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悲与自我的否定
慈悲与自我的否定
证义
慈悲是成就佛道的唯一法门,任何法门如果最后没有到达慈悲的境界,是无法成就佛道的。慈悲,是实证的,空有理论是没有用的,所谓慈悲,也就是我们常讲的“无缘大慈,同体大悲”,对于和我们毫无开系的人或动物,甚至植物,我们都能有舍己救人的精神,这才是慈悲的境界。
慈悲可以说是牺牲自我,以拯救他人的精神,但要能做到这点,是何等困难啊!在这世界上,我们最爱的人是我们自己,我们所有行为的出发点,都是以自我的生存为最大考量,只要下危及自我的生存,我们才有可能考虑牺牲自己,相反的,只要危及自我的生存,我们是不可能牺牲自己的,所以,牺牲自己的利益而帮助别人,我们可以做到,但是要我们牺牲自己的生命去帮助别人,那是不可能的,这是我们还没有慈悲心的缘故。只要我们爱自己胜于别人,就有了执着,越爱自己,就执着越深,只有到达慈悲的境界,才能不再执着,因为有慈悲精神的人,连自我都舍弃了,那里还会再执着呢?
我们要如何才能达到舍己救人的慈悲精神呢?首先我们必须先自我否定,先否定自己,才能舍弃我执,进而超越自我,以成就佛道。法句譬喻经护戒品有一段故事,可以供我们参考:有二个比丘想去见佛陀,路上刚好遇见旱灾,没有水可喝,二比丘快渴死了,刚好路旁有一水塘有水,但水中有虫,如果把水暍了,虫就无法活下去了,其中一比丘就说:“还是把水暍了,才可以保命去见佛陀,不要管虫的死活了!”另一比丘则说:“为了保命而害死那些虫,就算见了佛,又有何益?”,最后,第一位比丘喝了泉水,并赶路去见佛,另一位比丘却在途中渴死了。第一位比丘最后抵达佛陀住处,见到了佛陀,并告诉佛陀,另一比丘死在途中的事,佛陀用手指着佛陀身旁的一位比丘说:“这位就是和你一起的那位比丘,他已生到忉利天,而且比你先到我这里了!”,第一位比丘为了见佛陀,而牺牲虫保命,就是爱惜自己的生命,无法有慈悲心,第二位比丘则宁愿牺牲自我,也不愿害死那些虫,这就是一种自我的否定,先把自我否定了,才不再执着自我,并舍弃自己,心中已没有任何执着,进而超越自我,成就佛道。
我们无法否定自己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们受到意志支配,盲目追求自我的生存,因此,任何思考,都以自我生存为目的,故产生我执,因为我执,所以放不下一切,难以证菩提道,故金刚经云:“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就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各种执着,如果能够自我否定,就能破除这四相,破除四相后,才有可能自我超越,发挥慈悲精神,使佛性显现。
自我的否定,是一种超脱自我意志的境界,而不是消极的自我的毁灭,也就是自我摆脱意志的支配,使自性(可以说是佛性)露出一点曙光,摆脱意志支配后,才可能有牺牲自我的反思,我们在现实生活里,积极的以劝人为本,不再以自己利益为主要考量,这就是慈悲心的起源,直到我们连自己的生存都能舍弃时,就是实证了慈悲心,此时离佛不远矣!
我们无法自我否定而兴起慈悲心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我们常存有怨恨的念头,有了怨恨就会有心存报复的恶念。我们认识的人,甚至是父母、兄弟姐妹等至亲,我们反而容易心存怨恨,因为我们和至亲每天相处,总是感到自我受到伤害,所以产生怨恨之心,例如父母分配财产不公,就会怨恨父母,反之,陌生人和我们接触少,反而不容易有怨恨的念头,这些都是因为我们执着自我的缘故,至亲和我们有利害关系,而陌生人与我们毫无瓜葛,所以,我们可以观想一下,所谓怨恨,就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而感受到自我受伤害的我执,只要我们能自我否定,就能消除心中的怨恨,进而展现慈悲心,所谓“我身本不有,僧爱何生?”,就是这个道理。
要了解诸法皆空的道理,并不容易,而要能实证“空”的道理;,更是困难,但是从生活中培养自我否定的观念,就能逐渐舍弃我执,了悟“诸法皆空”的真理。
摘自:《福田》2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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