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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中的“我们”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2日
来源:北京联合大学学报   作者:魏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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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生产的不断发展,生产工具的进步,它们延伸了人的肌体,人们借助适时的物质手段,争取在自然环境中平安生存,挖掘自己的潜能,把简陋的工具制作得较为精致、繁杂,以作为保护自己,“对付”自然的手段,面对天空、地面和大海,逐渐意识到有一个与“我们”相对立的自然界。这时“我们”与自然的那种亲情的“融合”关系慢慢地破碎和消失了,“我们”与自然的对立越发明朗化。

  特别是近代以来,随着科技革命和工业革命的兴起,以及人们创造力的不断发展,使人们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显示了巨大的威力。大规模机器的使用,使人类社会加速发展,人类控制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慢慢地以占有、索取、改造的方式总想拥有整个自然,取得对自然的支配、统治的权力,成为自然的主人和拥有者。人与自然由原始的和谐、浑然发展成了对立、分裂。

  人类意识伴随生产发展日益成熟。人们能够清晰地分辨出认识主体——我们自身和认识客体——周围自然界。在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客体的同时,主体不断地得到了“自我实现”,而在实现的过程中,主体意识又不断地“物化”。当我们每征服一次自然,就获得了一次阶段性的自由,这便使“我们”看到了主体对自然客体的“绝对力量”,逐渐地把自然界看作是僵死的、被动的、纯粹的客体。因而,人就成为了整个世界的中心,“人类中心论”便应运而生了。

  “人类中心论”的出现有两个基本支点:其一,认识上的支点——“主体性原则”。在主客体关系的问题上更加强调主体特性。笛卡尔有句名言:“给我空间与运动,我就可以造出宇宙来。”他可以主体的力量无条件地改变事物运动的规律。黑格尔的思辨哲学出发点是抽象的理性,这种理性隐藏在主体性原则之中。思辨哲学以提高人的理性为基础,来提高人的地位,用人的理性来考察世界,深入论证了人的理性的无限至上性和能动性,以至扩展到人对世界的主宰意识,抬高主体在世界上的地位。所以,过分强调主体性原则是“类中心论”的认识根源。

  其二,物质上的支点——科学技术手段。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发展,更是主体威力的再现,这使主体对自然的占有欲更加膨胀起来。特别是本世纪初叶,新的科学力量更大地赋予人类一种驾驭自然的能力。我们目睹了人类掌握自然奥秘所达到的一个又一个新的知识“顶点”,每一次的胜利都显示了人对自然征服的能力是巨大的,势不可挡的。我们在“痴迷”中,希望人类把整个地球控制在我们超凡的力量之下,自然界中的“我们”,成为了“人类帝国”。

  由于“人类中心论”把人在自然界的位置近乎推向了极致,人类变换了新的角色。它已从一个主要服从自然选择的被动地位飞跃到了一个新的支配地位,使自然服从人类。为了“我们”的目的越来越急剧地改造自然,无节制地向自然进攻,不顾生态、资源、环境等自然系统的承受能力,给它以重压。这是带有一种“征服性的人类中心主义”。我们尽享着人类对自然征服的欢乐,而没有“自觉”到忽视自然客体,过分强调“主体性原则”以及科技手段带来的负效应,结果遭到自然报复,使自然环境系统遭到破坏,使人与自然失衡。

  我们仅以自己的利益和需要作为尺度去衡量自然物的存在价值,把人类自身存在的价值置于了“绝对中心”位置,致使主、客体达到了一种对立的状态。实际上,所有系统都有价值和内在价值。

  它们都是自然界强烈追求秩序和调节的表现,是自然界目标定向、自我维持和自我创造的表现。自然作为对象性的存在物同样具有存在的价值。自然界不是处于完全绝对孤立、静止的状态,而是与我们共存于一个统一体之中,我们与自然界是相互作用的整体。我们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要依靠自然界而生活,不仅如此,自然界中还有其他物种的存在,因此,判断自然界对象的价值不能仅以人的需要为尺度,还要以整个生态系统、环境的需要为依据,否则整个生态系统将失去平衡,人类自然也逃脱不出这一“混乱”的局面。事实证明,当我们“绝对自由”地去征服自然时,我们反而失去了自由,也意味着伤及着我们自身存在的价值和自身价值的“自我实现”。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与自然形成了对立、分裂的态势,这也就是人类近代以来“自然”中的“我们”。

>>>“我们”中的“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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