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和尚”事件所引发的省思
“假和尚”事件所引发的省思
■ 洪祖丰 著
为何有人要冒充和尚?甚么时候和尚变成值得人们假冒的“行业”?……若圆融到是非黑白不分,甚至妥协佛教教义与戒律,那就令人痛心疾首了。
一九九四年九月一日,各大报章报导了假和尚托钵行骗的新闻,在佛教界掀起了一场议论。这场议论如今已平息下来,佛教徒也从中吸取了教训。本文乃是表达本人在事后对此事的几点省思,希望能起抛砖引玉之作用。
“假和尚”风云
假和尚在全国各地托钵行骗已有年余,显然有集团在幕后操纵。本人与赖观福居士在事件爆发后招待记者,明确发表下列几点谈话(详见<南洋商报>、<中国报>):
(一) 托钵是原始佛教制度,具有多种意义。南传佛教目前仍奉行此制度。
(二) 按照佛制戒律,托钵只能接受食物,不能接受金银珠宝或其他财物。
(三) 托钵只在午前进行,因为南传法师过午不食。
(四) 按照南传佛教传统,托钵时不能口中念念有词,不能干咳或以其他小动作来引人注意。因此那些敲锣打鼓、招摇过市的托钵是不合佛制的。
(五) 佛陀亲口说过,戒律里轻微的细节可以修改。因此我们赞同戒律细节可以应时应境而改,但必须考虑周详、从长计议,并由僧团来作出决定。
上述谈话的重点在于强调戒律,并没有扯到其他团体或个人(《新明日报》用心良苦,多写了一些我没有讲过的话)。我们的出发点在于教育佛教群众,打击不法之徒,捍卫佛教学严,别无他意。
不料这段简单的谈话竟惹怒了一小撮人,他们大动肝火的对我们展开人身攻击及漫骂,但却不提出任何理论来反对我们的论点。
无论如何,我们的上述谈话,后来得到马来西亚南传佛教两位最高领导人达摩难陀上座(斯里兰卡系)及招坤法师(泰国系)的肯定。他们两人都斩钉截铁的指定托钵要钱是假和尚。同时,马佛青总会也发表文告,指出托钵筹款会产生流弊,呼请信徒不要把钱放进钵里。
我相信长老们与佛青总会的意愿也是在于教育佛教群众,捍卫佛教尊严与形象,使别有居心者无机可乘。
上述谈话显然起了作用,一切议论终于沉静下来。虽然过后仍有心有不甘者,乘在十五碑佛寺举行供佛密僧法会时,来个迷你“失威”,高举供“蛇”法会的标语,但只徒然招惹公愤,起不了任何作用。(试问哪一位佛教徒,在看见有人把僧污辱为蛇时,不会义愤填胸的呢?)
无论如何,前车可鉴,此时应是作出一番省思的时刻了。
成立大马僧团的迫切性
“假和尚”事件使我们联想到,今天佛教的一些戒律,已被人擅自修改。这些修改并非由僧团事先从长计议、慎重审查后决定,然后昭告天下的,而是任由个人或一小撮人从心所欲,为所欲为的狂加窜改。如今许多在家人对于僧团成员与在家人之间的戒律、礼仪越来越无所适从。如此下去,佛弟子何去何从?僧团形象何在?佛教尊严何在?
今天大马佛教界迫切需要成立一个唯一的僧团(Sole Sangha Council),在此地理范围内执事。像“假和尚”这类事件,若僧团在发现一些成员有越轨行为时,即出面阻止,事情就不至于恶化到满街都是假和尚。
当然僧团还需要负起其他重要的任务。相信广大的佛教徒都热切期望僧团能早日成立与操作。
法律可以补宗教之不足
宗教领袖经常有一句口头禅:“宗教可以补法律之不足。”言下之意是宗教是伟大的,可以弥补那力量不足的法律。假和尚事件发生后,我才发现到这话还有下半段:“法律可以补宗教之不足”。可不是吗?事件见报,佛教界的一些领袖,即刻要求政府赋予法律权力,以法律作为后盾来对付假和尚及其他败坏佛教的事情。
我不反对这项建议,但不明白为何自贬宗教力量而高抬法律力量,也看不出法律有何力量可以阻止假和尚横行。君不见法律规定贩毒者死,毒贩仍然视死如归?君不见法律禁止行乞,乞丐仍然横行?我想,只要“和尚”这“行业”是有利可图的,必然会有人假冒。若和尚是一无所有、无利可图的出家人,难道会有人来假冒吗?因此,关键的问题是:为何有人要冒充和尚?什么时候和尚变成值得人们假冒的“行业”?法律固然重要,但这不是问题的关键。更何况在我国现实环境裹,要求法律支援并非轻而易举的事;而且是必须付出代价的。前思后想,还是加强本身的教育工作要紧。与其不实际的要求法律权力,不如实际点发挥佛陀教育的力量。
思路问题
假和尚事件根源在于佛教戒律的问题。其他文节,不应被扯进来混淆视听。假和尚是不是因为有人托钵为华教筹款所引起呢?这是个支节问题。思路清晰者是不会把此支节问题渲染为主题来大作文章或泄怒。更何况此问题的答案已有事实根据,明眼者一目了然,不必多费唇舌争辩了。若要追究的话,应是追究问题“如何造成”而不是“谁造成”。
在思考解决问题方面,避开戒律不谈而大谈什么用巴利文来考证真假、看袈裟整齐与否、看钵是真是假、看……等。这是避重就轻,思路草率的另一例子。佛教界在思考方面,还须多下功夫。思路不清,是会影响佛教前途的。
佛教尊严与人情
佛教中人,太讲究人情,太顾全面子,太过圆融。对待问题时,我们惯常以圆融的态度来处理,以免得罪他人。这本是无可厚非,但若圆融到是非黑白不分,甚至妥协佛教教义与戒律,那就令人痛心疾首了。
面对问题时发表一些模棱两可、面面俱圆的谈话,固然可以顾全人情,却往往令一般信众迷失与困惑,不知何去何从。所幸在此事上,两位长老终于站出来大发狮子吼,佛青总会也发表了明确指示,广大佛教群众终于明白真相,上了宝贵的一课。
当初我与赖观福居士出来发言,也是明知道会得罪一些人,但仍义无反顾,勇往向前。不为什么,只为了佛教的尊严与形象。
希望今后佛教界在处理问题时,应以佛教的前途、尊严、形象为重。置人情于一边,应该怒吼时就怒吼吧!
婆罗门心态
一些关心佛教发展的朋友表示,他们很想讲,但不敢公开讲,因为此事涉及僧团戒律,恐有犯上之嫌。我并不苟同这种看法。
在家人是否可以看或讨论僧团戒律(Vinaya),曾是个争论性的学术课题。我不想在此深入探讨这课题,只想约略解释一下我对此事的一点省思。
今天的世界是个自由开放的世界。学术界更是自由开放,三藏十二部,世界各大图书馆都找得到。不少非佛教徒也深入研究Vinaya ,因此争论是否可以阅读或讨论戒律,只是个学术课题,并无实际价值。
从教育哲学的观点来看,佛教教育是自由开放的。“凡有耳者皆可聆听”,这是佛陀的教导。垄断宗教教育,不允许普通人学习宗教或阅读宗教书刊,是古印度的婆罗门制度,不是我佛教制度。任何垄断,只能僵化佛教,阻碍佛教发展。巴利文三藏十二部要不是由在家居士拉维斯大幸夫妇翻译为英文,恐怕今日西方佛教仍是一片空白。
从佛学的观点来看,佛教是重修心的宗教。只要动机纯正,用心良苦,谈论戒律问题,有何不妥呢?何况此事涉及在家众如何供养托钵法师,已不是僧团的事。
更重要的是,此事有损佛教尊严与形象。凡我佛门弟子,不论在家出家,皆有一份义务出来捍卫。在家佛门弟子遗责假和尚算命扶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为何独在假和尚托钵筹钱事上保持沉默?须知捍卫佛教尊严是四众弟子的责任啊!
结语
上述几点省思,是本人基于爱教护教的精神而发,希望能引发更深入的探讨。若有冒犯之处,则非我本意,尚祈见谅。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 马佛教青年总会会讯 Vol.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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