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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达吉堪布:《解义慧剑释》讲记 第二课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4日
来源:   作者:索达吉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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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达吉堪布:《解义慧剑释》讲记 第二课

全知麦彭仁波切著

  索达吉堪布译讲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第二课

  前面因果体三理中,作用理和观待理的定义已经讲完了,大家都清楚,作用理是依靠因的作用产生果,观待理是任何一个果都依靠或观待它的因而产生。这两个道理非常重要,今天继续讲“彼之必要”,也就是说,要明白这样的理在世间中有什么样的作用和意义。

  壬二、彼之必要:

  故知因与果,处及非处理,

  行止诸作为,宗派工巧等,

  皆源彼根本,是故彼者摄,

  世间之学问,出世之学处。

  这两颂宣说了作用理和观待理的重要意义。大家都知道,世间万事万物有处和非处两种关系:所谓“处”,就是如是因定能产生如是果、如是果定观待如是因,比如布施、持戒等善因会产生财富、善趣等乐果,多病、夫妻不和等苦果皆因以前杀害众生、邪淫等恶业所致,这些是容有的、合理的,叫做“处”。所谓“非处”,即指善业产生苦果、恶业产生安乐,安乐之因是恶业、痛苦之因是善业等是非黑白颠倒的情况。用比喻来说明,稻的种子产生稻的果、青稞的种子产生青稞的果,这是合理的,叫“处”;麦子或稻子观待青稞的种子产生,就不容有,是不可能的现象,叫“非处”。

  如果人们深深认识到因果之间处和非处的关系,那就会明白哪些是该做的、哪些是不该做的。农民认为,春天在这个地方种庄稼,秋天就一定会获得收成,所以他愿意播种。工人认为,这里做工能赚钱,那里做工不能赚钱,于是他就选择在这里做工;如果他认为不但赚不到钱反而有生命危险,那他就绝对不会做。遗憾的是,虽然本师释迦牟尼佛宣讲了善恶果报如影随形的道理,但世人却因愚痴蒙蔽而根本不知取舍,从而感受难忍的苦果,所以大家务必先要了知善恶之间处与非处的关系。

  《中观庄严论》云:“未观察似喜,依自前前因,如是而出生,后后之果也。”在解释这个颂词的时候,麦彭仁波切讲了四种理,即本论着重宣讲的作用理、观待理、法尔理与证成理。作用理和观待理是从因和果方面来安立的,法尔理是从一切诸法的本体的角度安立的,证成理是说这样的道理要依靠现量和比量来证成(明显的部分依靠现量证成,隐蔽的部分依靠比量证成),其实现量和比量归根结底还是包括在法尔理当中,不仅如此,一切理的落脚点就是法尔理。只要归入法尔理中,就无需再建立其他的合理性,就像火为热性的理由无可言说一样。

  要想通达这样的道理,就必须好好闻思,明白这四种理对我们修学来讲非常重要。大家在学院闻思了这么多年,所以对最根本、最要义的问题一定要通达。这样之后我们就会明白,本师释迦牟尼佛所宣说的佛法,的的确确有不共特点,这是世间任何一位学者或智者都没办法挖掘出来的真理。因此大家在闻思的过程中,对最根本的问题一定要掌握。

  记得这四种理在荣索班智达的《入大乘论》中这样讲过:观待因、果、本体、正理,分别宣说了作用理、观待理、法尔理和证成理。为什么要这样讲呢?因为众生相续当中对因、果、本体以及正理有怀疑,为了断除这四种怀疑就宣说了四种理。比如,我们对火的本体是不是热的、柱子的本体是不是无常的有怀疑,于是就宣说了法尔理;如果我们对造善业会不会产生安乐果方面有怀疑,那就需要宣说作用理;如果我们对众生的痛苦、快乐到底是不是由恶业和善业所感召的有怀疑,就需要宣说观待理;如果认为这样的因果道理还需要真正的正理来说明,也就是说在逻辑方面产生怀疑,那就需要宣说证成理。

  我学《入大乘论》已经十七八年了,当时上师如意宝宣讲这四种理的时候,我对佛教的正理初步有了深刻的认识,到现在为止也一直难以忘怀。因为任何一件事情,如果对它很有兴趣、也很有收获,那无论过了多少年也不会忘记。昨天我遇到一位二十多年前的同学,他对当时一位同学特殊形状的牛皮糌粑口袋,依然记忆犹新。我问了很多同学,他们都说:“知道、知道,他的口袋就是这样的。”可能因为当时生活比较艰苦的原因吧,二十多年后每一位同学都还记得那稀有的食物来源,谁也忘不了。当然我是在说,我对《入大乘论》所宣说的四种道理很有兴趣、也很有信心。

  前年讲《中观庄严论》的时候我也说过,这四种理对我们有很大的意义,尤其是在现在各种思想错综复杂的时代,遇到了真正的正理,对我们一生乃至生生世世都有非常大的利益,至少也能在阿赖耶上种下非常殊胜的种子。如果大家真正通达麦彭仁波切所说的这些道理,对本师释迦牟尼佛就一定会生起真正的信心。这种信心并不是依靠暂时的因缘或暂时的感动而产生,应该说是发自内心深处、遇到什么样的违缘也不会被摧毁的正信。这就是一切修行人都需要达到的境界。

  这里已经讲了,因果之间的处和非处分别是容有和不容有。知道这一点之后,我们就会知道世间的医学、工巧学还有宗派等皆源于此。比如,一位精通世间工巧学的木匠,他知道通过手艺这样做会有效果或能赚钱,他就会这样去做;如果没有效果或不能赚钱,他就不会这样做。世间的医学也是如此,如果病人通过开刀会康复,那他愿意付出代价;如果觉得医生的医术不高或开刀不会有利益,他就不会选择开刀。不仅是工巧学和医学,世间任何一种知识,都是依靠处和非处来安立的。拿宗派来说,如果大家都能知道释迦牟尼佛的宗派不仅对今生有利,而且对来世乃至生生世世都有利益,那都愿意去学;如果大家都能知道学习外道对自己和他人并没有实在意义,那谁也不愿意去学。

  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作用理和观待理完全涵摄世出世间一切学问,因为包罗万象、各种各样的知识,以“因果”二字皆可统摄。在世间,任何一位理论家都会这样,如果研究这个项目会有成果,那他会继续深入;如果觉得没有成果,就不会继续研究下去。以戒定慧三学为主的出世间佛法也是如此,如果按照佛陀教言一心安住可得成就,那我愿意坐禅、愿意修学智慧……如果这些都没有效果,那不会再这样下去。所以,真正想搞懂世出世间处和非处的道友,务必要搞明白前面两种理。

  佛陀在有关教言中也说,善因中不会产生不悦意的果,恶因中不会产生悦意的果。善业产生苦果、恶业产生乐果,这是非处,是不合理的;善业产生快乐、恶业产生痛苦,这是处,是合理的。然而,世间个别邪见比较重的人总是怀疑:“为什么今天我杀生,将来就要受报应——短命?这不合理。”当然,如果你对青稞种子产生青稞苗芽等世间任何一种因果都能全部推翻的话,那就另当别论;如果你不能推翻,那就务必清楚:这就是因果关系,这是谁也没办法推翻的事实。所以大家一定要懂得这些道理。

  还有,很多邪知邪见比较重的人认为,听说磕大头、转经轮有功德,但有功德的理由却说不出来。其实不用说理由,因和果的关系就是这样。为什么呢?法尔如是。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中说,四种道理归根结底就是法尔理,就像火为热性的理由无可言说也不可否认一样,这样的道理谁也没办法推翻。上师如意宝也经常讲,如果是懂佛教正理的人,那他对这些道理就不会产生任何怀疑,即使产生一些怀疑,通过闻思也会消除。所以在与很多人交往的过程中,我深深觉得他们非常可怜,对一些具有合理性的一般真理竟不承认。

  前段时间开法会的时候,有一位居士对我说:“我是农民的儿子,今年七十岁,以前浑浑噩噩地过去了,现在我对佛教产生信心,我想当你的学生……”当时我心里想,本来七十岁的学生、四十来岁的老师,在世间来讲好像有点颠倒,但从佛教知识的角度来讲,自己不仅从小对佛教有信心,而且还研究了很长时间,再加上对东西方的文化也做了一些学习和思考,在这个过程中,越来越坚信释迦牟尼佛的教法无比殊胜,从中也获得了非常大的利益。所以,他今年才开始皈依的话,那不管是六十岁、七十岁还是八十岁,我都愿意当他的老师,因为我有这个能力,我可以帮助他。虽然他有七十岁,但在学佛方面可能连一年级还不如,而我在佛教方面却当过“民办老师”,所以有这种能力。有时候我也在想,在引导外面的居士学习佛法方面,不管他们问什么问题,我还是有一定的把握。因为以前的环境和因缘,大多数人对佛教的认识非常欠缺,虽然有这么好的正理,但相续中的邪见一直挡着前进的道路,所以深入细致地闻思佛法非常重要。

  辛二(宣说法尔理)分二:一、从显现世俗角度而宣说;二、从空性胜义角度而宣说。

  壬一(从显现世俗角度而宣说)一、真实宣说;二、彼之安立。

  癸一、真实宣说:

  缘起生诸法,皆具依自体,

  住不共法相,坚硬湿热等,

  名言此法尔,不可否认也。

  世间万法全部都依靠自己的因缘而产生,外器世间的树木、花草等都依各自的因缘而产生,内情世间的轮回以及起心动念等也依各种因缘而产生,不依靠因缘而产生或存在的法绝对没有。所以大慈大悲的佛陀在有关经典中说:“诸法从缘起,如来说是因,彼法因缘尽,是大沙门说。”我以前看过《造塔功德经》,其中有这样一个偈颂:“诸法因缘生,我说是因缘,因缘尽故灭,我作如是说。”虽然说法不太相同,但意思是一样的。总之,世间所有法全部都依靠各自的因缘而产生,不依靠因缘而产生的法,一个也没有。

  以这种方式产生的现有轮涅所摄的一切诸法,皆具有依各自之本体分别安住的不共法相。比如说,地的法相是坚硬,水的法相是潮湿,火的法相是暖热,风的法相是动摇,虚空的法相是无阻碍等。诸如此类名言谛的法尔(一切诸法都有胜义和世俗的法尔,法尔就是法性,也即自然规律),其实就是有实法的自然规律,这种自然规律谁也没办法推翻。《释量论》云:“有实依自性,安住各本体,同类依赖于,遣除他有实。”关于法尔理,《杂集论》这样宣说:“法尔道理者,谓无始时来,于自相共相所住法中,所有成就法性法尔;如火能烧、水能烂,如是等诸法成就法性法尔。如经言,眼虽圆净,空无有常、乃至无我,所以者何?其性法尔。”

  名言中的自然规律有简单和深奥两类,简单的规律,就像前面所讲的风的本体是动摇等一样,这些大家都知道;但是,善的本体永远给人们带来安乐,恶的本体永远对众生带来痛苦,这些深奥的规律现在没有受过佛教教育的人根本不懂。虽然世间有些人认为,我读过很多书、学过很多知识,但依靠这些相似知识,并不能清楚认识事物的法尔。比如说,一个人的心里长期存在着嗔恨心,这对身体、心灵乃至整个生活都会带来痛苦,但是他自始至终都不知道。如果发菩提心或发善心,自然会带来和谐、快乐与吉祥,但这个道理绝大多数人都不明白。虽然他们不知道,但这样的法尔谁也没办法否认。

  前一段时间,我在别后二十年相聚的同学会上,讲了一些无常道理,有一位崇信唯物论、认为佛教是迷信的领导听后,也完全明白了人生无常的道理。当然,二十年的悲欢离合,无疑成了这一真理的最佳注脚,如果有二十年来的不同照片,无常会体现得更明显。昨天有人带来他感谢我,他发自内心这样说:“以前我只觉得人生无常是一种说法,但通过您讲的道理,我完全明白了人生无常。人生的确是无常的,现在我有了深深的体会,不说别的,以自己从小学到现在的经历也可说明。”确实,有时一句话也能让他人获得受益,有时虽讲很多,他人也不一定得到真正的利益。

  万法无常、一切痛苦的来源就是恶业,这些道理很多人都不知道,如果我们能通过闻思正理来产生定解,那就非常稀有难得。这样的道理,谁想否认也没办法,就像火是热性谁也没办法否认一样。如果有人胆敢这样冒昧,那他不但不能否认,恐怕还会招来故意毁谤世间名言的过失。当然,这样的道理只有从佛陀的教言中才能明白,任何一位世间智者,他们也只是对表层的道理有所研究、有所探索,并不可能触及这样甚深的真理。因此,我再次劝勉大家,一定要花一定的时间和功夫来研究佛教,佛教的教义定会给我们带来暂时与究竟的安乐。当然,这种劝勉并不和当今社会有些人做的广告一样,想为自己谋什么利益,而是真正想将内心所获得的快乐与大家分享。

  癸二、彼之安立:

  一法由异法,建立遣余名,

  安立无边义,以自体性住,

  下面讲法尔的安立。虽然一切诸法皆安住于自己的法相当中,但要判断、了知这些法的时候,往往需要分出很多法,其具体方法分为建立和遣余两种。比如柱子,也有以“是”、“有”等来建立,以“非”、“无”等来遣余(可理解为遮破)的各种各样情况。总而言之,任何一个法都可安立无边无际的意义,在人们的分别念和判断力没有穷尽之前就不会消失。

  那么,在本体上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法呢?应该有。比如说,从肯定方面讲,柱子具有很多法,那在柱子的本体上这些法就一定存在;同样,否定方面的很多道理,在柱子的本体上也应该具有。总之,每一个意义都以各自的体性安住在自己的本体上,就像前面《释量论》的教证所讲的那样。

  现量所取境。何者以反体,

  假立似异法,分别识分析,

  当然,通过现量来取,就取的是自相,比如眼睛看见柱子,那柱子上面的色法就会以无有混杂、无有前后的方式而照见。如果对这样的所取境以分别念进行剖析,就可以从柱子不是常有的反体来安立无常,从不是非所作的反体来安立所作,等等。也就是说,可以假立很多在一事相中似乎是异体的法。

  学过遣余的道友都知道,本来柱子的本体是一个,但依靠分别念来进行剖析的时候,即将共相和自相混为一体来取境的时候,可以在柱子上面安立很多很多的法。因此,通过分别念,一可以分为多,多可以摄为一,这是遣余的特点。当然,无分别识是以显现的方式来缘取对境,所以只要显现便已完事。

  实体反体立,由此二方式,

  亦了诸所知,彼广多安立。

  所谓实体,就是不依靠、不观待其他法,独立自主体现自己的本体。比如眼睛看见柱子,柱子并不需要观待他因,就可以在眼识面前清晰显现,这就叫实体。所谓反体,就是依靠自己的本体并不能体现自己的体性,而要依靠其他理由或观待其他因缘假立的法,这样的法就叫反体。依靠实体、反体两种方式,可以通达一切所知法相。

  实体可分四类:一、能起功用的一切有实法;二、以理成立实际存在的法;三、相续稳固安住轮回阶段的法;四、独立自主自在显现的义共相。假有也分四种:一、部分假有,比如,吝啬心实际上是一种贪心,虽然我们说是吝啬,但它包括在贪心中。二、阶段假有,诸如十四种不相应行。三、增益假有,诸如所谓的“我”本来不存在,但很多人却认为存在。我们很多人虽然说“我”不存在,但下完课以后——“我到底吃什么?喝稀饭还是吃其他东西?”为了“我”马上做吃的,这就是增益在作怪。所谓增益,是指本来不存在的法,人们却认为存在。四、他法假有,就像婆罗门的儿子是塌鼻子,人们却叫他“大狮子”一样,其实这只是形状方面有点像而已。印度人喜欢取绰号,鼻子大的人叫“大象”,鼻子小的人叫“狮子”,这也是他法假有,其实并不是狮子,也不是大象。

  无论如何,一定要懂得实体和反体之间的关系,因为通过实体、反体两种方式,就能如理如实通达无边无际的一切所知法相。这是因为,由此广泛引申出的名相、法相和事相,以及相属与相违、建立与遣余等安立多之又多。所以,大家一定要懂得境与有境以及取境的方式。

  当然,四种理中,本论主要讲后面两种理、尤其是证成理讲得比较广,前面的作用理和观待理都讲得比较略。从本论整个内容来看,则主要讲证成理及其作用四法依。但我始终觉得,大家学习以后一定会有收益。因为有些人分别念很重,依靠这些分别念还经常产生邪见,这对自己很不利;但是,如果在道理上根本说不下去,那就不得不放弃。因为按照麦彭仁波切的观点,四种理都包括在事势理当中,其实事势理就是法尔理,也就是说一切万法的客观规律本来如此,而否认客观规律的智者根本不存在,所以大家一定要好好学习。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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