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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0日
来源:科报网   作者:张家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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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认为,人是自然界一个组成部分,因而必需尊重自然规律性。他在《1877年经济哲学手稿》中写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地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恩格斯对此作了多次说明,他在《自然辩证法》中说:“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决不是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自然之中的。”在同一文章中还指出,人们错误地对待自然界,不可避免地会遭到“自然界的报复”。

  以孔子为代表的中国古代学者的“天人合一”思想,谈的就是人类与自然界同处于一个休戚与共的系统里。

  孔子以中庸之道对己待人,一视同仁,这是人人可以做到的最基本的理性要求,所以孟子说:“人皆可为尧舜”。孔子的仁义学说能够推广到自然界,这就成为环境与资源问题的重要指导方针。天人合一就是人类与代表自然界的天是相通相联的。仁指的是人们不能把自己的欲望强加给自然界,在人类发展的同时不能没有自然界的发展。

  这种意识甚至在盘古开天地等神话中也有表现,作为人类始祖的盘古原来同天地最初是浑然一体,后来一起长大,并分裂出来的,而且盘古的身体与自然界的物质循环是相通的,其思想内容同马克思、恩格斯的上述观点十分相似。在《中庸》里有:“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存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就是说,天下万物是可以和谐共处的,世界上有很多规律性,只要接受大道理的化育,也是能够和谐共处的。这个大理就是中庸之道,仁义就是中庸之道在社会关系中的表现。在大道理的敦化之下,自然界是能够配合人类发展的步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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