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忘”与“蝶化”
——《庄子》论审美欣赏的心态及其最高境界
庄子生活于春秋战国时代,这是一个黑暗的时代,战杀频仍,物欲横流,尔虞我诈,民不聊生。《庄子·在宥》篇中说:“夫施及三王而天下大骇矣!下有桀趾,上有曾史,而儒墨毕起。于是乎喜怒相疑,愚知相欺,善否相非,诞信相讥,而天下衰矣。”又说:“今世殊死者相枕也,桁杨者相推也,刑戮者相望也。”就是当时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庄子作为一个睿智的思想家,冷眼旁观,清醒地认识到当时社会的黑暗与上层统治阶级所宣扬的仁义礼乐背后掩藏着的虚伪和奸诈。为此他深深地感到现实中的人是不自由的,人为的羁绊、文明的异化,使得个体生命错杂于各种困境之中而难以自拔。因此,超越现实带来的困境,摆脱身心受到的羁绊,获得精神上的自由与解放,就成了庄子孜孜不倦的追求,而“相忘”正是他寻求到的一种十分有效的方式。庄子认为理想的人生是“相忘”的人生,理想的境界是“相忘”的境界。《大宗师》篇中说:
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口句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
庄子认为鱼儿困厄在陆地上,与其相互用湿气嘘吸,用口沫湿润,倒不如相忘于江湖里;与其赞誉唐尧、诋毁夏桀,倒不如忘掉他们的是是非非而融化于大道。现实生活中的是是非非太多,羁绊着人的自由,倒不如把它们统统忘掉。很显然,庄子把“相忘”作为一种摆脱人生困境的理想方式。那么,何谓“相忘”呢?“相忘”就是一种超脱,超脱毁誉是非给个体生命带来的困境,获得心灵的自由与解放,同于大道,达到审美人生的至境。当然庄子的“相忘”本意于其人生哲学,但他追求的人生是诗意的人生、审美的人生。这种诗化的人生态度使得他的“相忘”理论也真实地揭示了审美欣赏时主体的心理状态特征。审美经验表明,审美主体在审美欣赏时常常处于一种忘我的精神状态中,这种精神状态就是“相忘”,它是审美欣赏时的理想心态。
“相忘”,从审美欣赏这个角度来看,就是审美主体进入到“忘”的超功利的心灵状态中,忘欲、忘知、忘己、忘物,主体心灵虚静,洞然无物,空明如水,从而准确地把握到审美客体投射于自己的审美信息,获得最大的审美享受。《庄子》中记载了许多这种审美主体在审美欣赏时处于“相忘”的精神状态的故事。如《秋水》篇中的“濠梁鱼之乐”: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倏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庄子与惠子之辩在逻辑上属于诡辩,不足论,然而在审美欣赏的体验上却揭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具有一定的价值。庄子和惠子为什么会产生辩论?就是由于二者同作为观照主体的“我”对于观照客体的“物”表现出不同的心态,因而出现的观照结果也就不同。惠子止于生活的现实,对游鱼的观照持一种理智的态度,没有抛弃对游鱼的功利性考虑,因此人和游鱼之间就处于一种主客分离的状态。人是人,鱼是鱼,没有形成一种审美的关系,自然他就不能欣赏到游鱼之乐了。而此时庄子对游鱼的观照显然与惠子不同。庄子远离尘嚣,逍遥优游,观之濠上,聚精会神。此时他抛却了一切私心杂念,超越了一切功利世故,以一种主观的情感对游鱼进行了审美的观照。游鱼倏忽东西,悠然上下,翩游水中,往来自由的情态恰好与庄子那种逍遥优游、悠闲自得的心态形成了一种完美的对应。因此,庄子不自觉地就把自己想象为那水中自由自在的游鱼,并把自己的情感移注到游鱼身上,也就自然感受到游鱼之乐了。在庄子的审美感受中,游鱼的快乐是真实的、可知的,而这是惠子所感受不到的。(这里庄子把自己的情感移注到游鱼身上,并从游鱼身上找到了自己的快乐,无意中他提出了一个美学上的命题“移情说”。西方直到19世纪时,德国美学家立普斯才正式提出这个命题,并一时成为讨论的美学热点。)总之,惠子和庄子对游鱼的观照出现不同的结果,关键所在就是二者在观照时各自秉有的心态不同。徐复观指出:“在这一故事中,实地把认识之知觉的情形,与美地观照的知觉的情形,作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这话委实切中了庄、惠二人观照游鱼之不同的要害。可见,审美观照时审美主体只有抛开一切功利目的,心灵虚静,处于“相忘”的心灵状态中,才能主客一体,心物交融,浮想联翩,精神自由,获得美的享受。《人间世》篇中“匠石见栎社树”的故事也从反面说明了这种审美经验:
匠石之齐,至于曲辕,见栎社树。其大蔽数千牛,絜之百围,其高临山,十仞而后有枝,其可以为舟者旁十数。观者如市,匠伯不顾,遂行不辍。弟子厌观之,走及匠石曰:“自吾执斧斤以随夫子,未尝见材如此美也。先生不肯视,行不辍,何邪?”曰:“已矣,勿言之矣!散木也,以为舟则沈,以为棺椁则速腐,以为器则速毁,以为门户则液樠,以为柱则蠹。是不材之木也,无所可用,故能若是之寿。”
对于这样一棵又高又大又美的栎社树,“观者如市”,连匠石的弟子也“厌观之”,为什么匠石不去欣赏它而“遂行不辍”呢?因为匠石观照一切树木总是出于自己的职业习惯,从木材是否有用来考虑,观照这棵栎社树也不例外。由于他始终没能忘记栎社树作为木材的价值大小,心境就不能自由虚静,也就不能形成“相忘”的审美心态,因而就不能对栎社树进行审美欣赏。这就从反面说明了审美欣赏需要审美主体具有“相忘”的精神状态。明代公安派代表人物袁中道听泉的审美经验也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他在《爽籁亭记》中生动地描述道:“其初至也,气浮意嚣,耳与泉不深入,风柯谷鸣,犹得而乱之。及瞑而息焉,收吾视,反吾听,万像俱却,嗒焉丧偶,而后泉之变态百出。初如哀松碎玉,已如昆弦铁拨,已如急雷震霆,摇荡川岳。故予神愈静,则泉愈喧也。泉之喧者入吾耳而注吾心,萧然冷然,浣濯肺腑,疏瀹尘垢,洒洒乎忘身世而一死生。故泉愈喧,则吾神愈静也。”这段话明确地告诉我们,主体前后所具有的心境不同,听泉的效果也就不同,主体内心愈虚静,愈能忘我,其结果就愈能感知泉声,愈能获得审美享受。海德格尔也曾说:“在做美地观照的心理考察时,以主体能自由观照为其前提,站在美地态度眺望风景,观照雕刻时,心境愈自由,便愈能得到美的享受。”说的也是审美欣赏时主体心灵自由虚静的重要性。
庄子对审美欣赏时主体的“相忘”(超功利)的心态的揭示极其丰富,极其深刻,具有重要的意义。西方直到18世纪时德国哲学家、美学家康德才明确提出“审美无功利”的著名命题。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对审美鉴赏作了系统的论述,并把审美无功利提到鉴赏判断的“第一契机”的高度。他说:“鉴赏是凭借完全无利害观念的快感和不快感对某一对象或
其表现方法的一种判断力。”又说:“如果说一个对象是美的,以此来证明我有鉴赏力,关键是系于我自己心里从这个表象看出什么来,而不是系于这事物的存在。每个人必须承认,一个关于美的判断,只要夹杂着极少的利害感在里面,就会有偏爱而不是纯粹的欣赏判断了。”这里的“鉴赏”就是审美、欣赏的意思,“无利害”就是无功利、超功利的意思。康德认为审美欣赏的主体必须超越实际功利的考虑,获得内心的自由后去观照审美客体,才能获得审美的愉悦。显然这种无功利的内心自由的心态就是庄子所说的“相忘”的心态。可见这两位时代相隔久远、处于东西方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思想巨人在这一点上的见解是多么的相似。马克思对审美欣赏的心态也有深刻的认识。他说:“忧心忡忡的、贫穷的人对最美丽的景色都没有什么感觉;经营矿物的商人只看到矿物的商业价值,而看不到矿物的美和独特性。”贫穷的人和经营的商人或出于实际的需要,或囿于功利的目的,无法具有超功利的审美心态,自然就不能对最美丽的景色或矿物的美进行审美欣赏了。
庄子不仅是一位哲学家、思想家,同时也是一位文学家、艺术家。作为文学家,他的作品想象丰富,情感热烈,文采飞扬;作为艺术家,他精通乐理知识,是位音乐家,他对“人籁”、“地籁”、“天籁”的精辟论述非一般音乐家所能做到。庄子作为文学家、艺术家凭借自己切身的艺术体验,深谙审美欣赏的规律,不但揭示了审美欣赏的“相忘”的心态特征,他还进一步论述了审美欣赏的最高境界——“蝶化”、“物化”的境界。所谓“蝶化”或“物化”的境界,通俗地说,就是审美欣赏时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达到了一种物我两忘、不分彼此、主客消融的境界,它是审美欣赏达到的最高境界。《齐物论》篇中“庄周梦蝶”的寓言故事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现象:
惜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庄周梦为蝴蝶或是蝴蝶梦为庄周,分不清哪是庄周,哪是蝴蝶?如果从审美欣赏的角度来看,这种“蝶化”或“物化”的境界就是审美欣赏的高潮阶段,也是最高境界。这时审美主体的心灵与审美客体完全融为一体,不分彼此,达到了“无几”、“丧我”境界,审美主体的心灵完全投射到审美客体上,而主体自身也被物“化”了,此时审美主体在这种境界中就能获得最大的审美享受。可见,这种“蝶化”的境界就是审美欣赏的最高境界。《天运》篇记载了一则黄帝的大臣北门成听他演奏《咸池》之乐的故事很能说明这一现象。北门成听第一遍时感到“惧”(惊惧),听第二遍时感到“怠”(松弛),听第三遍时感到“惑”(迷惑),“荡荡默默,乃不自得”。北门成听第三遍时,感到“荡荡默默,乃不自得”,说明他达到了物我俱失、茫然坐忘的境界,因此领会了那种与道相合之乐曲的深刻内涵,欣赏到了最大的美。可见,北门成对《咸池》之乐的欣赏正是达到了审美欣赏的最高境界——“蝶化”的境界。庄子的这一思想两千多年后也在德国的哲人们那里得到了的回应。叔本华在他的著作《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中说:“人们在审美欣赏中会不知不觉地自失于对象之中,进入一种纯粹的、无意志的忘我之境。”尼采也曾在《悲剧的诞生》中说:“人们审美体验中最高的境界或最佳的状态就是陶然忘步、混然忘言,达到狂欢酣畅的境界。”法国哲人柏格森称这种在审美体验中所达到的浑然与万物同体的境界为“知的同情”,是“吾人赖之以神游于物之内面亲与其独特无比不可言状之本质融合为一者也”。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称此境界为“高峰体验”,认为在高峰体验中主体可以体验到自足的给人以直接价值的世界,达到心醉神迷的境界。一旦进入这一心境,主体就会失去自我意识而与宇宙合而为一。
庄子所揭示的审美欣赏的最高境界——“蝶化”的境界,也被古今中外许许多多的审美经验所证实。当代美学家宗白华就有过这样的审美经验,他在《美学散步·我和诗》中谈到自己小时候夜听箫笛声获得美妙的审美体验时写道:“……尤其是在夜里,独自睡在床上,顶爱听那远远的箫笛声,那时心中有一缕说不出的深切的凄凉的感觉,和说不出的幸福的感觉结合在一起;我仿佛和那窗外的月光雾光溶化为一,飘浮在树杪林间。随着箫声、笛声孤寂而远引——这时我的心最快乐。”这种审美体验朱光潜在《文艺心理学》中说:“在美感经验中,我和物的界限完全消灭,我没入大自然,大自然也没入我。我和大自然打成一气,在一块生展,在一块震颤。”可谓深中肯綮。象征派诗人波德莱尔也说:“你聚精会神地观赏外物,便浑忘自己存在,不久你就和外物浑成一体了。你注视一棵身材婷匀的树在微风中荡漾摇曳,不过顷刻,在诗人心中只是一个很自然的比喻,在你心中就变成一件事实:你开始把你的情感欲望和哀愁一齐假借给树,它的荡漾摇曳也就变成你的荡漾摇曳,你自己也就变成一棵树了。同理,你看到在蔚蓝天空中回旋的飞鸟,你觉得它表现‘超凡脱俗’一个终古不磨的希望,你自己也就变成一个飞鸟了。”诗人的主体心灵处于忘我的恍惚的境界中,主体与客体就浑忘为一,很难清醒地区别物我的界限,这时候主体就能获得最大的美的享受。法国小说家乔治桑也曾说过:“我有时逃开自我,俨然变成一棵植物,我觉得自己是草,是飞鸟,是树顶,是云,是天地相接的那条水平线,觉得自己是这种颜色或那种颜色,瞬间万变,去来无碍。”以上这些审美欣赏的经验都可以证实审美欣赏时最高的境界就是“蝶化”的境界,也只有达到这种境界,主客交融,物我两忘,主体才能获得最大的审美享受。
总之,庄子对审美欣赏的心态特征及其最高境界的揭示,极其深刻,并被后世的许多审美经验所证实。庄子的这一思想也开启了中国古代对审美心理的研究,它远比西方在这个领域的研究要早许多年。它为中国美学和文艺理论的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养料。即使是在今天它也具有生命力,是我们继承的一笔丰硕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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