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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强法师:《佛法概论》讲纲(1)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01日
来源:不详   作者:恒强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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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强法师:《佛法概论》讲纲(1)

(一)一个态度:大小共贯。法无大小,而发心有大小。阿含是三乘共依的圣典。
(二)两种真实:历史的真实,法的真实。
(三)三个目的:对佛法有基本的了解,树立佛法基本的知见,对佛法有基本的判断。
(四)四个准则:依法不依人,依义不依语,依智不依识,依了义不依不了义。


 

二、三宝与信徒


(一)三宝
佛法僧三者智慧、威德至高无上,利益众生,如世间之宝,故称三宝。

(二)佛:
1、佛之义
梵语buddha,巴利语同,音译佛陀、浮屠、浮图、布达,简称为佛。意译觉者、知者。
2、释迦牟尼
本姓乔答摩(瞿昙),名悉达多,意为一切义成(旧译“义成”)。成道后被尊称为释迦牟尼。释迦是种族名,意云“能”。牟尼是尊称,意云“寂默”或“贤人”,全衔即“释迦族之贤人”、“释迦族之圣人”。
3、释迦佛的人间性
本是古印度迦毗罗卫国的王太子,父名净饭,母名摩耶,为了追求真理而出家修道成佛。降生于公元前624年(但如依众圣点记,推算佛出生于西元前566年),16岁娶表妹耶输陀罗为妃,29岁出家,苦行六年,35岁成道,说法45年,度人无数,公元前544年入灭,世寿80岁。

比丘當知。三十三天著於五欲。彼以人間為善趣。於如來得出家。為善利而得三達。所以然者。佛世尊皆出人間。非由天而得也。(<<增壹阿含經卷第二十六第三经阿含部T2>>p.694.1)
爾時。釋提桓因白佛言。我今當以何食飯如來乎。為用人間之食。為用自然天食。世尊告曰。可用人間之食用食如來。所以然者。我身生於人間。長於人間。於人間得佛。 (《增"三二二经》,<<阿含部T2>>p.705.3)
世尊告曰。如是。大王。如大王語。如來亦當有此生.老.病.死。我今亦是人數。父名真淨。母名摩耶。出轉輪聖王種。(<<增壹阿含經卷第十八第六经阿含部T2>>p.637.2)
復次。比丘復有四法。世間人民所不愛敬。云何為四。比丘當知。少壯之年。若時老病。世人所不喜。若無病者。後便得病。世人所不喜。若有得壽命。後便命終。世人所不喜。恩愛得集。後復別離。是世人所不喜。是謂。比丘。有此四法與世迴轉。諸天.世人。乃至轉輪聖王.諸佛世尊。共有此法。是為。比丘。世間有此四法與世迴轉。(<<增壹阿含經卷第十八第六经阿含部T2>>p.637.3)
如來身者金剛之數。無常勝我當歸壞敗。吾今夜半當於力士所生之地而取滅度。(《佛說力士移山經》,<<阿含部T2>>p.859.1)
如世尊所說偈言:若欲禮佛者,及諸最勝者,陰持入諸種,皆悉觀無常。曩昔過去佛,及以當來者,如今現在佛,此皆悉無常(《增"三二二经》,<<阿含部T2>>p.707.3 ~ p.708.1)

(三)法:
1、法之义
梵语dharma,巴利语dhamma。音译为达磨、昙无。《成唯识论》:法谓轨持。轨是轨生物解,持是任持自性。
2、佛法
字义:(1)佛的法(佛所得之法,佛所知之法,佛所说之法),(2)成佛之法。
狭义:佛所说之法。
广义:泛指经律论三藏。(1)佛法有五种人说(佛自口说,佛弟子说,仙人说,诸天说,化人说);(2)释迦佛的法是根本的,诸佛常法是竖贯的,入佛法相的法是延伸的,融贯的法是旁通的。
3、三藏
法古来在狭义上仅指经藏。但佛之说教是“法与律”(dhamma-vinaya)的结合,所以佛法理所当然地也包括律藏——毗奈耶。但尔后则泛指经律论三藏全体,于是出现广义的法。
4、三大语系
一、流行于锡兰、缅甸、暹罗的巴利文系。二、流行于中国康、藏、青、蒙的藏文系。三、流行于中国内地及朝鲜、日本的汉文系。现存三大文系的佛教,巴利文系代表初期,藏文系代表后期,汉文系的特色在中期。

四)僧
1、僧之义
梵语sam!gha,巴利语同。音译僧伽,略称僧,乃和合之意,故又称和合众、和合僧、海众。又取梵语与汉语合称为僧侣。
2、出家五众
出家五众之中,受具足戒者有比丘、比丘尼二众,小戒者有沙弥、沙弥尼二众,学六法者有式叉摩那尼一众。
3、僧团的特点
(1)十事摄僧:摄僧,极摄僧,令僧安乐,折伏无羞人,有惭愧者得安隐住,不信者能信,正信者得增益,于现法中得漏尽,未生诸漏令不生,正法久住。
(2)六和敬: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见和同解、戒和同行、利和同均。《长阿含游行经》中说到“六不退法”:身常行慈、口宣仁慈、意念慈心、与众共净利养、持贤圣戒、见贤圣道。前三者是和合的表现,后三者是和合的本质。
(3)三大美德:和合、清净、安乐。
(4)两个特点:民主、平等

(五)佛教信徒
1、皈依
又作归依,大毗婆沙论云:归依义者,谓救护义、是归依义。佛如良医,法如妙药,僧如看护,依三宝之功德威力而得解脱一切之苦。
2、在家二众
(1)优婆塞,此云近事男,谓近三宝奉事如来也。
(2)优婆夷,此云近事女,谓在家受三皈五戒之女子。
若在家男女受八戒者,则名近住,谓亲近三宝宿住之处也。
3、在家出家七众弟子
┌比 丘(一)──────二百五十戒┐
┌具足戒┤ ├具足戒┐
└比丘尼(二)─────三百四十八戒┘
┌出家┤ ┌沙 弥(三)┐ │出
│小 戒┤ ├─────十 戒(应法戒)├家┐
七众┤ └沙弥尼(四)┘ │戒│
└式 叉 摩 那 尼(五)──────六 法(正学戒)┘ ├戒
┌优 塞(六)──────五 戒(近事戒)┐在│
└在家┤ >────< ├家┘
└优 夷(七)──────八 戒(近住戒)┘戒


 

三、有情观


(一)三科
1、五蕴
蕴,旧译为阴、众。蕴者,积聚之义。阴者,盖覆之义,谓能盖覆真性也。翻译名义云:积集有为,盖覆真性。
(1)色蕴:有形质碍之法名色。色有十四种,所谓四大、五根、五尘。
(2)受蕴:领纳所缘名受。受有六种,谓六触因缘生六受。
(3)想蕴:能取所领之缘相名想。想有六种,谓取所领六尘之相,为六想也。
(4)行蕴:迁流造作名行。行有六种,谓于六想之后,各起不善业善业无动业也。
(5)识蕴:了别所缘之境名识。有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识。
2、十二处
处,旧译为入,长养之义,即长养心、心所之法。此十二处摄尽一切法。内外各六成十二处。六内处又名六根、六情。六外处又名六境、六尘、六贼。
3、十八界
界,含有要素、基础、种族、领域、分界诸义。俱舍论卷一:法种族义是界义……如十八界……此中种族,是生本义。
一切众生的内外心境根尘,可以概括为六根、六尘、六识等十八界。六根六尘相对而生六识。六根为内界,六尘为外界,六识为中界。
     ┌六根………………眼、耳、鼻、舌、身、意。
  十八界┤六尘………………色、声、香、味、触、法。
     └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二)有情的类别
1、有情、众生
梵语 sattva,巴利语 satta。音译作萨多婆、萨埵缚、萨埵。旧译为众生,即生存者之意。有情指一切有感情、意识的生物,为‘非情’(指草木、山河、大地等)的对称。
2、五趣
五种所趣之意。又作五道。早期立五趣,后来说六道(趣),即多一阿修罗。
(1)地狱,音译那落迦。乃嗔恚者或众生若造上品十恶及五逆罪,则堕地狱。
(2)鬼,音译薜荔多,又作饿鬼。乃贪欲者或众生若造中品十恶业,则堕饿鬼道。
(3)傍生,音译底栗车,又作畜生。乃愚痴者或众生若造下品十恶业则堕畜生道。
(4)人,音译摩菟丝,又作人间。众生修五戒及中品十善即可生于人道。
(5)天,音译提婆,又作天上。众生行上品十善、修四禅定、四空定,即可生于天界。
(6)阿修罗,略称修罗。意译为非天、非同类、不端正。旧译不酒、不饮酒,或系误译。众生作下品十善即可生阿修罗道。
3、人类的特胜
閻浮提洲。有五種事。勝瞿陀尼,勝弗婆提,勝鬱單越,勝閻摩世,勝一切龍金翅鳥等,勝阿修羅,勝諸天龍。如上所說。何等為五。一者勇健。二者正念。三者佛出世處。四者是修業地。五者行梵行處。 (《起世经》卷八,<<阿含部T1>>p.348.1 p.348.2))

(三)有情的生死与轮回
1、四生
卵生、胎生、湿生、化生。
2、四食
(1)段食,欲界以香、味、触三尘为体,分段而饮啖,以口、鼻分分受之。
(2)触食,以触之心所为体,对所触之境生起喜乐之爱而长养身心。
(3)思食,第六意识思所欲之境,生希望之念以滋长相续诸根。
(4)识食,识即有取识或结生识,执持身心而使有情生命相续不断。
3、四有
有情众生之轮回转生,一般可分为中有、生有、本有、死有四期。
4、无常相续的有情论
《杂"二六六》:佛告諸比丘。於無始生死。無明所蓋。愛結所繫。長夜輪迴。不知苦之本際。(<<阿含部T2>>p.69.2)
爱有自体爱与境界爱。我爱即自体爱,我所爱即境界爱。無明為父,貪愛為母,共成此有情的苦命兒。古德或以無明為前際生死根本,愛為後際生死根本;或說無明發業,愛能潤生,都是偏約二者的特點而說。(<<佛法概論>>p.80)
无我与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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