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学与安身立命之道
孟子既是儒家思想坚定的捍卫者,也是儒家思想的发展者。在孔子那里,先秦儒学大概还只是初步的想法,并没有充分地展开;而到孟子那里,则变成了比较系统的说法,讲出更充分的道理来。《论语》中各章的篇幅比较短,好像是语录汇编;《孟子》各篇的篇幅比较长,已经有文章的模样了。《孟子》的字数,也比《论语》多一些。孔子举其要,孟子述其详,故而后世学者才把二人并称,有“孔孟之道”的提法。孟子主要在内圣学的维度上,发展了儒家思想,可以说是第一个关切安身立命之道的儒家先师。人性善、天道诚、求放心,这三点构成孟子关于安身立命之道的基本架构。
一、人性善
在政治哲学方面,孟子提出了仁政构图。他必须解决的问题在于:仁政在理论上是否具有可行性?孟子的回答是肯定的,理由就是人性善。孟子哲学围绕着仁政构图展开,第一个环节是仁政说,第二个环节则是人性善。性善论是孟子对孔子仁学的进一步发展。在孔子那里,“仁”主要是指关于道德价值的自我意识,强调“我欲仁,斯仁至矣”,强调“为仁由己”,倡导“为己之学”;在孟子这里,“善”则是一种社会的评价尺度。孔子讲的是道德观念的内在性,孟子讲的是道德评价的社会性,强调人与人之间具有可沟通性。孟子所说的“善”,实则是对于人的社会群体性做出的哲学抽象。其实,在孔子思想中,已具性善论的雏形。孔子所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中的“近”,就有人性善的意思,不过尚不明确;孟子提出性善论,把儒家的人性论讲清楚了。
孟子的仁政主张以性善论为理论依据。他在论证仁政的可行性时说:“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于掌上。”“不忍人之心”也就是善心、良心。按照孟子的看法,君王的人性是善的,故而可以选择仁政,施行仁政;百姓的人性是善的,故而可以接受仁政,接受教化,可以主动地为善。在人性善的基础上,君王与百姓相互沟通,共同促成仁政的实施。善心或良心不仅先王有,而且每个人都有,这就自然而然引出关于普遍的人性是什么的探讨。孟子认为,人性本善,人生来就具有向善的能力,孟子称之为“良能”;生来就具有道德意识,孟子称之为“良知”。“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学而知者,其良知也。”良知良能是万善之源,由此而形成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等四端,由四端而形成四个基本的道德观念即仁、义、礼、智。孟子断言:“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
孟子认为,人性善正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孟子在这里强调的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而不是“人异于禽兽者”。“人异于禽兽者”属于现象上的差异,这是很容易发现的;而“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属于本质上的差异,这就不容易发现了,故说“几希”。孟子认为,人与禽兽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有求善的意识,而禽兽没有这种意识。人性善是指人所共有的类本性,是相对于兽性而言的;只要是人,必有人性,必有善性。人向善处走,有如水往低处流。
不过,人性善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性,并不意味着每个人在事实上都是善的。由于每个人保留善性的程度不一样,遂形成“存之”和“去之”的差异,从而形成了君子与庶人之别,形成人格上的差异。孟子指出,这种情形并不能推翻人性善的结论。他辩解说,山性按道理应该是郁郁葱葱的,可是牛山变得光秃秃的,这岂是山性所致?原本郁郁葱葱的牛山,树木被人砍光,青草被牛羊吃光,才成了光秃秃的样子。同样道理,人性本来是善的,可是小人由于受到物欲戕害,才背离了善。基此,孟子强调心性修养的必要性,主张对庶民进行礼义教化,使他们逐渐恢复已失掉的善性。性善论不是关于人性的事实判断,而是关于人性的价值判断,只是说人可以是善的,应该是善的。正是因为人性善,所以人才是可以教化的,每个人都有成为圣人的可能,孟子的说法是“人皆可以为尧舜”。
孟子把人的道德意识视为人的本质,这是人类对自身认识走向深化的理论表现。性善论的深刻之处在于,它强调人性首先应当是人的社会属性,而不是人的自然属性。孟子不赞成告子的“食色,性也”的自然人性论,认为这种理论没有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忽略了人的社会性。孟子的性善论肯定人生价值,鼓励人们追求完满的人生境界,带有强烈的理想主义色彩,确立了儒家所特有的价值取向。孟子提出性善论,使儒家人道学在理论更加完备。孔子提出仁的思想,把“仁”视为人的本质,确立了儒家的基本原则。但是,孔子只是表明人应当以“仁”为价值取向。他的观点带有很强的规范性,至于人为什么应当履行仁道以及人何以可能履行仁道,并没有充分地说明。孟子提出性善论,从理论上说明履行仁道有内在依据,说明履行仁道有可能性,说明自我完善有内动力,使儒家的人道学得以深化和系统化。人性善为建构和谐社会提供理论依据。按照这种理论,承认自己具有内在的善性,为个人树立道德理念提供了自信心,鼓励每个人努力向善;承认他人具有善性,把他人当成人看,可以养成尊重他人的健康心态,可以本着与人为善的原则为人处世。对于和谐社会的建构来说,性善论是一种有促进作用的学说。倘若人人皆遵循与人为善的原则,那么,社会自然不就和谐了吗?如果“人对人都像狼一样”,社会怎么会有和谐可言?人性善为内在超越的路向提供了理论依据。性善论不是就现实的人性而言,而是对理想的人性而言。对于现实的人性来说,人性善是一种超越自我的内在根据。这是一种肯定人生价值的内在超越,一种哲学意义上的超越,有别于任何否定人生价值的、宗教式的外在超越。
二、天道诚
孟子提出人性善的论断之后,必须回答的理论问题是:何以说人性善?这就涉及到道德价值的终极依据问题。孔子把道德价值的源头追溯到“生而知之”的圣人就止步了,可是,孟子却不能止步。孟子承认,圣人作为仁德的楷模,对众人发挥着教化的作用,是众人的精神导师。孟子说:“圣人百世之师也,伯夷、柳下惠是也。故闻伯夷之风者,顽者廉,懦夫有志;闻柳下惠之风者,薄夫敦,鄙夫宽。奋乎百世之上,百世之下,闻者莫不兴起也。非圣人而能若是乎,而况于亲炙之者乎?”与众人相比,圣人可以说“出乎其类,拔乎其萃”。在这里,孟子把圣人与众人视为同类。既然圣人也是人,当然不能视为道德价值的源头;必须超出“人”的范围,作进一步的追溯。于是,孟子便追溯到了天。他提出“天道诚”的观念,试图从形上高度证明人性善。孟子提出性善论,为内在超越找到了内在根据;提出天道诚,确立了内在超越的形上指向。
在中国哲学中,“天”是含义复杂的范畴。“天”的最初含义是指主宰之天,即前哲学时代传统天命观中的天。这时,天就是主宰一切的天神,是人顶礼膜拜的最高权威。“天者,颠也。”天至高无上,人在天的面前是被动的存在,无自由可言。老子以哲学思辨的方式否定了主宰之天,于是“天”有了第二种含义:自然之天。老子把“道”视为宇宙万有的本体,天不再具有至上性。人在天的面前不再是被动的存在,而是“道法自然”的存在。人不必把天当成崇拜的对象,把“道”当成终极依据就可以了。在人生实践中,人可以获得对于自然之天的自由。孟子赋予“天”第三含义,即义理之天。孟子把义理之天视为道德价值的终极依据。义理之天有别于主宰之天,它只是道德价值的担保者,并不是人的一切行为的支配者。它是理性的,不是神性的。义理之天对于人没有强制性,人在义理之天面前是自由的;人可以把握义理之天,进入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义理之天也有别于自然之天。它不是纯粹的客观世界,而是意义的世界、精神的世界、价值的世界,是人可以选择的安身立命之地。
对于孟子的性善论来说,义理之天是不可或缺的理论预设。人性善的根据不能到主宰之天中寻找。对于被动的人来说,没有选择的自由,也不必为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任,所以,也就根本谈不上善。人性善的根据也不能到自然之天中去寻找。因为自然之天在价值是中立的,既无所谓善,也无所谓恶。对于自然之天,可以做事实判断,却难以作价值判断。因此,只能到义理之天中去寻找人性善的根据,把义理之天作为人性善的终极依据。孟子认为,人所具有的仁义忠信等善良的品格,都来自义理之天,“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仁,天之尊爵也。”义理之天具有仁义等善性,人性善其实来自天性善。在“性善”这一点上,天人合一。他指出,只要诚心诚意地尽量扩充人生来就有的善心,就可以了解到人的本性;了解到人的纯善的本性,也就是了解到天的本性。这就叫做“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也,则知天矣。”
从义理之天的角度看,人扮演了双重的角色。一方面,人是义理之天的体现者,拥有“天爵”的身份;另一方面,人是社会中的成员,拥有“人爵”的身份。他说:
“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共也。故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
由于人拥有“天爵”的身份,故而从义理之天获得善的本性。这种善的本性,构成人的内在本质。它不是外界加给人的东西。对于现实的人来说,这是自我完善、自我提升、最终达到天人合一境界的内在根据。按照孟子的说法,所谓圣人,也就是自觉地“修其天爵”的人。例如,“舜之居深山之中,与木石居,与鹿豕游,其所以异于深山之野人者,几希。及其闻一善言,见一善行,若决江河,沛然莫之能御也。”舜作为一个圣人,他与“野人”的区别,仅在于达到了对于“天爵”的自觉,而不是他受到了什么特殊的教育。正是由于他自觉地“修其天爵”,即便隐居深山,没有得到受教育的机会,而一旦接触到善言善行,他心中的善念便会一下子激发出来,有如江河决口那样迅速扩展,充分地展示他的圣人本色。孟子指出,舜能做到的这一点,普通人也能做到。
孟子指出,人生价值不能定位在“人爵”上,而应当定位在“天爵”上。一个人在社会上的角色,由各种条件所规定,并不是自己可以随意选择的。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经过努力仍达不到目的,只好听天由命。至于一个人能否成就高尚的人格,则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努力。“天爵”与“人爵”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富贵者未必道德高尚,贫贱者未必道德低下。“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评价人格的标准,不是社会地位的高低,而是道德自觉的程度。在他看来,小人物同样可以作大丈夫。这种大丈夫,就是充分体现天爵的天民,就是道德价值的实现者。孟子鼓励每个人效法义理之天,像天那样诚实。“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思诚”就是以“天”作为终极的价值目标,扮演好天民的角色,力求进入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所谓天人合一,也就是天人合诚、天人合善,不抱任何功利目的,并没有进入天堂或极乐世界的念头。这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内在超越,有别于宗教意义上的外在超越。
三、求放心
孟子设定的终极价值目标是进入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那么,怎样达到这一目标呢?孟子不可能选择外求的认识路线,只能选择内求的心性修养路线。他指出,现实的人之所以流于不善,并非人的本心所致,而是人不肯下功夫寻回业已失掉的本心。他慨叹:连自己家的鸡犬丢失了,知道找回来;可是自己的本心丢失了,却不知道找回来,真是一种悲哀!他对这种人的忠告是:“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求放心”的过程,就是心性修养的过程,后儒称之为做工夫。修养论或工夫论是孟子安身立命之道的最后一个理论环节。在孟子哲学中,心性修养的要点有三:
一是尚志。孟子认为,做人首先应当树立成为志士仁人的志向,并且坚定地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无论遇到何种情况都不能动摇。他对“尚志”的解释是:“仁义而已矣。杀一无罪,非仁也;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居恶在?仁是也。路恶在?义是也。居仁由义,大人之事备矣。”“尚志”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要持之以恒地磨炼,不能“一日暴之,十日寒之”。“尚志”要达到“不动心”的程度,孟子称自己在四十岁时,方做到不动心。
二是养心。孟子说:“养心莫善于寡欲。”从正面来讲,养心就是树立为社会群体着想的观念,时刻想着自己是社会群体中的一员,应当为社会群体尽职尽责;从反面讲,养心就是除自己个人的物质欲望,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只有减少物质欲望对道德本性的侵害,才能逐步地“求其放心”,达到人格上的自我完善,把自己由自然人提升到“真正的人”的高度。
三是养气。孟子自称“善养吾浩然之气”,他的体会是:“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於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道与义,无是,馁也。”在这里,孟子把“气”紧紧同“直”、“道”、“义”联系在一起,因此,所谓养气,也就是培育道德理念。他强调,养气是一个循序渐进的积累过程,不能拔苗助长。
孟子提出的“求放心”的修养论或工夫论,系统地论述了儒家的精神安顿方式。孟子的“求放心”同庄子的“逍遥游”一样,都可以帮助人排除由欲望造成的烦恼,减轻精神压力,排除不良情绪,净化心灵。庄子的“逍遥游”着眼于个体,注重个体的自由;孟子的“求放心”着眼于群体,强调个体对于群体的责任。他以“义理之天”为人的安身立命之地,把“上下与天地同流”、“万物皆备于我”当作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他认为,一旦进入这种境界,那便是人生的最大快乐,便是终极价值的实现。“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孟子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奠定了儒家“道德形上学”的基础,为后儒重视并加以发展。由于孟子创立了心性修养理论,使“以儒学代宗教”在中国人的精神生活中成为了可能。宋明理学家正是通过开发孟子留下的思想资源,创立儒学新形态,改变了佛道二教在精神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的情形,使儒学掌控主流话语。由此来看,称孟子为亚圣,可谓实致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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