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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武宗灭佛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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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武宗灭佛

  唐武宗

  元和十四年(819),唐宪宗敕迎佛骨(即所谓舍利)于凤翔法门寺。先在宫中供养三天,然后送京城各寺,供僧俗礼敬,从而再次掀起全国性的宗教狂热。是时,“王公士民瞻奉舍施,唯恐弗及。有竭产充施者,有燃香臂顶供养者”(《资治通鉴》卷二四○)。

  对此,韩愈从儒家立埸出发,予以坚决反对。他上表认为,佛教只是夷狄之法,非中国所固有,只是在后汉时才传入中国,因而不合先王之道。又说,佛教的流行使“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对封建统治有害而无益。他着重指出:“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臣君之义,父子之情”,故不宜敬奉。于是他断然提出:“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世之惑。”(《谏迎佛骨表》,《韩昌黎全集》卷三九)并表示,“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此表正与宪宗的奉佛心意相抵触,且历数前代奉佛之君运祚不长,因而招致宪宗的盛怒,欲处韩愈以极刑。后经裴度、崔群等人的说情,最后被贬为潮州刺史。

  韩愈反佛是在佛教势力达于鼎盛的情况下进行的,具有比唐初傅奕反佛更为深刻的影响。史称韩愈“素不喜佛”,信奉孔孟之道。他有感于安史之乱后藩镇力量强大,中央政权削弱,又有感于儒学的衰微和佛、道的蔓延,曾写下《原道》、《原性》、《原人》等论文。他在这些论文中认为,只有大力扶植名教,提倡忠君孝亲的孔孟之道,限制佛、道的传播,才能有效地巩固中央集权的统治。他在《原道》中指出:“今其法曰:必弃而君臣,去而父子,禁而相生养之道,以求其所谓清净寂灭者”;“今也欲治其心,而外天下国家,灭其天常,子焉而不父其父,臣焉而不君其君,民焉而不事其事”;“今也举夷狄之法,而加之先王之教之上,几何其不胥而为夷也”。意思是说,佛教背弃纲常名教,有碍国计民生,不合文化传统,务必予以排斥。

  为了达成排佛目的,韩愈提出了儒家的“道统”,把它作为民族文化的主线,以与佛教各宗派的传法世系相对抗。他自认得了儒学真传,以继承和发扬从尧舜到孟子的道统为历史使命,要效法孟子辟杨、墨的精神来辟佛、道。基于此,他特别推崇《大学》的理论体系。《大学》将治国平天下列为头等大事,并与个人的道德修养联系起来,而佛教提倡出世主义,既违背封建伦常,又否认国家至上观念,所以佛教是不可容忍的。

  韩愈反佛的出发点和立论根据,是为了强化中央政权的政治经济利益,确立儒家文化的正统地位,比傅奕涉及的社会和思想问题对于封建统治者来说要现实得多。为了实现他的儒家政治理想,他在《原道》中提出“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的口号,试图以行政手段彻底废除佛教。这一思想为此后唐武宗的灭佛提供了重要依据。而他所提出的儒学独尊和儒家“道统”,则对宋代理学的形成有明显影响。

  宪宗在唐中期还算是个有作为的皇帝。此后朝政腐败,朋党斗争,国势日衰,而穆宗、敬宗、文宗照例提倡佛教,僧尼之数继续上升,寺院经济持续发展,大大削弱了政府的实力,加重了国家的负担。唐武宗继位后,在整顿朝纲、收复失地、稳定边疆的同时,决定废除佛教。他在废佛敕书中写道:“洎于九州山原,两京城阙,僧徒日广,佛寺日崇。劳人力于土木之功,夺人利于金宝之饰;遗君亲于师资之际,违配偶于戒律之间。坏法害人,无逾此道。且一夫不田,有受其饥者;一妇不蚕,有受其寒者。今天下僧尼不可胜数,皆待农而食,待蚕而衣。寺宇招提,莫知纪极,皆云构藻饰,僭拟宫居。晋、宋、梁、齐,物力凋瘵,风俗浇诈,莫不由是而致也。”他认为,废佛是“惩千古之蠹源,成百王之典法,济人利众”(《武宗本纪》,《旧唐书》卷十八)的唯一办法。这是武宗决心灭佛的主要原因。

  唐武宗尚未即位时,已偏好道术。即位后,即召道士赵归真等八十一人入宫,于三殿修“金箓道场”,并亲临三殿,受法箓。在日益偏信道教的同时,武宗开始了对佛教的整顿。而赵归真因曾遭京师诸僧的诮谤,常感“痛切心骨,何日忘之”(《宋高僧传》卷十七),这时便利用武宗对道教的偏信,于宫中“每对,必排毁释氏”(《佛祖历代通载》)。他向武宗荐引了道士邓元起、刘玄靖等人,以声气相求,同谋毁佛。道教徒的煽动,加强了唐武宗灭佛的决心。

  安史之乱后,唐朝国力迅速衰退。以往那种对外来文化兼容并蓄、完全开放的勇气和信心丧失殆尽。佛教作为异族宗教,自然也就在被排斥之列。会昌三年(843)四月,朝廷“命杀天下摩尼师,剃发令著袈裟作沙门形而杀之”(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三)。会昌四年三月,以赵归真为“左右街道门教授先生”,而“归真乘宠,每对,排毁释氏,言非中国之教,蠹耗生灵,尽宜除去。帝颇信之”(《武宗本纪》,《旧唐书》卷十八)。

  唐武宗灭佛,实始于会昌初年,而至会昌末年达到高潮。早在会昌二年(842),武宗已令僧尼中的犯罪者和违戒者还俗,并没收其全部财产,“充入两税徭役”(《武宗本纪》,《旧唐书》卷十八)。会昌四年七月,敕令毁拆天下凡房屋不满二百间,没有敕额的一切寺院、兰若、佛堂等,命其僧尼全部还俗。

  会昌五年三月,敕令不许天下寺院建置庄园,又令勘检所有寺院及其所属僧尼、奴婢、财产之数,为彻底灭佛作好准备。同年四月,即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全面毁佛运动。僧尼不论有牒或无牒,皆令还俗;一切寺庙全部摧毁;所有废寺的铜像、钟磬悉交盐铁使销熔铸钱,铁交本州铸为农具。八月,下诏宣布灭佛结果:“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武宗本纪》,《旧唐书》卷十八)同时还“勒大秦穆护、祆三千余人还俗”,以使“不杂中华之风”。

  会昌灭佛给佛教以沉重打击。据日僧圆仁目击记述,山东、河北一带的寺院,到处是“僧房破落,佛像露坐”,“寺舍破落,不多净吃;圣迹陵迟,无人修治”(《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四)的景象。在江南地区,也是“刹宇颓废,积有年所”(《修龙宫寺碑》,《金石萃编》卷一○八)的状况。其后不久,唐末农民战争爆发,对佛教又是一次冲击。由于寺院经济被削夺,僧尼被迫还俗,寺庙遭毁,经籍散佚,致使佛教宗派失去繁荣的客观条件。因此,佛教需要新的权势者的倡导,采取新的生存和发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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