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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真唯识量”的论诤谈起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7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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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真唯识量”的论诤谈起

  ——略论因明研究中的多元取向

  最近读到香港佛教《法相学会集刊》第六辑所刊范伟涛的《玄奘法师‘真唯识量’的评析》,该文概括综述了近几十年来围绕这一命题展开的讨论,并提出了自已的见解。由此引发了一些想法,略作叙述:

  一、关于“真唯识量”的论诤

  玄奘在印度无遮大会上所立的“真唯识量”主要是破斥小乘,宣扬唯识观点的,即:

  宗:真故、极成色,不离于眼识,

  因: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

  喻:犹如眼识。

  这是说,色(外部物质世界)不能离开眼识(唯识宗八识之一,指主体精神感知因素)。“真故”是一种简别,标明我立的宗是一种宗教真理,唯识宗把识分为相分和见分(即认识的对象和认识的主体),实际上这里的色是指相分色,“极成”也是简别词,是指共同认可“色”。

  因支的“初三”是指佛家所讲的六根、六境、六识中的第一个组合,即眼根、色、眼识。这个初三包摄了色在内,但在这个色中,小乘不承认唯识的相分色,故须简别为“自许”。“眼所不摄”的“眼”是指眼根,色和眼根分别是眼识所派生的相分和见分,两者是并列的,所以眼根不能包摄色在内。

  喻:犹如眼识。这是一个同喻,因为举不出其他同品,故只能以眼识为同喻依,成了“眼识不离眼识”。

  这个比量在大乘佛教中被誉之为“万世立量之正轨”,但当时玄奘门人中就有异议,玄奘门人高丽僧元晓的《判比量论》中曾引用小乘的反破论式:

  宗:真故、极成色,定离于眼识,

  因:自许初三摄,眼识不摄故,

  喻:犹如眼根。

  对此,高丽僧顺憬不解,曾遣书求释,时玄奘已过世,由窥基代答。稍后的玄奘门人定宾也论为此量:“今详三藏一时之用,将以对敌,未必即堪久后流行”。[[1]]

  此量中的宗,实际上要立的是“相分色不离于眼识”的“意许”义,为此一是要在因支的中把“初三摄”的“色”包含敌方所不许的相分色,但这样就有自比量之嫌。

  为此,文轨为之辩解说:“此为遮相违故,须自许言。”[[2]]这是说为了避免因犯“有法差别相违”过,所以加了“自许”。后来的窥基及其弟子均持此说。按照因明简别的规则,在因、喻上有自许的,就不能成为共比量。但吕澂及其学生张春波解释说,这里情况特殊,它是针对正量部的出过而立的,加上自许,可以避免“有法差别相违”过,是一种特殊的共比量。[[3]]

  在当代学者中,最早质疑真唯识量的是任继愈。“单就三支因明推理的形式……这个推论是没有问题的”,但“这个自命为颠扑不破的‘真唯识量’不过是概念上的玩弄。这‘真唯识量’并不难破。”[[4]]

  本文不想就真唯识量的争论作具体的义理分析,而仅就争论中的对立的意见作个分类:

  一类是基本否定真唯识量的,除了任继愈,还有郭朋,代表性的是沈剑英、郑伟宏,包括范伟涛等。主要的观点是认为真唯识量是个自比量,不是共比量,否则宗、因、喻都会有过。

  另一类是肯定真唯识量是共比量的,以吕澂师弟为代表,包括罗炤、月澄、刚晓、智旭等。他们的论文目录如下:

  吕澂《真唯识量》,收于《因明入正理论讲解》,中华书局,1983年。

  张春波《玄奘的真唯识量》,收于《因明研究》吉林教育出版社,1994年。

  沈剑英《“真唯识量”略论》,《哲学史论丛》1980年 7月。

  沈剑英《真唯识量批判》,收《因明学研究》,大百科出版社1985年。

  罗炤《“真唯识量”探讨》,刊《学习与思考》1982年第2期。

  罗炤《应当实事求是的对待“真唯识量”---与沈剑英同志商榷》,刊《世界宗教研究》1988年第3期。

  罗炤《有关“真唯识量”的几个问题》,刊《世界宗教研究》,1988年第3期。

  月澄《“真唯识量”是典型的共比量》,,《因明研究》,吉林教育出版社,1994年。

  郑伟宏《玄奘唯识比量新解》,《法音》1988年第2期。收于《佛家逻辑通论》116页。

  范伟涛《玄奘法师[真唯识量]的评析》法相学会集刊,第六辑2008,p 115。

  刚晓《玄奘真唯识量》,收于《佛教因明论》宗教文化出版社,2007年。

  刚晓《真唯识量古疏释》,收于《佛教因明论》宗教文化出版社,2007年。

  在这个分类和目录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特点,即持基本否定的作者中没有一位是僧侣的,我想玄奘作为中国佛教之第一人,要基本否定其真唯识量的正确,作为一名僧界学者可能是比较困难的。而俗界的学者则无此顾虑,甚至有的话也可能讲得过头一点。分析他们论文的义理,僧界的学者,包括作为居士的吕澂先生,似乎在佛理分析较为见长,而且较重师说,而俗界的学者则在逻辑分析方面比较透彻。这也可能正是二者各自的优势所在吧。与此相联系的:

  二、“教理派”与“逻辑派”的不同研究取向

  有学者认为,在上世纪汉地因明研习的高潮中,曾形成了以佛学角度为特征的吕澂、熊十力等的“教理派”和以逻辑分析见长的陈大齐等的逻辑学派两种研究传统,并一直沿续到今天。这两种视角固有其长处,又不可避免地有其短处,需要互相贯通、弥补。实际上我今天也是这么努力的。

  是否可把吕澂的《因明纲要》看作教理派的代表作,在这部著作中,吕澂第一次对因明在印度佛教史上的发展全过程作出了概括:

  “一、自佛说至马呜(此迄佛灭后五百年,论法初行,散见四

  阿含诸小乘论),二、自龙树至于青目(此迄佛灭后八百年,论法渐详,散见中百十二门论等),三、自弥勒至于世亲、德慧(此迄佛灭后千年,论轨具备,散见大论显扬方便心论如实论等),四、自陈那至于亲光、无性(此迄佛灭后千一百年,因明大成,译籍今存因明二论,又见广百论释般若灯论等),五、自法称至于天喜(此迄佛灭后千五百年,因明再盛,译籍无专书,但梵蕃本具在)”[[5]]这一说法,至今仍广被引用,正确地反映了印度因明发展史,若无深厚的佛学功底是不能作出如此系统概括的。

  《因明纲要》另一特色是从佛典中引用了62个因明例式,用以说明因明义理。如:在讲宗依须极成时,引:“例一《成唯识》一,破外我量云:‘执我……应不随身受苦乐等。’《述记》三:‘文言执我,意道汝执……若不尔者,有法之我非自极成。”[[6]](这里的《成唯识》是指玄奘的《成唯识论》,这里的《述记》当是窥基的《成唯识论述纪》。)

  此62例中涉及的佛家经论计有:《成唯识论》、《成唯识论述纪》、《般若灯论》、《大疏》、《广百论释》、《唯识二十述记》、《大乘掌珍论》、《唯识三十述纪》、《入论》、《宗镜录》、《正理门论》、《佛护论》、《观所缘缘论》13种,体现了吕师的佛学造诣。

  反之,作为逻辑学家的陈大齐,其在因明逻辑分析上的经典之作是《因明大疏蠡测》,共分42个专题主要进行逻辑分析。如:

  1.同品非有异品非有

  陈大齐认为九句因中的:“第五句同品非有异品非有,衡以逻辑直接推理,应非可能。同品若果非有,异品必有或有非有,定不同为非有。异品为首,亦复如是”,而“因明设此,盖别有故”[[7]]。如声论对佛家立“声常,所闻性故,如声性。,’佛家不许有声性,而除了宗有法“声”之外,再无“所闻性’’之物,但“因明通例,言同异品,除宗有法”[[8]],故成了同品非有和异品非有并存。陈大齐认为严格而言,这种情况应是“在立为同品有非有异品非有,在敌为同品非有异品有非有”[[9]]。在这一问题上陈大齐运用了逻辑的排中律,即A不可能既不是P又不是非P,而进一步考察了第五句因的实际含义。

  2.宗同异品除宗有法

  陈大齐云:“同品除宗,准因明理,实有其坚强之理由。”“立者立声为常,虽得以声为同品,敌者不许其常……故当立量之际,宗有法声,是自同他异品,非共同品”。[[10]]

  “同品除宗,犹有一利,可免循环论证之讥”,“明同品既除其宗,能证所证显然有别,自无循环论证之嫌”。[[11]]

  而且“亦有若干论证本无过失,以同品除宗故,遂成非量”。

  如“一、有法与因,其范围宽狭相等者,在逻辑中可以中程,在因明中必有过失”,“二、有法与法,其范围宽狭相等者,在因明均无可成立”[[12]]。

  同理“敌之宗异品亦除宗。宗异品除宗之结果,遂有若干论证本非能立,然自三相言之,亦若可成”,“一、同类中唯一例外,得弄诡辩以证其非例外。如曰一切金属均是固体,水银亦是金属,故水银是固体……逻辑于归纳时,未除其宗有法,水银既非固体,不得概括认定,一切金属皆是固体。至于因明,同品异品皆除其宗,故遂无缘摘发此过”[[13]]。又“二、某纲仅分甲乙二目,有某特性本为甲目所独具者,得弄诡辩证其亦为乙目所具,或证其非甲目所有”[[14]]。这种过失“唯有诉诸现量于违决”。[[15]]

  3.因后二相与同异喻体

  陈大齐认为因后二相与同异喻体是有区别的,“故后二相,归纳之用,同异喻体,归纳之果。一用一果,其不同一”。又“在三支作法中,同异二种喻体,既为归纳推理之结论,又为演绎推理之前提,归纳演绎,两俱有关。因后二相,局于归纳,无关演绎。一局一通,其不同二”。[[16]]

  关于第二相的含义,陈大齐云:“同品有因,有其二种,一者遍有,二者少有,今后此二,名曰定有”。第三相则是:“初必遍举,不令有遗,继必遍察,因俱不转”。[[17]]

  第二相不等同于同喻体:“故同品定有者,谓宗同品有因。同法喻体,先因后宗,其所显示,说因宗随……前者自果求因,后者自因求果,其在言陈,主谓位置适相颠倒……同品定有性本自宗同品出发,以确定其具有是因,未尝自因同品出发,以确定其皆具宗义。是故纵或同品全分有因,亦未足以返显因皆有宗”,由此“同品定有性既无力单独证明同法喻体,故必合异品遍无性……而后始收能证之功”[[18]],而第三相是与异喻体对应的。那么是否只要有了第三相,就可以省略第二相呢?“然因明法,同异除宗,如声无常,所闻性故,常无常品皆离此因,故异品虽遍无,……无以推知同品定有……此之二相,各别建立,故须并存,不可偏废”[[19]]

  4.全分一分

  “有释此即逻辑所云全称特称……当知非尔。疏云全分,可有二义,一就一名说其所指事物全体,他则联系多名说其为全分”,如立“觉乐欲嗔,非我现境”,“联系多名,以说全分,此与全称,义已稍异”。“至若一分,异于特称”,“其所以标一分言者,谓多名中之一名耳”。“逻辑全称特称,偏重形式,因明全分一分,偏重实质……皆属内义,无关外形”[[20]]。

  5.宗因宽狭

  这里实际上是分析了因明的概念论基础:“因明有法能别与因,即逻辑小大中三名,其间关系,可有二种,一自所涵意义之内容言,二自所指事物之范围言。大疏以有法为体,以能别为义,似取内容说。以有法为局,以能别为通,又取范围说。其言宗因宽狭,皆就所指事物范围立论”[[21]]。这是说因明的概念论中既有内涵关系,又有外延划分,而“宗因宽狭”是从外延上来讲的。陈大齐认为:“必有法狭于因,有法狭于其法,因等于法或狭于法,三者具足,其量始正。有一违此,量必有过”。并进一步分析了有法与因,有法与法,因与能别关系的三种十二句的情况。这可以说是对因明概念论的最详尽的逻辑分析。

  略举于此,陈大齐所提出的这些命题,大都仍是今人研究的重点。

  由此可见,正是从这种研究者本身的社会地位、利益、经历、学科背景、价值观念等的不同,或者说是由于特定社会条件下所形成的社会结构和认知结构(即场域与惯习)的不同,人们的立场、观点、方法必然是有差异的,由此也会导致对同一研究对象的不同认知,和不同的研究视角。在当代因明研究中存在着极其丰富的多元取向,如学科的不同,有从史学、佛教史角度的研究,有从考据、阐义的角度,如巫白慧对因三相即梵文义考察,有对因明教理的分析,如黄志强的缘起分析,有从西方哲学的对比研究,如顺正对因明知觉论的研究,有从数理逻辑的论证有效性分析,如李润生、蔡礼德的近期研究,也有对因明辩式的实践和创新,如林崇安等。

  多元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是学术研究的一种新取向,而因明本身发展亦是如此。

  三、因明本身发展的多元化

  在因明的自身发展中,由于社会历史背景和主体价值取向的不同,而形成了不同因明流派和特点,这种多元取向也已是古已有之,试析如下:

  1.印度因明发展中的不同取向

  在印度因明中,古师因明取五支类比式,而新因明形成三支演绎式,这应该是反映了古印度人的思维水平从直观类比到理性演绎的进步。在知识论上古因明持十种量,新因明归之为现、比二量,这也体现了认识论上的进步。古因明,用神泰《理门述纪》的话说:“自古九十五种外道……各制因明。”在教义的前提上既有声论派的声不灭论,又的胜论-正理的的“六句义”论,也有耆那教、顺世外道的朴素唯物论。而新因明则是以佛家教义为背景的,其中又以不同教派而形成小乘经部、正量部的外境实有说,瑜伽行宗的万法唯识说和中观的空假中道论,分别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因明理论。

  就瑜伽行宗的因明取向而言,自陈那以后,天主以八门二悟、立破论辩为主旨,而法称在《释量论.成量品》中完成了因明的佛学化,更注重因明的知识论。及至法称后学中,帝释慧等释义派为了使更分人能读懂,注重对法称因明义理的“浅显”解释。法上为代表的是阐义派,注重的是对法称因明义理的进一步阐发。智生护等是教义派,注重把法称因明与大乘佛教知识论的融合。后来又有“自成体系”的学者,如寂护、莲花戒、宝称等。由此可见,由于主观上的不同兴趣和取向,形成了法称后学的不同流派。同理,由于阐发教义的不同侧重,中观的因明也分为成自续和应成二派。

  2.藏汉因明中的不同取向

  藏传因明重知识论、汉传因明重逻辑立破,这一方面是沿续的传承不同,玄奘所传的是陈那的因明,而寂护、莲花生等传的是法称及其后学的因明,由此而形成不同的侧重。从另一角度讲,玄奘回国后为什么只译陈那的《正理门》论而不译《集量论》,后来的义净译了《集量论》即随即佚失?这不能不想到是否汉地的文化影响所至。汉传因明在中国本土兴盛不过是初唐的几十年,而传到日本却是千年而不绝,这又须考虑两国在文化上的差异。

  研究者的处的不同文化背景和不同的主体取向,在因明研究中必然会形成多元视角,总体上这有助于学术的繁荣,有助于对因明全面、系统的正确把握。但如果执著于某一片面,穷追不舍,有可能更深入真理,也有可能陷于迷途而一无所获。如牛顿以27年的后半生,徒劳地追索“上帝的第一推动”。因此,在学术研究上要进行自我反思,研究者要看到自身的种种局限,使我们的研究具有更多的客观性和真理性。客观性、价值中立这几乎是现代科学研究的一个普遍要求,但实际上,从这一角度而言,“价值中立”似乎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只能是一种终极的追求目标。

  [1]见《瑞源记》卷四所引。

  [2] 《庄严疏》卷二。

  [3]张春波《玄奘的“真唯识量”》,《因明研究》,吉林教育出版社,1994年。

  [4] 任继愈:《汉唐佛教思想论集》第22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年。

  [5] 《因明纲要》第4页左,台北佛教出版社,1978年版。

  [6] 《因明纲要》第6页右,台北佛教出版社,1978年版。

  [7] 《因明大疏蠡测》第67页—69页,台南市智者出版社,1997年版。

  [8] 《因明大疏蠡测》第67页—69页,台南市智者出版社,1997年版。

  [9] 《因明大疏蠡测》第70页,台南市智者出版社,1997年版。

  [10] 《因明大疏蠡测》第71页,台南市智者出版社,1997年版。

  [11] 《因明大疏蠡测》第72页,台南市智者出版社,1997年版。

  [12] 《因明大疏蠡测》第73页,台南市智者出版社,1997年版。

  [13] 《因明大疏蠡测》第74页,台南市智者出版社,1997年版。

  [14] 《因明大疏蠡测》第75页,台南市智者出版社,1997年版。

  [15] 《因明大疏蠡测》第76页,台南市智者出版社,1997年版。

  [16] 《因明大疏蠡测》第77页,台南市智者出版社,1997年版。

  [17] 《因明大疏蠡测》第77-78页,台南市智者出版社,1997年版。

  [18] 《因明大疏蠡测》第82页,台南市智者出版社,1997年版。

  [19] 《因明大疏蠡测》第81页,台南市智者出版社,1997年版。

  [20] 《因明大疏蠡测》第110-112页,台南市智者出版社,1997年版。

  [21] 《因明大疏蠡测》第132页,台南市智者出版社,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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