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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佛教伦理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探讨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4日
来源:不详   作者: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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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以佛教伦理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探讨——浮惠

  人类社会本身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要正常健康地运行,必须要有一个井然有序的环境。目前的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各种社会要素都处于不断的分化和重组之中,社会关系日趋复杂和多样化。在这种形势下,如何建立和谐社会,下面仅从佛教伦理的角度,作初步研究。

  一、 关于和谐社会的定义和理解

  “和谐”二字,《现代汉语词典》上解释为“配合得当和匀称”。“社会”的意思是“由一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整体”。合起来理解,“和谐社会”就是构成社会的各个部分、各个要素、各个阶层处于一个相互协调的状态。具体来说,包括八个方面内容:

  1、经济和谐。即在经济系统内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个环节有机衔接,顺畅循环,生产与分配之间、积累与消费之间、基础设施部门与直接生产部门之间、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之间、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之间都处理的很好。

  2、阶层和谐。即领导干部、一般职员、企业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蓝领工人、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农户生产经营者、劳工阶层、自由职业者、军人集团等没有敌对情绪和利益冲突。

  3、政务和谐。即履行政务的各种主体之间以及政务主体与工作对象之间处于良好的合作与相容状态。

  4、区域和谐。即东部和西部,城市和乡村,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没有根本性的差异和矛盾。

  5、民族和谐。即各民族的生活方式、文化传统、风俗习惯都能得到尊重。各族人民能团结协作,互利互惠,共同走向繁荣。

  6、文化和谐。即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雅文化与俗文化和谐交融,本土宗教与外来宗教能各领风骚,百花齐放。

  7、人际和谐。即人与人人之间诚信友爱、关系良好。不同信仰、不同民族之间的公民百姓能和睦相处。老人与青少年没有明显的代沟。

  8、生态和谐。即不破坏大自然,污染减少,环境优美,物种多样,人与自然和平相处。

  二、佛教伦理与和谐社会内涵的相融性

  佛教伦理既是佛教信仰者内在的伦理观念,又是佛教信仰者外在的实践行为。佛教的教义虽然不是人们处理一切社会关系的准则,但佛教作为中国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其伦理思想与和谐社会的要求却契机契理。下面让我们看一看佛教伦理的一些基本内容:

  1、去恶行善。佛教讲究“善”,讲究“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也就是说佛教是一种善道,是一种教人为善,远离罪恶的宗教。佛教的戒律中有“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的“五戒”,它代表了佛教伦理的根本精神,这一精神涵盖了和谐社会的许多内容。

  2、平等慈悲。佛教讲究“众生平等”,讲究“慈悲为怀”。这是佛教关于人与人,人与其它生物关系的基本准则。平等指对他人,对其他生物的尊重,慈悲是对他人,对其他生物的关怀。平等慈悲是佛法中最重要的原则,和谐社会的建设也离不开这一原则。

  3、自利利他。大乘佛教认为,自己与他人并不是互相对立的,而是互相融合的。在漫长的轮回转生中,他人常融入自己之中,自己的解脱与他人的解脱是难以分开的。“自利利他”一直被佛教作为区别善恶的标尺。对己对他都有利是善,对己不利而对他人有利是大善,对己对他都不利是恶,对己有利而对他人不利是大恶。这一“自利利他”的原则,对人际间的和谐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4、中道圆融。在佛教伦理中很讲求“中道圆融”。中道即远离极端和执着,奉行不偏不倚的中正之道。佛教教义中的“八正道”, 即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八正道”讲的就是在语言、行为、意念禅定、思索、等方面消除偏激行为,走中正之道。这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5、和合共住。佛教讲“六和敬”即“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六和敬”精神与和谐社会的理念是相通的。和谐社会要求行为规范,“戒和同修”就有律治的精神;和谐社会要求利益均衡,“利和同均”就含有财富公平分配的理念;和谐社会要求有共同的社会价值观念和理想目标,“见和同解”正是要求拥有观念一致的“团体精神”。至于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则可以看作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团结、和睦、和谐关系的具体表现,也都是和谐社会所要求的。

  6、方便随缘。众所周知,佛教戒律是根据佛教徒的修持生活与实践而制定的,随着佛教流传地域的扩大,佛教戒律被不断地补充和调整,以适应时空和条件的变化。再是佛教教化对象的素质、条件千差万别,为了有针对性地进行有效的教化,就需要因时、因地、因才加以引导,也就是通过巧妙方便的方法,提高佛教信徒的修行水准。这种变通的对人尊敬的作法,也正是和谐社会所要求的。

  众生平等、慈悲喜舍、自利利他、中道圆融、和合共住、方便随缘,这些佛教伦理可以改变人的内心,使人在没有法律监督的地方也能自我约束,不做违法和不道德的事,而在法律没有要求到的地方,做出更高道德水准的事,这正是和谐社会对人的最高要求。

  三、 佛教参与和谐社会构建的途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佛教伦理作为和谐文化的代表,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以佛教的“平等”思想,推进社会各阶层的和谐。佛教讲“众生平等”。未来的中国社会是一个多元的社会,民族、党派、社团、民间、民众各有各的信仰和追求。正因为现实社会存在着信仰的各异,才有了各种利益的纷争,为了寻求大千世界的和睦共处,人们一直在追求既保留各自信仰又尊重他人信仰的渠道。毫无疑问,以佛教的“平等”作为沟通的途径,必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2、以佛教的“和合”精神,推进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的和谐。经济是协作的结果,工业、农业、商业等社会各行各业只有共同协作和交换,才能共赢和发展。一个社会如果存在着大量的不公平竞争,存在着大量的“三角债”及大量的货款拖欠,经济的良性发展就无从谈起。今天,我国的社会经济有目共睹,一些商业主体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利润,狭隘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思想严重。经济领域出现诚信危机,这些都是缺乏真诚合作的结果。佛教的“和合”精神,倡导诚信和团结,大力弘扬必有利于推进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

  3、以佛教的“慈悲”精神,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佛教所倡导并严格践行的基本理念,佛教“五戒”中有不杀生的戒律。也可以这么说,佛教是一种以一切众生为本位的哲理化宗教。佛教主张慈悲为怀、普度众生,对自然可以提供动物保护,从而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使之处于良好的运作状态。

  4、以佛教的“包容”精神,推进人际关系的和谐。人际关系指的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通过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而发生、发展和建立起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人际关系中有家庭关系、工作关系、社会关系等。这些关系的处理,包容是第一要义。佛教讲“与人为善”,提倡“包容万物”,这一理念对处理好人际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以佛教的“报恩”思想,推进家庭的和谐。家庭是社会的缩影,也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和谐,就没有社会的和谐。佛教讲究“报恩”,即“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所谓四重恩就是“报父母恩、报众生恩、报国土恩、报三宝恩”。一个人来到世间,首先是父母的生养哺育,才能长大成人。因此,要“报父母恩”。有了这种意念,就会有和睦的家庭、孝顺的儿女。家庭和谐了,就会渗透影响到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从面推动整个社会关系的和谐。

  6、以佛教的“清净”理念,推进人们内在心灵的和谐。佛教讲“心净则国土净”,重视净化人们的内心,扫除“贪、嗔、痴”三毒。这一精神特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有着独特的作用,对个人可提供安身立命之处,对社会则可以维护着社会安定和精神平衡。“心净则国土净”最切合实际的行动,就是惜福惜缘,也就是说学会降低物质需求,使社会永续长存。

  四、在以佛教伦理推进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的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我国不仅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还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除了佛教之外,还有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道教和其他一些民间宗教及少数民族的传统宗教。多宗教国情决定了佛教不能解决一切问题,因此在以佛教伦理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还需要注意以下些问题。

  1、注意因宗教信仰不同所造成的矛盾。从全国来看,不信教的人占绝大多数,而且我国党和国家的性质又决定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实质上是无神论)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思想,因此,以何种方式对待少数人的有神论信仰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这种形势下,以佛教伦理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是不是能被政府和无神论者接受,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2、注意一些人利用宗教制造矛盾。在运用宗教伦理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一些地方的极端宗教势力为了扩充自己,也可能会利用宗教扰乱社会治安,甚至冲击党政机关;不惜置国法于不顾,从事打、砸、抢,甚至与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相勾结,借宗教问题煽动群众闹事。对这些可能发生的事,宗教管理部门要早有准备。

  3、注意解决民计民生问题。当今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均国民收入平均才6000元左右,再加了人口多资源少、农民普遍贫穷、就业问题没有得到有效处理,这些情况使我国的社会矛盾还非常突出。以佛教伦理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虽有一定的优势,但要注意重视解决民计民生问题,佛教虽能解决精神上的问题,能缓和矛盾,能从侧面促进经济的发展,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穷问题、就业问题,因此,以佛教伦理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党和政府要高度重视解决民计民生问题。

  4、注意解决好社会认同感问题。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有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是,那就社会认同感。它包括对政府职能的认同、对政策和法律的认同、对各宗教伦理的认同,认同感一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如果在这方面达不成一致,不仅无法构建和谐社会,就是一个初步平稳的社会也达不到。

  参考书目:

  1、肖万源 《中国近代思想家的宗教和鬼神观》安徽人民出版社1991年

  2、陈兵、邓子美 《二十世纪中国佛教》民族出版社2000年

  3、潘桂明 《中国居士佛教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

  4、邓子美 《传统佛教与中国近代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

  5、高振农 《佛教与中国近代文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

  6、高振农、刘新美 《中国近现代高僧与佛学名人小传》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

  7、高朋、廖自力、张新鹰 《中国近代佛学思想史稿》巴蜀书社1989年

  8、李向平 《救世与救心》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

  9、释东初 《中国佛教近代史》东初出版社1992年

  10、麻天祥 《晚清佛学与近代社会思潮》新文津出版社1992年

  11、江灿腾《人间净土的追寻——中国佛教思想研究》稻香出版社1988年

  12、江灿腾 《中国近代佛教思想的发展》南天书局有限公司1998年

  13、何建明 《佛法观念的近代调适》花城出版社1998年

  作者:浮惠,俗名蒋守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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