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士佛教与慈善文化
居士佛教与慈善文化
近年来,居士佛教与慈善文化逐渐成为人们所关注的两个热门话题。12月2日至3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主办,北京佛教居士林、净宗学会协办的居士佛教与慈善文化学术研讨会暨第4届宗教与公益事业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引起媒体与社会各界的关注。
就中国近现代佛教史的发展而言,居士佛教曾经扮演了重要角色。这里所说的居士佛教,并非仅仅指佛教居士所从事的佛教活动,而是特指以居士林等组织形态出现的佛教形态。近代第一个佛教居士林诞生于1918年的上海,第二个佛教居士林出现于1930年的北京,时为“华北居士林”,也就是今天北京佛教居士林的前身,此次论坛的举办也是为了纪念北京佛教居士林诞辰80周年。民国时期,以南京支那内学院、华北居士林等为代表的居士佛教团体,曾经出现过一批佛教大德,如杨文惠、欧阳竟无、吕澂、周叔迦等,他们对佛学理论的研究以及现代佛教形态的建立,都作出过重要的探索与贡献。
最近十几年来,中国的居士佛教开始复苏,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动。此次论坛邀请了北京、宁波、苏州、温州、昆明5地的佛教居士林,介绍各自的经验与体会。目前,各地佛教居士林联系的信众以老年女性为主,占八成以上。佛教居士林的工作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的集体念佛场所、建立养老院、救助病童、助学救灾等,力量比较薄弱。在合法性上,与其他社会团体一样,佛教居士林也遇到了登记难的问题。如著名的宁波佛教养老院,成立至今已有15年的历史,目前,养老院入住的老人有200多位,但依然没有获得合法登记。
从根本上说,居士佛教是现代公民社会的产物,是结社自由原则在佛教界的体现。具有相同佛教信仰的居士们组织起来,从事自己喜欢的宗教活动,是一个社会现代性的表现,也是居士佛教存在的基础。从世界范围看,日本的创价学会、立正佼成会等居士佛教团体,通过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出了一般信众的积极性和潜力,在慈善、互助乃至政治等层面,都对日本社会有着重大影响。随着中国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居士佛教应该有越来越大的发展空间。
居士佛教也体现了佛教对现代化的因应与调适。中国佛教形成于以农业生产与专制政治为基础的社会形态,佛教对中国文化的适应,既有接受中国文化中优良成分的方面,也有对专制等级制度的接受。当进入工业生产与民主政治的现代社会以后,传统佛教如何适应现代化的需要,就是不容回避的课题。就理想形态而言,居士佛教应该更容易适应和接受现代管理体制,发挥佛教众生平等的优良传统,建立一个能够最大限度发挥在家居士作用的现代佛教组织形态。就这一方向来说,居士佛教可谓任重道远。
就与僧人主导的寺院佛教的关系而言,居士佛教是其有益的补充,两者是互补共赢的关系,而非相互对立。从总体而言,无论是在维系佛教信仰、引导佛教修学等方面,还是在佛教的社会服务、慈善公益活动等方面,寺院佛教都无可争议地居于当代中国佛教的主导地位。事实上,绝大多数佛教居士林也都与当地寺院有良好的互动,如居士林经常邀请法师讲经说法,而寺院也请居士林帮助组织信众参加大型法会等。就社会整体而言,不同类型的宗教团体需要相互宽容、相互支持,共同创造有利条件,从而为社会的道德与文明建设作出更多贡献。(信息来源: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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