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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60年大事记(一)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4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理论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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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

  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毛泽东宣布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本政府的施政方针,其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

  12月23日—31日 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必须向工农开门;建设新教育要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某些有用的经验,借助苏联教育建设的先进经验。

  本年 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地军管会接管、整顿和改造新解放区各级学校。

  1950年

  6月1日—9日 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提出改造高等学校的方针和高等教育的建设方向。

  6月19日 毛泽东写信给教育部部长马叙伦,要求各校注意健康第一,学习第二。

  9月20日—29日 教育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召开第一次全国工农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实施工农教育的方针与原则。

  1951年

  3月19日 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会议,提出发展和建设中等教育的工作方针与措施。

  8月27日—9月11日 教育部合并召开第一次全国初等教育会议和第一次全国师范教育会议,提出发展和建设初等教育与师范教育的方针、任务。

  9月20日—28日 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讨论制定民族教育方针。

  10月1日 政务院公布实施《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以法令形式确立和保障劳动人民和工农干部受教育的机会。

  1952年

  6月5日 教育部公布汉字常用字表,列出常用汉字1500个字作为脱盲标准。

  7月8日 政务院通知,在全国高、中等学校学生中实行人民助学金制。

  9月10日 教育部决定,将全国私立中小学全部由政府接办,改为公立。

  本年 教育部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进行全国公办高等学校院系和专业的调整工作,并把全部私立大学改为公办。

  1953年

  1月13日—24日 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召开大区文委主任会议,提出“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文教工作方针。

  5月 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教育工作,作出抽调干部充实学校领导,编写教材,允许小学民办,注意青年健康,中小学毕业生参加生产劳动等决定。

  6月30日 毛泽东接见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要使青年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

  1954年

  5月24日 中共中央转发教育部党组《关于解决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学习与从事生产劳动问题的请示报告》,响应党的号召,许多城镇高小、初中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劳动。

  8月29日 中共中央转发北京市委《关于提高北京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决定》,批示要求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改进中小学教育。

  9月20日 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规定,国家保证公民享受教育权利。

  1955年

  3月20日 中央宣传部召开全国学校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选派得力干部到学校担任领导职务。

  7月30日 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其中提出教育事业五年建设的计划和工作重点。

  本年 高等教育部调整部分高等学校院系分布,改变高等学校过于集中在大城市和沿海地区的状况。

  1956年

  1月14日-20日 中共中央召开知识分子问题会议,提出知识分子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要充分地动员和发挥知识分子的力量,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5月28日-6月1日 中央宣传部召开部分省市委宣传(文教)部长座谈会,反思学习苏联教育经验中的生搬硬套等问题。

  9月15日-27日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提出要根据“掌握重点、照顾其他”及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的方针,进行全面教育规划。(未完待续)

(执笔:李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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