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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和谐法门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2日
来源:《宗风》   作者:《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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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发展到今天,在感受到由空前繁荣的物质文明带来的高涨的成就感的同时,人们仿佛也感到了我们这个世代已经站在了历史的制高点上,可以标榜自己的“先进”或“高超”,可以动辄“轻贱唐虞而笑大禹”,“非汤武而薄周孔”。对历史传统和文化学统的无知,必然导致今人浅薄狂妄的自大与无畏。

  事实上,我国在很早的时候就已取得了足以令今人骄傲的文化水平,积累下了无与伦比的文献规模。《尚书》说:“天叙有典,敕我五典五惇哉!天秩有礼,自我五礼有庸哉!”(《尚书•皋陶谟》)“惟殷先人,有册有典。” (《尚书•多士》)我们的民族很早就形成了“有典有则,贻厥子孙” (《尚书•五子之歌》)的文化传承学统。今天,我们亟需一批才识卓越之士下大力气对民族古老而悠久的古典文明进行正本清源的工作,帮助世人清醒地认识这种因近代以来的风云变更而被人为湮没的文化传统,还原根植于这种深厚传统中的民族文化真相。

  一、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是建设和谐文化的需要

  生活在商业文明主导的现代社会,人们的物质生活固然是充裕的。可是由于长期经受科学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的浸染,人的物欲膨胀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人们在高度专注于对物质利益的攫取同时,却严重忽视了道德伦理建设,遗忘了比科学实证更为丰富、深密的精神生活,世人普遍陷入了种种心理和精神困境。各种内外条件和关系陈陈相因,导致社会道德水平日益下滑,对自然资源的疯狂掠夺也愈演愈烈,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濒临毁灭性的全面恶化。这些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被学者统称为社会的“现代病”。可以说,人类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面临过如此深重的道德和生存危机。

  作为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提出了“以德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构建和谐社会的宏观战略部署,是一个包括了政治和谐、文化和谐、经济和谐及社会和谐等内容的庞大的系统工程,而其中,建设和谐文化成为构建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文化建设,是一个国家或民族以其固有的文化传统为基础而进行的文化传承、变革与创新的事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五部分“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中指出:要“弘扬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内容,形成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应该注重继承和发扬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

  我国有着优秀的和谐文化传统,经过数千年的积淀和发展,已经深深地融入中华民族的血脉之中,成为中华文明的民族属性和十分重要的价值取向。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我国传统文化主张天人合一,强调尊重自然规律,对自然资源进行有节制的合理开发利用;在社会秩序上强调以和为贵,高度重视家庭与社会伦理,推崇和睦、融洽的人际关系;在国家间的关系上,主张互利互惠、睦邻友好、协和万邦。这些宝贵的文化财富至今仍旧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依然是衡量世人道德水平的重要标尺。我们今天唯有深入挖掘和汲取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让优秀的民族文化得到传承和新生,才能在历史提供的高起点上创造出更高层次的和谐文化。

  二、和尚者,尚和也

  佛教作为一门古老的异质文明和舶来宗教,被当初怀着“化中国”的信仰热忱的西来僧侣传入中国,随后在中国传播和发展的两千余年间,却不断接受着中国化的改变,成为我国影响最大的宗教之一。历史上的中国佛教决不是一种孤立的信仰,它一直都和不同时代的哲学思想学说、道德价值体系、民间风俗习惯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发生着紧密的联系。中国佛教虽然和印度佛教存在继承关系,但中国佛教从传入之始,就逐步认同了中国社会的历史和现实,经历了一个从被动到主动的接受中国文化的影响、改造的过程,形成了不同于印度佛教的面貌特点。在中国得到广泛的传播和发展以后,佛教的义理思想、哲学思维以及文化艺术创造,又对中国的思想、学术、文化、艺术产生了意义深远的影响。今天,中国佛教浩如烟海的经典以及它博大精深的义理思想,已经成为我国传统文化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人们欲谈传统文化而不了解佛教,这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在传统文化中,佛教无疑是具有最丰富的和谐思想资源的文化之一,可谓是:“和尚者,尚和也!”这一特性,是由佛教博大渊深的义理思想与千百年的修行实践传统所决定的。此外,佛教在中国传播与发展的漫长历史中,自身还形成了具有优势性的文化教化功能。作为一名佛教人士,笔者深切地意识到,开掘与弘扬佛教教理思想所包含的道德伦理价值观念以及和谐思想,对于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将是大有帮助的。

  佛教的和谐思想从最初起,即通过教理与戒律得到传播与实践,突出地反映在对待有情众生的平等和报恩、对待无情众生的自律和珍惜,以及倡导中道正观与正行,反对任何偏激和极端的思想行为等主张之上。今天已成为我国的执政党与社会各界群众的高度共识的走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等发展观念,以及构建和谐和会的社会治理方略,其实都可以在佛教的和谐思想中找到共鸣。

  希望藉着笔者在下文中对佛教和谐思想所做的意义解析及价值探讨,能够帮助读者从广大深密的佛教义海中,提挈并认取一个较为清晰的佛教和谐思想的体系轮廓,并进而了达佛教和谐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事业中能够产生的重要思想价值和现实意义。

  三、佛教和谐思想的根基——缘起、平等

  (一)缘起论

  佛教和谐思想的根基与总前提是缘起论与平等观。缘起,是指一切事物所赖以生起的因缘。佛法所认识的宇宙存在,从器世间到有情世间,自精神现象至物质现象,无不是由因缘和合而生的。因与缘,佛法中没有严格的界说。但相对而言,因是指事物内在的特性,缘是指外部的作用。因是决定事物生灭的主要条件,缘则是辅助关系。因缘若用现代语言诠说,大约相当于条件与关系两词。所谓“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宇宙间事物的生灭,都必须具备内外双重条件和关系。每一种事物都不可能独自存在,而必须与其它乃至所有的事物发生一定的关联。所谓世间,从时间上说,是因果相续的——因前复有因,因因无始;果后复有果,果果无终。从空间上说,是主从相联——主旁复有主,没有绝对的中心;从旁复有从,没有绝对的边际。正是这种连续不断的因果和重重牵引的主从关系,构成了这个互相依存而无一物可以独立的世界。置身其中的人,当然也概莫能外。

  佛法把自我个体由过去业因所感得的形寿身命,称作“正报”;把个体身命所依托的山河大地、民族国家、社会环境都称作“依报”。准缘起理论可知,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社会整体都具有一定的内在关联性,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同样,自己(个体)与他人(社会),众生与佛菩萨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这就是佛法所说的依正不二、身土不二、自他不二、生佛不二的关系。在佛法修习中,正确体认这些关系,真实地生起对父母、众生、国家、师长“四重恩”的感念之心,在修习中恪尽报恩的义务,践行饶益广大人群的愿心,是大乘菩萨道的入道不二之门,也是一切佛子圆满佛格、成就佛道的必由之路。

  (二)平等观

  1、实相平等

  佛法所讲的平等,是结合实相平等与本体一如这两个层面的意义成立的。实相平等的理论依据是缘起论。一切事物既然都是因缘和合而生,那么世间诸法就不可能独立自在,也不可能常住不灭,更不可能具有真实的自体,因此说,诸法的本性是空——这就是“缘起性空”的道理。这种空性,就是诸法的实相,因而又被称作“空相”。从实相的意义上讲,世间的一切事物都无不同,所以说实相平等。

  2、本体一如

  本体一如的理论依据是佛性论。佛性,就是含藏于每个众生心地中的本觉真性。这真性,就是佛所证的菩提的本来性质,因为它是一切众生本自具足的,所以称为自性。又因为它是一切众生成佛的因性,所以也称佛性。它还被称作法性,因为它是“万法之源”,由于它在心地起用,方能生出众生得以感受认知的种种外境。因此,佛性是众生、心地、外境以及宇宙万有的本体。大乘佛教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世间万法的本体都是同等一如的,“心、佛、众生,三无差别”。

  大乘佛教还强调,一切众生悉有佛性,无论它是被称作自性也好,佛性也好,或被唤作“如来智慧德相”也好,也无论是在众生身上也好,在佛身上也好,它都是“在圣不增,在凡不减”,常住不变的。凡夫的佛性因为被无明烦恼遮覆,无法显现。如果断除了无明烦恼,它就能自然显现。佛在菩提树下证道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奇哉奇哉!一切众生皆具如来智慧德相,但以妄相执着,而不证得。”(《销释金刚经科仪会要注解》卷1,《卍续藏》24•No.0467)能否彻见自心中所住的“如来智慧德相”,是众生或为迷或为悟的决定因,所以六祖大师说:“不悟即佛是众生。一念悟时,众生是佛”。(《六祖大师法宝坛经•般若第二》)众生与佛,本来平等,不假造作,本无所度。所以大乘佛教尤其是总持总持佛法心髓的禅宗讲,佛不度众生,众生是自性自度。佛陀应现于世所为的“一大事因缘”,就是众生本有佛性的醒觉。中峰明本禅师说:“无边众生,各各脚跟下有一则现成公案。灵山四十九年诠注不出;达摩万里西来指点不破;至若德山、临济摸索不着。”可以说,佛法修习的全盘工夫,都是为了通达心与身、心与境的关系的根底之处,拭去遮覆在“是法平等,无有高下”的实相上的烦恼尘垢,显现出佛性的清净圆明之光!

  透过以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种认识:佛教的缘起论与平等观,是在照见万法实相、洞悉自我个体与世界之间关系的本质之后所实现的人类思维可以企及的究极理性。如果能在这种究极理性地观照之下,加以适宜的精神指导和修习实践,一定可以帮助人们踏过阻绝人我、自他的高山,超越物理属性及人间的种族、文化、阶级差别,进入到心与身、心与境和谐交融的安隐之地。

  四、佛教和谐思想的最高精神——慈悲

  (一)释名

  作为佛性的觉者,诸佛菩萨由于亲证了心、佛、众生三无差别的平等理性,所以能够将凡夫自私而有限的情感升华为无缘大慈与同体大悲,平等而没有分别地去关怀一切众生,护念一切众生,成就一切众生。作为大乘菩提道的修习、摄受者,菩萨慈爱众生并给与快乐的情怀和行为,称为慈;菩萨悲悯众生,同感其苦并救拔其苦的情怀和行为,称为悲。传统的解释,说为“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二者合称慈悲,代表了大乘佛教的究极信仰之一——慈悲精神。

  慈悲也略作慈或悲,或以大慈、大悲代称。需要注意的是,经论中出现的慈、悲或大慈、大悲的用法及涵义繁多,有时表述的就是字面所指的各别词义,未必是慈悲一词的略称或代称,这些情形要结合经典原文具体而论了。

  (二)释义

  1、三缘慈悲

  据《大般涅槃经•梵行品》、《大智度论•释往生品》等大乘经论所示,依照所缘对象、发心高下、心量广狭及是否究竟真实等几类判别标准,慈悲分为众生缘慈悲、法缘慈悲、无缘慈悲三种。(具体见《大般涅槃经》卷15,《大正藏》12•No.374;《大智度论》卷40,《大正藏》25•No.1509)这三种慈悲,合称为三缘慈悲、三种缘慈,或三慈。这其中,第一种众生缘慈悲,视一切众生都如父母妻子眷属,施与利乐救拔诸苦。这是凡夫的慈悲,也是三乘(声闻、缘觉、菩萨)最初发起的慈悲,所以也称小悲。第二种法缘慈悲,指了知诸法皆从缘起而生的实相而生起的慈悲,这是属于声闻、缘觉二乘及初地以上菩萨的慈悲,又称中悲。第三种无缘慈悲,是远离了差别之见的平等心所具有的慈悲,它不住眷属相,不住众生相,也不住法相,一切所缘法、智慧行解毕竟空,所以名为无缘。它是佛独有的慈悲,不通于凡夫、二乘,所以又称大慈悲、大慈大悲、无盖大悲,在它之外,再没有更广、更大、更胜的慈悲。

  2、慈悲即是一切菩萨无上之道

  《大般涅槃经•梵行品》对慈悲的根本义趣作了生动、详明地演说:“若有人问:谁是一切诸善根本?当言慈是。……能为善根者,名实思惟,实思惟者,即名为慈。慈即如来,慈即大乘,大乘即慈,慈即如来;……慈即菩提道,菩提道即如来,如来即慈。”(《大般涅槃经》卷15,《大正藏》12•No.374)经中言道:“慈者,即是众生佛性,如是佛性久为烦恼之所覆蔽故,令众生不得睹见。佛性即慈,慈即如来。”(同上)并且总结道:“慈者乃是不可思议,诸佛境界不可思议,诸佛境界即是慈也。当知慈者即是如来。”(同上)这番立根于“实思惟”(般若空观、中道实性)、佛性本体这两种全部大乘教法赖以成立的思想础石之上的言教,彰明了慈悲作为大乘佛教价值信仰之一与终极精神情怀的地位。

  经中还从慈悲与常、乐、我、净的涅槃正法之间的关系,推导出慈悲就是法、僧、如来,具足三宝的理趣。这就等于说,慈悲之理,实际赅摄了大、小乘教法共或不共的全部解脱道与菩提道妙法。所以,经中才会下如此断语:“慈者即是一切菩萨无上之道,道即是慈慈即如来。”(同上)更兼以双重肯定的句式反复地赞叹慈悲功德:“慈者,即是诸佛世尊无量境界,无量境界即是慈也。当知是慈,即是如来!”(同上)

  (四)慈悲对社会伦理建设的启示

  1、菩提属于众生

  慈悲在整个大乘教法中所占据的地位已如前述。将之视为佛教所包蕴的和谐思想的指导精神,也应当是没有疑义的。如何将发之于内的慈悲情怀,具体地体现、践行于不离生活的修习活动中呢?《普贤行愿品》对这个问题的揭示,最为人所熟知:“如是等类,我皆于彼随顺而转。种种承事,种种供养,如敬父母,如奉师长,及阿罗汉乃至如来,等无有异。于诸病苦为作良医,于失道者示其正路,于闇夜中为作光明,于贫穷者令得伏藏,菩萨如是平等饶益一切众生。”(《大方广佛华严经入不思议解脱境界普贤行愿品》卷40,《大正藏》10? No.293)慈悲的行相内容十分丰富,包括了孝敬父母,事奉师长,为病苦的众生作良医,为迷失方向的人指示正路,为深陷黑暗绝望境地的人带来光明的希望,为贫穷的人开示伏藏在他们心中的自性宝藏……从中我们可以发现,如此广阔无际的功行,却是始自身边人、身边事的。成佛的行动起点,不在多么邈远的尘寰之上,而在不违孝道、不逆师长的义务当中,在尽心去关爱的每一个人身上,在努力去做的由良知所抉择的每一桩微细的事里。不舍身边的每一个人,不弃身边的每一桩小善,这实际已在道德实践层面,迈出了建设和谐、淳善的社会道德伦理环境的第一步。

  慈悲的一切事行,都是围绕着“我皆于彼(众生类)随顺而转” 这个大原则展开的,都以随顺、实现、满足众生的意乐、欲求、需要为目的。“何以故?菩萨若能随顺众生,则为随顺供养诸佛;若于众生尊重承事,则为尊重承事如来;若令众生生欢喜者,则令一切如来欢喜。何以故?诸佛如来以大悲心而为体故。因于众生而起大悲,因于大悲生菩提心,因菩提心成等正觉。”(同上)为了阐明诸佛如来成佛的根源、本据就是众生的道理,经中设了一个形象、动人的譬喻:

  “譬如旷野沙碛之中有大树王,若根得水,枝叶、华果悉皆繁茂。生死旷野菩提树王,亦复如是。一切众生而为树根,诸佛菩萨而为华果,以大悲水饶益众生,则能成就诸佛菩萨智慧华果。”(同上)诸佛如来成佛的道理,就是由缘于众生所起的大悲心生菩提心,由菩提心成等正觉。如果菩萨能以大悲的愿行饶益众生,就能成就菩提。所以,经中强调:“是故菩提属于众生,若无众生,一切菩萨终不能成无上正觉。”菩提属于众生,诸佛如来成就菩提的功德也必将回向于众生,令一切众生将来决定成佛。具有如此坚定、同一的意志和信念,不正也是构建一个和谐、淳善的社会道德环境所必须的精神文明条件吗?

  2、慈悲的推延

  将慈悲精神落实于现实人生之中,对于学人建立和谐、和美的个人与家庭、自我与他人、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具有极端重要的指导意义。即以中国人极为重视的家庭伦理中的孝道这一原则来说,《梵网经》云:“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第十》卷下,《大正藏》24•No.1484)由此可见佛法中,“父母”的涵义有多么宽广了。六道众生,在旷劫之中都曾做过每一个生命个体的父母或亲眷属,每个生命个体的孝心,又岂可止及于现世父母,止及于人类呢?况且大地众生皆具如来智慧德相,未来决定成佛。又岂敢伤之、害之、杀之,而啖食其肉呢?是以《梵网经》复云:“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同上)这既是依平等理性而言,也是徇慈悲精神而说的。

  佛教古谚道:“一子成佛,九祖超升。”佛法所言的孝道,建立于平等理性和慈悲精神之上,以救度无始以来的六亲眷属出离生死为目的。这样的孝,难道不也是世间孝道的极则吗?

  只要能够真心领纳慈悲精神之光的照耀,学人就完全可以在自己的周围,构建起崭新的伦理结构。孝道是如此,其它诸如恭敬、友悌、忠贞、诚信、宽恕、忍耐、爱护、帮助等等家庭、社会伦理中的重要原则,都可以同理推延至尽虚空、遍法界无量无边的众生身上去,一幅个人与家庭、自我与他人、个体与社会的圆融和谐的关系图景,就一定会有实现的那天。

  五、佛教和谐思想的意志表达——四无量心

  (一)释名

  无量心,是修大乘菩萨道的菩萨行者,对于无量无边众生所发起的可以培植自他无量福德的心意识。因为它所缘的对象是无量众生,能够引发无量福德,所以得名无量心。又因它是平等利乐一切众生的愿心,所以也称等心。佛法概说无量心有四种,合称四无量心:“无量有四:一慈,二悲,三喜,四舍。言无量者,无量有情为所缘故,引无量福故,感无量果故。”(《阿毘达磨俱舍论》卷29,《大正藏》29•No.1558)

  《大智度论•释佛母品》认为,广心、大心就是无量心:“无量心者,广心、大心,即是无量。又缘无量众生故,名无量;又缘涅槃无量法故,名无量;又心相不可取故,名无量。”(《大智度论》卷69,《大正藏》25•No. 1509)这里较他处无量心的解释多出一重意义:即因无量心是心数法,没有可以界定的相状,所以名为无量。《大智度论•释初品中四无量义》对无量心所作的定义与《释佛母品》相近,并且更加明确地表述为,无量心、广心、大心是“一大心”的三种别名。但这三者的意义是有区别的,论中基于空间维度意义、所破烦恼恶业的种类及粗细深浅层次、能够成就的功德利益种类及等差、系念或所缘对象的广狭等诸多层面,对这三者作了各别定义(见《大智度论》卷20,《大正藏》25•No.1509),从而使学人能够从如此广阔、深邃的意涵中,直接启发对于无量心的深刻体认。

  (二)释义

  四无量心,具体地说就是:一、慈无量心,二、悲无量心,三、喜无量心,四、舍无量心。《大智度论•释初品中四无量义》对四无量心也一一诠说:

  “慈名爱念众生,常求安隐乐事以饶益之”(《大智度论》卷20,《大正藏》25•No.1509)——慈无量心就是关爱护念众生,常思与乐之心。当菩萨行者真实具足缘起性空的正见,生起平等报恩的意识之后,就会自然产生甘愿舍弃一己安乐而致力于利乐有情的追求,就如《菩萨藏正法经•慈悲喜舍品》所说:“常起慈心救护世间,以大慈心,弃舍己乐,随与他乐。”(《佛说大乘菩萨藏正法经》卷16,《大正藏》11•No.316)不但希望给予一切众生世间意乐的满足,而且还希望能够济度众生安住于佛道的喜乐,引导众生和自己一起“顺向善趣涅槃正道,一切恶趣剎那止息,一切法爱而自喜乐。”(同上)这才是究竟真实的慈无量心,

  “悲名愍念众生受五道中种种身苦、心苦”(《大智度论》卷20,《大正藏》25•No.1509)——悲无量心就是悲悯众生所受种种身心之苦,常思救拔之心。菩萨行者因为系念众生在如大火聚的世间受长劫轮回及烦恼煎迫的苦患,亟欲拯救众生解脱诸苦,这就具足了悲无量心。

  “喜名欲令众生从乐得欢喜”(同上)——喜无量心就是见众生或修世间、出世间一切善法而深生欢喜,并且希望众生常住喜乐之心。菩萨行者见闻一切众生修办有利于国家、社会、人群的事行,或修习自行化他、离苦得乐的解脱道,都能以欢喜的心赞叹称扬、随缘乐助,并且希望众生由此安住具足喜乐,这就具足了喜无量心。

  “舍名舍三种心,但念众生不憎不爱”(同上)——舍无量心就是内心对于以上慈、悲、喜三种意识都不住着,对于众生怨亲平等、不起爱憎,也属舍无量心。因为众生无量无边,菩萨拔苦与乐、见闻欢喜的心也没有分限。而且菩萨既能“作他利益”(《佛说大乘菩萨藏正法经》卷16,《大正藏》11•No.316),也“能自随护”(同上),“离诸忿恚息诸过失,不见违顺”(同上),“于诸众生起平等心”(同上),完全舍离了一切分别杂染意识,这就具足了舍无量心。

  需要特别加以注意的是,四无量心以慈无量心为指导,为本据,为归趣。《大智度论•释初品中四无量义》说:“慈是真无量,慈为如王,余三随从如人民。所以者何?先以慈心欲令众生得乐,见有不得乐者,故生悲心;欲令众生离苦,心得法乐,故生喜心;于三事中,无憎无爱,无贪无忧,故生舍心。”(《大智度论》卷20,《大正藏》25•No.1509)这里明确地揭示了慈无量心摄持其它三无量心的关系次第。而悲无量心依傍慈无量心而生,扩展增上,转成大悲,就更加具有不可思议的功德:“如《明网菩萨经》中说:‘菩萨处众生中,行三十二种悲,渐渐增广,转成大悲。大悲是一切诸佛、菩萨功德之根本,是般若波罗蜜之母,诸佛之祖母。菩萨以大悲心故,得般若波罗蜜,得般若波罗蜜故得作佛。”(《大智度论》卷20,《大正藏》25•No.1509)总言之,四无量心以慈、悲两者为首要,统率四无量心的一切功德是不存疑义的。

  《大智度论》还指出依四无量心修习,可以分别对治、断除何种恶业:“修慈心,为除众生中瞋觉故;修悲心,为除众生中恼觉故;修喜心,为除不悦乐故;修舍心,为除众生中爱憎故。”亦即以慈无量心对治心识由对嗔恨的觉受而熏习生起的恶业;以悲无量心对治由心识由觉受诸苦而生起的烦恼;以喜无量对治种种不悦、不乐的意识活动;以舍无量心对治爱憎等分别对立的杂染意识(《大智度论》卷20,《大正藏》25•No.1509)从中可以窥见,四无量心,是从纯粹的利他动机出发,而以自他的圆融无碍、和谐无间为到达的意志追求。这实际就是佛教和谐思想的意志追求,它不同于世间任何一种思想学说或宗教信仰的价值标的,而且也超越了佛法一贯所开示的菩提道的“自利利他”意义的方便说,泯除了最后一丝自我意识的存在痕迹,体现出以在自我和他人、方便与实际之间互回互向、相即相入的自在精神,立破一体、遮照同时的甚深智慧为两大特征,以中道实相为究极价值的大乘菩萨道精神。

  六、佛教和谐思想的行动纲领——四摄法

  (一)释名

  菩萨行者在具足四无量心之后,就需要运用四种善巧的摄受众生的方法来团结大众,达成共识,凝聚力量,从而弘扬佛陀教法,饶益社会人群。这四种摄受众生的方法,合称为四摄法,又称四摄事,简称四摄。

  (二)释义

  《菩萨藏正法经》对于四摄法有着分别解说:诸菩萨摩诃萨“应当勇猛以四摄事,于长夜中摄受有情。何等为四?所谓布施、爱语、利行同事,是名四种。”(《佛说大乘菩萨藏正法经》卷38,《大正藏》11•No.316)经中对于四摄法,分别从事(行相)和理(理趣)两个层面进行了一一诠说:

  1、事上四摄

  “云何布施?谓财施、法施及无畏施。”(同上)菩萨行者受慈悲心地驱动,凡事都以众生的现实福祉和解脱利益为前提,对于经受生老病死诸苦及无明烦恼煎迫的众生,菩萨行者进行三方面的施与:一是施与金钱、物资、医药等物质形式的救济,称为财布施;其二,施与文化、知识、教育、技能等方面的援助,或为开示苦、空、无常、无我的宇宙人生真相,再或为演说四圣谛、八正道、十二因缘等解脱原理,乃至劝发菩提心、给予开启解脱智慧的引导,都称为法布施;其三,对于情绪忧惧不安的人施与心理和精神上的安慰、鼓励,或者为遭受到生命、财产安全威胁的人,提供安全的保障,帮助他们出离忧患的情志,这些行为都称无畏布施。

  “云何爱语?谓于闻法者出柔顺语。”(同上)菩萨行者应当随顺世间情理,向听闻者说既契合中道正理,又不拂逆对方根机、习气的语气柔软、语意和顺的话,称为爱语。爱语实际就是包括诚实、利益、安慰、鼓励、劝导、诱发等性质的所有正面积极性的语言。“云何利行?谓于自他意乐圆满。”(同上)利行,就是纯粹地为了利益众生,把自身可以实现的利乐都让渡给众生,从而使自己的善法愿和众生的种种意愿、乐求都得到满足的行为。就如《梵网菩萨戒经义疏发隐》所说:“菩萨应代一切众生受加毁辱,恶事向自己,好事与他人!”(《梵网经心地品菩萨戒义疏发隐》卷3,《卍续藏》38•No.679) “云何同事?谓于是智起功德想,摄受有情安住是法。”(《佛说大乘菩萨藏正法经》卷38,《大正藏》11•No.316)同事,就是善于运用方便智慧,为种种可使众生趋入善业道、解脱道乃至菩提道的事功修为,赋予特定的价值涵义,使众生同自己一起安住于人天善法和菩提道。通俗地讲,所谓同事,就是菩萨行者抱负慈悲济世的本怀,深入社会的各个阶层,与人群同居止,共事业,运用善巧手段,教化同群,服务大众。

  作为菩萨行者,就应当通过笃履四摄法,做济世利生的事业,将发之于胸臆的四无量心积极落实在行动当中,在一切有人群之处都潜移默化地施行佛陀的教化。

  以上都是就事而说的四摄法。什么又是理上的四摄法呢?

  2、理上四摄

  “又布施者,谓于一切来求丐者意极清净;爱语者,断诸合集;利行者,使无退屈;同事者,回向大乘。”(同上)这是说,能够令所有有求于自己的大众心地都清净无染,就是布施;离断杂乱、虚假、伪饰语言的范畴,就是爱语;能使生起道心的大众的意志无所退转迂回,就是利行;能使大众都和自己一同生起志求菩提道的大乘心,就是同事。“又布施者,随转大慈心无遗惜”(同上);“爱语者,导以正法”(同上);“利行者,自利利他悉起平等”(同上);“同事者,心舍高下向一切智。”(同上)这是说,能够对众生一体平等地运用大慈心,但随所缘对象的不同而给予不同方式的济度,丝毫不存对于物质财富、文化技能乃至自己身命的贪爱之心,就是布施;只要是能引导大众趋入实相法门,开启解脱智慧的语言,就是爱语;像世人追求自利那样平等地利益一切众生,就是利行;运用种种善巧方便,引导大众舍离分别杂染的意识,具足圆满一切佛智,就是同事。

  从事和理两个层面分说的四摄法,实际是为了明晰、准确地界定菩萨行者的整体行动方式和内容,以及行动意愿和目标而做的分别表达。

  3、上承四无量心,下摄六波罗蜜

  透过以上阐述,我们可以发现,四摄法与四无量心在旨趣上能够大体对应:布施的义趣重在施与,所以可以对应旨在与众生乐的慈无量心;爱语的义趣重在善权称赞,所以可以对应旨在随喜善法功德的喜无量心;利行的义趣重在自他平等,所以可以对应旨在诸法平等、无可住着的舍无量心;同事的义趣重在济度,所以可以对应旨在救护世间的悲无量心。

  经中还开示了四摄法的功德次第:“又布施者,是即最初发心菩萨;爱语者,是即行胜解行菩萨;利行者,是即不退转地菩萨;同事者,是即一生补处菩萨。又布施者,是即住菩提根;爱语者,是即长菩提芽;利行者,是即开菩提花;同事者,是即结菩提果。”(同上)由此可知,四摄法并不是四种简单并列的笼统主张,而是一种由低至高严格划分出四级功德相的大乘菩萨道阶位。

  通过以上综述可知,四摄法是以四无量心为思想原动力,包含了确定的方式、内容和意愿、目标,在四摄之内形成了严格级差的大乘菩萨道的行动纲领。同时,它无疑也可以成为大乘菩萨道精神所折射出的佛教和谐思想的一部旗帜鲜明的行动纲领。

  《菩萨藏正法经》又将四摄法与菩萨行者成就佛道所必由、必成的六种实践行处和功德品目——六波罗蜜联系起来表述:“又布施者,是即布施波罗蜜多;爱语者,是即持戒忍辱波罗蜜多;利行者,是即精进波罗蜜多;同事者,是即禅定胜慧波罗蜜多。舍利子。是故诸菩萨摩诃萨于长夜中。以四摄事摄受有情。于菩提行诸波罗蜜多而能随转。”(同上)这即是说,四摄法可以统摄六波罗蜜。其中,以布施分摄布施波罗蜜,以爱语分摄持戒波罗蜜和忍辱波罗蜜,以利行分摄精进波罗蜜,以同事分摄禅定波罗蜜和胜慧(般若)波罗蜜。至此,经中对于以四摄法作为全部大乘菩萨道的行动纲领之义,已经诠说尽致。而以之作为佛教和谐思想的行动纲领,亦可由此成立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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