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信仰的四大特点
佛教作为一种世界性宗教,它的产生和发展不仅反映了人们精神世界的心理需求、情感需求,而且反映了人们的社会生活中的道德需求和善的追求。在世界各大宗教中,佛教突出了其智慧的特色。
无论是个人的修养与提升,还是社会的繁荣与发展,都需要一种“正信”。那么,佛教的信仰则是一种“正信”,有其自身价值与意义。佛教信仰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激情与理性的合一
佛教是大觉世尊从大悲智海中流露出来,那是充满了智慧、仁慈、光明、清凉的一种言教。所谓正信的佛教,就是正确的信仰、正确的信誓、正轨的信解、正直的信行、真正的信赖。正信的宗教,必须是必然如此、本来如此、普遍如此。如果一种宗教经不起这三种条件的考验,那就不是正信而是迷信。
“信”是进入佛教的初门,被视为最重要的入手处。《华严经》说:“信为道元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法,断除疑网出爱流,开示涅槃无上道。”《大智度论》卷一也说:“佛法大海,唯信能入。”《大智度论》比喻说,如人进宝山,山中蕴藏着许多宝藏,而信仰如同双手,在佛教的智慧宝山中,才会有所收获。因此,要想获得佛教的利益,一定要具备信仰。
在佛教中,“信”是指身心如一、内外一致的崇奉、相信。信仰作为一种追求,是一种精神与感情世界的活动,很难用有形的、有价的物质去比较。有的人常常感到自己没有主宰,不能确立中心的目标,这是因为他本身还没有信仰所致。没有信仰的人,往往不能使思想统一而产生力量。信仰如同我们的家;家,使我们的生命有所依靠。
同时,每一种信仰都有一种信仰对象,作为佛法中的正信,强调真实、功德、作用等。佛教的信仰,强调相信释迦牟尼佛是确实存在。同时,释迦牟尼佛是功行圆满的觉者,具足智德、断德、恩德等三德,他的道德是圆满清净的,跟随这位人天的导师,可以使我们的道德更崇高,人格更完美。
我们信仰的对象,要具有圆满的正法。佛法的道理,不偏不倚,因此叫正法。佛法的道理,放诸四海皆准,适用于任何的时、空、人、事。因为佛法超越时空,不受任何限制,因此它是圆满的。
所以,佛教中的信仰虽然强调信仰的激情,但是非常重视信仰的理性。佛法中信仰,是透过考察与分别,了解到信仰的对象,具有真确(实)性、功(德)性和功用(能)性。佛法中的信仰以理智为基础;从理智出发而加强信心,从智慧体认而陶冶的信仰,理解愈深切则信心愈坚强。这种信心能引发我们向上向善,不但对信的对象上有“高山仰止”之情愫,而且进一步也想达到同一境地!
佛教生活是包括了信仰要素,当我们瞻仰那些泥塑佛像,手捧着那些佛陀的遗教,会有一种天生的神圣感。有了信心才能涤除内心烦恼── 贪、瞋、我慢。信心犹如明矾,放进浊水中,浊水不得不净。人生现实社会苦恼重重,能使我们空虚苦闷的心境,获得愉悦、安定和充实。但是,如果没有经过自由思考、理智陶冶,则其信仰永远跟在他人走,这只是自我陶醉,属于盲目的、反理智的迷信。佛教的信仰经过智慧观察,在信仰中不废理性,故无一般宗教重信不重解的弊病。
外界的事物都是无常变化的,所以佛法智慧的推求以自我体验为中心,真理不从外得,认识了自我,把握住自我后,由内向外,扩大到人生现象界,以外界作为自我体验之印证。如对佛法的正确知解,愈高愈深,信仰也就愈深愈坚。没有经过理性思考的信仰,好像很虔诚,其实是非常浮浅。所以佛教主张从深解中起信仰,确信透过知识的信仰才是深固的。佛法是激情与理性的合一,在激情的信奉中,有一种深彻的理性;在冷峻的理性背后,有一种激情的冲动。能够这样的去了解,体验,实行,则人生前途才充满了无限光明。
二、信仰贯彻于佛法修学的始终
什么是信仰?《成唯识论》卷六说:“云何为信?于实、德、能,深忍、乐、欲,心净为性,对治不信,乐善为业。”“心净为性”,即内心的纯洁,不预存一些主观与私见,惟是一片纯洁无疵的心情。有了这样的净心,这才对于觉者、真理、奉行真理的大众,能虚心容受,一直到成佛。“深忍”就是深刻的忍可,即“胜解”。由于深刻的有力的理解,能引发信心,所以说“胜解为信因”。“乐欲”,是要实现目的的希求,愿望。有信心,必有愿欲,所以说“乐欲为信果”。信心,只有在深刻的理解与恳切的欲求中才能显现出来;而且,是从理智所引起,而又能策发意欲的。信以心净为体性,这是真挚而纯洁的好感与景慕;这是使内心归于安定澄净的心力,如摩尼宝珠能清浊水一样。信心一起,心地纯净而安定,没有疑惑,于三宝充满了崇仰的真诚。由于见得真,信得切,必然要求自己从实践中去实现佛法。
对于学佛的入门,有些人因信仰而入,有些人因慈悲而入,有些人因智慧而入。但是,信仰作为学佛的初门,声闻乘中说:“信为能入,戒为能度”,菩萨乘中说:“信为能入,智为能度。”戒与智,不妨有所偏重,而“信为能入”却是一致而不可或缺的。释尊初成佛时,想到说法的不容易,觉得唯有信心具足,才能领受修学。龙树比喻说:如人入宝山而没有手,就一无所得;见闻佛法而没有信心,到头来也是一无所有。这可见佛法的无边功德,都从信心的根源中来,所以说“信为道源功德母”。
整个佛法修学的次第以信、解、行、证为中心,一般人以为信仰只是佛法修学的初门,但是这四个阶段都是互相融摄、贯通,一种不断升华、提高、进步的过程。如果以“信”贯穿整个佛法,则可以分为“信顺”、“信忍”、“信求”到“证信”,这都叫做“信”——以心净为信。
信顺,是对于三宝有一种纯洁的同情与好感,无私的清净心,能领解事理。只有真正信顺佛法,才能接受与认可佛法,才能进入佛法的大门。信顺,首先要求对佛法没有怀疑,能够确认其真实性与绝对性,这是所有宗教信仰的共性。依此而进求深刻的理解,得到明确的正见,即名“信忍”或“信可”。佛教的信仰绝非只是一种纯粹的激情式的信仰,更加鼓励人们去思考与抉择佛法,成就“抉择慧”。只有经过抉择慧的思考,才能产生真正、恳切的信仰。经过“信顺”、“信可”,信心才是真正的成就,这是“信解位”。
信仰不仅仅是一种感情与理性的认同,更需要有亲切的体验,发起实现这目标的追求。所以,信仰的实践是需要有其自身的体验与灵感,如果信仰者没有体验到信仰的利益则很难坚固自己的信心。佛教的信仰也是如此,所以在佛经以及祖师大德的著作中,乃至在现代佛法的弘扬中,灵感与体验则是不可缺少的。在实践的过程中,信心不断地增胜,这是“解行位”。
“证信”或者可以称为“证净”,这是经过自己的实践而证实其所信非虚,这是“悟不由他”、“不依文字”,这就是“证位”。所以,信仰不仅是一种信奉,更要求我们去实践、证实自己的信仰,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信心不退。如禅者所说的悟,小乘所说的四不坏信──四证净(佛证净、法证净、僧证净、圣戒证净),都是净信;大乘发菩提心,也即是大乘信心的成就;等到彻证大乘法,那就叫净心地。所以,《大乘起信论》强调信仰佛、法、僧、真如,就是以修学大乘而证得真如,最终完成大乘信心为宗趣的。如果不能对大乘法生起信心,即与大乘无缘了。
三、信仰是一种自内证性
佛法的信仰强调其内证性、独立性,所以“信仰”不能被外在的人事所迷,而忘记了自己的本性。因此,佛陀说:“自依止,法依止,莫异依止。”佛法将每个人的人格,提升到最高,所谓“人人皆有佛性”,若能有这种体认,则信心必能增长。
佛说:有情的一切都是由自己的思想行为而决定。佛教的究竟归依,就是有情自己依符合法则的思想与行为,从契合一切法的因果事理中,净化自己,圆成自己。所以归依法,就是以因果事理的真相为依归;归依佛与归依僧,佛与僧即契合真理──法而完成自己的觉者;归依即对于觉者的景仰,并非依赖外在的神。佛法是自力的,从自己的信仰、智慧、行为中,达到人生的圆成。佛法与一般宗教的不同,即否定外在的神,重视自力的净化,这就是佛教信仰的自内证性。
信仰、修学佛法,是作为轨范身心的修持法,是为了实现自心的清净与自在。所信、所学的,不是身心以外的神明崇拜,而是确信自(己身)心的可从修治以到达完满的自在。大乘法──修行成佛的法门,是以自心为中心而去信仰、修学,以及从自心为根本的立场去理解一切。所以《大乘起信论》指出,大乘就是众生心;大乘起信,是信得以众生心为本的法门。
所以,归依的深义,是归向自己(自心,自性):自己有佛性,自己能成佛,自己身心的当体,就是正法涅槃;自己依法修持,自身与僧伽为一体,这就是所谓的“自性三宝”。佛、法、僧三宝,都不离自身,都是自己身心所能成就、显现的。所以,我们佛教徒归依三宝,举行归依仪式,从表面看来,归依是信赖他力的摄受加持;其实,从深处看,这只是增上缘,而实是激发自己身心,愿实现我们自己的“自性三宝”。
四、佛教信仰具有包容性、圆融性
信仰在感情上具有一种排他性,这是必然的,佛教信仰也不例外。但是,如果无限膨胀这种排他性,便会成为宗教上的原教旨主义或排斥异端。所以,一种宗教信仰必须坚持自己的宗教主体性,同时又要有包容性、圆融性,这种宗教才能给社会、人类带来真正的和平与利益。佛教,便能做到这一点。
在佛教徒的眼中,佛教是伟大的、至高无上的、究竟的,归依是回邪向正、回迷向悟。所以,在佛教立场上,那种三教同源论只是出于一种教化的方便说,并非究竟义。若不断请其它宗教人士向一般佛教徒宣说教义,虽然表面上这有助于了解其它宗教,促进宗教和平,但这毕竟有违于佛教信仰的纯洁与至上。但是,佛教是一种和平、智慧的宗教,在佛教历史上,从来没有因为传教而发生战争,佛教徒以其特有的包容心为人类文明做出自己的贡献。尤其是中国佛教,以其特有的融摄力与教化力,以“判教”作为方便手段,将其它宗教、文化摄入自己的信仰体系。这样,不但体现了佛教的伟大与究竟,而且表现出佛教的包容性。
但是,佛教的信仰是最合乎理性的,一位对佛法已经具有相当认识的佛教徒,对能够接受考验而无法动摇他的信心。而且,佛教不是一个独断信仰的宗教,不否定其它宗教的价值。佛教将法门分为五乘,人天乘便是五乘的基础,是一切法门的共通法门,也是一切宗教与哲学的共通善法。所以,一位正信的佛教徒虽然自信佛教的价值超过其它宗教,但是却是不歧视、排斥其它宗教,这是佛教的殊胜处。
佛教的信仰既然是激情与理性的合一,所以在佛教徒的信仰生活中,便表现出应有的仪式与智慧。有些人经常认为信仰佛教不必要任何外在的仪式,不需要参加任何佛教法会或活动,认为这种信仰是低级的。其实不然,仪式是佛教徒信仰生活的重要体现,是佛教徒表达宗教感情的重要手段,而且在实践佛教礼仪的过程中,通过事相、感性的感染力,从而让佛教徒能够领会佛教的智慧与哲理,陶冶佛教徒的心灵,有助于传播和强化佛教信仰。同时,佛教礼仪是僧团联系信徒的重要管道,加深佛教徒之间的感情,是提高佛教徒凝聚力的源泉。在参加各种佛教的过程中,我们佛教徒不断地加强佛教的认同感,以及自身作为佛教徒的认同感,会在内心世界里形成一种强烈的感受:我是佛教徒!这是非常神圣而且有意义的。而且在集体的生活中,在大众的加持力下,更容易收摄自己的身心,更容易增强自己的信心。
但是,佛教的一切仪式都是作入悟入真理的方便与基础,许多仪式本身都具有表法的意义,如烧香、供花等。正是通过这些仪式,使我们了解到佛法的内在生命与宇宙真理。这体现出佛法理事圆融的特质。
所以,佛教信仰作为一种宗教信仰,具有与其它宗教信仰相同的一面,但是佛教信仰更突出表现其不共与殊胜的一面。
(作者系美国科州佛教会会长、丹佛寺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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