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捐助不能虎头蛇尾
4月8日上午,民政部发布《2009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该报告显示,2009年,全国接收国内外各类社会捐赠款物332.78亿元,其中教育领域接受捐赠最多达到总捐款的41%。
2009年度中国慈善报告出炉,社会捐赠超332亿元,数额不可谓不巨大。然而与数额巨大的社会捐赠款物不相适应的是,我国慈善事业的落后。因我国现有慈善机构大多依附于政府机关,主要依靠政府劝募,而慈善资源的动员力量弱小,民间救助的存在和发展举步维艰。据了解,长期以来,我国的慈善工作形成了由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运行机制,政府组织的突击性募捐活动代替了公众主动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但是,由于民政部门直接承担慈善募捐工作,有着浓厚的行政强制色彩,使得慈善事业丧失了本该有的自愿性、独立性和自发性。
无须回避,在处理公共突发事件中社会捐赠款物的使用与管理上,我们在一些环节上确实存在一定的经验不足和管理混乱等现象,不仅受赠单位有“浪费”问题,捐赠单位或个人也存在“浪费”现象。据了解,“非典时期”北京市受益单位共接受捐赠物资7930万元,分配使用物资6429万元,捐赠物资结余1501万元。但是结余物资中,个别物资难以分发,存在毁损、变质、临近保质期限、无法用于临床使用等问题。不难看出,目前我们过多注重慈善捐助的募捐数量,却忽视了至关重要的后续工作,有虎头蛇尾之嫌。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不信任慈善组织,担心捐献的钱物会不知所终,会被慈善组织“黑掉”。实际上,这些年来,有关慈善组织的丑闻确实是屡见不鲜,企业和个人所捐的善款很多都“下落不明”。比如说希望工程,比如说各种救灾扶贫款,几乎都有被截流、被娜用、被贪污的记录。如何使公众捐助的钱物保值增值、最终公众的捐赠去向哪里,这些是慈善组织的核心工作。要使公众对慈善组织信任,就必须对这些核心工作进行程序化规范,并且让这些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如何使公众捐助的钱物保值增值、最终公众的捐赠去向哪里,这些是慈善组织的核心工作。要使公众对慈善组织信任,就必须对这些核心工作进行程序化规范,并且让这些工作在阳光下进行。正如美国卡耐基基金会前主席卢塞尔说的那样, “慈善事业要有玻璃做的口袋”。为此,慈善组织需要通过各种媒体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公众详细公开其经费收支情况,实行财务的规范、公开和透明管理。只有当公众看到或了解到自己捐献的钱物最终用在帮扶困难群众的身上,慈善组织才会得到公众的信任,从而进一步得到公众的支持。
事实上,社会捐赠款物到受赠单位或个人后的具体使用情况到底如何,也是慈善部门极其关注的。然而,必须面对的问题是,捐赠物资如何避免浪费仍一片茫然,会极大地影响捐赠者的精神满足程度,即影响慈善品的效用,从而极大地影响慈善行为。笔者以为,为了促进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最重要的就是要努力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使公众信任慈善组织,能够放心地把钱物交给慈善组织。
我国还没有建立慈善事业相关配套制度,尤其是行业自律制度和劳动保障制度,社会公众最为关注的公益财务制度也不完善,使得慈善公益组织缺乏公信力。在西方国家,慈善公益组织自身有一套极为严密的相互牵制的财务管理监督、人员培训及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为此,西方国家的慈善组织普遍建立有严格的自律规则,要求专业人员的行为不仅要符合规范,而且要有强烈的敬业和奉献精神。所以,应当努力加强慈善机构的内部约束,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善款使用的透明度,树立慈善机构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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