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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的伦理价值与社会适应性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5日
来源:不详   作者:唐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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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的伦理价值与社会适应性

  唐林生

  宗教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意识形态和社会现象,与人类的文明相伴相融、绵延至今。从蒙昧未开的图腾崇拜,到科学昌明和社会不断进步下的精神守望,历经几个文明形态的洗礼,其作用并未消退。

  宗教之所以延续到现在,从其自身而言,是与其不断适应社会发展这一特性相联,即它与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发展具有普遍适应性相联。劝善去恶、助人济世、人伦亲情是宗教处世的要旨。它们以此构筑的伦理道德体系与价值体系既切合了人类社会的最基本的道德与理义,也把一些至高至善的人类准则包摄进来。它们用善与正来构建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理想境界,于普世性和理性中共同维系了各社会时期的世俗伦理和价值观念。具体说来:各宗教都以善为根。善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相融的基础。善能生爱,有爱,众生万物就能平等相待、和谐共处。以正为本,即弃除人的恶与非。进一步说,就是尊人伦、守法度。正立则人间有情理、社会有秩序。虽说社会法度有一定的相对性,但其以善、平、和构建的伦理道德具有普世的价值。千百年来,各宗教都把善作为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根据其善恶有报的理义,向善、行善是人们通向理想生活的光明之路。佛教把“停止作恶,努力行善”作为其教义的第一条戒律,提倡“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不仅要自己行善,还要劝人行善,一人行善是小善,众人行善才是大善。伊斯兰教的先知穆罕默德说过“今世是后世的种植园”,强调人只有在今世多做善事,才能在后世得到真主的美好的报偿。基督教讲的是行善进天堂。道教讲的是“劝善成仙”。善成了人性化、理性化的基础。同时它们还制定了许多教条与戒律来阐释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伦理道德和价值观念。在人伦上,各教讲究的是孝敬父母、尊老爱幼、善待亲朋和邻里。在善恶是非上,它们强调的是尊基本的法度、去人非份之念与恶行,以及和众生万物行人类平等、和平与同生共荣之大义。各教都订立了许多戒律来约束它的教徒。如佛教有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基督教的《摩西十戒》中也有“勿杀”、“勿盗”、“勿淫”、“勿妄语”和“勿贪他人之所有;的戒条;伊斯兰教有禁滥杀、禁淫乱、禁欺诈、禁偷盗等许多戒规。这些都是人类社会普遍的规范。此外,它们所倡导的平等、和平和和谐也把人类社会理性的终极的原则体现出来。人人平等、民族平等、众生平等、和平友爱是人的基本愿望和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客观趋势。佛教讲的是众生平等、珍爱生命、互尊互爱,即人与人之间只讲善恶,不论等级,世间所有的生灵视同一体,当友善以待。它以“无缘大慈,同体大悲”和“十善”来善待万物,以“五戒”来戒贪恶、息争斗与杀戮。伊斯兰教主张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之间团结友爱,反对侵略。道教倡导的“天人和一”,突出了人类尊重大自然、保护大自然,走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理念。虽说这些宗旨在人类社会对抗性发展的初、中级阶段不可能实现,但随着社会向高级阶段的演进,其发展的现实性与迫切性日益凸现出来。社会化、全球化、一体化的发展让人类文明到了必须将人的基本权利、社会乃至全球的共同利益高度重视并逐步实现的地步,否则带给人类社会的只能是动荡、黑暗、倒退和毁灭。宗教所蕴涵的现代价值是显而易见的。

  在人类社会整个发展进程中,宗教本身在不断适应文明的进步与发展。在人类社会形成和早期发展阶段,宗教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宗教文化主导和主宰了整个社会。它在用神秘化、神圣化给世俗社会披上合法外衣时,垄断了文化教育、意识形态、司法等权力,给社会提供了一个全面的思想体系和价值体系,于政教合一中进行着世俗的精神的统治。君权神授,神学理义、道德教化、宗教审判等是其主要内容。近代的政治变革、科学的发展、工业革命的产生,推动了人类社会的世俗化进程,科学的、理性的、民主的、法治的社会已成为时代发展的趋势。在这个被称为“祛除巫魅”、崇尚民主与科学的时代,宗教从总体说来,它逐渐淡化了过去的封建专制思想和与科学对立的态度,一定程度地融合着科学,突出其人性化、社会化与现代化的一面,把重点放在“拯救灵魂”的工作上。具体说来,在科技日新月异、不断进步面前,宗教不再简单地以拒绝、阻挠和封杀来对待,而是积极地关注、有限度的承认和利用。如达尔文的进化论就被美国主流派基督教教派中的许多信徒所接受。在神灵与科学之间,虚幻性的、偶像性的、盲目性的崇拜渐渐褪去,两者之间的对话与合作正成为趋势。在世俗化和现代化面前,各宗教继续遵循和实施其助人济世的原则,积极的面对和融人现代社会。它们侧重于人本性、社会参与性、“理性”伦理道德观念与价值观念的宣讲,以宗教的“公民化”、个我化、本土化、全球化、价值神圣的重构等来适应并推动现代社会的发展。如佛教讲的“慈悲济世”、“庄严国土”、“利乐有情”,要求信徒们爱国、爱教、爱社会和人民、遵纪守法、造福社会;基督教强调是的“社会参与”、“社会福音”和“世俗神学”;伊斯兰教倡导的是两世吉庆、重在现实;道教主张的济世度人、助国化民,以及各教倡导的人格完善、社会平等、和平与和谐的发展,等等。

  在人类社会历史漫长的演进过程中,宗教这种顺变通变之行,是宗教生存与发展的基本趋势所在,也正是这一点,宗教才能做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作者单位为湖南街阳师范学院法学院)

  《中国宗教》200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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