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医方明>>正文内容

日本断食医学博士今村基雄的温和断食疗法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1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以“断食之临床研究”论文获得医学博士学位的今村基雄,在长期断食的临床实践中提出“温和断食疗法”--每天只喝野菜汁和豆奶。他认为断食疗法是应有严格的及温和的几种方法。

  在最初采用二十年,他实施严格的只容许喝水的方法,但其后特别在最近的十五年已采用较为温和的改良方式。其方法如下:

  断食的前一天称为:“预备断食”,只给病人吃粥,翌日,也就是开始断食的第一天早上,给病人服下缓泻剂,午前十时及下午三时各给200CC的果蔬汁,稀释到10%。病人可随喝水,不加限制。断食的第三天起,病人可随时喝水,不加限制。断食的第三天起,病人每天可加喝牛奶一次(约200CC)或上下午各一次。如果是衰弱厉害的病人,中午可以加给1/3块生豆腐。复食时,“七天断食组”在第八天开始复食(“十天断食组”则在第十一天),复食第一天只摄取米汤,第二天吃1/3碗白粥,第三及第四天嘱2/5宛白粥。第五、六天吃全粥,到长七、八天才恢复正常饮食。原则上、断食日数和回复日数是同样的,所以从预备断信算起。如“七日断食组”约需要十五至十六天,“十日断食组”约需要二十一天至二十二天。在此期间,病人一律住院,在医师的监督下接受治疗,由医师每日定期为闰人检查体重、血压、脉博、大小便情形等。

  他有最长为病人做过三十天的温和断食例子,病人的体重减少26%,这与其他一个研究所做的试验结果相同。一星期的断食,体重减少通常是7-8%。

  体重减少的情形是衡量断食结果的一个标准。一般而言,体重在七天下降7-8%,十天下降9-10%左右属于正常。肥胖的人体重减少较多,但若以百分比计算,并不多。一般绝对不使病人全重减少12%以上,如断食五天后,病人的体重减少到105时,即应马上中止断食。有的病人会腹痛,需要特别注意是否溃疡引起的。在断食期间身体只能简单和冲冼,绝对不能用特别热的水洗 澡。到厕所方便时,蹲下再站起来的时候可能会发生脑贫血,所以动作应徐缓。

  这种断食的方法,不可以在家里自己做,因在“回复期”很难严格执行。如果一年实施了两次,对身体健康大有帮助。

  通过二十五年的断食临床观察,他认为这种断食疗法的适应症如下:

  1.肥胖症及由肥胖引起的高血压病人、心脏病人、高中性脂肪、高胆固醇血症病人。
  2.青春痘,根据我的经验,十天的断食疗法可以治好70%以上的病人。
  3.慢性湿疹病人。
  4.异位性皮肤炎病人。
  5.慢性肾炎、胃炎及肥胖性糖尿病人。但对六十岁以上的风湿性神经痛经痛似乎没有什么效果。

  断食闻法虽然效果甚佳,但也不是万能的治疗法,它当然有些禁忌,比如:

  1.急性或进行性病症的衰弱病人(体重比标准体重轻10%以上时);
  2.七十七岁以上的高龄病人;
  3.小学五年级以下正在发育中的儿童;
  4.活动性结核病人;
  5.癌症病人;
  6.消化性溃汤病人。按过去的经验,每150名溃疡病人实施断食时,可能会有一名病人发生吐血(消化道出血),因此以后溃疡病人都不再接受此种疗法。
  7.肥胖性糖尿病人是断食疗法的适应症之一,但体重比标准轻10%以上的糖尿病人,不可实施断食。
  8.慢性肝炎患者的治疗需要维持高蛋白、高卡路里、高维生素 的饮食,所以不适宜做断食疗法。但对肥胖性慢性肝炎的患者则可以实施断食疗法。

  实施这种断食,在开始的第一天晚上到第二天晚上反应较大,常常表现为饥饿和由此产生的呕吐感、腹痛、无力感、头晕,这些症状大概在第三天就会慢慢减轻。在治疗期间不要做激烈的运动,也不宜做长久的散步,出院后一个星期内也不有做激烈的运动,同时要注意不能吃得太多,如果晚上觉得吃多了时,第二天的早饭就不要吃,或实施灌肠。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

    办公地址:北京昌平区望都新地南区18号楼三单元501室 办公电话:010-81754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