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云集导读(十九)佛在人间(五)
佛在人间(五)
单元四:佛陀观
◎妙云集导读(十九)79年11月20日、12月3日
主讲:昭慧法师 纪录:继初、仁居、见持、善森 整理:法印讲堂、妙心写作读书会
捌、问答
一、〈佛法的创觉者──佛〉问题整理
(一)中一,15/-1115什么是“须陀洹得是法分,名为初得法身,乃至阿罗汉辟支佛名后得法身”(罗什答慧远书)?
答:“法身”,即法性;法性何来身形可说?这只是凸显其为法功德聚所证,故名为“身”。身(kaya)在梵文有“聚”义。须陀洹名初得法身,是指其最初趣入法性。以无分别智趣入缘起性故。教典所提到的法身,约有三义:
1.法身舍利:即佛陀所遗留的经律;这也是在与生身舍利相对比下所安立的名词。
2.五分法身:法身,是指无漏五蕴──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所构成的五种功德身。
3.法空性,亦指法的不生灭性。所以大乘也就以其不生灭性,而言佛陀法身之“常”性,因为既没有生灭变迁,就没有“无常”的问题了。但这一转折,或许正是导致“佛寿无量”说法出现的原因之一吧!
(二)中一,16/-5“释尊完满的自觉,为时代所限,不能彻底而详尽的发扬,只能建立适应时机的‘方便教’。方便教,揉合了一分时代精神──厌世的精神,使释尊的究竟道受到限制,但不是毫无真实。这方便教中蕴蓄的真实道,在佛法的流行中,已大大的阐发了”。什么是方便教?什么是真实道?
答:方便教在此特指厌世的精神而言;真实道相对于此,是指自觉觉他的入世精神,相对于契应“但求自了的厌世根机”所传的法教,故名其为“真实道”。
不过,导师的《佛法概论》是《阿含讲要》,他是很重视《阿含》教典的。即使是《阿含经》中,不但佛陀以其身教示范利济众生的作略,而且也有部分菩萨根性的佛弟子,以宏传佛法,令正法久住为要务,其他比丘在僧团中安住修学,也依然是随缘度化信众的,只有少部份头陀行者(阿兰若比丘)才完全脱离人群而独居修行。
即使是在《阿含经》中,也不可能完全只讲方便教,当然,誓愿度尽一切众生方成正觉,这种说法则是没有的,佛陀也没有度尽一切众生才入涅槃,反而是在临涅槃前教诲弟子,要将教法恒久流布于世间,因为这就是“法身不灭”。他说:“应可度者,若天上人间,皆悉已度;其未度者,皆亦已作得度因缘。”116已具足度化条件的人,佛陀都已度化他们了,那些还没得度的人,佛陀也已经为他们预留了得度的因缘。因为,佛陀涅槃是一种“无常”法性的必然轨迹,但度生工作则是灯灯相续,一棒接一棒的,不应因佛入灭而终止。因此,由一代一代的弟子辗转流布教法,好让正法久住世间,这就是佛陀所说的“皆亦已作得度因缘”。而个人发菩提心后,生生世世行菩萨道,这应当也算是另一种“法身”延续的形式吧!
曾经有人问道:佛陀灭度了,这岂不是很无趣吗?灭度了能作什么呢?又不能度众生。所以,大乘才会以“无住涅槃”来转化涅槃的原义。
但凡落入言诠,很难不生戏论。所谓的住,是有为法三相之一,在《五蕴论》更是将有为法列出生、住、异、灭的四相,它们都属于不相应行法,是属于行蕴的一分,这是有为法,而不是无为法。因为有住就会有异、有灭,所以,“声闻乘住在涅槃之中”,这样的观念,还是有语病的。涅槃没有“住”相可得。如果有“住”相可得,就应有“生”相、“灭”相,那就不是涅槃的无为法了。涅槃境界,要说是住与不住,度与不度,都是戏论。这样,当可体会有人问佛“如来死后是有是无”之时,何以佛陀一律默然而住,因为他以无言的方式提醒著对方,言诠在此已是戏论。
二、〈佛在人间〉问题整理
(一)下一,2/-5117“‘我今若不证,无上大菩提,宁可碎是身,终不起此座!’在四十九天中,运用智力、悲力、无限的精进力,从一切障碍中获得解放,彻底体悟了人生的真谛”。
1.我们学佛用数息观、念佛观,为甚么不用智力、悲力、无限精进力?
2.导师为甚么比较少提倡观四谛、缘起,原因何在?
3.佛陀经四十九天的结跏趺坐始悟缘起,那么在以前所用的悲力、智力、精进力,又是在做甚么呢?
答:1.难道修数息观时,就没有精进力吗?其实修观息法、念佛观都是在培养定力乃至慧力的。无论是观息法还是念佛观,都可以帮助行者学习集中念力以入于定,再进一步依其定力来修学毗婆舍那。以念佛观为例,这是“胜解作意”,亦即假想观,用意不但在得三昧,而且也可帮助行者以佛的清净念来替代杂念,久而久之,其心可以因修学而趋向清净、柔软、喜乐。念佛三昧成就之后,进一步还要了达实相,因此一定要顺胜义观,这才能依毗婆舍那的“真实作意”而悟入法性。数息观与念佛观都是前阶段的功夫。修毗婆舍那,则属于智力的培养。经中还提到四无量心,这种定法,可用以培养并扩大慈悲心,那不正是悲力的修习吗?而这些止观法门的修学,都是要靠精进力才能办到的。这些正都是培养智力、悲力的前方便。
另外,禅观教学时,常用念息法与念佛观,《成佛之道》“大乘不共法章”提到禅定度时,也特别带到“念息”与“念佛”,说那是大乘多修习的法门,但并不是指大乘没有其他止观法门。
2.观四谛、缘起,当然也是所缘境,而且还属于声闻地,而非大乘不共之法,在《瑜伽师地论》中,它是四种所缘境事之一,属于“善巧所缘境事”。导师在《成佛之道》第四章论“三乘共法”时,提到出世正见,特别说明那就是“缘起”正见。他还将四谛与缘起相提并比,让我们理解二者之为一体两面,怎么会“较少提倡观四谛、缘起”?顶多是说,先要奢摩他成就,在禅定基础具足了以后,再进一步修学观照缘起的毗婆舍那。因为散心修慧,力道不强,无法以强大的慧力来断烦恼,得解脱。
3.在这之前,佛陀曾经学过禅定法,也曾学过沙门苦行,这些都可见出佛陀的精进力。但那时只有世俗智,不可能生起胜义智。至于悲力,可以说,佛陀就是因为体会到众生苦难,所以才触发他出家的动机。至于他过去所修的乐定或苦行,对他有没有帮助?可以说也是有的。有了四禅八定的基础,使菩萨在金刚座上得以迅速摄心一境,专念缘起的流转与还灭。就连他的苦行,也不能说毫无助益,最起码他以自身的经验,体会出了“无益之苦当远离”,而且也以此教导弟子,让他们修学时少走冤枉路,不要错将“吃苦”当做“吃补”。即使是在当前佛教界,还是有部分修行人有“苦行能得解脱”的迷思。
(二)下一,6/-4“家庭化、商业化的,更是‘出佛身血’,与佛无缘。”甚么叫商业化呢?
答:商业化主要指经忏而言,因为经忏佛事以订价格的方式行之,不异是办买卖。至于家庭化,除了日本佛教修行人娶妻生子之外,中国佛教的寺院大都变成子孙庙,而以父死子继的宗法制度,亦即师徒相承的权力递嬗,取代了选贤与能的僧伽制度,这都是家庭化的现象。
所谓的“出佛身血”,在此当然不是指像提婆达多害佛的那种方式,而是指佛弟子将寺院家庭化,将诵经商业化的做法,扭曲了佛法的真精神,让众生对佛教产生恶感,常言道:“秀才是孔子的罪人,和尚是释迦的罪人。”僧尼行为不良,做法错误,引生恶感,这不啻是断绝了众生的法身慧命,令正法无以久住,因此导师隐喻这譬如害佛的“出佛身血”。
(三)下一,15/2“这一思想的反流,我领略到异样的滋味。”什么叫“异样的滋味”?
答:所谓异样的滋味,是指把释尊神化,已不是人间佛陀的原味了。思想的反流,就是把佛陀从人间引入天上,回复到婆罗门教的趋向,这无异是佛教史上的一种逆转。
上这门课,相信大家会有很大的受用。自古以来,不但修法有师承,就连教法也有师承。扎扎实实地跟著大师学习,若无法亲自当面聆听教法,也可从他的著作中学习到他的思想精华;若能当面聆听教法,从他的耳提面命中学习,那当然是更好的。
当然不是说,这样就已足够了,因为我们都还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再进步。现在一些研究生,佛学基础本来就不足了,一上研究所,又花太多时间学习语文,没有真正追随大师学习他研究的功法,也无法掌握其思想精华,于是片片段段、零零散散的课程学下来,经常无法在整体佛教的千经万论中抓到要领。这是很可惜的事。
三、〈佛教的战斗观〉问题整理
(一)为甚么轮王政治不及戒律的深入而彻底呢?
答:戒律摒绝私有财产制,这在“僧伽与律制”的课程中会谈到。轮王政治毕竟还是结合著私有财产制;虽然是提倡十善的仁政,但私有财产制还是会产生无穷的欲望与纷争,因此不及僧伽法律的深入而彻底。
另一方面,轮王政治的治理对象是一般民众,所以也只能做到这些,不若僧伽律制,适用对象是专业修道人,当然在行为规范的要求上,会更深入而彻底。
四、〈佛为救护我们而来〉问题整理
(一)下十一,10/4118“佛对周利槃陀伽说:‘佛法是我的,你不要怕!跟我去学。’”为甚么说“佛法是我的”呢?
答:这个“我”是假施设我。佛陀对周利槃陀伽说这番安慰语,表示“你不用因为受到别人的拒绝而伤心哭泣,因为这些比丘都还是我教他们的,现在我自己来亲自教你。”所以不宜解读为佛陀宣称“佛法是我的,别人没份”。这句话绝不可解读作佛陀对佛法的独占性。
(二)下十一,15/-3什么是“曲突徙薪”?
答:“曲突徙薪”是一句成语,义为“防患未然”。出自《汉书》〈霍光传〉。“突”就是烟囱,有位客人见烟囱是直的,旁边又有薪柴,就向主人说:“你最好把烟囱改成弯曲的,并且把木柴搬开,否则会有火灾。”但是主人并没有回应。
后来果然失火了,邻里共救,火势得以停息。主人感激宴客,每一个曾经来救火的人都被邀宴了,这时有人向主人说:“当初如果你听得进某某客人的建言,根本就不会发生火灾,今天也就不须你费钱邀宴了。现在你反而“曲突徙薪亡恩泽,焦头烂额者为上客”(当初叫你曲突徙薪的,你反而忘了他的恩泽,没有感谢他,也没邀请他;而我们这些帮你救火救到焦头烂额的人,反而成为你的座上宾客)。”主人听了才醒觉过来,赶紧补邀请了那位建议“曲突徙薪”的客人。因此“曲突徙薪”义为“防患未然”。
注释:
115.表《佛法概论》,页一五,倒数第一行,以下各问题出处,于问题前一并以“中一,页/行”表之,并省略书名。
116.后秦.鸠摩罗什,《佛遗教经》,《大正藏》第十二册,页一一一二,中栏。
117.表《佛在人间》,页二,倒数第五行,以下各问题出处,于问题前一并以“下 一,页/行”表之,并省略 书名。
118.表《佛法是救世之光》,页十,第四行,以下各问题出处,于问题前一并以“下十一,页/行”表之,并省略书名。
《妙心法雨》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