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间社会的“点、线、块”
早就听龙应台教授说过:台湾最珍贵的部分,其实是它的民间力量而非政府。2008年11月我有机会“台湾一周行”,虽只短短几天,观察所得只能是浮光掠影,但对于龙教授的话已有深切体会。
“点”——志工
最令人难忘的是岛内几乎无所不在的“志工”(即我们所说的“义工”、“志愿者”)。我猜测除了企业,举凡慈善机构、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公益活动和公权机关,“志工”是无所不在的——之所以说“猜测”,是因为我没有到过工厂,不知道那里有没有退休人员在做义务劳动。
在花莲的第二天,我们参观了“慈济精舍”(它的主人就是陈云林访台期间拜会过的“证严上人”——佛教“慈济宗”的宗师兼住持,创办多所慈济学校、慈济医院的慈善家)。“精舍”里最令人注目的是“志工”。我拍的照片中,有志工在为厨房拣菜。同行的台湾朋友说,这些志工可能是身家亿万的实业家,在自己的财团里一呼百应,但在这里就是普通劳动者、工作人员,服从分配,做最平凡的事务。这些“成功人士”毫无倨傲之态,怀抱感恩之心回报社会,其精神境界相当难得。
“龙应台文化基金会”的执行长李应平女士说,她们的基金会只有4个受薪人员,活动主要靠100名志工。这些志工都是从网上报名者中挑出来的,50%是在校大学生,30%是上班的年轻人,利用休息或轮班的时间前来服务,还有20%是家庭主妇和退休者。志工的构成有所不同,但他们的志愿和无偿奉献社会的热情是一样的。
仔细想来,“志工”为什么这么令我感动呢?首先,他们给人的直观感受是人与人之间的友善、温暖、信任,而不是冷漠、猜疑乃至敌视和防范。这样的社会氛围,只能靠志愿者这样的民间力量才能形成;靠警察和政府力量维持秩序也许很“安全”,却不会有如沐春风的亲和力。再深入思考,普通的、普遍存在的志工,并非出于宗教热情和牺牲精神,他们的情怀难道不是基于对社会信赖、对家园热爱的公民精神吗?这种建设美好家园的责任感、泛爱众的奉献精神,正是社会最宝贵的力量。
“线”——基金会
言归正传,再说台湾的民间力量。如果说作为个人的志工是民间社会网络上的“点”,各种基金会、非营利的非政府组织(NGO),则是这个网络上的“线”,或经或纬。
台湾的基金会很多,它们是独立的,虽然是劝募集资而非营利,也号称“财团法人”,比如“龙应台文化基金会”的全称前面就有“财团法人”四个字。我们在台北著名的温泉区北投住过两晚,·阅了“北投文化基金会”与“北投社区大学”办的杂志《北投文化》,看得出这个基金会主要是为社区服务的。杂志不仅介绍北投地区的大街小巷、生活场景,介绍社会文化创意、品牌设计,还有专讲北投的“永续(即大陆所说的‘可持续发展’)农业”等,内容相当广泛,组织和参与的社会活动也相当丰富。
这些非政府组织对于社会血脉的畅通,对于营造社会和谐,显然有着不可抹杀的作用。
社会的运行和治理,有三种主要的力量:一是广义的政府即公权机关,它的责任和义务是提供秩序、公正、安全等公共产品;但因为它要用警察维护秩序,用法警保障司法公正,用税警处罚不按章纳税者等,它必须倚靠强制力,而公权随时有被滥用于压制民权的可能。二是市场的力量、商业的力量、金钱的力量,这种力量主要由有组织的企业来体现,用利益来驱动、引诱、压迫分散的消费者。这两种力量对社会正面意义上的控制都可能“失灵”,即所谓“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因而它们有联手对付公民个体的可能,即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而第三种力量,包括基金会在内的非政府组织是公民的自愿联合,它们既不牟取商业利润,也不具备行政强权,自然就成了社会中最健康的力量。
当然,我们也早已认识到非政府组织的存在对于社会的巨大意义,早有学者提出“小政府、大社会”的建设目标,可是做起来很难。这些年,转型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这是因为民间力量的弱小难以发挥制衡和推动作用吗?那么,谁来当政府转型的“第一推动力”呢?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近年来,由于权力过于强势,非政府组织对建设和谐社会发挥的作用甚微,官民冲突的群体事件日渐多起来了——这不是好趋势。
“块”——社会自治
如果说志工是社会网络的“点”,NGO是“线”,那么,社区自治则是“块”,一块一块构成了公民社会的“国土”。
“社区大学”在台湾非常普遍,它们是社会自治、社区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先说社会服务:陪同我们的台妹、凤凰网的宫小姐说,台北最值得骄傲的是,每个街区都有一个社会服务中心,500米内、24小时、全天候,你所有的需求都可以在那里得到满足,包括寄邮件和求诊。台北市市长郝龙斌也对我们讲过类似的意思,可惜我们没有机会去体验。
在台北参观完“立法院”,一出来就在街边看到了“中正社区大学”的招牌。帮我们做摄像的台北摄影家翁先生说,他就在这个社区大学当过两年教师。这样的社区大学是社会自治的组织之一,主要为社区居民提供非学历教育,也是居民参与社区生活的场所,对社会整合颇有作用。
在农村,我们参观了宜兰县的“中山休闲农业区”。接待我们的人名片上有多重身份,他们是工人、店员,又是作坊主、店主、庄园主,还是理事、委员,大到县、乡农民组织、互助组织,细分到茶叶等专项协会,名目众多,让我这个在大陆农村长大的人眼花缭乱。正是靠着这么严密有效的乡村自治组织,分散的农户才能够互助合作,共同面对变化莫测的市场。同行的翁先生是台南人,他说,在台湾说“我是农民”那是很自豪的,如果不意味着他是富人,至少不是穷人,绝不低城里人一等。这令我感慨不已。
因为是走马观花,我不可能看到台湾民间力量的具体运作过程,说得出的只有这么多。但我确实感到了民间力量的广泛存在和巨大能量。
回来不久,在《中国青年报》上看到了一整版的报道《深圳实验:通往公民社会》。据介绍,建设“公民社会”已写进了深圳市的政府工作报告,“公民社会,共同成长”已成为深圳人的共同旗帜。我衷心祝愿特区人重振雄风,官民一心,为中国的民间力量发展——也就是为中国的和谐社会建设闯出一条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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