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旱灾的特点、社会影响与应对措施
●中国古代,旱灾发生得非常频繁,而且在发生周期上有逐渐缩短的趋势。由旱灾开始,往往形成一个范围广、时间长、危害大的灾害链。
●旱灾使农业生产难以开展,造成局部地区人口锐减,导致经济恶化和财政危机;旱灾引发的流民潮极易引发社会动乱,轻则转为流寇盗贼,重则发生武装暴动甚至大规模起义,危及王朝存亡。
●在与干旱的长期斗争中,古人也积累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抗旱方法,如灾前预防、赈济救灾、移民就食、保护植被、改良作物、改进农耕技术等。
“散吏驰驱踏旱丘,沙尘泥土掩双眸。山中树木减颜色,涧畔泉源绝细流。处处桑麻增太息,家家老幼哭无收。下官虽有忧民泪,一担难肩万姓忧。”这是南宋隆兴元年(1163年)时任平江主簿的王梦雷在亲眼目睹湖南大旱引起饥荒,农民颗粒无收、生活无着的凄惨景象后写下的一首《勘灾诗》,为我们留下了旱灾发生后社会生活面貌的真实记录。由于气候变化、地理环境变迁和社会人为因素的共同作用,旱灾在我国历史上发生频率较高,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很大。而随着文明的进步和生产力的提高,人们也逐渐摸索出一系列应对旱灾的方法,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对历代旱灾发生时的情况以及人们的应对措施作一番检讨,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对提高我们对于旱灾的认识和抗旱减灾能力,无疑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一、中国古代旱灾的主要特点与危害
首先,在中国古代,旱灾发生得非常频繁,而且在发生周期上有逐渐缩短的趋势。根据邓云特《中国救荒史》的统计,从公元前206年西汉建立到1936年,我国共发生旱灾1035次,平均每两年就发生一次。如果把界定旱灾的标准降低,那么这个数字就显得非常保守了。如袁林在《西北灾荒史》中统计出隋至民国(581—1949年)期间仅陕西就发生旱灾652次,甘宁青地区也有601次,总的数字要比邓云特的统计大得多。从中国古代旱灾发生情况来看,时代越晚,旱灾发生的次数越多。邓云特曾以世纪为单位做过统计:在公元前3世纪以前文献记载的旱灾共有39次;公元前2世纪到公元2世纪的400年间有78次,3—6世纪共发生了161次,7—10世纪共有185次,11—14世纪有237次,15—18世纪有291次,19世纪则有73次。这其中固然有资料多寡的因素,但仍反映了旱灾发生日益频繁的情况,到明清时期,甚至经常发生连年旱灾。以湖南为例,据湖南历史考古研究所编《湖南自然灾害年表》统计,连续6年发生旱灾的有2次,连续5年发生旱灾的有3次,连续4年发生旱灾的有3次,连续3年发生旱灾的有8次,连续2年发生旱灾的更是多达15次。
其次,旱灾发生周期的不断缩短,固然与几千年来冷暖交替的气候变迁有关,但更值得注意的是人类活动所造成的巨大影响。随着人口的增长、农耕的发展、定居生活的普遍化,对部分地区自然资源的开发逐渐超过了其所能承受的最大限度,造成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水旱等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史念海先生曾对黄土高原生态变化的情况进行考察,认为森林的破坏、生态失衡与农业生产有很大关系。战国以前这种破坏还不太明显,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黄土高原上的平原地带已经没有了森林,这种破坏在隋唐时期延伸到了山区,而明代中期以后的破坏则是毁灭性的,已经到了难以恢复的地步。另外,历代一些不合理的农耕制度和耕作技术也是重要原因,滥垦土地、广种薄收既无法解决粮食问题,又破坏了植被,也加剧了水土的流失(《河山集·三集》148—149页,人民出版社1988年)。近来又有学者指出,为了追求产量,人们逐渐放弃耐旱且稳产的黍稷等作物,改种需水量大的小麦、玉米等作物,农作物种植品种的这种变化也是旱灾增多的一个原因(樊志民、冯风:《关中历史上的旱灾与农业问题研究》,载《农业考古》1997年第3期)。综而言之,山林破坏、耕作不当、黄沙遍地、水流干涸、旱灾日重,形成难以阻遏且日益加速的恶性循环。
再次,由旱灾开始,往往形成一个范围广、时间长、危害大的灾害链。旱灾使农业生产遭受巨大损失,粮食大幅度减产甚至绝收,往往引发大面积饥荒。如《汉书·王莽传》载:王莽时,“连年久旱,亡有平岁,北边及青徐地,人相食……饥民死者十七八。”又如,《明英宗实录》载:天顺三年,“辰州、永州、常德、衡州、岳州、铜鼓、五开等府卫自五月至七月不雨,民之饥殍者不可胜记。”诸如此类,史不绝书。而历史经验和现代科学研究也已经证实,蝗灾多与旱灾相伴而生。徐光启云:“水旱为灾,尚多幸免之处,惟旱极而蝗。数千里间,草木皆尽,或牛马毛幡帜皆尽,其害尤惨过于水旱也。”(《农政全书》卷四四)长时间持续的旱灾往往还会导致大规模瘟疫的流行,严重威胁生命财产安全。如《史记·孝景本纪》载后元二年“大旱。衡山国、河东、云中郡民疫”,《旧唐书·德宗本纪》载贞元六年夏“福建等道旱,井泉多涸,人渴乏,疫死者众”。此外,长期干旱也是引发火灾的重要诱因。
二、古代旱灾的社会影响
旱灾对中国古代农业社会的生产发展和百姓生活产生了很大影响。旱灾最直接的后果就是食物与用水短缺,农业生产难以开展,人们无法在土地上获得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因饥渴或饥饿而死者所在多有,造成局部地区人口锐减。据《文献通考》卷301记载,北宋明道二年(1033年)“南方大旱,种粒皆绝,人多流亡,因饥成疫,死者十二三。”明末崇祯年间的特大旱灾发生前,全国人口为9987万,灾后则为8848万,减少了1139万,数字之大可谓触目惊心。而劳动力的减少必然造成大片土地荒芜,导致经济恶化和财政危机。
因旱灾而引发的流民潮在历代官私史书中屡见不鲜。仍以两汉之际为例,王莽地皇三年(22年)四月,“枯旱霜蝗,饥馑荐臻,百姓困乏,流离道路。”而当年夏天“蝗从东方来,蜚蔽天”,“流民入关者数十万人”(《汉书·王莽传下》)。东汉安帝初,“连年水旱灾异,郡国多被饥困……时饥荒之余,人庶流迸,家户且尽”(《后汉书·樊宏列传》);桓帝延熹九年(166年),“青、徐炎旱,五谷损伤,民物流迁”(《后汉书·陈王列传》)。魏晋以后,战乱频仍,加上水旱灾害不断,人民更是饱受迁徙流离之苦。
明代思想家丘濬指出:“劫禾之举,此盗贼祸乱之萌。”(《大学衍义补》卷一○)邓云特也强调,“大暴动兴起之以空前灾荒为其背景者,几为不可逾越之定律。”(《中国救荒史》168页)日益频繁的旱灾对正常的社会秩序构成严重威胁,特别是汹涌的流民潮极易引发社会动乱,轻则转为流寇盗贼,重则发生武装暴动甚或大规模起义。
事实上,对于水旱灾害与王朝兴亡之间的关系,有识之士早已谈到。周幽王二年(公元前780),“三川竭,岐山崩”,发生了一次由地震引发的旱灾。王室卿士伯阳父由“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的历史经验出发,认为“山崩川竭,亡之征也”(《国语·周语上》)。十年之后,犬戎攻进镐京,幽王被杀,西周宣告结束。夏、商、西周三代之灭亡都与旱灾有关,既说明当时社会经济水平、抗旱救灾能力的低下,也与统治集团未能有效应对有关,这一点在后世王朝兴衰中表现得更为突出。明代中期以降,政治腐败,而水旱灾害连续不断,大批农民背井离乡,流民遍及全国。成化年间,荆襄地区聚集的百万流民先后揭竿而起,沉重打击了明廷的统治。到崇祯时,陕北大旱,流民激增,地方官员处置不当,终于引发明末农民大起义,明朝统治也随之而终结。
三、历代应对旱灾的措施
《管子·度地》云:“善为国者,必先除其五害。”可见早在上古时代,人们就已经把水、旱等自然灾害与治国联系在一起了。由旱灾引起的种种自然灾害与社会危害可以看出,如果统治者应对不当,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经济衰退和人口减少,还会招致社会动乱甚至亡国灭家的恶果。正因如此,历代政府大都能在旱灾来临时积极应对,其举措可大略分为以下几方面。
灾前预防。在与干旱的长期斗争中,中国古代也积累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抗旱方法。西汉政治家晁错在《论贵粟疏》中曾提出通过“务民于农桑、薄赋敛、广蓄积”等方式“以实仓廪,备水旱”(《汉书·食货志》),强调的是使人民能够有一定的粮食储备,体现的是重农以防灾的思想,与管仲、李悝等人的主张一脉相承。其实这种储藏粮食的设施早在远古时代就已经出现了,仰韶、大汶口、马家窑、大溪等文化遗址中都发现过规模不等的窖穴。甲骨文中有多处商王派人建设、巡视各地仓廪的记载。周代以后,仓储制度日臻完备,成为抗旱救灾的重要保障。除了粮食储备外,兴修水利、完善农业灌溉体系也是防旱的重要手段。周代有司空(工)一职,《荀子·王制》提到其职责包括“修堤梁,通沟浍,行水潦,安水臧,以时决塞,岁虽凶败水旱,使民有所耘艾。”秦人所修郑国渠以及汉代所建关中水利网,都是为了解决关中部分地区的干旱问题。隋唐以至明清,都曾花大力气开凿、疏浚运河,虽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到京师的漕运畅通,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沟通各大水系、预防水旱灾害的功能。
赈济救灾。《周礼·地官·大司徒》总结了“荒政十二条”,包括发放救济物资、轻徭薄赋、缓刑、开放山泽、停收商税、减少礼仪性活动、敬鬼神、除盗贼等。后世救灾基本不出此范围。宣帝本始三年(公元前71年),大旱,“郡国伤旱甚者,民毋出租赋。”(《汉书·宣帝纪》)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郡国大旱,“赐田宅什器,假与犁、牛、种、食。”(《汉书·平帝纪》)如此种种不胜枚举,可见汉代旱灾之频仍以及政府救灾之力。唐宋以后对因旱受灾者的赈济也颇为重视。如洪武十二年(1379年)诏曰:“广平所属郡邑天久不雨,致民艰于树艺,衣食不给。……今年夏秋税粮悉行蠲免,以苏民力。”(《明太祖实录》卷一二四)清代除正常赈济外,还有“加赈”,即根据灾情追加的赈济措施。另外,家族内部互助、乡里周济、寺院施舍、民间社会团体救助等也作为政府赈济的补充形式逐步完善起来。
移民就食。与自发形成的流民潮不同,移民是历代政府组织受灾民众到条件相对较好地区就食的一种救灾方式,这在汉魏以后比较常见。如北魏太和十一年(488年),“大旱,京都民饥,加以牛疫,公私阙乏,时有以马驴及橐驼供驾挽耕载。诏听民就丰。行者十五六,道路给粮禀,至所在,三长赡养之。遣使者时省察焉。”(《魏书·食货志》)旱灾发生后,北魏政府见京都灾民自发流亡,遂加以引导,使他们顺利迁移。再如隋文帝曾下诏由官府购买牲畜分发给关中旱灾地区的农民,让他们到关东就食(《隋书·食货志》)。再如元世祖至元七年(1270年),“诸路旱蝗,告饥者令就食他所。”(《元史·世祖本纪》)在古代交通运输能力有限、救灾物资无法快速运抵灾区的情况下,政府采取的移民就食措施也能发挥一定的作用。
保护植被,改良作物,改进农耕技术。《周礼》中已经记载有专门掌管山林的官职,如山虞、林衡等。《管子·权修》有“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的说法,可见周代先民已经认识到保护林木与水旱灾害之间的某种联系。后世也有一些植树造林方面的记载。如《宋史·太祖本纪》载:“开宝中,诏缘黄河、沛河、清河、御河州县,准旧制艺桑枣外,别课民树榆柳,为河防。”在河边种树既可防水患,又可保持水土而防旱灾,可谓一举两得。汉武帝时,搜粟都尉赵过总结了关中地区抗旱生产的经验,发明并推广了“代田法”。把耕地分成相间的甽和垄,种子播在甽底以保墒,幼苗长在甽中,也能保持一定量的水分。每次中耕锄草时,将垄上的土同草一起锄入甽中,到暑天时,垄上的土削平,甽垄相齐,起到耐旱抗风的作用。唐代又解决了早春跑墒的问题,并派专人管理与协调农耕地区的水源分配,这在敦煌文书中发现的农田水利管理法规《水部式》中有明确的规定。明清时期对旱作农业技术的认识更加科学深入,清人杨屾在《知本提纲·修业》篇中总结了西北地区的农耕经验,认为“每岁之中,风旱无常,故经雨之后,必用锄启土,籽壅禾根,遮护地阴,使湿不耗散,根深本固,常得滋养,自然禾身坚劲,风旱皆有所耐,是籽壅之功兼有干风旱也。”这些耕作经验即便在今天仍然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另外,农作物品种的改良也是增强抗旱能力的一条途径。如《史记·大宛列传》载西汉时张骞出使西域,见大宛以耐旱、对土壤适应性强的苜蓿养马,便引进到今甘肃一带广泛种植。唐代前后,耐旱耐瘠的荞麦也在西北地区得到推广,白居易《村夜》诗有“独出门前望田野,月明荞花白如雪”之句,宋人苏轼《黍中秋月三首》诗中也有“但见古河东,荞麦如铺雪”的描写,可见当时荞麦种植之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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