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设想佛教图书馆馆际合作
佛教图书馆馆讯 第三期 84年 9月
大胆设想佛教图书馆馆际合作
于典子
壹、缘起
在国内图书馆界,提倡馆际合作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了,但对佛教图书馆却是一新名词、新作风。在佛教图书馆讲馆际合作可说是破题儿第一遭,虽然截至目前为止,国内的馆际合作并未达到预期的理想,是与各馆的理念未达共识,以及人力、经费等各方面的问题有关。可是鉴于国外进行馆际合作成功之例子,如OCLC,不禁大胆的想为佛教图书馆拟一馆际合作计画,以使佛教图书馆也能早日进行,达到资源共享。
在进行馆际合作之前,最重要的是确定各图书馆是否了解馆际合作的目的,以及大家是否已有共识了。馆际合作只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是为了建立图书馆网达到资源共享的一种过程。所谓馆际合作是指二个或多个图书馆间为了提高图书馆工作的效率、促进资源的运用、提供读者更好的服务而共同进行的各种活动。(注1 )资源共享(Resource Sharing),就图书馆事业而论乃是指定一群图书馆的合作关系,即伙伴关系(Partnership),馆际间建立这种关系必须具备三种条件:(注 2)
?每一图书馆必须拥有可资共享的资源。
?每一图书馆必须具备愿意共享的意愿。
?馆际间必须具备实行资源共享的计划。
贰、馆际合作组织架构
以下是笔者参考现有馆际合作之文献,加以整合,拟出佛教图书馆馆际合作的计划。
一、组织:成立一个佛教图书馆馆际合作组织,定名为“佛教图书馆学会”,建立 组织的基本架构,统筹馆际合作事宜。
?发起单位: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佛教图书馆负责馆际合作组织的进行工作。
?会员:台湾地区各佛教图书馆。
?组织章程(合作办法):
1.本组织定名为“佛教图书馆学会”。
2.以联合台湾地区佛教图书馆,建立合作关系,促进各馆交流。
3.会员
(1)资格:
-台湾地区佛教图书馆。
-合作图书馆间的规模不可差距过大,以避免造成大馆的负担。
-需已采行自动化系统处理图书馆业务。
(2)权利与义务:
-享有各项合作业务而产生利益的权利。
-享有发言权、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
-有遵守本组织章程的义务。
-参与组织各项合作业务的义务。
-出席会员大会的权利与义务。
4.申请入会办法:填写申请表格向统筹单位申请入会。
5.会员每年需缴会费2000元,以作为组织运作的主要经费来源。
6.负责单位:由会员中推选五个单位作为负责会务及处理相关事宜的推动单位。
任务:
-规划及推动组织各项合作业务。
-审核会员资格。
-进行组织的经费预算及决算。
-召开会员大会及重大会议。
-定期检讨评估成效,作为改进的依据。
7.每年定期召开会员大会一次,检讨、决定组织未来发展方向;如遇特殊或突发
状况,可由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提议或负责单位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8.合作的范围:
(1)合作编目。
(2)合作采访。
(3)合作典藏(储存)
-馆际互借。
-资料影印。
(4) 参考资讯服务、转介服务。
(5) 互惠阅览。
9.合作的方式:分全国性、区域性(分北、中、南、东四区),以利馆际合作的
进行。
10.经费来源主为会费、组织出版品等,若经费不足时,则由各单位共同负担。
11.凡参加合作组织会员的读者得办合作阅览证至各会员图书馆进行借阅。
12.编制会员使用手册。
二、理念(目标宗旨):
?以联合台湾地区佛教图书馆,建立合作关系,互相支援促进各馆交流。
?使书目格式标准化、统一化。
?加强读者服务,满足读者的需求。
?促进佛教图书馆间的合作。
?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
三、具体合作方案:(对象--参与组织的图书馆)
?合作采访:由各馆分担采访责任,划分各馆负责征集国内、外出版品,及各类 型资料典籍。
1.拟合作馆藏发展政策。
2.合作采访方式:(注 3)
(1) 以主题分工采访。
(2) 就资料类别分工,如图书资料、学术论文、会议报告、连续性出版品、视
听资料等。
(3) 就语文别加以分工。
3.合作原则:(注 4)
(1) 参与合作采访计划的单位,不可存有依赖的心理,本身的采访计划仍应彻
底地执行。
(2) 合作采访的分工要仔细,在分工之前宜先调查各馆的馆藏记录,配合各馆
可能建立的完整档,再实施分工,可收事半功倍之效。
(3) 合作采访需订有中程及长程的目标,逐次逐阶段地完成资源开发的建设工
作。
(4) 参与合作计划之单位应长期性的定期举行协调会议,沟通意见,分派工
作。
(5) 合作采访的同时,应编制联合目录,以供各馆参阅而免除可能的重复。
?线上合作编目:
1.合作范围:各合作馆所收藏之中、西文的佛学、非佛类各种图书资料。
2.合作规则:
(1) 对于原始编目不可任意更改。
(2) 各馆于本身的书目档上可做新增、删改或编辑。
(3) 可转录他馆之书目资料,但不可再转录给第三馆。
(4) 各馆有维护书目资料档品质的义务。
3.合作建档规则:
(1) 建档格式:以中国机读编目格式为基础,或能转换成中国机读编目格
式。
(2) 编目规则:以中国编目规则为主。
(3) 著录层次:标准著录层次。
(4) 分类法:佛学类采新修订佛教图书分类法;非佛学类采赖永祥“中国图
书分类法”。
(5) 著者号:中文取四角号码,西文取克特码。
(6) 标题表:非佛学采中文图书标题表。
4.建立权威档:以中国机读权威格式为基础。
5.编制线上联合目录。
6.成立线上书目资讯中心或书目供应中心。
?参考资讯服务、转介服务(Information and Referral,I&R)
1.资讯转介服务:提供特定资讯给询问者的服务,或将询问者转介至一个组
织、机构或是能满足需求的个人。(注 5)其性质可列为参考咨询服务的一
项。
(1) 建立完整的资源档:包含所有合适资源(例如:机关、组织、个人等)
记录的名录或指南,可提供询问者所需要的资讯。(注 6)
(2) 四种基本服务项目:(注 7)
- 给予简单的资讯:馆员提供与资源有关的简单资讯,如电话号码、住
址、联络人等,未进一步探究询问者的真正需求。
- 给予复杂的资讯:馆员给予上述简单的资讯后,并进一步探究询问者
的真正需求。
- 转介服务:馆员帮助询问者与馆外合适的资源单位联络,并安排拜访
的时间等。
- 建立公用的资源档:图书馆建立一个馆外资源的档案或目录,可供民
众查询。
2.参考服务网(Reference Librarians' Network):为各图书馆参考服务的
交流取得一个介面。
?合作流通:
1.馆际互借
(1) 目的:藉由图书馆间的合作,使读者所需资料在某一图书馆无法满足
时,可由另一图书馆提供。
(2) 互借范围:国内廉价可购得之一般性图书及珍藏或绝版之图书资料不列
入互借范围,后者可视情况提供复印资料。另外,易于破损之资料亦不
在互借范围内。
(3) 互借规则:
?馆际互借是出于一种协定合作的关系。
?馆际互借的申请对象以图书馆单位为主,不接受个人的申请。
?各馆申请馆际互借时,需先填写馆际互借申请单;申请以邻近图书馆
为主。
?互借资料范围为各馆罕用、复本之图书资料为主。
?各馆或其分馆有典藏的图书,不得进行馆际互借。
?互借之图书资料若型态或性质特殊,则限馆内阅览。
?借阅总册数以十册为限。
?借阅期限为45天,包括邮寄往返时间。
?借方图书馆(Borrowing Library )需负责运费、复印费。
?若为禁止出借的资料则透过影印。
?若互借资料在各图书馆搜藏范围内,各馆不可找借口推辞。
?互借图书资料若有遗失或破损,则由借方图书馆依贷方图书馆
( Lending Library )之规定负责赔偿。
?互借资料在利用及复印上有涉及著作权之范围,由借阅人负责。
(4) 馆际互借网(Interlibrary Loan Net- work):指经由跨馆借阅或复
印,对广大读者所可能使用的图书馆资源。
2.资料影印
(1) 资料之复印以不违反出版法及著作权之范围为主。
(2) 对于无法外借之资料提供影印服务。
(3) 对于期刊文献之资料提供影印服务。
?全国期刊中心:一个全国期刊资讯的中心,能够适时提供新颖、确实的期
刊文献给予需要的读者。(注 8)重点在于“服务”而非典藏,节省期刊
采购经费、空间,使期刊得以共享。
1.类型:(注 9)
(1) 联络中心的期刊中心:本身并没有期刊馆藏,而是属于全国期刊资讯
网路的中心地位,收集全国图书馆及资讯中心期刊馆藏的完整资料,
各图书馆的馆际互借申请单均先行送至此中心查核、转发、统筹处理
,以最快速度满足读者之需求。
(2) 有库存的期刊中心:本身拥有大量而广泛的馆藏,随时支援各图书馆
不足,并减少各馆订购期刊的费用,亦可缩短馆际合作文件传递往返
所需之时间。
2.功能:(注10)
(1) 调查、统计全国各图书馆之期刊馆藏资料。
(2) 全力搜购世界各国所出版之外文期刊。
(3) 编制期刊联合目录。
(4) 以连线作业方式加入国外资讯服务网,建立完整的期刊资讯网路。
(5) 主动提供“新知选粹服务”。
3.编制期刊联合目录。
4.期刊合作编目。
5.过期、复本期刊进行交换。
四、阶段性目标
1.分北、中、南、东四区进行,各区选出区代表单位,以利各区推动馆际合作
的业务。
2.推动各项馆际合作,促使其书目著录标准化,避免重复作业,节省人力,从
事其他各项服务。
3.成立书目供应中心或资讯中心。
4.统合四区馆际合作,使其达到全国性。
参、结语
各图书馆加入馆际合作组织前,可针对各图书馆作一评估,了解图书馆本身的特性,可提供的服务范围后,以及人力、物力方面皆可支援的情况下,加入馆际合作以提供适当的合作服务,真正达到馆际合作的目的。
【附注】
注1:杨美华,《大学图书馆之经营理念》,(台北市:台湾学生,民78年),页
125。
注2:沈宝环,《图书馆学与图书馆事业》,(台北市:台湾学生,民77年),页
14。
注3:胡述兆,吴祖善,《图书馆学导论》,(台北市:汉美,民78年),页507。
注4:顾敏,《图书馆采访学》,(台北市:台湾学生,民68年),页150-151。
注5:邵婉卿,《美国公共图书馆资讯转介服务之研究》,(台北市:汉美,民81)
,页20。
注6:同上注,页2。
注7:同注5,页56。
注8:同注1,页142。
注9:同上注。
注10:同注1,页143。
【参考书目】
1. 国立中央图书馆,《第二次中华民国图书馆年鉴》,台北市:编印者,民77年。
2. 台湾省立台中图书馆,《乡镇图书馆分类编目学习手册》,台北市:台湾省政府
教育厅,民83年。
3. 杨美华,《大学图书馆之经营理念》,台北市:台湾学生,民78年。
4. 吴淑芬,《我国人文社会及科技馆际合作组织馆际互借现况及问题之研究》,台
北市:汉美,1990。
5. 王振鹄,沈宝环主持,《建立全国图书馆合作服务制度促进资源共享政策》,台
北市:教育部图书馆事业委员会,民80年。
6. 胡述兆,吴祖善,《图书馆学导论》,台北市:汉美,民78年。
7. 赖永祥,〈馆际互借之准则(初稿)〉,《中国图书馆学会会报》,20期(民50
年7月),页25。
8. 邵婉卿,《美国公共图书馆资讯转介服务之研究》,台北市:汉美,民81年。
9. 胡欧兰,《参考资讯服务》,台北市:台湾学生,民8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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