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谷梁传集解》的思想倾向
《谷梁传》作为《春秋》传书之一,阐发了一系列的经学思想,如以民为本、悯民轻赋、崇尚道义、礼仪为本、提倡礼制、严守等级、维护宗法、尊尊亲亲等思想。《春秋谷梁传集解》作为《谷梁传》的注书自然也体现了这些思想,但较之《谷梁传》,范《注》更加强调以下三个方面——强调礼制;重视褒贬;重民、爱民。
一、强调礼制
孔子说:“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春秋》重视礼,范《注》则更加强调礼制,这从范《注》中引用了大量的礼类文献的内容来注释传文就可以体现出来。范《注》认为君臣父子兄弟夫妇之间都有一定的道德行为规范,超越自己的身份等级行事,就是不符合礼制的。
如隐公九年:“春,天王使南季来聘。”《谷梁传》:“聘,问也。聘诸侯,非正也。”范《注》:“《周礼》:天子‘时聘,以结诸侯之好,殷以除邦国之慝,间问以谕诸侯之志,归以交诸侯之福,贺庆以赞诸侯之喜,致以补诸侯之灾。’许慎曰:‘礼,臣病君亲问之,天子有下聘之义。’传曰:‘聘诸侯,非正’,宁所未详。”可见《谷梁》认为,天子不应该聘问诸侯,但范宁却引礼以为证,以明天子是可以聘问诸侯的,事实上驳斥了《谷梁传》的说法。又如成公十有六年:“冬,十月,乙亥,叔孙侨如出奔齐。”范《注》依照礼制解释记录其出奔日期的原因:“礼:大夫去君,扫其宗庙,不绝其祀。身虽出奔,而君遇之不失正,故详而日之,明有恩义也。”又如宣公五年:“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子叔姬。”《谷》云:“诸侯之嫁女于大夫,主大夫以与之。”只是说诸侯嫁女给大夫,一定要使大夫来主持婚礼,范《注》则对诸侯嫁女的礼制作了具体的阐释:“婚礼:主人设几筵于庙,以待迎者,诸侯、大夫尊卑不敌,故使大夫为之主。”这样就依据礼制解释了使大夫主持婚礼的原因,使人清楚明了。类似此处引用礼制解传在注文中比比皆是,以礼解谷梁成为范注的一大特点。
二、重视褒贬
范《注》特别重视《春秋》中所蕴含的褒贬,范宁称它“定天下之邪正,莫善于春秋”。但有些所谓的褒贬在《谷》中并没有明说的,范注也给予了明确的褒扬或讥讽。
如桓公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对此《谷》只是解释了四季打猎的名称:“四时之田,皆为宗庙之事也,春曰田,夏曰苗,秋曰蒐,冬曰狩。”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感情色彩,而范《注》云:“春而言狩,盖用冬狩之礼,蒐狩例时,而此月者,重公失礼也。”是说狩应该是在冬季进行的,这里在春季进行是不符合礼制,狩按照例法都应该是记录季节的,这里记载了具体月份,是为了表明桓公的失礼。又如桓公五年:“城祝丘。”《谷梁》对此并没有作出解释,自然也就没有表达所谓的褒贬。而范《注》则说:“讥公不修德政,恃城以安民。”表现强烈的对君主的不满与批评,可见这都是范注加进去的褒贬。通过范宁的进一步的解释,使奖善惩恶的功能进一步加强了,达到真正意义上的“一字之褒宠,逾衮华之赠,片言之贬辱,过市朝之挞。德之所助,虽贱必申,义之所抑,虽贵必屈。”。
三、重民、爱民
“重民”“爱民”是《春秋》和《谷梁传》最重要的政治思想。《集解》较之《谷梁》则表现了更加强烈的以民为本的思想。如隐公五年:“宋人伐郑,围长葛”。《谷梁》说:“伐国不言围邑。此其言围,何也? 久之也。”《谷》只是解释为何用“围”字来记载,而范《注》则进一步阐发出重民爱民的思想:“宋以此冬围之,至六年冬乃取之。古者师出不逾时,重民之命,爱民之财,乃暴师经年,仅而后克,无仁隐之心,而有贪利之行,固围伐兼举以明之。”讥讽为了自己的贪欲发动长久战争,对广大民众造成财产损害的行为。
又如庄公二十九年:“城诸及防。”《谷》:“可城也。”范宁则对可以修城的原因作出解释:“今云可者,谓冬可用城,不妨农役耳,不谓作城无讥。”意为冬季农民清闲,修城不妨碍农事,所以说是可以的。可见范《注》认为民众为国家根本,君王应重视农耕,关心民众疾苦,否则就是不合正道。
总之,范《注》广泛引用礼制对《谷梁传》进行解释和补充,进一步剔发褒贬大义,从而使《谷》的义旨更加丰富,更加详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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