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胜兴:宣扬佛教财富观是树立品质的途径
导语:城市作为人类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在人类文明的历史长河中承担重要角色。城市成了文明的象征,也是富足的标志。然而,以聚层和财富为特征的城市社会,贫富差距问题凸显而成为许多罪恶的根源,这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面临的困扰。预计到2030年,全球将有20亿人口沦为城市贫民,城市社会因贫富差距问题面临挑战。但是,贫富差距问题也就是社会财富的分配和占有问题,社会对待财富的观念,包括对财富的获取、拥有和处置的思想及社会评价,都直接会影响贫富阶层间的沟通和妥协,因此,社会财富观念对社会和谐而言也是重要的因素,中国佛教思想中包含一系列佛法财富观,本文旨在讨论中国佛教财富观与城市社会贫富差距问题的关系,认为在解决贫富差距问题上,弘扬佛教财富观应是政治和制度的有效补充。
商品交换的需要形成了最初的城市,城市伴随工商业发展而发展,社会财富的聚散和分配也主要集中在城市,特别是19世纪工业革命带来的科技进步和经济繁荣,大量工厂在城市集中,造成农民不断涌入城市,城市化现象自英国向世界蔓延。“世界人口急速城市化”,在2007年中,历史上首次出现世界大部分人口居于城镇的情况,被形容为“城市千禧”。中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和城市化发展迅猛的同时,贫富差距问题业已成为当今中国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中国权威部门的一份报告显示,0.4%的人掌握了70%的财富,财富集中度高于美国。”严重的贫富差距,必然造成严重的贫富对立,一方面既得利益者不遗余力地维护和扩展势力,另一方面,贫弱群体常以极端的方式来表达不满和争取权利。如何从政治和制度层面缩小贫富差距,遏止贫富对立,是解决问题的实质所在。一、佛教财富观的内容
财富观即人们对财富的看法和态度,是世界观和人生观的组成部分。佛教以修证佛果的最高境界为理想,自印度传入中国,和本土文化融合,对印度佛教人生哲学有了巨大的发展和丰富,其人生观以因果报应论为基础,以心性论为特色,通过心性的转化与超越,追求对现实世界的超越和解脱。佛教财富观则是以不离佛法的方式取得财富和处理财富的发心和态度,在修持实践层面上,以戒、定、慧三学为基础,常常以对欲望和贪念的戒除为途径。而在财富私有的制度体系里,对财富的不均等占有和处置权会自然引发人心的贪念,所以人们也自然把财富作为世俗欲念的象征。但财富本身在世俗社会不可或缺的工具功能,以及社会发展阶段性的现实状态,使社会个体必须面临获取财富和处置财富的问题。所以佛教典籍和佛教故事中都不乏对财富的论述。这些论述与中国“重义轻利”的儒家传统财富观有融合、有超越并相区别,从属于佛教人生论,有更圆融的理论价值和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就财富的获取观和支配观观说明如下:
l、因果报应论支撑的财富获取观——正当性
因果报应论是佛教人生哲学的基础,认为事物的发展变化和人生命运都是因果报应支配的结果,而在世俗社会,财富始终是人生命运的一个重要指针,所以,佛教因果报应论也就成为佛教的财富观的理论基础。
释迦牟尼的十二因缘说给佛教因果报应论奠定最初的基石。《佛说缘起经》载:“云何名缘起?初谓依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所谓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说明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等十二因缘是一个生死循环过程的连环锁扣,是众生苦难的缘由,若要了生脱苦,就要断了这缘由。其中,无明、爱和取被称为烦恼的迷惑因,即断除这个迷惑因,就可以免除生死苦。无明是迷惑妄念,爱是七情贪爱,取是随心攫取,因无明和贪爱,就自然去随心攫取以满足爱欲,就自然要因贪得无厌,没有限制而造业生苦果。这个取的过程,就包括财富的攫取,涉及财富观,所以佛教的根本理念就是要戒除贪爱,了断无明,从而超脱财富。
同时,佛教为达到其理想境界提供了八种途径和方法,即八正道,在安世高译的《佛说八正道经》、《增一阿含经》的《四谛品》和南传《相应部经典》中有详细的解释。其中“正命”、“正业”,即正确的行为和正当的生活,是实际生活的重要指导,与财富直接相关。“正命”是“正业”的前提,而“正业”在现实中离不开财富的维系。这样,佛法就从两方面给财富给予规范:一是承认财富在现实生活中的正当性,二是要求获取财富的正当性。
《杂阿含经》说:“营尘之业者,田种行商贾,牧牛羊兴息,邸舍以求利。”从具体层面说明现实社会中经济生活的正当性。财富不是佛教所排斥的,而是为延续法身慧命,保全色身资粮的力量。佛教强调的是获取这一资粮的正当性,即正当的获取财富,这与中国传统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谋而合,但佛法有更精深的因果报应理论作为道德支撑的基础。
佛教因果报应论传入中国时,给中国人带来全新的人生视角和价值观念,对传统思想和伦理价值都带来直接的冲击。在固有思想与外来哲学的对立、交流和融通的过程中,佛教有了中国化的结果,当然也发展和圆融了佛法的核心理论——因果报应论,中国佛教的财富观也因此有了新的血液。
一是强调因果律的普遍性和道德性,那么取得财富的手段和引发结果建立起的业报关系,就会在个人现世命运和未来世的生命状态和苦乐形态中映照,且具有善恶道德的特性,认为因果有善恶,主张行“十善”去“十恶”,“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无终止期限,无人幸免。这就要求在财富取得的正当性问题上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行为与结果的关系是必然的,一造作即种因,那承受这一结果的命运就无处可逃。且道德的善恶是未来结果的决定性因素。慧远的《三报论》言:“经说业有三报:一曰现报,二曰生报,三曰后报。现报者,善恶始于此身,即此身受。尘报者,来生便受。后报者,或经二生三尘,百生千生,然后乃受。”说明人的行为的善恶必然导致命运穷通的回应。这种回应成为“业报”,并不因为人的自然死亡而终止,而是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世的环线上总要得到表现,总是要承受和负责。
二是通过三世因果说强调行为主体责任自负,自作自受,同时让因果理论在解释现实现象时具有圆融性。社会常有善良者贫夭,作恶者福寿的现象,中国传统报应论为解决这一问题,把报应主题分离开来,不是不报,报在子孙,如《周易·坤·文言》云:“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这可能跟中国传统的家族观念有关。而佛法则有更高的眼界,认为众生在解脱之前,都在生死中循环,在此死,于彼生,在六道中轮回承受生命之苦,至于生于何种状况、那样状态,则有业力来决定,在自己生命的循环三世中报应。“父作不善,子不代受;自作不善,父亦不受。善自获福,恶自受殃。”(郗超《奉法要》)佛法通过轮回说将报应的主体规定为行为主体本身,造业者即受报者,这样把利害关系应在行为者自身,切身的关系更有利于引导人们行善去恶,在财富获取行为中可更有效的阻吓巧取豪夺等罪恶的方式,从而达到善的道德导向,产生独特的社会效应。
2、佛教布施理论构建财富的处置观——无缘慈善
佛教对财富的处置观念体现在佛法的布施理论里,认为财富的功用是保障生命的存在,非个人享乐,应利乐众生。布施财富即证得佛果的方法,位列“六度”之首。“度”梵语是“Pa^ramita^波罗蜜多”,“到彼岸”的意思。从生死大海之烦恼此岸,度到涅槃究竟之觉悟彼岸,达到修行的理想。六度就是六种到彼岸的方法,分别是施度、戒度、忍度、精进度、禅度和慧度。施度即布施,分三种:财施、无畏施和法施。我们这里讨论佛教的财富观,对无畏施和法施搁置,单总结一下佛法在“财施”上的观点和论述如下:
一是佛法强调以正当手段获取的财富布施才能得到圆满的果报,否则,虽有功德,却藏戕害。《佛说十善业道经》说:“尔时,世尊复告龙王言:若有菩萨,依此善业于修道时,能离杀害而行施故,常富财宝无能侵夺,长寿无夭,不为一切怨贼所害”、“离不与取而行施故,常富财宝无能侵夺,最胜无比,悉能备集诸佛法藏”、“离非梵行而行施故,常富财宝无能侵夺,其家贞顺,母及妻子,无有能以欲心视者”、“离虚诳语而行施故,常富财宝无能侵夺,离众毁谤,摄持正法,如其誓愿所作必果”……就是说如果有行菩萨道的人,能够通过正当手段赚取的钱施舍,招感的果报除了“常富财宝无能侵夺”外,还会得到手段本身带来的善报,强调正当获取的财富布施恶果报圆满性,带有恶的手段必然有相应恶报的隐藏意义。经又云“是为大士修菩萨道时,行十善业,以施庄严所获大利”。这是大士在修布施时与十善业的关系,在行十善的基础上修持,才有相应好处和利益,这也正符合佛法的因果报应论这个根本。
二是佛法的布施是无条件的,有“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精神。其他宗教和社会道德规范中也讲究奉献和施舍,讲究慈善和关爱,但大多立论粗疏,讲条件和回报的,南怀瑾讲“布施学”说佛教的布施是“以别人的痛苦和需要为自己的痛苦和需要”,反对为一定物质或精神的目的去布施。指出“这实际上是一种很功利的做生意心理,投下少量的金钱,而图一本万利的结果”。“世尊语毗耶娑大仙人言:汝听!施报复有施分。何义布施?既布施己,自食自净,施已报转,故名布施”(《毗耶娑问经》),就是讲布施发于本心,无求回报的自然善意,才是佛法“无缘大悲,同体大慈”的注解。《毗耶娑问经》又云:“佛言:大仙,汝今善听,布施报法。若有心信,一切施与,故名布施。不畏未来,而行布施。不轻毁他,行布施者,乃名布施。”当代佛学大家南怀瑾先生通过对这句话的深入浅出讲解,总结佛法真正布施的原则:
“第一,要自己真有心帮助人,而不挟带任何别的思想。第二,布施不能怕将来的结果。常言讲,做好事‘善门难开’,真要做好事,自己就要真心当傻瓜。第三,不要轻毁任何一个人,这是大乘佛法的菩萨戒。”佛教的施舍实际上就是做慈善,但这样的慈善不同于我们世俗社会常规的慈善,是无缘关照,是“心信开眼,生爱念已,舍物施与,心常普缘一切众生。”是博爱精神,是乐善好施,视帮助别人为种植福田,且“不简福田”,即不拣选帮助对象,对帮助对象不起分别心,没有任何附带条件。所以我称之为“无缘慈善”。
经再云:“大仙当知:有五种施,施主满足。何等为五?一者,时施;二,施行人;三,施病人及瞻病者;四,施法器;五,施欲行异国土者,是为五种。复有五施,何等为五?一者,法施;二,资生施;三,屋宅施;四,灯明施;五,香鬃施,是为五种。”
这些是佛指出的净施的做法。“真正纯净的布施,就是要有爱心,尊重人家、信任人家,乐意帮助任何一个人;慈心,即对一切众尘起慈悲心。‘常心’,不是一时冲动,这是理性指导下的恒久的爱心。”(引自南怀瑾讲《毗耶娑问经》的记录整理稿)
这些纯净布施的具体方式功德圆满,与存在某种条件和不足的三十三种不净布施的相映,为“无缘慈善”的做法作具体的指引,增益社会的慈善风气,其圆融和精细对现代慈善的理论根基应是强大的裨益。
二、中国城市社会的贫富对立的道德抑制——佛教财富观的作用
1.中国城市社会贫富差距问题导致贫富对立的现实
长期以来,我们认为城里人的日子比农村好过,因此除了少数传统“三无”对象以外,城市里根本不存在贫困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下岗职工问题日渐突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在1994年进行的一次抽样调查结果显示,认为贫富差距严重和比较严重的占被调查者的72.8%,认为一般的占12.6%,认为不严重或不太严重的仅占7%,而且这一看法在社会各阶层中具有很强的一致性,认为贫富差距问题严重的各阶层的比例,工人为75.3%,干部为80.3%,科技人员为71.4%,私营企业主占75%。
2000年7月,根据国家计委社会发展研究所与国家统计局城调队联合对6个城市居民进行问卷调查,对当前收入差距拉大不太能接受和完全不能接受的占被调查者的36.5%,认为一般的占40.8%,认为勉强可以接受和完全可以接受的占19.7%。中国政府推出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次重大进步,但据民政部2000年9月份提供给国务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会议的背景材料,2000年6月份实际处于城镇低保线以下的人口是1382万,而当时领取城镇低保费的只有303万人。民政部的解释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
在改革开放经济繁荣的背后,由于制度设计和政策探索中的不完善,导致腐败、社会公平性缺失,贫穷人群的保障和转化体系受阻,而且体制转轨时期,旧体制被打破而新体制还未建立,这时制度不健全,法制不完善,由此产生的混乱使违规者有大量空子可钻。他们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非法经营,利用政策空子谋私利,获得了大量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形成了一个利用制度不健全而致富的特殊利益集团,与合法经营致富的群体共同构成富裕阶层,拥有比例巨大的社会财富。同时,下岗人群,受教育和能力低下者,以及破产和工作机会不足,导致一批数量庞大的贫穷阶层,由于积弊难解,阶层之间的矛盾在实际和心理层面都难以化解,常常表现在一些群体性冲突上,形成阶层间的对立。
严重的收入集中化强烈地阻碍了大多数民众对发展的参与,从而妨碍了社会的健康发展和各个阶层的和谐。
2.佛教财富观在道德层面对贫富阶层对立的软化
社会对个人物质利益追求的鼓励,“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成为近代流行的财富观。拜金主义经常被批评为造成现代社会物欲横流、道德沦丧的渊源之一。佛教财富观,以不可替代的神圣和超越性驻留在许多城市信仰者心中,让他们如法的获取和处置财富,成为城市社会生活的积极方面。无论贫富,佛教财富观以其博爱关怀的特性,可以成为社会的道德共识,还以其特有的宗教震慑作用,能有效抑制拜金主义引发的享乐主义和消费主义财富观,从而创造富人的乐善好施风气和穷人感恩思变的社会和谐文化。
目前中国的富人阶层有两类人群,一是钻改革空子非正当致富的特殊群体,二是合法经营和勤劳致富者。根据本文佛教财富观的第一原则——因果报应的财富正当性原则,会给第一类富族施加道德自责,从而引发赎罪心理,对第二类富人则增加道德荣誉感或宗教归属感。佛教财富观的第二原则——布施理论支撑下的无缘慈善原则,会给两类富人带来道德救济和果报圆满的途径,从而引发乐善布施的富人仁风。对穷人而言,接受布施能使他们减轻对富人的仇视和敌意,建立感恩和理解,同时有了改变命运的基础。
中国贫富差距问题在国外发达国家发展初期已有预演,他们的富人阶层从挥金如土到乐善好施的境界转变,会给佛教财富观深入中国富人阶层以榜样作用。国外大多数富人早己脱离暴发户的及时享乐心态,他们积极纳税,解决就业,热心捐助,受到社会的尊敬。最有说服力的莫过于比尔·盖茨,不给子女留财富,专注慈善的做法使世人倍受震动。中国富豪近年来的成长也十分可喜,在四川地震中涌现的大批慈善企业家就令人刮目相看,与佛教财富观的境界不谋而合。
宣扬佛教财富观也是树立财富拥有者品质的途径。不少经过财富的积累之后挥金如土,豪宅、名车、游艇、奢侈消费应有尽有。如果他们在物质享用后的精神空虚中接受了佛教财富观会怎样呢?是否在道德层面或宗教层面给社会以财富的回报,为社会的和谐,其实也是给自身栽种福田呢?
三、结语
在社会生活中,财富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财富的组合与分配体系是社会生产进步的必然方式,同时财富的流变过程,由于不完善的社会体系本身,导致财富的集中和贫富的分化,导致社会冲突和矛盾。
从佛教以克制物欲泛滥,增进精神纯净为人类目的,这与我们的现代经济生活追求财富的增加在表面上似乎背道而驰,但本质上其实有一致性,他们都有共同的精神价值——人类的幸福。就社会的意义来说,佛教财富观有利于抑制财富拥有的“异化”。财富是人类的创造物和赖以生活的物质资粮,而当财富“异化”为阶级、地位、身份属性时,财富就凌驾与人格之上,使人群产生分化和对立,于是人沦为财富的奴隶。佛教的布施精神复归财富的本用,满足自己的基本需要,同时也不伤害别人,更多地财富奉献给别人,回复给社会。
我们运用佛教财富观于现代的经济生活,利用宗教道德的力量给财富以善恶品质的赋予,起到平抑贫富差距的目的,符合人类共同的崇高精神价值,也契合中国改革开放实现共同富裕的最初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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