更是当代中国社会日渐商品化、商业化的结果。没有后者,财富也许仍停留在“国王的新装”阶段。
  其实,国人向来不缺乏对财富及富贵生活的向往。正史中就白纸黑字地记载着,剪径好汉陈胜不甘居于人下,遂辍耕垄上,扬言要成王成相,且誓言“苟富贵,毋相忘”。陈胜言必行,行必果,其鸿鹄之志终以遂成。从此,胜哥便成为无数无产者心中的英雄与偶像,指引着他们为理想而前行。被史记以夸张笔法描绘的高祖刘邦,是最早的成功仿效者,这位勇不如霸王、智不及张良的乡间亭长凭借其曼德拉式的长者风度赢得了天下。当其衣锦还乡时,心中念叨的还是要在老父面前证明自己:与老大、老二相比,我刘季(老三)的财富多否?
  同对财富的追求一样,国人亦向来不缺乏拒绝财富之理论与实践。从夫子的“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到孟子的“不饮盗泉之水,不食嗟来之食”,乃至宋明理学家向往的“孔颜乐处”,恪守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等,历代儒家圣贤向我们充分展现了他们对待财富的态度:“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舍生而取义者也。”在道义面前,生命尚且可以放弃,何况财富。
  儒者是可爱而可敬的,因为他们敢于对财富说“不”,且这力量是来源于“道义”。但儒者并非禁欲主义者,他们只是少欲而已,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因此并不绝对拒绝财富。儒者可以轻视财富,但并不以之为可有可无。因为儒者所尚之“礼”、所重文饰之物质基础即是财富。礼者,国之大体。夫子重礼,尤重礼之精神,即“敬”,故“人而无仁,如礼何?”但既然要用“礼”来沟通人事,便涉及到礼“物”,无论是通神祭祖,还是朝聘燕乐,所行之礼总要有相应之礼“物”来匹配,故破费是少不了的。于儒者而言,这项开资并不奢侈,恰恰是得其所(正对应于其哲学理论上的心物平行论)。墨家对此则颇不以为然,认为文饰过度是一种浪费,墨家巨子亦身体力行,过着近乎苦行的生活。可见儒者虽无强烈的致富理论,但对财富的拒绝并不彻底,当道义对财富的制约失效时,财富的浅滋暗长一不留神就成为可能。
  儒家理论与财富滋长的关系,自然未可比拟于马克斯·韦伯所描绘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之间的互动关系。因为就后者来说,强调的是入世苦行对财富激增的积极、主动意义。但即便这样,儒家理论还是为财富的增长与安顿提供了较大的可能空间,只要看一看明清江南私家园林的豪华装潢,就知道“有恒产者而有恒心”不仅是针对“小人”,也同样适用于士人。
  如此,儒者非但难以清高于浊世红尘之外,且多少成全了新儒学与东亚经济奇迹相关联的论断,这在当下知识经济学甚嚣尘上的今天,于儒者而言,未尝不是一丝迟到的安慰、一份意外的惊喜,但这对儒者的安身立命并无裨益。因为若对财富仍有挂念,则无论是自诩清高还是执著追求,均被财富所羁绊。民间故事时常给我们讲述贫者幸福、富者烦恼的故事,似乎富裕是一种罪恶,而贫穷反倒是人的本真状态,这自然是无数民间故事编撰者所处的弱势地位所致。事实上,富裕程度与生命之本真状况并无必然关系,国王并不比乞丐更烦恼,而农民也并不比总统更幸福,关键在于当事人本身对当下境遇的理解:如何把握诸如财富、地位乃至名声等“名色”?若达如实观,则贵为太子之佛陀可以弃繁华如敝履;若执著知见,则虽为无产者,仍沉沦世间。
  佛陀逾墙而走,弃繁华如敝履颇似“粪土当年万户侯”之激烈行径,但其实不然,因为二者的依据不同。佛教观照财富,非如常人般肯定财富,但也非简单地否定财富。后者虽摆脱了常见,却又落入了断见,故虽有“富贵于我如浮云”之说,终不免带有故作清高之嫌。
  佛教以超越断、常二见之如实观,观照宇宙诸法皆是缘起性空。财富亦是如此,所以对财富执著之根源在于将财富实体化,从而忘却了它的缘起空性。因此,要否定财富,并不是简单地对财富说我不要,而是将财富还原到建构财富的关系网络中将其解构。
  要解构财富,就得知道财富是如何建构起来的。一般而言,财富即有形之财产,如宅院、田园、店铺、衣物、珠宝等等,同时还包含一些抽象的名称及符号等等,尤其是在当代社会,拥有某一知名品牌,即意味着拥有这个符号所带来的商业利润。虽然财富之表现形态有林林总总之不同,但都具有一个共性:能直接或间接展现“购买能力”的“物”。从财富的流通性来说,财富是公共的;但从财富暂时的归属状态来说,又有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之分,而当购买力被少数人垄断时,富人与穷人就此区分。
  可见,财富虽是“物”,指向的却是自我,购买力的大小可置换成自我成功感的强弱。但要追问的是:我为何要“购买”?所谓购买,就是通过交换获得所需以填补不足。那么自我缺乏什么呢?无非饮食男女、良田美宅、华衣宝马以及诸如此类。但诸种物欲满足后,新的物欲又会生起,所谓欲壑难填。可见要填充的不是“物”本身,而是不断地被填充之过程。也可见自我的真正需求者并非诸物,自我的贫困正在于自我的有限、非自足性。如海德格尔所言,此在是有死者,是向死而在。意识到此点,故自我要通过与世界的交换来弥补自我,也就是说,要通过不断处于“上手”的状态来抵御恐惧或麻痹自我。
  那么自我用什么来与世界交换呢?自我其实是用自我本真状态(佛性、空性)的阙失或不在场来进行交换。这样交换者即是“自我”,被交换到的“物”就是财富,而交换出去的则是自我的本真状态。换言之,自我是通过质当“良知”而获得财富(类似浮士德与魔鬼梅菲斯特之间的交易)。得出这一结论虽然颇有些骇人听闻,但这并非是要否定世俗劳动、勤劳致富的意义,恰是要挖掘世俗劳动的神圣性。众所周知,思想家卡尔·马克思针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提出了一个“异化劳动”的概念,马克思从美学角度把握到了人的本质在于“实践”:一种创造性的劳动。但如劳动者在实践活动中本身处于非自由状态,且所创造的反成为压制本人的东西,这种实践就发生了异化。
  劳动的异化就是劳动的创造性转变为交换性。作为一种交换方式的劳动控制了到目前为止的人类历史,无论是在结绳构巢之远古,还是在虚拟存在之今天,人类始终在交换彼此的劳动。由于交换的存在,财富成为稀缺品,成为“可欲者”。敢于拒绝财富,就要敢于拒绝交换。道家曾经尝试过这一挑战:老子以“不窥户而知天下”、“老死不相往来”而自绝于世界,但最终还是要“鸡犬之声相闻”。至于与老庄思想颇有关联的神仙家,在乐游于洞天福地的同时,并未忘记人间富贵。
  佛家彻底否定了已有之交换,但又没有放弃交换,只不过将以前之交易转变为感应:以己心感应他心,这便是布施(施舍)。施舍在当代已经成为一种十分奢侈的行为,一个人要施舍些许银两给乞丐是要经受世俗理智足够力度的拷问:他是真乞丐吗?他为何不劳而食,坐享其成?我这样做是不是很傻?等等。其实现代人并非在每件事上都这么充满理智,斤斤计较(只要想想那些一掷千金的奢侈行为就不难明白),问题的关键还在于“交换意识”:即便是一分钱也是我辛辛苦苦攒来的,凭什么我要给他?除非他能用什么与我交换。当施舍不是一种自觉、自发的情感流露,而变成一种利益计较时,施舍也就失去了它的神圣性。所以个体、私人意义上的施舍日渐减少,而公共意义上的施舍反倒在增加,譬如单位组织的赈灾义捐、集团性质的公益赞助,其实后者也多少成了一种展示,带着某种交换的意味。
  施舍的本质是神圣的,而真正的受益者也不是受者,恰恰是施者。在古代印度,乞者受到公众足够的尊重,因为通常只有出家修道之人才有资格行乞。出家僧侣专心修炼,不预俗事,故往往托钵乞食。而施者则把施与视为一件积累福德之事,故对乞者是恭敬有加,决无有现代人之横眉冷对或孰视无睹。在这一乞一施的互动过程中,双方的人格和精神境界都得到了提升。至于佛教,则进一步将施舍发展成为一重要的修行法门:布施。
  布施在早期还局限在居士方面,当时佛陀教导居士要以衣、食等物施与大德及贫者以求取福德。后来,佛教发展到大乘阶段,主张菩萨行,故布施也成为出家众的修持之法,并成为六度之首(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所谓“度”,即为梵文的汉语对音波罗密,意为到彼岸。借助此六种法门,众生得以脱离烦恼生死之此岸,度达解脱自在之彼岸。
  看似简单的布施为何有如此功德呢?因为布施体现了佛教的根本精神:无执、无所得。依《大乘义章》的对“布施”的解释,以己财事分散与他称为布,辍己惠人,称为施。可见布施之目的在于破除个人之悭贪心,进而发起慈悲心,舍己而度脱众生。佛典中给我们讲述了许多感人的布施故事,如佛陀在因地时舍身饲虎的壮举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讲,布施就是牺牲。
  布施既是牺牲,则施舍财富(包括己身)也就是拒绝“交换”,由此,“我执”得以消解。众生无始无明,为业力所驱,妄执恒常不变之“我”,故百般思量巩固之、安顿之、展示之,实则计较之思愈精,离实相之境日远。依唯识之说,唯识无境,万法唯识。究实而论,无论“我”,还是山川大地、草木瓦石、莫不为阿赖耶识所变现,并无自性,财富亦是如此。正如恒河之水,饿鬼见为脓血,人执为水,天视为琉璃,而佛菩萨照之皆空。若众生愚钝,则会于瓦砾、草木等诸幻化事作宝马、珠宝种种财富想,坚固执著,犹如痴猴捞月,终坠水中。当然,确认财富的缘起性并非是要否认财富“世间极成真实”的意义,但这主要局限于世间法的范畴,故在《中阿含经》中,佛陀屡屡教导居士要以道求财。
  认识到诸法的虚幻性,则布施已摄取了般若精神于其中,故布施乃是无住布施、无相布施,因此布施者应以无贪著、无悭吝心修行布施,达到能施、所施俱空之境。如同《金刚经》所云,菩萨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若布施已达实相空义,则作为施者与受者的众生非但不会滋生虚无之感,反倒会倍长感激之情。由此我们不妨推而广之,人类存在之基本活动其实就是布施。人之于天、地、君、亲、师要尊重,因为此五者于己为施者,有大恩。但施恩于己者岂止于此,兄弟姊妹、亲戚朋友、邻里同事、熟人陌路甚至一切有情莫非施者,乃至一草一木、一瓦一石亦与我有默契,结缘于我。如此,我是受者,我已是受者,我既承载了太多的施与,则我已是大富裕者,我应是大施舍者。如是,“历史”于我非是被解构的对象,恰恰是我要回向者。
  当“历史”不再处于被解构状态时,索取也就消失了,财富就此失去了交换意义。如是,菩萨行于世间,布施无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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