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在新世纪的发展方向:恢复道德的泰国社会
佛教在新世纪的发展方向:恢复道德的泰国社会
作者: 怀森˙维沙罗比丘(Phra Phaisan Visalo)
译者: 李素卿(文字工作者)
八、恢复佛教的社会面向
泰国佛教越来越个人化;每一个人都只根据自己的利益来实践和适应佛教,越来越不受到国家、僧团的阶层,或甚至是自己的家庭与社区所干涉,而在过去,这类干涉是理所当然之事。因着这样的态度,佛教很容易被用来当做满足自我或一己私欲的工具,对别人漠不关心,更别提对生命本质与心灵层面的探讨了。
佛教非常有可能继续沦落为个人层次的教法。事实上,这早已不是新趋势了。例如,从前我们总是在个人的层次上解释五戒的利益,也就是说,守五戒可以使个人获得宁静和快乐的生活,至于五戒对社会的利益,则少有人提。虽然有许多教法和个人的社会义务有关,但顶多是被用来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对待方式而已。(14)甚至连慈悲喜舍四无量心的教法,都比原理或法得到更多的关注,而后者才是舍无量心的基础。
根据佛教的看法,我们对自己、对别人、对社会,以及对法都负有义务,因此佛陀教法是包含这四个类别的。然而,却只有前两个类别受到重视。农村生活已经成为过去式,我们目前是生活在一个比较开阔的复杂社会中。在这样一个社会里面,除了个人关系和人际关系外,还有社会关系,以及和整体人类社会的关系,而且越来越趋向全球化。社会的和谐宁静与个人的幸福快乐不仅取决于人际之间的合宜行为,也取决于我们和所处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例如,我们如何遵守法律、照顾公共财产,以及尊重社会的遗产与传统。因此,在佛陀教法中,有关公共领域或社会义务的理则,以及在现代世界的应用方式,都应该予以强调,其重要性绝不亚于个人关系这一块。(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后面详细讨论)
九、重新组织僧团
泰国僧团目前面临三个重大的组织问题,分述如下:
(1) 集权化与无效率的组织结构;
(2) 和国家的关系过于紧密;
(3) 和社会的距离过于疏远。
如果佛教想在美好生活的创建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首先僧团就必须具备足够的变化动能,才能应付现今社会的复杂性与多样性。为了使变化动能更充沛,僧团必须采取分权式管理,同时对于各阶层僧侣所启动的变革,也要抱持更开放的态度才行。
长老会议应该更积极回应全国各地僧侣的需求,并负起解说的责任,以取代目前由上而下的决策模式。应该鼓励各地僧侣参与重要计画或方案的研发过程,例如,僧团教育政策。目前这类计画大部分都是由教育部的官僚所制定,一般僧侣只能象征性地参与。
除了积极参与计画和政策的拟定之外,行政责任也应该分散到各个阶层。这样可以使各地僧侣更能回应自身处境的需求与变化,进而与民众发展出更紧密的关系。
行政组织的设计应当以协助各层次的僧团领导人为目的,如此一来,区域性和较低层次的行政效能才能提升。行政组织的成员应当由各自所属的利益关系人直接遴选出来,而不是像目前一样由指派产生。
十、和国家之间的关系
基于上座部佛教的健全发展考量,我们必须在僧团、统治者,和民众之间保持平衡的关系。僧团现在比较向国家靠拢,而且正因为和后者的关系过于密切,所以成为它的的延伸或工具。这样的关系型态导致僧团的僵化,因为它实际上就是在一个贪腐的官僚组织下的另一个无能的官僚组织,除了死寂呆滞外,产生不了任何具有建设性的变革。
在这样的关系中,僧团的损失始终多于获益。现代的国家和过去各别的统治者不同,它根本不关系觉悟或法的事情。国家对僧团(或教会)的统治从来不是基于僧团或宗教的利害考量,而是基于国家本身的利害考量。因此,僧团应该跟国家保持适当距离,并降低对它的依赖,这是再明显不过的事情了。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僧团不应依赖国家给预算,而应从公民社会中寻求较多的财务资源,以便进行各项活动。除了仰仗个人捐款外,来自公民组织的财源也是取代国家援助的一项必要替代方案。
其次,僧团在行政管理上应更具有自主性,而毋须仰赖教育部宗教司来扮演长老会议的秘书长角色。僧侣现在已经具备自我治理的潜力,诚如前述,将责任下放给较低层次的僧团,才能促成僧团自决。
第三,在宗教事务的推动上,僧团不应该像过去那样仰赖国家的认可和同意。像建立寺院或指派高阶僧侣之类的事务,国家应该尽量不要插手干预。
十一、僧伽教育与女性角色
若要恢复佛陀教法的完整性和重新组织僧团,就必须从僧伽教育的改革先着手,现今的僧伽教育衰败得非常严重。僧伽教育系统所提供的佛学教育已经过时了,也就是说,它再也无法对佛法的本质与内涵提出契理契机的诠释方式。此外,僧侣所接受的世俗教育不是品质太差,就是不够充分,或甚至是过于“世俗”(根本就不从佛教或精神的观点来理解这个世界)。目前的僧伽教育系统需要全面的改革,包括课程、学习方法、教科书、设备,以及师资培育和管理等。在既有的僧团结构之下,几乎不可能进行真正的僧伽教育改革,因为改革需要充沛的能量和开创性,根本不能对长老会议那二十位握有实权的古稀老人有所期待。
此外,僧团以外的佛教徒角色,尤其是女性角色,也应予以审慎的考虑,而这也是僧团改革的一部分。截至目前,在法的训练与传递上,女性的受教机会不及男性。男性出家人与女性出家人之间的显著差异就是一个确切的例子。女性对佛法的研读、实践、领悟,和传授能力确实不输男性。如果女性能够获得社会的热烈支持,她们对于佛教社群和整体社会的贡献将远胜于以往。让女性受比丘尼戒是一个可行的方式,泰国社会应该将此列入考虑。不过,也应该发展其他的选择方式。为了赢得泰国社会对女性出家人应有的尊重,而且不能低于男性出家人,我们现在应该为女性出家人开创新的形式,并提升她们的地位,毋须理会长久以来有关比丘尼的传承争议。
十二、新社会角色的时代来临
以上所提到的改革皆可称之为内部改革或“为了自身福利所做的改革”。根据佛陀的教法,福利或利益可分为三种:自己的福利(attattha)、别人的福利(parattha),和双方的福利(ubhayattha)。第三种福利显示,前两种福利一定是一起出现,无法将它们一分为二。因此,基于自身福利所做的改革,只是完成一半的必要改革,光靠它,不能使我们走太远。另外一半的改革是为了别人(亦即,整体社会)的福利而做的。
目前佛教的最显著的社会功能就是宗教仪式方面的服务,而它的道德与精神影响力则在急遽下降中。泰国社会仍然对佛教死忠的唯一迹象是,泰国人和寺院及僧侣的关系,通常是透过物资救济和做功德形式来呈现,最近比较常见的是参加禅修。然而,当我们从整个社会的角度去考量佛教和人群间的关系时,我们会发现,佛教的社会影响力真的大不如前。现今泰国社会越来明显的现象包括自私、不够慷慨,还有更糟的是,剥削、犯罪、贪腐,和滥用公共财产等。
社会关系包括垂直关系和水平关系两种。佛教对前者的影响较显著,这可从信徒与僧侣、子女和父母,甚至人和神圣性(例如,佛陀、佛陀的遗物或遗迹,以及功德)之间的关系反映出来。但是,水平关系,也就是超越狭隘的亲友圈的关系,则受到消费主义和物质主义的影响较大。
关于佛教对水平关系的影响,无论这种影响对个人和社会的利益有多少,都是不够的。为了增加人与人之间的慷慨对待、为了对抗暴力和犯罪,以及为了对社会的详和多发挥一点作用,佛教应该将自己的角色和影响力延伸到水平关系。这样的角色绝不能像从前一样只透过讲道就可以完成,而是需要彻底的思想改造与修正。
十三、一份强化泰国社会道德的纲要
泰国社会迫切需要结合各种道德力量,以便鼓励并协助人们以善意、和谐、慷慨,和合作的态度生活在一起,使社会变得更理想和更可爱。泰国人不缺乏道德,只是习惯将它应用到与自己关系较近的熟人身上而已。因此我们的问题在于,如何将道德扩展到他人和社会其他角落。为了让泰国社会拥有较坚实的道德基础,佛教可以扮演如下的角色:
(1) 扩展道德的脉络
为什么泰国人的道德行为仅及于自己的熟人?主要原因可能是,寺院和学校所教导的道德课程不仅强调人际层次,也可能只局限在和我们有直接关系的熟人圈内。例如,“六方”(six directions)是泰国人耳熟能详的道德教导,它订明了六种关系的相互责任:父母和子女、先生和妻子、学生和老师、员工和老板、信徒和僧侣,以及朋友和朋友之间的关系。(请注意,前面五种是传统上的垂直关系)。
这种教导非常适合大家都互相认识的乡村社区。然而,现代社会是比较复杂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仅只和熟人互动,也要和小圈子以外的人互动。截至目前,传统佛教的教法很少重视后面那种关系。因此,佛教的道德教导必须重新定义,以便将较广泛的关系型态纳进来。例如,如果要改善六方的道德教学,至少要将现代世界所不可或缺的一组关系加进来:买方和卖方。
现代人不仅透过人际关系来产生关联性,也透过各种机构、组织和体系来发生互动,而这些单位在本质上是不搀杂个人情感的。泰国社会也需要这方面的道德指南。佛教也应发展这类的道德,否则它在泰国社会所能发挥的影响力会很有限。
(2) 发展社会意识
社会意识在这里的定义是指,对社会的关心,以及对其福祉的承诺。许多佛教的教法都支持这种态度,亦即,强调自利与利益他人的重要性。然而,我们却倾向以“人际”而非“整体社会”的传统角度来界定“他人”的意义。此外,虽然佛教也时常教导信徒必须对社区尽义务,但是往往将社区理解成像熟人圈和村落之类的小单位,很少将它理解成较宽广的社会单位。之所以如此,有部分可能是因为泰国人最熟悉私人层次的关系,致使他们对社区的想像总是局限在个人化或垂直式的关系范围内。这种熟悉而具体的社区和社会有所不同,后者比较抽象、由不认识的人组成,并且牵涉到各种不搀杂个人情感的关系型态(例如,机构、组织,或体系)。
佛教今后不仅要更强调对社区的责任,也要从比较宽广的角度来定义它,以便将整个社会都纳进来。有三种教法很适合这个目的,包括:保持社区或僧团繁荣的“七不退法”(aparihaniyadhamma)、从提供各种利他服务中累积功德(veyyavaccamaya),以及愿意对社区伸出援手(kinkaraniyesu dakkhata)。
在这里,佛使尊者的“法的社会主义”(Dhammic Socialism)理念是最切合的:它的道德体系强调对社会整体利益的责任,而不只是重视个人或特定人士的利益。
(3)扩展社会关系
对道德的态度或对道德的理解,只是影响道德行为的因素之一。另一项不可忽视的因素是社会关系。泰国人的社交圈很小,社会互动经常只局限在既有的人际关系内,以至于无法以开阔的方式施展他们的道德性。来自不同背景、专业和地区的人们,以及先前没有任何私交的人们,鲜少聚在一起或共同完成某个工作。泰国人的社会互动大部分是以既有的私谊为基础,比较少建立在共同目标或理念之上。因此,我们很难为了共同或公共利益而扩大合作的空间。
将关系局限在自己的小圈圈内,容易使人视野变得狭隘;开放式(水平式)的关系可以促进“公民精神”,扩大我们的关心领域:从关心自己到关心他人;从关心家庭到关心社区和国家(甚至全世界),从关心人类到关心一切有情与无情。因着这样的态度,我们会强烈地意识到个人和社会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进而对个人福祉与公共福祉同等看待。
佛教僧侣与信徒务必要支持各类的自助团体,包括佛法共修会、合作社,以及环保团体和社区发展组织。僧侣可以在这些团体之间搭建和培植各式的互助网络,藉此扩展人们的水平关系。开放式的社会关系除了有助于扩展人们的心态和关心的范围外,也可以发展人们的自信,认为自己有能力完成较大规模的公共活动。如同前述,有许多佛教的教法可以被应用在这项工作上。
(4)建立信任
信任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资本,我们可以透过集体行动和水平关系的扩展来协助人们加以建立,因为共事经验与相互熟悉是信任的直接根源。此外,经由固定的合作模式与关系网络所发展出来的互惠规范,也可以增强信任。一旦互惠规范被建立之后,叛变者和坐享其成者就很容易受到公众的制裁。对叛变者进行社会制裁,可以使人们对合作产生信任和信心。信任可以鼓励合作,合作反过来又可以增进信任,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信任的存在与否不纯然是态度问题,它也取决于社会条件。如果社会中的互惠规范已经被建立,而且对叛变者和机会主义者也可以进行有效的社会制裁,则这个社会的信任水准就会很高。因此,光是教导人们彼此信任是不够的,必须有适合的社会条件配合才行。扩展水平关系是建立相互信任的重要条件,可透过公民参与网络的建置来加以完成。在一个社会中,如果民众之间的水平关系很狭隘,公民参与度就会很低,彼此的信任感也会变得很脆弱,而且不太有意愿为了社会福祉而互相合作。(15)
正因为如此,所以目前泰国人普遍抱持“人人为己”的态度。我们的信任感很低,致使社会无力强制叛徒和骗徒付出高昂的代价,因为他们不太受到社会的束缚与规范。此外,贪腐的政客、官僚、商人,以及其他菁英份子(包括僧侣)也利用这个弱点,使问题益形恶化。因此,泰国社会有必要建立各种参与网络和开放性的水平关系。这样才能壮大社会对不法之徒的制裁能力,进而培养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感。信任感一升高,民众和陌生人合作的意愿也会随之增加。
再次强调,佛教若要在泰国发挥有效的道德影响力,绝不能只靠口头的宣讲。它还必须创造一些必要的社会条件,才能使自己所弘扬的道德规范得到支撑。佛教可以透过水平关系的扩展来完成这项任务,扩展方式包括支持自助团体和社区合作,以及在各类社群之间创造沟通的网络。在一开始,僧侣必须学习发展地方层次与远距层次的僧团网络,之后再扩充这些网络,将乡民、非营利组织、有进步概念的商人,以及其他人士一并纳进来。
十四、将社会从消费主义中解放出来
我在前面曾经提到,必须强调合作与关怀的利他道德观,在佛陀教法中,这一部分属于戒学的范围。为了行之稳固,必须以定学和慧学作基础。道德的提倡对于世界观和心灵品质的提升很重要。
佛教在这两个领域可以扮演很重要的角色。泰国社会目前消费主义当道,无法可挡,需要佛教提供这方面的协助。消费主义已经成为一种新兴宗教,一种缺乏心灵智慧与和平的宗教。由于消费主义的世界观与价值观充满贪婪与自私,致使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乃至人与生态之间的痛苦与冲突日益恶化。
泰国社会需要以佛教观点来取代消费主义。数十年来,佛教一直受到后者的压制。现在,我们应该以一种对当代世界有意义的方式来更新与呈现佛教的面貌。目前对动态主义(dynamism)感兴趣的人越来越多,例如,在佛教观点中所内含的动态与整体本质。此外,当今所盛行的极端物质主义也需要佛教的精神观点来加以平衡。
诸如非暴力、知足和心灵自由之类的佛教价值也是同等重要。这些观点和它们的价值体系应该被发展成这个社会的世界观。应该将它们整合成为人生的目标与社会发展的方向,进而构成集体愿景与策略的基础。具体而言,社会应该将有意义的快乐及较高的生活品质当成它的目标,而非毫无限制地追求财富与消费的成长。
要完成这项目标,必须发展出一套以佛教观点以及和其相应之价值体系为基础的知识主体,以便对现实世界提出替代的解释角度、对现存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方式。幸运的是,由于佛教强调自然律和经验,因此它在朝此方向努力的过程中可以利用一些比较有用的科学贡献。然而,佛教如果没有开创出自己的知识主体,它的理念就无法发展成有效的社会世界观。佛教必须忠实地面对自己。若要社会脱离消费主义和它的根源(资本主义)的束缚,就非得以佛教的世界观取代消费主义的意识型态不可。佛教的弱点,无论是在正统信仰或制度层次上,绝大部分都是因消费主义入侵而导致的。如果佛教无法把自己从消费主义中解放出来,就没有未来可言。因此,最佳解决之道就是,也帮助泰国社会从消费主义的牢笼中挣脱出来。
十五、双重任务
个人的福利和他人的福利是紧密相连的。帮助泰国社会脱离消费主义的掌握是帮助佛教本身的最好方式。同样地,增强泰国社会的力量也能增强佛教的力量。诚如前述,这意谓着佛教改革必须和社会改革携手前进。社会改革对佛教的福利是很紧要的,因为如果没有来自广大社会的支持与压力,僧团的重组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如果泰国的社会力量依然萎靡不振、对佛教缺乏正确的理解,以及对公共事务漠不关心,我们就不能期盼社会会支持佛教改革。
佛教改革是无法脱离社会改革的;它们是攸关民众福祉的“双重任务”,必须一起被完成。以增强社会力为宗旨的公民社会运动,必须优先处理佛教改革的事宜,因为佛教具有很大的潜力,可以协助公民社会脱离国家和资本的掌控。唯有改革佛教,才能释放其潜力以支持公民社会。
这篇文章一开始是讨论佛教如何成为泰国社会的强大道德力量。佛教在衰败多年后,已经丧失了这种地位。复兴佛教的第一步是,重新恢复教学的完整性及重新组织僧团。此外,佛教也必须改革自己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促进社会意志的提升。最后,这个新角色反过来也会帮助佛教从衰败中站起来,使它变得更有生命力。
这个双重任务不但是泰国佛教在未来所面临的挑战,也是决定泰国佛教在新世纪中的地位与命运的关键因素。〈全文完〉
【注释】
14. The six directions represent duties toward parents, spouse and children, teachers, friends, servants and employees, and spiritual guides.
15. See the relationship among trust, cooperation, and networks of civic engagement in Robert D. Putnam, Making Democracy Work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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