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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寺院经济”正义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6日
来源:不详   作者:才让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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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传佛教寺院经济”正义
  才让加
  [摘要]近年来,藏传佛教寺院及其僧侣的经济活动日趋活跃,但在指称这种经济现象时,学术界同仁的用语不尽相同,有的叫“藏区寺院经济”,有的叫“藏族寺院经济”,有的叫“喇嘛教寺院经济”……概念上明显有欠规范和一致。笔者经过推敲认为称“藏传佛教寺院经济”最为贴切,并对其内涵和外延作了进一步说明。
  [关键词]藏传佛教;寺院经济;学术概念;经济活动;经济关系
  中图分类号:F0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26(2007)03-0064--03
  作者简介:才让加,藏族,副教授?硕土研究生导师,现任西北民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主要从事民族经济研究。甘肃兰州730030
  “雪域”之“神秘”,不仅在于其自然地理环境,而且也在于其人文社会环境。其中,藏传佛教寺院建筑群落作为青藏高原人文社会最为特出的组成部分,不仅吸引着藏区和境外众多善男信女前来顶礼膜拜,而且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国内外游客和贵宾前来参观瞻仰。不过,当我们透过神圣、虔诚去观察精神和心灵的“载体”时,我们会发现,这一座座规模宏伟、金碧辉煌的藏传佛教寺院建筑群,其实是青藏高原地区经济社会生活的“神秘结晶”;在这个“神秘结晶”后面,隐藏着颇为复杂的经济机制,体现着多种特别的经济关系。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藏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藏传佛教出现了某种“世俗化”现象,主要表现就是藏传佛教寺院及依附于它的僧侣从事经济活动的现象日趋增多、活跃,伴随而来的就是寺院规模日趋扩大,寺院僧侣日趋富裕。为揭示这个“神秘结晶”特殊的经济背景,有学者从社会学角度去研究,有学者从宗教学角度去研究,还有学者从经济学、人类学等角度去研究,切人的视角和领域可谓歧路觅律。但是,对藏传佛教寺院及依附于其的僧侣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并由此而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到底如何称谓,学术界却有不同:有的叫“藏族寺院经济”,有的叫“藏区寺院经济”,也有的叫“喇嘛教寺院经济”等。然而,作为客观事物的本质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概念的“名分”及其界定必须严谨、严肃;其内涵和外延的表述必须准确,否则研究的内容和实质就不可能做到“科学”。换言之,无论研究什么、怎样研究,都要有共同的“语境”,使用的概念要有相对确定的“内涵和外延”,不能“白话自说,各话各说”。如果对同一客观事物的“抽象”在因人而异,那人们就失去了共同的研究对象,学术进步也就无从谈起。基于这种认识,下文对上述概念试进行一些讨论,谬误之处,敬请方家指教。
  一、关于“藏族寺院经济”问题
  笔者在以往的研究中也常用这一概念,后仔细推敲,发现这个概念在内涵和外延上给人以这样两种假象:
  (1)凡是藏族的寺院,无论是藏传佛教寺院,还是本教寺院,或是伊斯兰教的清真寺,或是天主教教堂都有经济活动现象。
  (2)不管哪种宗教,以寺院为主体而从事经济活动的都是藏族人,此外再无其他民族的人从事寺院经济活动。
  显然,“藏族寺院经济”的内涵和外延,与学术界所探讨的“藏传佛教寺院经济”的内涵和外延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首先,藏族所信仰的宗教并非是单一的某一个宗教,而是多种宗教。其中绝大部分藏族人信仰藏传佛教,其余有的信仰本教,有的信仰伊斯兰教[1],有的信仰天主教[2],有的藏族人特别是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的藏族人,还根本就不信仰宗教。可见,藏族人并非是有的学者所提出的那样全民信教,更不是全民信仰单一的某一个宗教。由于宗教教义的不同,信仰不同宗教的藏族人在现实生活中也并非都以寺院为主体而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因此,把学术界所研究的藏传佛教寺院及依附于它的僧侣从事各种经济活动并由此而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统称为“藏族寺院经济”是不对的——这有可能伤害信仰其他宗教的藏族人的自尊心。
  其次,信仰藏传佛教而进行宗教活动,并以藏传佛教寺院为主体而进行经济活动和发生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的人并非全是藏民。除了藏族人外,还有蒙古族、土族、裕固族、汉族人。有时,在同一座寺院中同时有多个民族的僧侣从事藏传佛教活动,并与多个民族发生着各种经济往来。对这种信仰藏传佛教并以藏传佛教寺院为主体而从事经济活动、与社会各界发生经济关系的其他民族视而不见,统称为“藏族寺院经济”,显然是挂一漏万。
  二、关于“藏区寺院经济”问题
  这个概念在内涵和外延上同样给人以这样一种假象:凡是在藏族地区建筑的寺院,不管是藏传佛教寺院还是本教寺院,无论是清真寺还是天主教堂还是道教寺观,都从事经济活动。显然,这个概念与客观事实极不相符。
  事实上,藏族地区除主体民族藏族外,还生活着汉族、土族、回族、撒拉族、蒙古族、纳西族、傈僳族、羌族、普米族、珞巴族、门巴族等多个民族。但由于民族不同、信仰不同,所建筑的寺院在形式上、活动上、功能上也不尽相同。如在藏族地区回族、撒拉族信仰伊斯兰教而建筑有清真寺,大部分藏族和汉族以及土族、蒙古族、珞巴族人建筑有藏传佛教寺院,一部分藏族人建筑有本教寺院,一部分藏族人和汉族人建筑有天主教堂,一部分汉族人建筑有道教寺观,还有部分汉族信仰汉传佛教而建筑有汉传佛教寺院等。这些寺院各方面都存在很大区别。而且,除藏传佛教寺院及其的僧侣从事经济活动外,其他宗教的寺院及其的神职人员不从事或很少从经济活动;从民族的角度而言,除信仰藏传佛教的民族与藏传佛教寺院及依附于其的僧侣发生经济往来关系以外,其他民族很少或不与寺院及依附于其的神职人员发生经济关系(至少在青藏高原地区是这样);从学术的角度而言,如果把“藏传佛教寺院经济”看作是“藏区寺院经济”,显然是以点带面,在认识上必然造成藏族地区各种类型的寺院都从事寺院经济活动的假象。
  三、关于“喇嘛教寺院经济”问题
  喇嘛一词在梵文中称为“格日”,意为知识渊博、恩德深重者。藏语将其译为“喇嘛”,意为具有丰富知识的师长。后来为了恭敬,凡转世活佛及具有丰富知识的年长僧侣都称为“喇嘛”。在民间,汉语中对所有着藏传佛教僧服的出家僧侣,无论是“扎哇”(僧徒)、“格西”(僧侣中经辩经获得学位者),还是转世活佛都称为“喇嘛”或“喇嘛爷”,把藏传佛教被称为“喇嘛教”,把藏传佛教寺院称为“喇嘛教寺院”。这是对藏传佛教及其寺院的一种曲解,就像把汉传佛教叫成“和尚教”,把汉传佛教寺院称为“和尚寺”一样,令人啼笑皆非,此其一。
  其二,在藏传佛教内部,由于修练方式的不同,又可分为格鲁派、宁玛派、噶玛派、觉囊派等多个教派。不同的教派对信徒的要求也不同,如有的教派偏重出家修行,有的教派则出家修行和在家修行并重。倘若把穿藏传佛教僧服的出家人称为“喇嘛”,把他们所信仰的藏传佛教被称为“喇嘛教”,那么,宁玛派中可娶妻生子着俗装的在家修行者又叫什么?他们信仰的藏传佛教又称为什么教?他们从事的与其寺院相关的经济活动又叫什么呢?所以“喇嘛教寺院经济”不仅在术语上不规范,不准确,而且也难于概括藏传佛教寺院经济的实际内容。
  除了以上三种比较流行或混用的概念外,学术界还从这三个概念中衍生出诸如“西藏寺院经济”、“甘南寺院经济”、“青海佛教寺院经济”、“川西北牧区寺庙经济”等冠有区位的派生概念。这些概念也与上述三个概念一样,在内涵和外延上都存在着类似的问题,在此就不一一辨析了。
  四、关于“藏传佛教寺院经济”问题
  既然上述概念在内涵和外延上存在着与客观实际相悖的问题,那么,对藏族地区围绕藏传佛教寺院发生的各种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到底叫什么才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其客观事实呢?依笔者推敲,叫“藏传佛教寺院经济”较为贴切。
  现对此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作如下表述:
  所谓“藏传佛教寺院经济”,是指以藏传佛教寺院为主体,以寺院僧侣为核心,并与政府、社会团体、社会各界人士发生经济往来而进行经济活动的总称。它是随着佛教传人青藏高原、佛教藏族化而逐步产生的,其生产关系、经济结构、经济活动及经济制度等也随着青藏高原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变迁、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化。在藏族经济史中,藏传佛教寺院经济曾是青藏高原地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时至今日仍对藏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着重要作用。
  必须指出,“藏传佛教寺院经济”现象并非青藏高原地区独有的,在藏传佛教流行的蒙古高原、河西走廊、喜马拉雅南麓、内地部分地区同样也存在着。当然,不同地区乃至同一地区的不同时期,由于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藏传佛教寺院经济”所涉及的领域也是不同的。如寺院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寺院经济的阶级依附关系等。这里以青藏高原地区的藏传佛教寺院为例,试对“藏传佛教寺院经济”的外延问题作一简要探讨。
  (1)藏传佛教寺院经济是以藏传佛教集团(包括寺院集团和僧侣集团)为中心而发生的经济关系和所进行的经济活动。因此,与藏传佛教集团无关的贵族经济、世俗商业,以及其他世俗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都不属于藏传佛教寺院经济的研究范畴。
  (2)以藏传佛教集团为中心而进行的经济活动,是研究藏传佛教寺院经济的最基本的内容。主要包括:以藏传佛教集团为中心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不同阶级的经济依附关系;完全以藏传佛教集团为转移的产品生产形式、分配形式、交换形式和消费形式;因藏传佛教活动的影响而与僧侣以外的其他阶级或个人发生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藏传佛教寺院的经济行为;藏传佛教寺院经济的发展规律,藏传佛教寺院经济的结构以及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等。
  (3)以藏传佛教集团为中心而产生的经济关系,是藏传佛教寺院经济研究的核心。以藏传佛教集团为中心而产生的经济关系的研究,实质上是研究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在这一矛盾运动中,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受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的制约,而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矛盾运动又积极地影响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所以,要通过这一矛盾运动的研究来揭示不同政治、经济制度下的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物的关系,从而揭示藏传佛教寺院经济的本质问题。
  (4)藏传佛教寺院经济研究的是以藏传佛教集团为中心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总和。藏传佛教寺院经济活动是藏传佛教寺院经济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它研究的是藏传佛教寺院经济的现象;藏传佛教寺院经济关系反映藏传佛教寺院经济活动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它研究的是寺院经济的实质问题。藏传佛教寺院经济的研究实际上是这两方面的统一,通过藏传佛教寺院经济活动的研究去揭示其经济关系的本质问题,通过寺院经济关系的研究去反映其经济活动的现象问题,即研究两者的总和。
  总之,“藏传佛教寺院经济”的概念,是反映寺院经济特右属性的思维形态。所以,藏传佛教寺院经济问题无论研究什么,怎么研究,都要适合其内涵和外延。如果研究的问题离开了其内涵和外延,那么,藏传佛教寺院经济的研究对象也就被歪曲了。
  注释:
  ①如分布于青海化隆县和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的被称为卡尔岗地区的“卡尔岗人”,说的是安多藏语,习俗上具有藏族特征,信仰的却是伊斯兰教,自称“藏回”。据专家调查研究,“藏回”实际上是原来信仰藏传佛教,后由于种种原因改信伊斯兰教的藏族。
  ②如西藏昌都地区芒康县盐井村的大部分藏族信仰天主教。
  一点说明:
  关于宗教、寺院经济的研究,目前在我国已有了良好的起步,为了避免一开始就使这种研究陷入某种“口水战”,本文未按惯例开列“参考文献”。再者,本文涉及的几个不一致的概念,同道都很熟悉,作为一种“自然萌芽”,似乎也无需“一本正经”的所谓学术批评或学术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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