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现代僧侣求戒之旅系列报道之十九
●2009现代僧侣求戒之旅系列报道之十九
戒会第十三天:时代浪潮中的佛教寺院
——2009年西方寺传授三坛大戒见闻(20090416)
今天早斋,有米粥、炒面和包子,另外还有咸菜和花生。前两天永惺长老开示以后,粥就开始变得很稠,这样就能起到充饥的作用。本来南方人比较喜欢吃米,早晨吃些细炒面,但因为这次很多受戒的戒子来自北方,比较喜欢吃面食,而且饭量一般也比较大,常住就安排义工做馒头和包子。从这一点,也可以感受到西方寺对众戒子的关心和爱护。在饮食上如此,在生活的其他方面也是这样。很多戒子来到香港以后,因为气候水土不适应,有感冒的,有上火的,还有得其它疾病的,常住便请香港著名的西医和中医来为戒子们看病。有些戒子有外出的经验,自己会备一些药品,但很难保证对症,吃了很长时间也不见得有效果,结果让请来的医生看了看,拿了药,吃上两三副,便痊愈了。因为香港的土地很宝贵,所以建筑一般显得都比较紧凑,西方寺在这一点上尤为明显。因为这种缘故,大家的住宿也就显得有些拥挤,十六个人一个单间宿舍。不过据开堂陪堂讲,这里的条件要比在宝华山受戒好多了。也有以前受戒的法师们讲,他们受戒时,很多人在一起睡大通铺,那就更艰苦了。
上午8:40,陪堂教导二坛忏摩仪轨,至09:30结束。回到寮房门口,一位戒子走过来,问能不能看看我拿的格栓子,我随手递给了他。他用手比划一下高度,说以后回去就可以做了。他这个举动引起了我的兴趣,随后他主动介绍说:“这次我是来增戒的,主要是希望学习宝华山的一些传戒规范,还有它所特有的唱腔唱调。”通过后来的介绍,我们了解了更多有关宝华山的状况。据他介绍,现在我们汉地很多寺院的早晚殿唱诵,其实都与宝华山有着密切的联系。宝华山的很多传统首先影响到天宁寺,然后由天宁寺又影响到全国其它很多的寺院。
改革开放之后,很多寺院开始重建,传戒制度也逐渐恢复。上个世纪90年代初,身兼定慧寺、栖霞寺两大名刹方丈的茗山长老开始主持宝华山隆昌寺的寺务,并于1992年9月12日至10月5日,在隆昌寺恢复中断了35年的传戒大典,戒子近千人,老法师担任得戒和尚。茗山长老之后,由慈舟法师担任宝华山的住持,第三任住持即为这次西方寺传戒的心平大和尚。在宝华山一些传统恢复的过程中,曾得益于宝华山的天宁寺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这让我想起,福建莆田广化寺于1996年传授108天的三坛大戒,当时的得戒和尚即为茗山长老。而这次具有历史意义的香港西方寺传戒,又因为心平大和尚主持开堂工作,而将宝华山优良传统带到了香港。与这位中年戒子谈话快结束时,才知道他还住持了一个地方寺庙,九十年代就到过宝华山,后来曾长期在天宁寺待过,可谓是见多识广,这种情况下还发愿再次增戒,真是值得敬佩!
上午10:20,拜忏至11:10。下午14:30,拜忏至15:20,15:50晚殿,至16:30。
晚上7:20拜忏回来,大家在寮房各自用功。长顺法师又到每个寮房看望戒子,来到我们寮房,看大家都在,就赶我们出去换换空气,说房间里太闷了,会憋出病来的。大家一看法师过来了,就都凑上来。看来,大家都很欢喜听法师拉家常。这也难怪,法师阅历丰富,说起来又很有风趣,自然会很吸引人。在与法师轻松愉快的交流中,我们了解了很多的社会现实。通过这次谈话,对香港和大陆寺院管理制度有了一定的了解。
在香港,寺院的管理制度主要采取董事制度。像前几天来为我们开示的健钊长老,1979年就受聘为香港宝莲禅寺的永远董事之职,1981至1991年受聘为香港佛教联合会董事。而在大陆,寺院的管理制度则主要采取方丈责任制,方丈和尚是一寺之主,是寺院的法人代表。董事制度的董事组成,具有一定的开放性,不但有本寺的僧人,也可以有外寺的僧人,还可以有在家的居士,它的优点是提高了社会对寺院的关注程度和实际管理的参与度。但在实行过程中,也慢慢呈现出一些弊端,就是在家居士的权力有时会变得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寺院的自主权实际上就在慢慢丧失。寺院毕竟不同于社会上一般的单位,它有它特有的功能和组织运作;出家人也是一个特有的群体,他们与所有的在家人也有着根本的不同。从根本上来说,佛教寺院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有的群体,在社会功能上承担着净化人心的作用,这是任何在家团体都无法替代的;在组织制度上,就僧团内部而言,本来就有着高度的平等和民主,其先进性也是任何社会团体所不能比拟的。但如果社会的力量过多地渗透到僧团里面时,僧团原本的功能和组织就逐渐被转变:原来神圣的宗教信仰的成分在衰减,变得越来越世俗化;原来平等民主的团体制度在消失,变得越来越不能自主。这种种弊端,随着僧团走向社会时,会越来越明显的凸显出来。
大陆佛教中的方丈责任制,也不同于以往的僧团管理制度。在唐朝时形成的传统丛林制度中,寺院的最高领导者为长老,其主要职责是上堂升座,领众熏修;下设十务,各有首领一人,主管寺院日常行政事务;又有维那一人,负责维护僧团纲纪。这是由南北朝寺院管理机构中的三纲演变而来,所为的三纲,乃分别为上座、寺主和维那。上座须年德俱高,一般由朝廷任命,位居寺主、维那之上;寺主则知一寺之事;维那意为次第,谓知僧事之次第,或称为悦众。由此可见,在传统的丛林制度中,人事的岗位职责安排都是非常明确的,这有点像西方民主政治中三权分立。长老作为寺院最高的领导,这也是在职责上安立的,在实际的生活学修中,方丈、维那、十务寮舍诸首领,与一般僧众,无有高下,都居于僧堂。这一点,佛在世时就已经为后人做出了表率,佛说:“我入僧数,我不摄僧。”这集中体现了佛教僧团管理制度的民主与平等。
而现行佛教寺院的方丈责任制,从一个方面来看,方便了政府的管理;但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在僧团内部,寺院方丈承担了过多的责任,也同时拥有了过多的权利,其他职务的职责权限与以前相比,则大为衰减。客观地讲,这样一种局面的形成有它的历史原因,但要希望寺院重新恢复它历练人才、弘扬佛法的功能,希望僧团重新恢复它如法学修、和合增上的局面,则内部的组织制度建设就显得至关重要,甚至维系着佛教的兴旺。如果没有一个健康的组织运作机制,佛教僧团自身的生命力就会非常的微弱,就有被强大的社会洪流所吞噬的危险。实际上,在当今社会,佛教不但应与时俱进,更应具有超前的视野,无论是在思想领域,还是在管理领域,都应该也能够发掘出无尽的宝藏,以贡献佛教对社会民生应有的价值,这也是每一个佛弟子应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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