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的滋生蔓延与民众的信仰心态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社会主义改造和城乡集体化、人民公社化运动,使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邪教丧失了生存的社会土壤。据有关部门统计,1978年前只是在偏远乡村和个别地方存在过小规模的有邪教性质的组织和活动。
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社会生活发生极大变化,发展中产生社会生活的失衡。这种失衡,使带有邪教性质的组织产生蔓延并吸引了大批信徒对其教主或组织顶礼膜拜。邪教的滋生蔓延对社会,尤其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和后果,成为现代文明社会的毒瘤,虽经取缔,但又屡禁不止或死而不僵。
本文就邪教滋生蔓延的原因和部分民众痴迷邪教的心态进行讨论,并试图对其分析研究。
一、邪教滋生蔓延的原因
邪教在当代中国的滋生蔓延并不奇怪,甚至可以说是必然的,有其深厚的历史积淀和现实生存条件。
1、历史文化原因。从历史上看,中国的民间宗教有着1800余年的历史,中国的传统文化也为民间宗教的产生提供了丰厚的土壤。中国近代以来曾在民间自发产生大批具有宗教性质的组织,绝大部分自生自灭,但有少部分逐渐发展成为有影响的邪教组织。这些邪教组织扎根在广大的乡村城镇,拥有一定的社会基础,虽经官府不断打击清剿,却生生不息。仅民国时期的“一贯道”在北京市的信徒最多时就达近20万人。可见邪教在近代中国有其生存的深厚的社会基础。可以认为,当前困扰我们的邪教问题是历史上邪教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延续和发展。
从文化上看,中国的传统文化信仰圣人,期盼救世主。老百姓总是期望圣人、救世主、好皇帝、大英雄、包青天降临人间来解决人间的不平,帮助弱者摆脱苦难。即使是在辛亥革命已近百年的今天,这样的文化背景依然厚重。文革前和文革时期狂热的个人崇拜多少满足了这种文化心理需求。就这样,在市场经济建立初期社会矛盾凸显、社会利益调整的情况下,在一些人对圣人的期盼下,对新“神”的出现,使一部分渴望尊崇什么,追随什么,仰望什么的群众似乎找到了传统文化提供给他们的信仰。
2、社会急剧变化带来的不解与困惑。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发展,人民群众的价值观、世界观、生活方式、理想信念发生了较大变化,整个社会进入转型期。在新旧体制的转型交替中,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旧的问题还未解决,新的问题又大量出现。从社会整体看,进步巨大,经济发展有目共睹,从个人看,几乎每个人的生活都在改善,但贫富差距拉大。由于改革破除了终身制,打碎了铁饭碗,引入了竞争机制,人们对未来的生活既憧憬又不安。对社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腐败和分配不公、拜金主义缺乏足够的心理准备,部分人固守传统的价值观念,部分人出现失落感,部分人留恋50.60年代的那种充满神圣感的社会生活。对变化了的社会,他们不明白,他们也不理解,也无能力去适应,这种社会心理状态为邪教的传播蔓延提供了社会土壤。而邪教使这些精神溺水者似乎感觉抓到了救命稻草,他们似乎又登上了信仰的土地,在虚幻中满足了他们的精神需要。
3、社会中存在对特异功能、气功等非科学的认识。
80年代的气功热是某些邪教产生的温床。气功是我国的一种古老的养生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身体保健的需求也日益提高。许多群众练气功健身的愿望无可厚非,对气功这一祖国传统文化现象,如能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肯定有其价值。但在气功热中却产生了一些弊端,如神话气功师、气功巫术化等等。当时不光是气功,其他比气功更神乎其神、不可思议的东西都在社会流行。如特异功能、永动机、水变油等报道经常见诸谋体。可以说,什么都有人敢说,说什么都有人相信。当时流传全国的各种功法多的不计其数,各有“神通”,但当时的社会舆论不加分析,盲目宣传,任意夸大、神化气功。政府有关部门监管失控,一些所谓名人、老同志裹入其中,更使人不辩是非,很多群众盲目跟风而上当受骗。
其中,比较典型的是邪教组织法轮功,它的传播初期就是利用气功来吸引群众的,大多数群众参加练功,是为了健身祛病。李洪志编纂的这套功在当时比较新奇,练功形式简单易学,既然大家都说气功好,花费也不高,很多群众抱着不妨也试试的心态误入其中。
从国际上看,尤其是近20年来,随着世界性的宗教热和部分正统宗教的极端倾向,邪教也日趋活跃。而作为改革开放后的中国,难免不受整个世界邪教活动活跃的影响。
二、民众对邪教的信仰原因及心态
邪教的所谓教义荒谬绝伦、漏洞百出,难道痴迷者就真的没有疑问吗?这其中除了个别另有图谋的人外,答案是否定的。应当承认邪教所具有的类似宗教的信仰和崇拜是使痴迷者陷入泥潭的原因。
1、信仰者从邪教中满足了他们对宗教的信仰需求
邪教是与正统宗教相对应的概念。既然叫邪教,除了“邪”还有“教”的特征,一般来讲,邪教多是盗用正统宗教的某些成分、形式,是宗教的变种。一方面,很多邪教也与正统宗教相似,给教徒一种超人间力量的尊崇,通过崇拜信仰和特定的仪式、动作获得精神的安慰,得以摆脱世俗生活的烦恼。另一方面,邪教是思想上、行动上具有反正统、反社会,在组织内鼓吹教主具有超凡的能力和权威,极度危害社会的组织。但对于普通教徒,由于他们已自觉或不自觉的在邪教组织中皈依,很难看清邪教的邪恶本质。更由于他们在邪教组织中满足了自己的信仰需求,而这种信仰又是以不需要理解为前提的。在这种信仰中他们得到了对超自然、超人间的神的敬畏,由此获得了精神的蔚籍、安宁,消除了生活中存在的恐惧感。是否可以这样认为,绝大部分邪教徒在教主的欺骗下,不自觉的通过加入邪教组织,信仰崇拜邪教教主来满足了他们对宗教信仰的需求。
2、类似民间宗教的非理性感情
应该看到,邪教具有类似民间宗教的特征,也有学者称为“新宗教”、“下层宗教”、“秘密宗教”。无论何种“教”,其吸引教徒的手段无非是吹嘘能为人类寻找到一个超现实的世界,宣传在哪个虚幻的世界里可以解决现实社会存在而却无法解决的问题。这类组织大都从传统宗教、意识形态和迷信巫术中汲取不同的内容拼凑成一套光怪陆离、荒诞不经的“教义体系”。但这类组织也能多少使信徒获得某些超常的体验。
如:仪式过程中的神秘体验,是由于客观印记在大脑上的兴奋点而诱发出来的幻觉,如有梦托性幻觉等;超感的神秘体验是强化宗教认知属性和宗教心理属性的基本要素,是与人类的一般认知现象和心理现象根本不同之处,是宗教活动中常见的;通过特定的练功动作封闭在人与神的交流体验中,达到与外界隔离的“感觉遮断”式的神情恍惚的入静状态,这种状态是很多教徒所津津乐道的,其实是很普通的宗教心理体验;为护法、弘法不计利害,不计后果的执著,与宗教在强化共同体、增强其内部内聚力方面十分接近。
应该认识到,邪教盗用正统宗教的某些形式,它也提供了一种超人间的至上的“神”,信徒对它的服从、敬畏与崇拜,痴迷者对它实际上是宗教徒的全身心的皈依,没有这种皈依,其组织是很难维系与巩固的,而且谁要伤害或妨碍其组织就会引起严重的冲突及至流血斗争。这时的痴迷者对邪教的感情具有完全非理性的特征,并为狂热的宗教偏激情绪所左右,从而做出一些丧失理智的行为,邪教教徒对社会的破坏具有的主动性、自觉性、盲目性、疯狂性正是这种邪教体现。
3、信仰者本身的个人原因
同样的社会环境,同样也会遭受各种人生挫折,但并不是所有群众都会受到邪教的诱惑。这里面有个人的原因在起作用。
一是缺乏独立思考能力,盲目从众。很多人痴迷邪教,是出于别人练我也练,别人说好我也跟着说,别人说有什么什么感觉我也有什么什么感觉,完全是盲目从众。最典型的例子是1999年7月在丰台一体育场,法轮功非法聚集者等待遣返,在等待中有人自称抬头看到李洪志在体育场上空,随后越来越多的练习者都自称自己也看到了李洪志在体育场上空。因为你如果看不到就证明你层次低,所以就盲目从众,齐喊“老师”就在天上。
应该说从众是人群中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流行与时尚就是从众的典型表现。60、70年代流行的“打鸡血”、“喝红茶菌”、“甩胳膊”,80、90年代流行的气功热和“倒着走”等民间活动都是围绕身体保健形成的流行与时尚。这种从众大多是好奇,随着流行热度的下降和科技工作者及时讲清道理,群众很快就能认识到盲从的可笑,不会导致痴迷。而邪教则不然,一旦加入,摆脱极其困难。
二是相信有神论,有投机取巧的功利思想。有神论在我国民间有着深厚的生存土壤,中国传统文化包含大量有神论思想,是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功利思想也无可厚非,但面对功利要求不切实际的想入非非,梦想天上掉馅饼,就不对了。
邪教组织为吸引群众,信口雌黄编造谎言、空口许下重诺。是其主要骗术大同小异,多为不断修炼,提高层次后就会圆满,肉身死后,真身可飞向另外的空间,达到白日飞升,成仙成佛。由于有了圆满后的种种期待,就可以理解为什么痴迷者可以抛家舍业,可以铤而走险与社会对抗。
应该说人类有在现实中不能实现的愿望是可以理解的,长生不老、成佛成仙是自古以来人们永远的期盼,但期盼永远是期盼。在现实生活中抛弃理性的思考,轻信邪教的歪理邪说可以实现理性告诉人们所不能实现的东西,是上当受骗的主要根源。一些痴迷者幻想可以通过非理性的有神论来实现自己的愿望,归根结底是功利思想作怪,也是自私自利思想扭曲的表现。
三是不能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生活。相当数量的邪教痴迷者痴迷的原因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陷入困境而感到失落和困惑。如身患绝症、失业、下岗、失恋、天灾人祸等;还有一些人对改革开放以来变化了的社会生活难以适应等等原因。
北京市有关部门曾对近百名法轮功痴迷者的原因开展了调查分析,其成因大致有以下四种情况:一种是通过练功,自己感觉病好了,身体受益了,现在的好身体是“老师”给的。无论怎样解释切身的感受是事实,同时认为停止练功将前功尽弃而痴迷法轮功。第二种是惧怕死亡,一心想升天圆满,成仙成佛。第三种是心理障碍,第四种是受法论功歪理邪说的迷惑,真善忍、做好人。还有少数自然或社会科学工作者在探索未知领域时遇到某种困难和现代科学还未能找到有效科学方法解决的情况下感到迷惘和失望,误入歧途而痴迷的。
4、信仰的背后是邪教的精神控制
对信徒实行精神控制是一切邪教所采取的共同方法,也是信徒对教主信仰崇拜的根本原因。进行以诱导妄想与幻觉为核心的精神控制,这是绝大部分邪教采取的方式,也是邪教左右其信徒的身心,以使教主邪恶目的得以实现的基本手段。例如,日本的奥姆真理教用沙林毒气诱导信徒少量吸入后产生幻觉为控制手段。邪教组织法轮功则是用气功幻觉诱导练功人员幻觉与妄想。法轮功以功混法,以功传法,练功本来就是一种手段,真实目的则是学法。一旦开始练功,李洪志就要求练功者认真学习、研读“法轮大法”,说什么只练功不学“法”还不能算是“大法弟子”。如何学习?李洪志强调学习“经文”时,不许圈、不许点、不许拆、一个字都不能改;不懂的内容要反复读、反复想、反复讨论,直到懂了为止;而且要与其他学说一刀两断,把其他念头统统了结,非法轮功不练、非法轮功不信。练功必须学法,这是法轮功与其它健身气功功法的明显区别。“妄想”就是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在李洪志的诱导下,痴迷者在学习“法轮大法”时已经处于全盘接受的心理状态,对于不理解的内容,不得不用自己的知识去进行诠释和说明,而那些相抵触的内容就只能以纠正自己的认识和想法去加以理解和接受,久而久之,法轮功的歪理学说就完全占据、控制了痴迷者的头脑。
对已落入法轮功陷阱的信徒则采取使信徒头脑控只接收一个方面信息。法轮功痴迷者遵从李洪志《转法轮》是“宇宙大法”、“修炼要专一”“法不二门”和“练功招魔”等邪说,认为“要想往高层次修,圆满得佛果,必须多看法轮功的书”。因此他们天天练的是法轮功,只看法轮功的书,只听法轮功方面的录音,上网也只看李洪志的所谓新“经文”。让痴迷者只迷信李洪志一个人,认为只有李洪志才是“最高的佛主”,才是拯救人类的“救世主”是宇宙间最大的神。因此,对李洪志的话随口就来,张口就是。而且,对他的话“言听计从”,谁敢动摇怀疑或转化就会“形神俱灭”。
是否可以这样认为,由于社会存在邪教产生的土壤,邪教将在一个较为长期的历史时期在社会中产生、存在,彻底铲除邪教滋生的土壤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如何满足群众的信仰需求,解决社会部分人民群众心态失衡问题,建立防止邪教大规模蔓延的预警机制,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艰巨任务。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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