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 积极引导适应
坚持以人为本 积极引导适应
孙华 张其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新世纪新阶段宗教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近年来,江苏省宗教局准确把握党的宗教工作“四句话”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坚持在“引导”上做文章,增强了党和政府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凝聚力,推动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立足于转变思想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宗教界人士的“适应”。早在2000年,江苏省宗教局就与江苏宗教界上层人士在这一问题上达成了共识。该年5月,他们与省委统战部联合举办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研讨会,得到五大宗教上层人士的积极支持和参与。研讨会使他们共同认识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全方位、多层面的,最基本的要求是把宗教活动纳入宪法和法律的范围。
但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然要涉及深层次的思想理论层面,涉及神学思想等等。如果宗教思想理论建设落后于时代的要求,或是与现实社会相背离,只是在行动上做到守法,这种“适应”是外在的、表层的。只有在宗教思想理论上进一步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才谈得上是深入的、内在的、持久的适应。正如丁光训主教说的那样:“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各种不同程度的相适应,最深层次的适应是要从思想上相适应。从神学思想上相适应,就是深层次的适应。”
江苏省宗教局坚持把“深层次的思想适应”这个研讨成果,应用于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实践,大力支持宗教界从各教的特点和实际出发,解决思想上相适应的问题。基督教界先后召开神学思想研讨会91次,发表神学思想论文1762 篇,编辑论文集、讲道集23 本,与上海市联合召开了两次神学思想建设研讨会。省基督教“两会”不断把神学思想理论研讨成果引向基层教会,以“十个命题”、百人写讲章、神学思想骨干宣讲团的方法进行示范讲道,使神学思想建设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天主教界围绕民主办教的要求,开展了系列研讨活动,使民主办教理念制度化、程序化,成为神长教友的共识。佛教界连续几年加强“人间佛教”思想建设,先后组织召开“人间佛教和团体建设研讨会”、“中越佛教教育研讨会”、“人间佛教与社会关怀”等研讨活动,出版了《纪念茗山法师丛书》等研讨论文集。道教界围绕“齐同慈爱、济世利人”的主题进行学术研讨。伊斯兰教界开展“解经”活动,两次组织新“卧尔兹”演讲比赛,出版了《新卧尔兹五十讲》等论文集。这些研讨活动与社会主义社会的主旋律紧密相连,统一了思想,升华了认识,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奠定了思想基础。
立足于正面教育坚持经常性的正面教育,是积极引导的有效形式。江苏省宗教局认为:引导宗教不断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非常复杂的智慧工程。因而引导要立足于正面教育,为正面教育营造出一种生动活泼的氛围。通过正面教育,鼓励并帮助宗教界人士产生“主动适应”的内在需求和动力。正面教育的关键还在于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上层人士自身的作用,以上带下,以教引教,促使“自我引导”有路径、见成效。
中青年是江苏宗教界的骨干,如何让他们保持老一辈爱国爱教的光荣传统,如何培养好一支源源不断、后备力量充足的爱国爱教教职人员队伍,这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正是这样,他们在2001年提出了在宗教界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要求,全省上下紧紧抓住爱国主义教育这个核心,宗教团体在教育活动中充分发挥了主体作用;2002 年,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宣传《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2003年重点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2004 年,在宗教教职人员中开展了“学科学文化、学政策法规、学时事政治”的“新三学”活动。四年来,他们根据形势发展和中心工作,一年提出一个重点,由各宗教团体紧密结合本宗教的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宗教工作部门年年召开爱国主义教育总结交流会。这些正面教育活动虽然各有重点,但总体要求不变,就是与时俱进地根据时代的要求和江苏宗教界人士的思想实际,超前地、反复地、耐心地进行正面教育,把普遍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现实教育相结合。从而引导宗教界人士以主动积极的姿态,正确处理爱国与爱教、法规与教规的关系,树立要做一个好信徒,首先要做一个好公民的意识,自觉地做到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立足于调动积极因素宗教的社会功能具有两重性。江苏省宗教局立足于调动宗教自身的积极因素,立足于积极引导信教群众。他们不仅支持各大宗教挖掘和弘扬自身宗教文化中的积极因素,还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洪流。他们在基督教徒比较集中的苏北五市,连续几年组织信教群众致富奔小康活动。通过致富信息、致富技术进教堂,通过表彰典型、示范引路,信教群众找到了致富的门路,学会了致富的本领,对脱贫致富增强了信心,形成了互帮互学、结对帮扶、共同致富奔小康的可喜局面。
热爱祖国、服务社会、乐善好施是宗教的优良传统。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江苏省宗教局注重引导宗教界努力探索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一是协助党和政府为灾区人民排忧解难。抗“非典”期间,江苏五大宗教团体捐款80 多万元,为抗洪救灾等捐款累计达100多万元;二是协助各级政府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宗教界在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疏导群众不稳定情绪和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了特殊作用;三是兴办社会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各级宗教团体通过多渠道筹集善款,援助贫困地区建希望小学,开慈善超市,办幼儿园、孤儿院和养老院。此外,他们利用宗教界对外联系多、交往频繁的特点,为对外宣传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实现祖国统一大业做了很多工作。2003年他们组织宗教界人士28批216人出国出境,接待境外宗教团组30批275人,增进了与境外友好宗教人士和宗教组织的友谊,在对外宗教交流事务方面积累了经验。
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鼓励宗教界发扬关怀社会、造福人群的优良传统,必须注重为宗教界解决实际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要尽可能地关心他们学习、生活、工作中的问题,以增强党和政府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凝聚力,使宗教界人士自觉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江苏宗教局在工作实践中深深感到,重视和加强宗教团体建设是做好“引导”这篇大文章的基础工作。2002年以来,他们从解决宗教团体“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入手,为“引导相适应”打牢组织基础和物质基础。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团体已完成换届,新领导班子平均年龄大幅度下降,中青年人已占2/3以上,文化程度大大提高。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的59个宗教团体已有46个按期换届,占78%;106个县(市、区)的149个宗教团体已有128个按时换届,占总数的86%,实现了宗教团体领导班子的年轻化、知识化,使宗教团体工作焕发了生机。2000年以来,省政府每年拨款100万元专项用于弥补省宗教团体办公经费不足和提高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每年拨款200万元补助各地维修寺观教堂。各市县也增加了给宗教团体的经费补贴,增加了办公用房、添置了车辆和办公设备,为宗教团体开展工作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2004年5月,江苏省宗教局组织省五大宗教团体负责人“沿江行,看江苏”。在长江三角洲这块经济发达地区,他们一路行、一路看、一路谈,充分感受了江苏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大好形势,充分感受了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宗教界人士的关心和尊重,亲身体验了各级政府在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方面办了很多实事好事。在镇江气势宏大的润扬大桥工地,在扬州新落成的火车站,宗教界上层人士纷纷表示,江苏是他们可爱的家乡,在江苏工作大有作为。
江苏省宗教局坚持不懈地探索与实践,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写出了新的篇章。(摘自《中国宗教》2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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