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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卜楞藏区对“鲁”神的认识与崇拜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4日
来源:不详   作者:华锐·东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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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卜楞藏区对“鲁”神的认识与崇拜

  作者:华锐·东智

  [摘要] 文章从对“鲁”神的认识、对鲁神的崇拜两大方面入手,通过对拉卜楞藏区“鲁”神崇拜现象的描述与分析,认为这一传统的文化现象属于古老的苯教文化的遗留,并且在其发展过程中,产生了形式多样的“鲁”神崇拜、祭祀和禁忌习俗。

  [关键词]拉卜楞,“鲁”神,认识崇拜

  在人类早期,生产力及认识能力极不发达的情况下,人们凭幻想来认识不可解释的自然现象,认为自然物与人一样,有思想、有情感、有意识,于是将不少动物作为图腾来崇拜。 “鲁”神崇拜就是其中之一。“鲁”神崇拜文化现象在拉卜楞广大民众中根深蒂固,内容也丰富多彩。本文拟就拉卜楞地区人们对“鲁”神的认识、崇拜及与其相关的宗教文化现象作一探讨。

  一、对“鲁”神的认识

  椐《西藏佛教史略》记载:“早期的苯教可分为两大类别,一类是可获取成果的五种苯教,是为获取天神善趣之果;另一类是获财的四种,是为了卜算、求福、人财两旺以及施受送鬼用品、克服违缘等”(王辅仁:《西藏佛教史略》,青海民族出版社,19页。)苯教把世界分为三部分:即天、气和地,或称天、地和地下。天上住着“赞”神,地上住着“年”神,地下住着“鲁”神,认为世界之初起源于卵,其中一种有关卵生传说中讲,在两只鸟巢中有十八枚卵,六枚白色,六枚蓝色,从其余六枚卵中生出了人,每个人又都属天上(天)、地和地下(鲁)三界之一。

  定义、形状及种类:“鲁”在《藏汉大词典》中的解释是:“龙,梵音译作那伽。佛教典籍中所说八部众中一类水栖的人首蛇身的畜生。”《佛学大辞典》中对那伽(NAGA)的解释是:长身、无足,蛇属之长也。八部众之一,有神力,变化云雨。其实,《藏汉大词典》对“鲁”的解释有误,不能将“鲁”直接译为“龙”(藏语中称龙为“珠”);佛教神灵那伽与苯教的“鲁”是同一种动物,只是不同语言对它的不同称呼,这一点准确无误。现在,有些学者也将“鲁”与“珠”概念等同,写作时均译为“龙”,这也是笔误。在拉卜楞“鲁”与“龙”在概念上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之间的共同点在于,对于气候、雨水、财富、疾病之类造成影响。不同之处在于“龙”是“鲁”的一种,而“鲁”不等于“龙”。正如丹珠昂奔先生所说:藏籍中早期的“鲁”所指较为模糊,仿佛泛指地下的,尤其是水中的动物;不但形象模糊,而且居住地也纷纷繁繁。中期的“鲁”神是以明确的分工形式出现的,已归入系统体系中的神。晚期的“鲁”神形象有悖于前、中期,它已经将泛化的形体单一化,而且提高了它善神的地位,成为至高无上的神灵家族。(丹珠昂奔著:《藏族神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4~7页。)

  我们在考察过程中发现,拉卜楞地区的人们不能明确解释“鲁”神究竟属于哪一种动物,只是说明与“鲁”神有关的动物有鱼、蛇、螃蟹、青蛙、蝌蚪等。认为“鲁”神的形象既不仅仅是蛇、蛙、螃蟹,也不仅仅是鱼、蝌蚪诸物,它实际上是一种可以随时附身或者变为蛇、蛙、鱼、蟹的精灵,并且无时无处不在。“鲁”神的形状也并非是指某一动物之原形,而是经过人们想象后的人格化了的神,它有人身蛇头、人身马头、人身熊头、人身虎头、人身龙头、人身鼠头、人身羊头、人身猪头、人身豹头、人身牛头、人身鹿头、人身孔雀头等,这些不同形状的“鲁”神有一个共同特点即都是人身蛇尾或鱼尾。这说明所谓“鲁”神是人们想象的动物,它的基本形态是蛇或鱼,又兼有诸如马、牛、羊、猪、虎等人们常见的很多兽类及人的一些特点,是一种由多种动物图腾特征结合而成的神灵。

  具有关资料表明,苯教中“鲁”神的种类很多,成千上万,但总括起来可分为五大类,即“‘甲仁’、‘吉尔仁’、‘芒仁’、‘壮色仁’、‘毒巴仁’共五类。”(西南民族研究学会编:《藏族学术讨论会论文集》,西藏人民出版社,352页。)它们分别居于世间的东、西、南、北、中五方位,而且有好坏、善恶之分,其中第一类“鲁”神可保护人类,给人类带来幸福;第二、四、五类善恶兼有;第三类是恶性,它可给人间带来灾难祸害,诸如瘟疫、疾病、干旱、水灾等。颜色上可分为白、黑、花三种,是故,苯教将其主要经典取名《十万龙经》。在这部经典中提记,各种部类的“鲁”神最初是从创世金龟生出的六枚蛋中诞生的,它们的名称我们可译为:王族、民族、贵族、白族、最下种姓和躲避。另外又谈到了五种不同种族的鲁:如白马头王族、黄鹅头刹帝利族、蓝色黑公牛头吠奢族等。除此之外,苯教中最重要的一组“鲁”神是“八大鲁王”,(广财鲁王、莲花鲁王、力游鲁王、安止鲁王、大莲鲁王、护贝鲁王、具种鲁王和无边鲁王。)对其名称、发髻特征(发髻特征: 海螺发髻、绿松石发髻、红铜发髻、绿红宝石发髻、珊瑚发髻、铁发髻、珍珠发髻和猫眼石发髻(此特征可看出鲁神是财富之象征)。)、身色(身色: 白、蓝、红、绿、黑、天蓝和五种宝石色。)等记载都较为详实。

  在佛教经典《金光明经》中言:“有两万八千多个龙王(应指那伽),并有广大的眷属”。另外,还有鲁魔之说,它是“鲁”和魔结合后出生的魔类,一组重要的鲁魔是“鲁魔九兄弟”。凡此种种,都根植于拉卜楞藏区而被广大民众所接受。

  处所及其职责:“鲁”神的处所起初在河湖、水井等处。随着苯教不断传播,“鲁”神处所除江河、海洋、泉水、沼泽、湖泊、水井等处外,还有山尖、树林、石崖、土地、坟堆、冰川,甚至家中也有“鲁”神的住处。霍夫曼在其《西藏的宗教》中写道:“鲁最初的住所是河和湖,甚至在井中也有“鲁”神。有一苯教著作上说,龙(指鲁—引者)住在一种奇怪的山尖上,在黑岩石上,它的峰像乌鸦的头一样,也住在像猪鼻似的坟堆上,像卧牛的山上,也住在柏树桦树和云杉上,也住在双山、双石和双冰川上。”方位除上文提及的东、南、西、北和中外,鲁魔九兄弟又处在东、南、西、北、中和东北、东南、西南、西北九方。依众多史料看来,“鲁”神主要生活在大海中,海底有五百座鲁王殿,它们与人类一样在海底生儿育女,过着同人间一样的生活。鲁王不但大都住于海中,而且在海中有华丽无比的鲁宫。如《海龙王经请佛品》说:“海龙王得知佛在灵鹫山的说法,满心欢喜,欲请佛至大海龙宫供养,佛许之,龙王即入大海作大殿,无量珠宝, 种种庄严,妙不可言。”(才让:《藏传佛教信仰与民俗》,民族出版社,32页。)笔者认为,上面引文中的“龙”应译成“鲁”,因为按“龙王请佛闻佛说法”,这里的龙王完全被人格化了。在许多史料中,无论是印度的“那伽”,还是藏传佛教的“鲁”,其最大的一个共性就是将其“人格化”了,这在各大寺院壁画中可以得到证实。正如有学者所言:“同样藏传佛教艺术作品中的那伽形象也是人物化了,如壁画‘龙王献宝图’,龙王从海中给佛陀献宝,但其形象与佛画中的国王、施主之类相似。”(《藏族学术讨论会论文集》,西南民族研究学会编,西藏人民出版社,352页。)拉卜楞人认为,王族鲁王的居处是一座巨大的蓝色宫殿,宫殿的基础由玛瑙砌成,护墙由金砌成,屋顶用青金石砌成,四楼角用银铃装饰。可以说“在宇宙论的另一领域中,龙起了一种重要的作用,龙就是相当于梵文中的NAGA的神灵,但在一般情况下则是代表大地和水中的神灵,大家认为农业的丰收取决于它们。”((意)图齐,(西德)海西希著,耿升译,王尧校订:《西藏与蒙古的宗教》,天津古籍出版社,277页。)

  在有关研究“格萨尔”的学者看来,“鲁”或其系统中的龙在《格萨尔》中也作为“财富之象征”。《格萨尔》史诗里,女主人公珠牡(汉意为“龙女”)作为“鲁”神系统中的龙女,其父财运亨通,世代相传。人们认为,谁娶了珠牡,谁就会得到那神秘的财气。

  由此可见,“鲁”神是财富之根基,是财源之主。大多资料表明,至于“鲁”神(或其系统中的龙神)是财富之象征,这是欧亚大陆各民族共同具有的古老观念,理由是:古希腊神话中有英雄从毒龙那里抢金羊毛的神话故事;印度人传说中的地下神那伽与那伽王瓦苏基的有名宝库婆伽瓦提等皆属同一类型。欧亚大陆汉藏语系及印欧语系各民族的思想中,鲁和龙生活在地下水中,由此,它就与地下和水中的宝藏发生了联系;古代华夏民族就有“黄金千岁生黄龙,黄龙入藏生黄泉”之观念,在描述“龙宫”时其装饰往往是宝石连缀、光彩耀眼。

  从以上史料中可看出,拉卜楞地区对“鲁”神的崇拜有两个特点:一是“鲁”神与降雨、水灾有很大关系,只能供养,不可侵犯;二是“鲁”神非常富裕,其处所金碧辉煌。

  二、崇拜“鲁”神的源渊

  拉卜楞藏区的“鲁”神崇拜文化现象历史久远。人们认为,“鲁”神不但是财富之源泉,而且主宰着人间各种苦难包括疾病、自然灾害。一旦惹它发怒,能使海水翻腾,天地晦暗,风雨交加;若使它高兴,能使人间风调雨顺,万物俱兴。因此,人们对“鲁”神毕恭毕敬。

  众所周知,在佛教没有传入青藏高原前,藏民族信仰的是一种“万物有灵”的苯教。先民们对一些动物从畏惧、幻想逐渐发展到崇拜,并以此作为部落氏族的祖先来加以崇拜,久而久之就形成了猕猴图腾、羊图腾和本文所谈的“鲁”图腾。可以说,“鲁”这种神灵跨越千山万水,腾跃到了整个青藏高原包括拉卜楞地区在内的每个角落,它不但影响了上层阶级的意识心态,也深入到了拉卜楞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和习俗之中。

  在西藏阿里古格王朝遗址中,狮、象、马、“鲁”神等图案随处可见,这表明古格王朝的人们早已把这些动物作为崇拜对象。另外,在西藏曲贡遗址发现的陶片上刻有蛇纹,这也是古代藏族氏族部落中的图腾陈迹的表现。

  人类的文明,一脉相承。1998年春夏之际,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内蒙古岔河口(清水县境内)发掘出两条巨型鱼龙形夯土雕像。岔河口遗址位于黄河与浑河的交汇处,“这一重大的发现,反映了早在距今六千多年以前,内蒙古中部黄河两岸的广大地区已经产生了高度发达的文明,并且出现了对鱼和龙的崇拜。”(《丝绸之路》,1998年6期,39页。)新疆喀什是宗教圣地,“其附近的疏附县艾孜来提毛拉山上,有一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佛教遗址,曾出土了一块陶瓷器皿的腹部残片。残片上部为一深目隆鼻满脸络腮胡须的婆罗门头像,下部是一条波浪形前行的龙纹图案。这是一条蛇形龙,正是印度风格的龙。”(《丝绸之路》,2001年2期,56页。)尼雅(尼雅:两汉时期,西域有36国之说,其中一国名“精绝”,都城建在尼雅,地处昆仑山北坡。)遗址中发现的蛇形龙“在中原地区十分少见,明显具有印度佛教文化中龙的特征。”(《丝绸之路》,2001年2期,56页。)从这些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出,早在六千年前,高原地区已经出现了具有印度风格的“那伽”,即就是我们所说的“鲁”,同时说明,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次大的文化交流,不但跨越了时间,而且超越了空间和民族。

  在《新唐书吐蕃传笺证》中记载:“至托托日赞,在此王之前皆与神女和龙女婚配,自此王起才与臣民通婚”。可见,早在传说中的第一代赞普时起,藏族就对“鲁”或其系统中的龙已有了崇拜,同时更加证实了关于“鲁”神最早产生于原始时期这一定论。据有关吐蕃文献记载,吐蕃第二十九代赞普娶的王后为鲁族。这又说明,“鲁”后来从图腾变成了氏族的名称。传说吐蕃早期的赞普大部分也是与鲁族女结合后的后裔。《格萨尔王传》中讲,格萨尔选择的人间父母中,父亲是“年”的后裔,母亲是“鲁”的后裔,这里的“年”神、“鲁”神都是苯教神灵。“唐朝刘元鼎出使吐蕃时,见‘赞普坐帐中,以黄金饰蛟螭虎豹’”(才让:《藏传佛教信仰与民俗》,民族出版社,109页。),这里的“蛟螭”就指“龙神”。拉卜楞地区除在寺院壁画中有大量的龙像外,其形象又常见于寺院中的宝座、唐卡、藏毯、柱子、刺绣、活佛之卧具等处。总之,在拉卜楞人们的宗教习俗中,“鲁”神无处不在,它深受人们的尊敬宠爱,成为祛邪镇妖、祈求吉祥、护佑平安、盼望风调雨顺、发财致富的象征。

  三、崇拜“鲁”神的原因

  “鲁”神对人类强大的威慑也决定了人们对它的各种崇拜观念和形式。根据文献资料和民间习俗来综合分析,崇拜“鲁”神原因有三:

  其一:“ 鲁”神是财富之象征,人们将其视为“财神”,只有敬奉“鲁”神,它才给家中招财进宝,使家庭富裕。这一点在前文中已谈及,不再重述。

  其二:拉卜楞人认为,“鲁”神是多种疾病之根源,它是人间424种疾病之源,瘟疫、梅毒、伤寒、天花、麻风病,无不与之有关。实际上它是一种人类时刻谨慎敬奉的随时都可能给人类带来疾病灾难的精怪,与原始神灵“年”神有等量齐观的作用,人们称这些病为“龙病”,它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命和生活。《总持》、《十万龙经》中例举的龙病有:癞子、麻风病、跛子、梅毒等。鲁魔九兄弟就是凶暴精怪,它们左手持疫病口袋,能引起胆病、麻风病、水肿病、血崩、突发病、疯病等。特别是麻风病无疑是因得罪了“鲁”神而引起的。大鲁王引起的其它疾病据说有癌症、肺结核、溃疡、瘙痒和剧痛病等,四肢肿胀也是鲁引起的疾病之一。这些疾病在拉卜楞被视为是“不治之症”。

  据一些历史文献记载,其中瘟疫曾在吐蕃历史上出现过多次,每次都造成大批人畜死亡。如王辅仁先生所著的《西藏佛教史略》一书中说:公元739年,吐蕃发生了一场天花瘟疫,说金城公主就死于这场天花中。这种病经常给古代劳动人民带来可怕的灾难,造成了人们恐惧的心理。据《新唐书吐蕃传笺证》记载,第二十九代赞普没卢年德若的王后璨女鲁甲逋错,就因为偷吃了“鲁”神之一的蛙,得罪了“神”而患癞病而死。所以说,“鲁”神是人间疫病之根源,生活中人们不得不对它供奉敬养。

  其三:“鲁”神与冰雹、水灾有关。在藏族史料、民间故事、神话传说中认为,“鲁”神主司雨水、冰雹,它不但是一种吉祥神灵,而且是暴神。“鲁”神变为暴神的传说,在民间也不乏其例。相传青海湖原为一泉,附近居民取水后必须用石盖口。一日,吐蕃名相禄东赞领着小儿子到达此处,儿子要喝水,禄东赞屈指一卜对儿子说:“往前走,有个石盖,那下面有泉水,你喝了水后一定要将石盖及时盖上。”而儿子喝完水后忘了盖盖,正往回走时,只见身后涛涛洪水淹没了大片草地,原因是未盖石盖而激怒了泉中的龙神。在藏族神话中讲,远古时期,喜玛拉雅山是一片汪洋大海,岸边森林茂密,绿草如菌,人畜兴旺。一天海里突然出现了一条五头巨蟒,它搅起万丈海浪,摧毁了草木,最后由五位仙女施展法力,降服了毒蟒,使大海风平浪静。

  对神湖的崇拜,实质上是对湖中“鲁”神的崇拜。拉卜楞人认为,现实中发生的一些难以解释的自然现象如水灾、旱灾、冰雹、瘟疫等均是湖神即“鲁”在显灵。在甘南藏区境内分布着五个著名的湖泊,这些湖泊被当地群众尊称为“五大圣湖”,它们分别是位于碌曲县尕海草原的“姜托措干湖”、位于卓尼商治勺哇旗的“阿妈珠措湖”、位于迭部县境内的“摇达措湖”、位于拉卜楞达麦境内的“达藏湖”和甘加草原的“达加翠湖”。拉卜楞藏区的“达尔藏”湖以其绮丽的景色和神秘的传说吸引着数以千计的信教民众。传说,当初这里只有几户牧民,正因为有这个“神湖”的存在和保佑,才使牧民们家畜兴旺,牛羊满圈,生活富裕美满。有一次,一牧民看见湖中有两头野牛交媾,牧民不知它们是湖神便开枪打死了其中一头。于是,湖面被鲜血染红,从此这位牧民家中的牛羊全亡,生活贫寒,无依无靠。达尔藏湖下方有一湖,据当地牧民讲,其内一女子投湖自杀,因污染了“鲁”神,此湖现已干枯。是“神圣”就有众多崇拜者,在这里时常有高僧、教民前来敬香祷告、煨桑诵经,向湖中投掷五谷祭品。人们每逢五月初五都要到湖边煨桑、献“坚参则茂”,祈祷人畜平安。正如民歌唱道:远离这僻静的山村吧,舍不得明镜达尔藏神湖;留在自己的家里吧,又难见到我心上的人。

  四、对鲁神的崇拜

  拉卜楞藏区对“鲁”神的崇拜方式多种多样,在人们的意识当中,“鲁”作为财富的守护者、多种疾病之根源以及大小水源的主司者,对它只能小心供养,不可触犯。拉卜楞藏区对“鲁”神的崇拜表现在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同时又展现出地域特色和深层次的文化内涵。

  在拉卜楞藏族之习俗中,新建房屋后,首先要安置“鲁”神。从这一习俗看,其主要目的是让“鲁”神给家中招宝进财。1998年,笔者有幸亲眼目睹了安置“鲁”神前后的全部过程。新房主人要请拉卜楞寺僧人或活佛占卜请“鲁”神之吉日。人们称安置“鲁”神的僧人为“拉索”(汉意为“画神像者”),这里为叙述方便我们称其为“艺僧”。艺僧到家后先选定地方,家人就在此处挖个深1米左右、直径1.3米的坑,目的要取出不净之物,然后填进洁净白土,填至低于地面20厘米为宜。艺僧在此平面上用指南针测准方向,利用藏族传统的天文历算知识,用圆规(用两根竹子制成,非常简单而使用)度量组成一个边长约为45厘米的正方形。其内洒上牛奶,用工具推摩使其平展,然后将每边分成90段,用红、白、或蓝线相对连,4边的360个分隔点代表一年的360天,藏族天文历算中称之为360个太阳日(1太阳年=12太阳月=360太阳日),“鲁”神像就画在此正方形上。画“鲁”神像前,艺僧要问家中男性之年龄、生辰、属相,再经占卜推算,谁的年龄、属相好,便依此在图案内右上边标明“今日时辰”之位置等。艺僧要用红、白、黑、绿、蓝粉料绘制“鲁”神图案。绘制图案时,艺僧手持内装颜料的“吾格”(它是绘制鲁神时用的“笔”,长约十几厘米,为空心黄铜管,造型美观大方)。吾格的进粉料口直径约3厘米,出口约0.1厘米,绘图时用藏刀背轻轻搓打其口,粉料便自然流出。半小时左右,便可绘成一尊人身鱼尾、头部伏有七条蛇、身着袈裟的“鲁”神像,周围还有白云飘浮。“今日时辰”图案呈长方形,长约7厘米,宽约5厘米,用黄色粉料为底,红绿粉料相杂为边。整个图案配料五彩缤纷,线条柔和均等,立体感强,形态逼真,布局严谨,的确有一种美的感受。绘完“鲁”神画像后就要祭祀,其形式为:在“鲁”神像的正前方献青稞、大米、豆类、红白糖等各种食物和用糌粑捏成的供品“朵玛”。其余三边献花和各种能开花结果的植物枝条,上系白羊毛并点燃佛灯。这些供品意示五谷丰登、财源茂盛、吉祥如愿。同时,留在家中的人要在佛堂前点上酥油灯,院内煨桑。“鲁”神像边插的植物枝条禁用带刺的和木质坚硬的品种,一定要有用开花结果的,同时讲究不许说“某某东西不够用”之类的不吉之语,以示家中财源不断,生活富裕。供品摆好后,艺僧指示他选中的年龄、属相合适的人净手,并左手持“脑吾”(一种佛教法器)和挖土用时系白羊毛的小铲具站在整体图案左侧。等僧人再次诵经后,让他在“今日时辰”图案的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各取少量土放置一盘中,再取土时从东、南、西、北、中五处,同样放入盘内。艺僧先将这些土撒在众多施物上,意示家中财物从四面八方滚滚而来。之后依“今日时辰”图案之大小往下挖土,将取出的土放入另一盘中备用。挖到一定深度后,艺僧将房主提供的金、银、宝石、硬币、五谷等放置其内,再倒牛奶并用白羊毛封口。其左侧安置一宝瓶,周围装有柏树枝,上盖白羊毛,一条哈达盖住整个图案,并将坑填平。至此,艺僧所做的仪式全部结束。 为了表示房主对艺僧的感激之情,理该好好款待僧人。如果是一般的法事,款待他们时必有手抓羊肉、藏包等,但安置“鲁”神的法事僧人须禁食肉类,如果食肉,就等于给“鲁”神灌了毒药,安置“鲁”神劳而无功。所以,主人依僧人之吩咐只准备素食。艺僧走时又叮嘱房主:将“鲁”神前供奉的诸如三白(牛奶、酥油、酸奶)、三甜(砂糖、蔗糖、蜂糖)、五谷、馒头、苹果、柴枝、朵玛等施物以及从“今日时辰”上最后一次取出的土一并拿到祭祀“鲁”神处煨桑祭祀给“鲁”神;将用过了的白羊毛系在树枝上;将各色各类线拴拉在树木之间,线越长则表示财源越广。

  拉卜楞人对“鲁”神的崇拜也如同崇敬佛、法、僧“三宝”一样,最简单的形式是各种各样的无私供养。为了博得“鲁”神的欢喜,要献上它最喜欢吃的食物,诸如“三甜”、“三白”,芜荽黑白两种、芥子黑白两种、仙人掌、海藻、甘松、菊花、竹叶、孔雀尾、红线、芝麻黑白两种和藏红花等。问世于十四世纪重要文献《献供焚香祭》中记述了祭祀神灵所需要的供品和用物:在洁净的地方,以“三白”、“三甜”做装饰,红色食子用酒肉装饰,香祭物品用各种食物装饰;糌粑酥油注满容器中,各种美味、粮食、药物、藏香及珍宝、各种花卉等。土观确吉尼玛所著的《焚香献祭仪轨?吉祥妙言》中也提起了对“鲁”神的祭献品,如白色大食子是献给喜欢“白净”的神、鲁、山神等的;红色三角形大食子上饰血肉,是献给喜欢血肉的天龙八部、山神等的。

  “鲁”神的崇拜习俗,在拉卜楞藏区表现的极为普遍,一般在有泉水的地方,人们都不敢挖土或向水中乱扔脏物,认为“鲁”神有自己的喜怒哀乐,它的处所泉、湖、河、海、井等地必须保持清净,若受污染就会使其发怒而惩罚人类,所以,人们一般不随意挖土、乱砍伐树木、灌木等等。为让“鲁”神欢喜,每逢佳节,人们便拿着柏树枝、桑仔、“三白”、“三甜”等到泉水或河流、湖泊边念经煨桑,祈求好运、平安。另外拉卜楞还特别崇拜蛇,若自家院中出现蛇,家人则用和平方法让其离去,决不伤害,然后要祭祀煨桑,意示若有不敬和触犯之处请它宽恕。由此可见,“鲁”神之所以受到如此的崇拜和信仰,是因为它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生命休戚相关。

  拉卜楞对“鲁”神的崇拜仪式是有季节性的,认为“鲁”神系统的青蛙、鱼、蛇等动物有冬眠习惯。冬天是其入睡的时候,所以,夏三月是供养它的最佳时光。每到这个时间,拉卜楞各大小寺院及百姓都要举行祭祀“鲁”神的活动。若受旱灾,寺院僧人要煨桑、诵《十万龙经》并要奉献供品,意示求雨。供品除“三白”、“三甜”、朵玛(上文所说的“三角形大食子”)、鲁曼等外,还有珠宝、金、银等。将这些供品装入一容器内,埋入靠近泉水旁边地下,这才算是安抚了它。有关降雨方面,人们认为,若东方飘来一块呈佛塔状的云彩,那么就必须祭祀王系鲁魔;若从南方飘来像怒相神灵所具有的发状云彩,那么就要举行答谢鲁女魔仪式;清晨过来的呈红色云彩表明已惹怒了黄色鲁神;如果红色早霞变为黑色,那么就预示必须为所有鲁神举行一次祭祀仪式。在这里面,虽然充满了浓浓的宗教色彩,但是我们认为,这些都是拉卜楞人对天气预报的经验总结,比如,人们认为,若出现塔状、怒相等云彩,预示就要将冰雹,这些经验在拉卜楞藏区的广大民众中广为流传,人人皆知。我国著名的社会学、民族学家李安宅教授在研究藏族对“鲁”神的崇拜进行如下阐述:倘你触犯的是龙,则不问卜者已可明了,因为谁污秽了水,龙便使谁生疮、瞎眼、患骨节炎,或者大麻风之类。这样,要请喇嘛向龙讲和。对于龙,喇嘛不念仪轨经,而是走到山泉间,拿着红、黄、黑、白、蓝各色和新羊毛,还有白山羊的乳、牦牛的乳以及酥油、白面、糖、金、银、铜、铁、蓝宝石、红珊瑚、柏枝、云杉枝、经幡……

  拉卜楞人对“鲁”神的崇拜不仅表现在供奉和禁忌之上,用它来命名也是一种崇拜方式。比如现实生活中用“鲁”来命名的有:鲁毛草(汉意为“鲁女湖”)、鲁毛(汉意为“鲁女”)、鲁加才让(汉意为“长寿鲁王”)、鲁加东智(汉意为“如意鲁王”)等等。另外还有用鲁神系统中的“珠”(汉意为“龙”)来命名的有:珠毛(汉意为“龙女”)、珠毛措(汉意为“龙女湖”)、珠毛吉(汉意为“福龙女”)、珠奔加(汉意为“十万龙王”等等。以“鲁”神和珠来命名意示吉祥、高贵,处处能得到“鲁”神的恩赐。从深层次来分析,这一宗教文化现象不只是单一的崇拜问题,另一侧面又反映了本地区丰富多彩的文化在不同领域中的表现和展示。

  综观全述可以看出,拉卜楞的“鲁”文化丰富多彩,而且具有独特的文化内涵和深层次的研究价值,尤其对“鲁”神形状、种类、处所、职责的认识非常富有想象力。就崇拜之仪式内容而言,这是一种起源于原始时期的古老苯教习俗,这一习俗虽然是唯心的宗教仪轨,但也有部分科学成分,其中也利用了藏族传统天文历算等学科知识。拉卜楞人正是从这个起点出发,迈向了认识自然、认识社会的征途。所以,有人说“藏民族是具有高超形象思维能力和梦幻意识的民族”。的确,翻阅众多典籍时也不难发现这一点。然而,我们也不能用“梦幻”一词来概括藏族文化的另一面,正如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博拉斯所说:“衡量文化没有普遍绝对的评判标准,因为任何一个文化都有其存在的价值,每个文化的独特之处都不会相同,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尊严和价值观,民族文化没有优劣、高低之分,一切评价标准都是相对的。”(夏建中《文化人类学理论学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72页。)地球上最孤寂的生存高地,赋于他们最广大的精神空间和思维物质,由此,形成了独具风采的拉卜楞文化。

  拉卜楞的“鲁”文化作为历史的产物,其特性决定本地区的社会环境和地理环境,我们不但要看到消极的一面,而且要评判出它积极的因素。就本文所谈“安置鲁神”这一传统古老习俗而言,其中很多地方都是在利用几何、天文、绘画、配料等学科知识。人们在求雨祭祀“鲁”神时要在水源边倒置一玻璃瓶,求雨是否成功要看瓶中有无水珠,对此,稍有一些自然知识的都会认为这是宗教中的科学。更为重要的是,因“鲁”神无处不在,人们为崇拜“鲁”神而不破坏和污染水源,不任意砍伐树林,不任意采矿挖土,不任意捕杀野生动物,这类对净化环境、保持生态平衡无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我们人类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之一。而拉卜楞的“鲁”神崇拜的这些禁忌文化正好从人们的思想入手,让人们在自觉和不自觉中逐步树立起了“环境意识”、“绿色生态意识”。它告诫人们如何修身养性、如何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以便利用自然为人类服务,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公益行为具有超前意识。由此而论,对任何一种宗教文化现象不要一言否决是迷信,从哲学、社会学、自然科学、人类学等角度来分析研究,它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启迪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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