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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石窟佛经变相之研究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1日
来源:明轮期刊第2期   作者:陈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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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大足石窟佛经变相之研究                  作者:陈清香
本文:
作者简介:
  本文作者陈清香学长,去年毕业於中国文化学院艺术研究所,专攻佛教艺术。本文即其
硕士毕业论文「大足唐宋佛教崖雕之研究」中之一小段,其图片资料之供给均得自於杨家骆
教授。陈学长现任中国文化学院讲师。
  佛家对於人子与双亲之间,其伦理观念之护持,实不亚於儒家之说法,尤其於孝道之阐
扬,更是深入透辟,所谓欲成就出世间法,必先自世间法作起,而孝道便是成就世间法之第
一要件。
  佛为使後世人子行孝,遂说父母恩难报经,此本经文甚短,仅四百字左右,其重点,在
於申述父母恩之「难报」,为後汉安息国三藏安世高所译,後西晋时,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
什,又译有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其重点则在於宣扬父母之「恩重」,此本中插有十段颂词
,为五言诗之格式,且又押韵,疑或为伪经或为後世之变文,或仅十段颂词为後人所作,盖
宝顶大佛湾摩崖上之颂词,亦并不完全与之一致。兹姑依此经文,爱述其始末。
  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之缘起,为佛在舍卫国树给孤独园,与诸大比丘,菩萨摩诃萨会
聚,佛引领大众,直往南行,忽见路边聚骨一堆,佛适时突然异却常情地对着枯骨,五体投
地,恭敬礼拜。
  阿难非常纳罕,合掌问道:「世尊,如来是三界大师,四生慈父,众人归敬,以何因缘
,礼拜枯骨?」
  佛却回答道:「汝等虽是吾上首弟子,出家日久,知事未广,此一堆枯骨,或是我前世
祖先,多生父母,以是因缘丶我今礼拜。」
  佛又告阿难,枯骨之中,若色白且重者,必为男骨,因男子在世之时,入於伽蓝,听讲
经律,礼拜三宝,念佛名号。若色黑且轻者,必为女骨,因女子短於智力,易溺於情,认生
男育女为天职,每生一孩,赖乳养命,乳由血变,每孩饮母八斛四斗甚多白乳,所以憔悴,
骨现黑色,其量亦轻。
  阿难闻之,痛割於心,垂泪悲泣,白言:「世尊,母之恩德,云何报答?」
  佛便为阿难,分别解说母胎怀子,历经十月之种种辛苦,将胎儿十月间之变化详情,一
一陈述,如:
  「母怀胎时,第九月中,儿在母腹,吸收食物,所出各质,桃梨蒜果,五谷精华,其母
身中,生脏向下,熟脏向上,喻如地面,有山耸出,山有三名,一号须弥,二号业山,三号
血山,此设喻山,一度崩来,化为一条母血凝成,胎儿食料。母怀胎时,第十月中,孩儿全
体一一完成,方乃降生,若是决为孝顺之子,擎拳合掌,安祥出生,不损伤母,母无所苦。
倘儿决为五逆之子,破损母胎,扯母心肝,踏母跨骨,如千刀搅,又溘佛似万刀攒心。」
  母亲怀胎十月经历了如此千难万苦,方才产儿,而母亲之恩德岂仅如此?佛曰:
  「如斯重苦,出生此儿,更分晰言,尚有十恩:第一怀胎守护恩;第二丶临产受苦恩;
第三丶生子忘忧恩;第四丶咽苦吐甘恩;第五丶回乾就湿恩;第六丶哺乳养育恩;第七丶洗
濯不净恩;第八丶远行忆念恩;第九深加体恤恩;第十丶究竟怜敏恩。」
  佛举出了母亲十种恩德之後,又说:「我观众生,虽绍人品,心行愚蒙,不思爹娘,有
大恩德,不生恭敬,忘恩背义,无有仁慈,不孝不顺。」
  父母恩重如山,儿女却不知孝顺,忘恩背义,佛举出父母由怀孕丶生产,抱持养育,乃
至成年,婚嫁营谋,忧极生病等种种痛苦,而儿女之反应却是:
  「尊亲与言,不知顺从,应对无礼,恶眼相视,欺凌伯叔,打骂兄弟,毁辱亲情,无有
礼义,虽曾从学,不遵范训,父母教令,多不依从,兄弟共言,每相违戾,出入来往,不启
尊堂,言行高傲,擅意为事,父母训罚,伯叔语非,童幼怜敏,尊人遮护,渐渐成长,狠戾
不调,不伏亏违,反生嗔恨,弃诸亲友,朋附恶人,习久成性,认非为是」
  以上所述也仅是在家之不孝行为而已,另外更有逃离家乡之不孝,不崇学业之不孝,斗
打窃盗,触犯乡闾之不孝,以至於婚嫁之後,只重情眷,而抛诸父母等等,故佛说:
  「右肩负父,左肩负母,经历千年,更使便利背上,然无有怨心於父母,此子犹不足报
父母恩。(见安世高译佛说父母恩难报经)
  「父母恩德,无量无边,不孝之衍,卒难陈报!」
  父母恩德既如是深重,儿女应如何行孝道?佛说:
  「若父母无信,教令信获安稳处,无戒与戒,教授获安稳处,不闻使闻,教授获安稳处
,悭贪教令好施,劝乐教授获安稳处,无智慧教令黠慧,劝乐教授获安稳处如是信如来……
教令……智慧成就,解脱成就,见慧成就……谓如来圣众最尊最贵,当尊奉敬仰,是世间无
上福。」(见安世高译父母恩难报经)
  总之,欲报父母恩,以行孝道,惟有劝说父母信仰佛法,令其离苦得乐,以成就智慧解
脱,方是真正大孝!
  四川大足宝顶山大佛湾第十五号摩崖,高六二○公分,宽一三五○公分。崖面雕刻分上
中下三段,上段刻七尊半身佛像,佛像面形相同,仅结印和所持法物不同;中段刻有十一组
雕像,即依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为本;下段所雕者仅存数像,或已残毁,或已移动位置,右
下角有罪人四身,於地狱中受苦,此亦依经文内容而刻。
  在中段所刻的十一组雕像便是以母亲四十种恩德为本,每组雕像均有方碑,刻有标题和
颂词,然大半均被寺僧以石灰涂抹或改字,而无法辨识。
  十一组中,在崖面中央之一组为礼佛求嗣图,刻有夫妇执香炉礼佛,以祈求子息之雕像
,两侧各有五组雕像,第一丶三丶五丶七丶九等五组在右方,第二丶四丶六丶八丶十等五组
则在左方:
  第一组丶怀胎守护恩,一妇女已怀孕,一侍女指腹立其侧,应经文颂词曰:
「累劫因缘重,今来托母胎,月逾生五脏,七七六精开。体重如山岳,动止劫风灾,罗衣都
不挂,装镜惹尘埃!」
  第二组丶临产受苦恩,刻一位面临生产之妇女,有助产土蹲在前面,挽袖准备接生,其
夫婿持经,含笑站立其侧。应经文颂词曰:
  「怀经十个月,难产将欲临,朝朝如重病,日日似昏沈,难将惶怖述,愁泪满胸襟,含
悲告亲族,惟惧死来侵!」
  第三组丶生子忘忧恩,刻母亲抱婴儿,父亲逗孩子玩耍,神情欢愉。(此组高约一百四
十五公分,见图一)应经文颂词曰:
  「慈母生儿日,五脏总开张,身心俱闷绝,血流似屠羊;生已闻儿健,欢喜倍加常,喜
定悲还至,痛苦彻心肠。」
  第四组:咽苦吐甘恩,刻孩儿已渐长,约二三岁,手执糖果,坐在母亲膝上,应经文颂
词曰:
  「父母恩深重,愿怜没失时,吐甘无稍息,咽苦不颦眉;爱重情难忍,恩深复倍悲,但
令孩儿饱,慈母不辞饥。」
  第五组丶回乾就湿恩,刻母亲侧身卧於床上,正为孩儿把尿,父亲正起身取物,孩儿敞
开放襟,裸露身子,状极天真,(此组高约八十公分,见图二)应经文颂词;
  「母愿身投湿,将儿移就乾,两乳充饥渴,罗袖掩风寒,恩怜恒废枕,宠弄缠能欢,但
令孩儿稳,慈母不求安。」
  第六组丶哺乳养育恩刻孩儿正於母亲怀前吮乳。应经文颂词:
「慈母像大地,严父配於天,覆载恩同等,父娘恩亦然,不僧无怒目,不嫌手足挛,诞腹亲
生子,终日惜兼怜。」
  第七组丶洗濯不净恩,刻母亲正为孩儿洗衣,後面站立一位妇女举孩儿至母亲肩上玩笑
。应经文颂词:
  「本是芙蓉质,精神健且丰,眉分新柳碧,脸色夺莲红;恩深摧玉貌,洗濯损盘龙,只
为怜男女,慈母改颜容。」
  第八组:题为造恶业恩,刻父母与孩儿并坐筵席上,左侧有一男一女准备杀猪,其方碑
之刻字,尚能辨识,所刻为:
  「养儿方长大,婚嫁是寻常,筵席多杀害,罪业使谁当!」
  可知此组所表示者,为父母为孩儿婚嫁设宴庆祝,因而多造杀业。
  案此组之题记碑刻与鸠摩罗什所译之经文不合,经文上题为远行怀念恩,颂词曰:
  「死别诚难忍,生离实亦伤,子出关山外,母忆在他乡;日夜心相随,流泪数千行,如
猿泣爱子,寸寸断肝肠。」
  此或表示於第九组中,然题记与经文颂词,仍然有出入。
  第九组丶题为「远行怀念恩」,刻孩儿已长大成人,出门远行,老父母则扶杖送别,有
苍老悲栖之容颜,所刻孩儿之首已经遭砍断,只剩身子立於原处(此组高约一二五公分见图
三)所刻颂词仅存最末二行,尚可辨认,为:「恐倚门庐望,归来莫太迟。」
罗什所译之经文,题为深加体恤恩,颂词曰:
  「父母恩情重,恩深报实难,子苦愿代受,儿劳母不安,闻道远行去,怜儿夜卧寒,男
女暂辛苦,长使母心酸!」
  摩崖上题字或可能遭人涂抹丶窜改,然其雕像应不易变易,若第八组为造恶业恩,不仅
不见於经文,即查敦煌发现之变文「父母恩重经讲经文」,亦未曾提到,此可知所本经文,
定然不同,或宋时另有传本,今已失传。
  第十组丶为究竟怜念恩,刻孩儿跪於两老父母前,其颂词中,可辨认者为:
  「□□□百岁,□忧八十儿。」
  此处则依经文所刻,经文颂词曰:
  「父母恩深重,恩怜无歇时,起坐心相逐,近遥意与随,母年一百岁,常忧八十儿;欲
知恩爱断,命尽始分离。」
  十一组雕像中,将一个人由出生为婴儿,渐长为幼童丶孩童,以至於长大成人,其父母
所养育的心血,一一表现於摩崖上,其目的在於宣扬孝道,使世上不知敬爱自已父母的儿女
们,能够及时悔愧,孝养双亲。
  在雕像之风格上,因所刻不是佛像,而是宋时之一般庶民,故其社会生活习惯,所着之
衣冠服饰,或一般用具均甚忠实的表现出来,如所刻衣服,均为身前中分对开,长袍连裙,
袖口不宽,男子有戴冠者,女子头发有盘於顶上者, 盖为宋时之庶民装扮。
  又其於人物内心之感情丶或喜丶或怒丶或哀丶或乐,均有生动之刻画,若其外形之动作
,或行住坐卧,或抱执孩儿,或起身取物等,亦均有极高明之手法,不若他处之雕像,虽亦
刻有供养人,有代表当代之服饰者,然表情动作上,则无此丰富。
  摩崖下段所刻雕像,仅存数像,或已残毁,或遭移动。右下角所刻罪人四身,表示生前
不孝父母,死後堕地狱受苦,其碑上有刻文云:
  「大藏佛言或□儿子及其长大,翻为不孝,…………………欺凌伯叔,打骂兄弟,毁辱
亲情,蒦有施仪,不遵师范,……不法之人终必堕阿毗地狱……………………。」
  此大致依原经文,仅略有小出入,原经文云:
  「…………如斯养育,愿早成人,及其长成,反为不孝,尊亲与言,不知顺从,应对无
礼,恶眼相视,欺凌伯叔,打骂兄弟,毁辱亲情,无有礼义,虽曾从学,不遵范训,父母教
令,多不依从,兄弟共言,每相违戾,出入来往,不启尊堂,言行高傲,擅意为事。………
……………………………………
  「不孝之人,身坏命终,堕於阿鼻无间地狱。」
  此以经文及地狱罪报形相,以唤起世人能行孝道,敬养双亲,於佛经之原义,实善於表
扬,巨细弥遗。
                        第2期 公元1971年4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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