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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的道家生态伦理思想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7日
来源:节选《东岳论丛》   作者:王前 刘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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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道家生态伦理思想以人为本位,蕴含深厚的人本思维特征。道法自然——立足于人的本位性彰显了对自然规律的尊重;天人合一——立足于人的生存发展突出了对生态整体和谐的深层次思索;重生贵人——立足于人的至尊性凸现了对提高人类生命质量的人文关怀。

  道家生态伦理思想以人为本位,蕴含深厚的人本思维特征。道家人本主义生态伦理思想,能够为当代的环境保护理论提供深厚的文化资源,对于促进人类社会生态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代价值。

  一、道法自然——立足于人的本位性彰显了对自然规律的尊重

  道家、道教“道法自然”的自然主义具有鲜明的科学精神。“道法自然”、“自然之道不可违”,是道教生态伦理思想的核心。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道家自然观的重要内容。法天则地,遵循大自然的规律,这是道家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的核心。人与自然这一对主客体如何相互联系、互相制约,达到均衡的理想状态。历代道家学者在长期的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中认为:人类要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必须彻底消弭主客体之间的对立,必须“法自然”、“为无为”。

  在道家看来,从本体论意义上讲,道是宇宙本原、万物始基,宇宙是一个彼此联络的大生命体,道是宇宙的整体统一性和它自身固有的生命力和创造力,道产生天地万物。在天地形成之前有一个混为一体之“物”,这就是作为天地万物之“根”的“道”。老子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寞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老子》第25章,以下引文依据版本均为吉林文史出版社2004年7月出版《老子》一书)。这个“先天地生”的“道”产生天地万物和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42章)。道家一方面主张万物自道生,另一方面又主张万物生而有道。道是万物存在的根据。老子曰:“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老子》第16章)。天地万物有生有灭、有灭又有生,如此循环往复而生生不息。道是天地之始和万物之母,同时又是独立不改、周行不殆、至大无外、至高无上的绝对主宰和根本法则。

  道又分为天道与人道两个方面。天道自然无为,人道顺其自然。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人既然是道所产生的,就应该遵循自然法则,应该与大自然融合共存,即道法自然。“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老子》第25章)。道遵循的法则是返,即回归自然,效法自然。"道法自然"就是效法宇宙自然之道,遵循大自然的规律。从道法自然的价值系统出发,道家强调人应当以大地作为自己效法的榜样,以“柔顺”、“无为”为人生要务,涵育和发展人道。人既然来自天地,理应法天则地,遵循大自然的规律。

  道家"道法自然"思想以人为本位,关心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强烈热爱自然的倾向,具有重要的环境保护的价值。“不论是道家还是道教,“道法自然”所提出的热爱自然、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环保思想都是以人为本位的,其目的都在于人的生存”。道家从本源上提出了解决人与自然紧张关系的原则,建立人与自然之间原本存在的亲和力,使二者能处于和谐的境界。这种境界在更高层次上满足了人类利益,延长和扩展了人类的生存及其价值。道家“道法自然”、“自然之道不可违”的原则把人与自然的关系,视为一种由伦理原则来调节和制约的关系,把道德关怀的对象扩展至所有的存在物,这是道家生态伦理思想的核心。

  二、天人合一——立足于人的发展性突出了对生态整体和谐的深层次思索

  现代生态伦理学认为,人与自然物都是生态系统整体中的一部分,人对自然界的利用必须控制在一个适宜的限度之内。这一思想,是道家、道教典籍中反复强调的。道家生态伦理理论是建立在天人合一、物我一体的整体观之上的,是以道生万物、人天同源为其基本特征的。将天地人视为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认为人与自然万物有着共同的本源和共同的法则,这是道家在生态伦理领域的突出贡献。道家文化特别关注人的发展,将人的发展轨迹与自然、社会生态整体性联系起来。老子强调天地自然和谐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把正确处理人和大自然的关系,看作是一种提高生命质量的生存之道。道家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应该是同生共运,浑然一体,彼此应该友好协调,和睦相处。只有人和自然的和谐发展,即所谓“生态和谐”,才有可能构建和谐社会,才有可能建立良性循环的生态体系,才有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道家和道教从“天人合一”的整体观念出发,提倡生态整体和谐观。道家坚持天人并生、物我同一,万物一体,主张天人合一。道家认为“道”为宇宙万物之本原,人与天地共同生养万物。天、地、人等宇宙万物及其内在的系统规律性,在“道”中实现了生态自然的和谐统一。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是至高无上的理想精神境界,老子认为这种精神境界与“自然无为”融为一体。庄子提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认为天地万物的生成、发展、灭亡,都是元气即道运动的结果,天、地、人与万物是统一的。人们应顺应自然的规律形式,与自然保持协调。《黄帝阴符经》说:“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天、地、人三才相生、相养、相成亦相克,只有三才无损,各安其任,个人也才能无伤无损、守道延生。《太平经》:“天地人三才相得,乃成道德,故适百国有德也。故天主生,地主养,入主成。一事失正,惧三邪。是故天为恶亦凶,地为恶亦凶,三共为恶,天地人灭尽更数也。三共为德善,洞虚合同,故至于三合而成,德适百国。"三合即是指天地人三才的融合。《三皇经》曰:“天皇主气,地皇主神,人皇主生,三合成德,万物化焉。”只有作为三皇本体的天地人的三合成德,才能使人与自然达到和谐统一,万物化生而无穷尽。人生活在自然环境之中,人必须热爱自然万物,与天地为善,协调阴阳,顺应自然,维护自然生态,才能与自然和谐共存,享有和谐之自然。维护整个自然界的和谐与安宁,是人类本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前提。只有人和自然的和谐发展,即所谓“生态和谐”,才有可能构建和谐社会,才有可能建立良性循环的生态体系,才有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就可以和谐共处,生态环境也就可以受到保护。

  道家竭力反对人类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自然,反对随意干涉和改变自然界的规律。《老子》第55章指出:“知和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老子》第16章)。“知和曰常”就是要人们去用心认识世界万物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统一性,维护它的和谐之美,这样人类才能长久共存。“自然”状态是事物的本真状态,人们应该尽量随顺事物的自然发展过程,不要以人力去强行改变。《老子》第六十四章说:“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阴符经》“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观天之道”就是认识自然规律,“执天之行”就是掌握和利用自然规律。道家主张依自然而为,依循事物的内在本性和发展规律而为,以无为的态度去为。道家主张以“道”观物,就是从宇宙整体的角度来审视万物,这样就能清楚地看到不同物种在生态系统中所处的序列、所起的作用,从而能够根据自然本身的价值,从生命物种的保存、进化和生态系统的完整、稳定、完美出发,采取符合生态规律的行动。道家反对以“我”观物,反对从自身利益或主观主义出发干预自然的行为,破坏和毁灭自然的价值。

  道家生态整体性思想包含着相当深刻的关爱人类发展反对异化思想。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自然和人类的发展过程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地自我异化的过程。文明异化的主要弊端是它对自然和谐有序关系的破坏、人类无止境地索取自然资源、污染破坏自然环境。同时文明异化的弊端还表现为“人为物役”——人类被自己创造的知识、财富和权势所迷惑和役使,为了谋取金钱、名誉、权力和色欲而不择手段地自相毁灭。资源危机、空气污染、自然和社会环境恶化,人类生态整体危机已经危及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道家要求人们顺其自然,除情去欲,追求简朴的生活和高尚超越的人生境界。《老子》第12章讲:“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外在的诱惑人的东西,容易使人丧失自己素朴无欲的自然本性,从而导致人与自然的严重对抗、导致整个社会的道德沦丧,人的本质发生异化,人与自然关系的严重恶化,使人类面临着全球性的生态危机。道家生态伦理思想所倡导的这种人生宗旨与一味追求个人物质利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是针锋相对的。道家从物我为一的整体观念出发,强调天地人的有机统一和维护生态平衡,把知常知和提到生态伦理的核心地位。老子认为,和谐是天地万物生存发展的一大法则,也是人类行为应当遵循的一大准则。对于人类来说,不仅要“知常”、“知和”,而且还要“知足”、“知止”,即认清事物自身所固有的限度,适可而止,自我满足,以限制或禁止自己贪得无厌,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对自然界的开发利用。老子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老子》第46章)“知足不辱,知止不殆”(《老子》第44章) 是道教在生态伦理学方面的一个重要主张。知止不殆,就是要求人类在追求发展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自然界生态环境的承受限度,对那些破坏生态平衡的事情,即使是有极大的眼前利益,也要自我约束,不要去干扰。这样才能避免自然界的报复,避免因小而失大,今得而明失。知足不辱,就是要人们树立起正确的成就感,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不能贪得无厌,这样才能避免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从表面上看老子是对人类社会种种进步现象的否定,但确相当深刻地揭示了人类社会自我异化的现实。“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而人们的心灵也愈益无据无依的今天,老子所构筑的这一质朴温馨、纯真自然、安闲自适的社会生活图景正是人们对诗意地栖居、生活的期待”。

  “道家、道教由天人合一的人类学本体论出发的生态伦理思想与传统伦理学相比具有诸多独到之处。道家、道教生态伦理思想的内核在于,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的同质性是非实体性的。道是成己、成人、成物又升华己、人、物的善。这可以作为建构当代生态伦理学的基点之一”。道家关注自然、尊重客观规律、重视“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天人合一”的自然整体生态,强调自然和人之间、宇宙大生命与个体小生命之间的同极与交互的关系,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主张恢复人的自然本性的思想,体现了对人的人文关切和道德关怀,有时代合理性价值成分。道家的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力求人性的“反朴归真”,对于保持人的清净自然本性,也正是现代人极其需要的生活态度和修养。“归真返朴”、“知足常乐”,是道教生态伦理思想的人生宗旨。

  三、重生贵人——立足于人的至尊性凸现了对提高生命质量的人文关怀  

  生态伦理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是:尊重生命。道教文化强调贵人重生、慈心于物、“相生相养”、“济世度人”,这是道教生态伦理思想的社会生活准则。《老子》中说“贵生”、“摄生”、“自爱”“长生久视”,《庄子》中说“保生”、“尽年”、“全生”、“尊生”,《吕氏春秋·贵生篇》中说:“圣人深虑天下,莫贵于生。”“贵生”成为道家生命伦理的基本价值取向。“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老子》第13章)。老子理想中的“圣人”也是“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老子》第7章))的贵己贵生者。道家强调人的至尊性,把人生命的价值放在首位,提倡贵生精神,敬重生命成为道教的一个重要原则。

  道家和道教认为生命是宇宙中最为高贵的,爱护大自然是珍爱生命的重要途径。在天地万物中,“人命最重”;一切善行中“寿最为善”。老子:“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老子》第44章)。《太平经》认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死后不能复生,故生前当进行各种修行,减少外在干扰,以延长生命,甚至长生。道家所追求的是现实的生命质量,而不是生命以外的其他东西。《西升经》强调“我命在我不在天”通过自我修炼延长生命的长度,提高生命存在的质量。《抱朴子内篇》有“死王乐为生鼠之喻”。道家甚至把生看作是“道”的别名,有“生道合一”的主张。《太上老君内观经》云:“道不可见,因生而明之;生不可常,用道而守之。若生亡,则道废,道废则生亡。生道合一,则长生不死”。所以“仙道贵生”。正因为生命如此重要,所以道家认为爱护大自然是珍爱生命的重要途径。

  道家生态伦理观坚持万物平等善待万物慈心于物的原则,这充分显现了道家文化的人文关怀。在道家看来,自然界的一切都是由“道”的生命本体化生而来,而且都含有“道”的生命本体,都是一种生命;各种生命虽然形式并不相同,但对生命本体而言,是一致的;各种形式的生命都是“道”的生命本体的体现。生物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合理性,虽然因禀赋“道性”的程度不同而有着迥异的形态和反差的气质,但人与物在终极存在原因上是相通和平等的。“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己。”(《庄子•秋水》)庄子认为万物本无贵贱、等级之差别;出现差别是由于认识主体之知识背景的不同必然会导致感观认识上的差异。天下的万事万物在“道德”面前的地位和作用是均等的,不同类型的道德地位和作用是均等的,生态道德和人际道德具有同等的价值。道家反对那种从功利主义角度出发片面地强调有用、无用,人为地将存在物划分出高低贵贱的做法。“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老子》第五章)天地之道,对万物没有任何偏私,天地万物基本上是平等的。“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人居其一焉。”(《老子》第25章)这是道家的万物平等论,也是道家尊重生命、天地和谐的环境伦理观念。不仅人与人之间的生命是平等的,而且人与动植物的生命以及天地的生命,也都是平等的。“道”是天地万物与人的总根源,天地万物与人同根于“道”,以表明天地万物与人的同源性。道教戒律对道教信众所作的“护生戒杀”的要求,这些要求直接指向对生态自然的保护;道教重生思想中包含了对天地万物的热爱及慈悲仁爱的真情,包含了珍视生灵、热爱自然、与天地万物为善的精神,具有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的作用。

  道家生态伦理思想是对人类中心主义伦理观的一种超越。人类中心论是以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以人的价值为衡量标准,不顾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动植物恢复的能力和自然界自净的能力等,为了满足人类自己的物质占有欲,制造生态危机的人类中心思想。道家生态伦理思想以人为重,但人类不应以自我为中心肆无忌惮地为所欲为;道家强调人的至尊性,并不意味着把人视为自然的征服者。道教认为人类和生物圈中其他物种同样,必须服从客观的自然法则,必须和生物圈保持密切的血肉联系。道家生态伦理思想着眼于人类整体的需要、价值和长远利益的统一。道家倡导贵人重生、返朴归真的生活是更注重人际和睦、社区归宿、精神追求、道德水平和人体潜能开发的,它以人的发展为中心,优化人的心灵生态,具有防止人类异化的价值。人类的生存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人类自身的问题,是人类生活方式的问题。“道家思想能指导我们调适现代化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使之保持协调与和谐” 。道家贵人重生、天人合一的思想和返朴归真的生活方式为失真的现代人提供了一种可贵的选择。

  道家生态伦理思想中处处闪现着人本主义的光彩,与西方“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伦理观有着本质的区别。道家生态伦理思想在生态环境保护和人生目的和意义的选择方面给现代人提供启迪。当然,道家、道教生态伦理思想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与不足。道家、道教生态伦理思想是科学未充分发展前思辩的产物,含有不求改造环境等消极因素。这些局限性和不足需要在当代生态哲学的视野中得以弥补和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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